月河镇2012年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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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河镇2012年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陕南移指发(2011)30号和市商移办发(2011)26号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搬的出、稳的住、能致富”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分类指导、相对集中,统筹规划、产业支撑,基础先行、服务配套,有业安置、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与农民进城入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产业园区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打破区域界限,突出重点区域,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利用10年时间使镇内地质灾害区、洪涝灾害区、环境恶劣区、落后贫困区、重点工程区的住户和农村危房户分阶段全部得到搬迁安置,住进安全、经济、实用的房屋,过上富裕、和谐、安康的新生活,使全镇面貌大改观。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城乡,科学规划。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着眼长远,科学论证,总体布局,分步实施。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地质灾害和其它潜在自然灾害等因
素,科学制定规划,优化城乡布局,有效配置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搬迁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用地布局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居民居住规划与全镇移民搬迁安置规划相衔接。
(二)政府主导,农民自愿。要在紧紧依靠搬迁群众的基础上,通过强化宣传引导、制定优惠政策、加强政府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等一系列措施,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自愿选择搬迁方式、搬迁地点和搬迁时间,不搞强迫命令。要正确处理“农民自愿”与“服务规划”、“强迫命令”与“引导服务”的关系,让搬迁户积极向集中安置点和中心村集中。
(三)避灾减贫,有业安置。把消除安全隐患、减少贫困人口、实现长治久安作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好移民搬迁农户住房、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能力建设、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六大建设,缩小发展差距,促进持续发展。采取发展现代农业和二、三产业、加大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设置社区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发展产业、鼓励创业、扩大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让搬迁群众安居乐业。
(四)分类指导,集中为主。根据搬迁户不同地理环境、自然条件、经济基础及生活习惯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进城安置、集镇安置、社区安置、园区安置,支持跨省市外迁。鼓励统规统建、统规联建或统规自建,尽量
节约用地。
(五)政策扶持,市场运作。采取市场化运作和政策补助相结合的办法,鼓励社会资金、民间资本参与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建设,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要把移民搬迁安置与保障性住房建设、集镇建设、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结合起来,在保证移民建房质量安全和安置小区典型示范的前提下,尽力降低搬迁安置投资成本,减轻搬迁户经济负担。
(六)公开公正,阳光操作。根据移民搬迁安置确定的范围和标准,确定移民搬迁对象要做到公开公正,实行村评议、镇申报、县审批的“评议审批”制度和村、镇、县“三榜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补助标准,到户建房补助实行“一卡通”,杜绝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行为发生。
三、目标任务
通过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一)移民搬迁户有安全、经济、实用住房;(二)每户有1-2人掌握至少一项实用技术,每村有1-2个主导产业;(三)移民安置小区交通、电力、通信、能源、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完善,达到或接近集镇水平;(四)搬迁安置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充分享受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五)移民搬迁安置后,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力争达到安置地居民、农民的平均水平。
四、搬迁对象
(一)对地质活动频繁,易发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地区的农户进行搬迁;
(二)对长期受到洪水灾害威胁及易引发次生灾害地区的农户进行搬迁;
(三)对居住在生存环境恶劣、生产生活条件极差、交通和基础设施建设困难地区的农户和农村危房户进行搬迁;
(四)对居住在旅游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源涵养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区内,对生态环境存在潜在威胁和负面效应的农户进行搬迁;
(五)对因水库修建、交通、管道运输、高压输变电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工程项目建设,生产生活受到影响和威胁地区的农户进行搬迁。
搬迁重点是地质灾害易发区、洪涝灾害高发区、边远贫困山区以及农村危房的移民搬迁安置对象。关键是无能力自主建房需要政府组织安置的特困户。要坚决禁止在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区域新批建房。
五、安置方式
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有业安置与有土安置结合、以有业安置为主;统一安置与自主安置结合、一统一安置为主的办法。推行“鼓励进城、扩张集
镇、做好社区、相对集中、梯次推进、支持外迁”的搬迁安置方式。
(一)进城安置。鼓励有条件的搬迁安置对象举家到县城、中心城市置房定居;鼓励农村老人随子女在城镇定居。移民搬迁安置对象进城居住的,除享受移民搬迁安置到户补助政策外,可同时享受有条件农民进城的各项优惠政策和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
(二)集镇安置。结合集镇建设,整合现有集镇、社区资源,加大改造力度,拉大集镇骨架,扩张集镇规模,鼓励搬迁对象到集镇建房或购房。移民搬迁安置对象在集镇安置的,除享受移民搬迁安置到户补助政策外,可同时享受有条件农民入镇的各项优惠政策和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
(三)社区安置。加大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力度,对现有社区进行整合、扩张和充分利用,最大限度地接收移民搬迁安置对象。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选择符合安全条件、有利产业发展、已有一定居住规模和扩张条件的安置点,引导移民搬迁安置对象建设“土地集约、产业集聚、人口集中、设施配套”的新型农村社区。
(四)园区安置。把建设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与建设移民搬迁安置小区结合,鼓励在产业开发园区就业务工的农民,在园区就近购买和新建住房。
(五)外迁安置。鼓励有条件在外省市工作、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