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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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委实际,特编制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委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三亚市人民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机构介绍:主要职能、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

2.政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3.财政信息;部门经费预算、决算信息

4.行政事项:行政许可、行政服务、其它行政行为;

5.工作动态;

6.政务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及受理部门;

7.其他应当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形式

三亚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略)是三亚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政府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公开的综合平台。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众可随时检索、查阅。具体方法:

(1)目录导航: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划分为2个类别,分别为主题分类和组配分类。点击其中某一个,可显示相关信息列表;点击列表中的条目名称,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2)网站内容搜索:在信息搜索框输入关键词后,点击搜索按钮,可显示含有该关键词的信息列表;搜索信息按照信息类别、信息格式和发布时间等分类展现,信息类别分为机构职能、新闻动态、政务服务等,信息格式涵盖word、ppt、pdf、excel、txt、等,发布时间包括一周、一月、一年及自定义时间段。此外,关键词搜索还可以根据内容相关度、发布时间的先后次序、全文匹配或标题匹配的方式展现信息。

(3)文件搜索:设有文件标题、发文字号、发文机关三种搜索条件,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条件进行检索。如:选择文件标题、发文字号等多个条件,可搜索到满足上述条件的文件。

2.通过新闻发布会、微信、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发布政府信息,或通过市图书馆、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查阅。

3.互联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委办公室查阅。查阅室地点:三亚市解放路546号507室;开放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30(工作日);电话(略)。

(三)公开时限

属于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设在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委办公室)。

办公地点:三亚市解放路546号卫生健康委员会507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sy88272814@

(二)受理形式

1.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登陆本机关门户网站(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栏目提交申请。

2.纸质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应尽量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略))咨询申请程序。

(三)受理流程

1.审查

收到申请后,受理机构将对《申请表》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出具《补正申请通知书》。

2.登记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如属依申请公开信息,将根据需要进行公开。依申请公开分全部公开和部分公开。属全部公开的,将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属部分公开的,将出具《部分公开告知书》。属不予公开范围信息的,将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不属于本单位掌握范围的信息,将出具《非本单位政府信息告知书》;如信息不存在,将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3.答复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根据申请内容,如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提供信息的,可将答复或提供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如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府信息公开请求时,本机关将分别处理,分别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收费标准按照《海南省行政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办法(试行)》执行(详见附件2)。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附件2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项目和标准表

监督举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需要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的,依法向有权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三亚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257号,邮政编码:572000,电话(略)电子邮箱:syszfxxgkk@)。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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