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通讯员队伍管理办法 - doccim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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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讯员队伍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文化宣传队伍建设,做好公司内外部宣传媒体(外部网站、OA 平台、控股《视点》报、《中集宏图》电子报、客户报、宣传栏、公司微信平台等)的宣传工作,确保公司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准确性、一致性,维护企业形象,避免发生信息漏报和发布不当等问题,借鉴《安瑞科控股通讯员队伍激励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 归口管理

行政部是公司文化宣传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与监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所有对外新闻信息内容的最终审定与发布。

2.1 公司所有单位(人员)向中集集团内刊、网站或外部媒体投送新闻类稿件,由行政部统一审核把关后报送。

2.2 公司内部网站发布信息,由行政部审核把关后发布。在本企业以外的网站或其它外部媒体所做的宣传报道,需向行政部备案。

3. 组织与责任

3.1 相关单位须指定至少一名具有一定写作能力的人员作为本单位的通讯员,报行政部备案,该通讯员负责提供本单位产生的信息,撰写和收集完成本单位指定稿件数量。

3.2 通讯员需按公司文化宣传要求进行组投稿。

3.3 各单位通讯员如若发生变动,须在一周之内指定新的通讯员,并上报行政部企业文化办备案。

3.4 行政部为公司文化宣传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收集、上传各类新闻稿件,对公司企业文化宣传负有管理责任。行政部企业文化办将每年对各单位的文化宣传工作进行评估,并将结果提交考核部门作为部门及通讯员个人核心价值观考核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4. 奖惩管理

4.1. 奖励办法

4.1.1.稿酬奖励

参照集团稿酬标准制订奖励标准,根据稿件分类及质量不同分别

计酬并按年度给付;

4. 1.2. 通讯员可参加由公司组织的通讯队伍系统培训。

4.2 责任处理

具有以下情节者,行政部将建议对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协同考评部门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

4.2.1 未按公司文化宣传要求完成稿件上报的,每次单位和通讯员本人考核各扣1分;

4.2.2 未经审批程序擅自发布信息,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重则根据公司对员工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理;轻则单位和个人当月绩效考核为C。

4.2.3 报道事件及内容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对公司形象及管理决策带来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重则根据公司对员工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理;轻则单位和个人当月绩效考核为C。

5.附则

本办法解释权归行政部所有,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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