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才引进福利待遇相关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人才引进福利待遇相关规定

为贯彻我院“人才兴院”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完善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吸引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来院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引进高级职称人才待遇

1、主任医师:

(1)总收入(工资+绩效奖+福利待遇)不低于15万/年;

(2)为医院服务满5年,支付安家费10万元;

(3)入安徽省事业编制。

2、副主任医师

(1)总收入(工资+绩效奖+福利待遇)不低于10万/年;

(2)为医院服务满5年,支付安家费5万元;

(3)入安徽省事业编制。

二、引进高学历人才待遇

1、博士研究生

(1)总收入(工资+绩效奖+福利待遇)不低于12万/年(特殊情况另行商议);

(2)为医院服务满5年,支付安家费20万元;

(3)科研项目启动资金10万元;

(4)可作为医院学科带头人;

(5)入安徽省事业编制。

2、硕士研究生

(1)工资部分

①无工作经验的培训见习期一年,每月协议工资2000元,培训见习期满一年后,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按安徽

省有关工资规定核发档案工资,同时参与科室绩效;

②有工作经验(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独立上岗试用三个月,考核合格的,从第四个月起按省有关工资规定核发档案工资,并参与科室绩效;

(2)为医院服务满5年,支付安家费3万元;

(3)入安徽省事业编制。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套政策

引进的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配偶的专业与医院的需求符合的,可录取至相关岗位,试用期三个月后考核合格的,参照在职职工相关政策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