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出现的诉讼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法中出现的诉讼制度

一、主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第二十二条公司决议的无效或被撤销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2、第七十四条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第一百五十一条公司权益受损的股东救济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第一百五十三条股东权益受损的诉讼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第三十三条股东查阅、复制权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独有的一项诉讼)

二、公司诉讼的类型

(一)股东对公司提起的诉讼

1、股权确权诉讼

(1)当事人要求确认其在公司中具有股东资格提起的诉讼;

(2)股东要求公司向其签发出资证明或股票的诉讼;

(3)股东要求公司在股东名册中将其记载为公司股东的诉讼;

(4)隐名股东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并要求登记为显名股东的诉讼。

2、股东权行使诉讼

(1)股东知情权诉讼;

(2)股东表决权诉讼;

(3)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诉讼;

(4)公司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诉讼;

(5)股东要求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诉讼;

(6)股东请求确认公司决议无效的诉讼;

(7)股东请求撤销公司决议的诉讼;

(8)异议股东的股份收购请求权诉讼;

3、股东请求确认公司设立无效或撤销的诉讼

(1)股东请求确认公司设立无效的诉讼;

(2)股东请求撤销公司设立的诉讼。

4、与公司解散相关的诉讼

(1)股东请求强制解散公司的诉讼;

(2)股东或债权人要求法院指令成立清算组的诉;

(3)债权人请求公司清算义务人承担违反清算义务的民事责任的诉讼;

(4)公司解散后债权人要求清算义务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二)公司对股东或经营管理人员提起的诉讼

1、因股东虚假出资而引起的公司向股东提起的履行出资义务的诉讼

2、因股东抽逃出资而引起的公司要求股东承担返还出资责任的诉讼

3、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向公司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提起的诉讼

(1)公司要求撤销有关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的诉讼;

(2)公司要求公司董事、监事从事竞业禁止业务所得收益归入公司的诉讼;

(3)公司因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勤勉或忠实义务致公司损失而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4)公司请求相关人员返还公司印章、财务账簿的诉讼。

4、公司对清算组成员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三)股东对股东的侵权或违约行为提起的诉讼

1、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

(1)因履行股权转让合同而形成的诉讼;

(2)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诉讼;

(3)请求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诉讼;

(4)股权转让侵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而形成的诉讼;

(5)瑕疵出资的股权转让及其民事责任承担引起的诉讼;

(6)隐名股东转让股权或挂名股东转让股权而引起的股权转让纠纷;

(7)因股权继承引起的诉讼;

(8)因股东离婚分割股权产生的诉讼;

(9)因股东分立或合并涉及股权转让而产生的诉讼。

2、因股东瑕疵出资而由其他股东对其提出的出资违约诉讼。

(四)股东代表诉讼

1、股东以自己名义代表公司要求侵害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诉讼;

2、股东以自己名义代表公司要求债务人清偿到期债务的诉讼。

(五)由公司债权人提起的诉讼

1、股东瑕疵出资的,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及其股东承担侵权或违约责任并要求公司股东承担瑕疵出资的民事责任的诉讼;

2、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诉讼;

3、公司债权人提出的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与公司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诉讼。

(六)其他诉讼

1、请求确认公司章程条款效力的诉讼;

2、公司承包经营纠纷而引起的诉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