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信托流转对中国粮食生产的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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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做活规模经营文章

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做活规模经营文章

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做活规模经营文章——土地确权后新田县发展规模农业的调查及思考伴随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必然趋势。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在坚持和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2014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2014年,新田县被确定为湖南省3个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体推进试点县之一和湖南省10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之一。

以确权登记为基础,创新机制,加快土地流转,推进农业规模经营,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及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可以推动新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及者和真正受益者。

一、新田县土地流转、发展规模农业的现状及主要特点(一)政府引导得力1、强化政策保障。

为加快土地流转步伐,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新田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实施意见》、《新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方案》、《新田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授信)实施细则(试点方案)》、《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抵押拆贷款(授信)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扶持和激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政策措施。

县委、县政府将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作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一号菜单”,作为乡镇重点工作之一,列入乡镇评先评优控制范围,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2、构建工作平台。

县财政投入40多万元建成高标准的新田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全县19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级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站,明确1—2名村委委员担任联络员,县、乡、村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已初步形成。

《2024年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研究》范文

《2024年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研究》范文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农村土地流转成为了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课题。

土地流转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其目的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本文旨在研究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模式,分析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背景及意义农村土地流转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为主体,以土地经营权流转为主要形式的一种农村土地使用制度。

其背景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意义在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三、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模式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模式:1. 家庭农场模式:以家庭为经营单位,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经营。

2. 农业合作社模式:农民以土地入股,形成合作社,共同经营土地。

3. 农业企业租赁模式:农业企业通过租赁方式获得土地经营权,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4. 土地信托模式:农民将土地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对土地进行管理和运营。

四、各种土地流转模式的现状及问题分析1. 家庭农场模式:虽然实现了规模化经营,但面临资金、技术、市场等方面的挑战。

2. 农业合作社模式:合作社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农民参与度不高,土地利用效率有待提高。

3. 农业企业租赁模式: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可能忽视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4. 土地信托模式:信托公司的专业能力参差不齐,需要加强监管。

五、对策与建议1. 加强政策引导,完善土地流转政策体系。

2.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发展。

3. 引进社会资本,发挥农业企业的作用,推动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

4. 加强土地流转市场的监管,保障农民权益。

5. 提高农民的土地流转意识,加强土地流转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6. 推进土地流转与现代农业科技结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效益。

六、结论农村土地流转是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农村土地流转对粮食生产的影响

农村土地流转对粮食生产的影响

农村土地流转对粮食生产的影响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流转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农民将自己的土地以一定的方式租赁、转让给其他农民或农业企业进行经营管理。

土地流转对粮食生产产生了广泛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也存在一些挑战。

首先,农村土地流转能够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与权益分离,将土地流转给有实力的经营者,使得土地资源能够得到更加合理的配置。

农村土地流转形成了适度规模经营,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加了农产品的产量。

这种方式能够提高农业生产质量和效益,增加粮食供应,满足日益增长的人民生活需求。

其次,农村土地流转有助于农业的机械化水平提高。

由于土地流转可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进而推动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

农业机械化不仅能够减轻农民的体力劳动负担,也能够提高作业效率,减少生产成本,提高粮食生产的质量和效益。

此外,农村土地流转还能够促进粮食种植结构的优化。

在传统农村,农民种植面积相对较小,种植结构也相对单一。

而通过土地流转,农民可以选择将土地流转给有专业技术和经验的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进行粮食种植。

这样可以通过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管理,提高种植品种和农业技术水平,实现农作物的多样化和优质化。

然而,农村土地流转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是流转土地的质量问题。

农村流转土地数量众多,有些土地的环境质量并不理想,土壤质量差,或者存在潜在环境污染的风险。

这些问题可能影响粮食生产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流转土地的权属问题也需要处理好,避免出现纠纷和冲突。

另外,农村土地流转还可能导致农民的就业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意味着土地经营权由农民转让给经营者,农民可能面临丧失土地收益和就业机会的风险。

这需要政府加强农民的培训和技能提升,帮助他们转变为农业产业工人或其他就业岗位。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流转对粮食生产有着积极的影响,能够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机械化水平和种植结构的优化。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查报告

---安徽大学赴肥东暑期实践队中国发展离不开农民的发展--关于农村居民土地流转的意愿与行为选择的调查报告\二零一四年五月十日目录目录 (2)一绪论 (3)二课题背景 (3)三课题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5)(一)课题研究的目的 (5)(二)课题研究的意义 (6)四实践开展思路及方法 (8)(一)我们的实践思路 (8)(二)我们的实践方法 (9)五实践流程 (10)六可行性分析 (11)(一)经济可行性 (11)(二)时间可行性 (12)(三)组织可行性 (12)(四)社会可行性 (13)(五)技术可行性 (13)七.经费预算明细 (14)八预期实践成果 (14)九团队暂行规章 (15)十团队安全应急预案. (16)(一)安全守则: (16)(二)安全应急组织机构 (16)(三)安全应急组织运行原则 (16)(四)具体应急预案 (16)(五)应急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一采访问卷. (17)一绪论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产权在不同经济实体之间的流动和转让,即土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在不同经济实体之间的流动和转让。

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是构建现代农业模式,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的客观需要。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不断推进,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村土地流转趋于加快,规模逐年扩大,呈现出了经营主体多元化、流转形式多样化、利益关系复杂化的发展局面。

农村居民在新的形势下,心态是怎样变化的?他们的行为选择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是家庭收入?家庭人口数?文化素质?还是其他的什么?他们的行为选择又会对国家经济发展和其个人的生活状况造成怎样的影响?关注民生,是当代大学生的责任,如何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健康发展,也是值得我们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农村土地信托制度研究

农村土地信托制度研究

特征 、 理论基础和现 实意义等进行详尽分析 , 并提 出政 策建议 , 以期为土地信托制度的健康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关 键 词 : 包地 经 营 权 ; 承 信托 制度 ; 地信 托 土
中图分类号 :3 11 文献标志码 : 文章编号 :6 3 2 1 2 0 )6 0 3 — 3 F0. A 17 — 9 X(0 8 1 -0 6 0
自己的意志并 以 自己的名义独立 对信托土地进行 经营管理
或处分 , 在扣除经营费用和约定报酬后, 土地收益则完全归农 地承包权 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所有。综 上所述 , 笔者将 农村 土地信托制度 概括 为 :在 坚持农村土地 集体所有权和 承包 “ 权不 变的 前提下 , 土地 承包人基于对受 托主体的信任 , 为了
基金项 目: 本课题为甘肃政 法学院科研资助项 目(0 7 Q 0 7 20X N 8 )
作者简介 : 谢静( 99 )女 , 17 一 , 河北 定州人 , 助教 , 硕士 , 从事 民商法学研 究。

3 — 6
权 、 益权和部分处 分权 , 收 因此承包 地的经 营权 也可作 为信
1 3世纪前后 , 宗教在英 国盛极一时 , 教徒们为 了表 达对 上帝 的虔 诚而将 土地赠给教 会 , 但依据 当时英 国的法律 , 室无 皇 权对 教会征 收土地税 , 于是 , 引发 了皇室 与教会之 间的权力 争斗 。为了避免 皇室对 土地转 让的干预 , 教徒们纷纷效 仿罗 马“ 遗产信 托” 的做法 , 不直 接将土地转 让给教会 , 而是将 土 地赠送 给第三人 , 约定土地 的收益 由教会 享有 , 但 即实 际上 由第三人 以教会收益 为 目的管理 、 使用土地 。这种灵活 的财 产管理制度不仅为许多 国家借鉴 , 而且被引入到土地 以外 的 其他资产经营领域 , 并在现代社会资本经营中发挥着越来越 重要的作用 , 并逐步演化为现代信托制度 。 ( ) 二 农村土地信托制度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在维护农村 土地 承包关 系稳定的基础上 , 积极探索有效 的土地经 营权流转方式 是党和政 府在农村 土地 问题 上的一 贯方针 。《 农村土地承包法》 是规范我 国农 村土地管理使用的 基本 法律 , 明确许 可农 地承包 权流转 的原 则 , 对转包 、 出租 、 互换等 土地 承包权 流转方式进行 了规范。虽然《 村土地承 农 包法 》 未明确将信 托制度作 为土地流转方 式的一种 , 但笔 者 认为, 可将 其列为 “ 除转包 、 互换 、 转让之外 的其他方式 ” 由 , 此可见 , 土地信托制度是符合《 农村 土地 承包 法》 规定 的。如

农村土地流转的国内外研究综述

农村土地流转的国内外研究综述

农村土地流转的国内外研究综述一、本文概述随着全球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日益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

作为农业生产的基础,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对于提高农业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对国内外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研究进行全面的综述,以期为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本文首先将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概念进行界定,明确土地流转的内涵、特点及其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

在此基础上,对国内外农村土地流转的研究现状进行梳理和评价,包括土地流转的动因、影响因素、流转模式、流转效果等方面。

通过对国内外研究的对比分析,本文将揭示国内外研究的共性与差异,以及各自的优势和不足。

本文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趋势进行展望,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通过本文的综述,我们期望能够为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化、法制化、市场化提供有益的参考,进而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国内土地流转研究现状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乡统筹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流转问题逐渐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

国内学者在土地流转的动因、模式、影响及对策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形成了丰富的理论成果。

在土地流转的动因方面,学者们普遍认为,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需求是推动土地流转的主要力量。

土地政策的调整、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以及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等因素也对土地流转产生了重要影响。

在土地流转模式方面,国内研究主要关注了家庭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股份合作制流转以及土地信托流转等模式。

学者们对各类流转模式的运作机制、优缺点以及适用条件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在土地流转的影响方面,学者们普遍认为,土地流转有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

同时,土地流转也有助于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民生,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吉林省农村土地信托化可行性研究及战略选择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吉林省农村土地信托化可行性研究及战略选择

作者简介:刘 颖,女,硕士,吉林师范大学经法学院讲师,注册会计师。

刘雨沛,女,吉林师范大学经法学院金融学专业学生。

项目来源: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城乡融合背景下吉林省农村土地信托化模式创新与路径优化研究”(2020C033)。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吉林省农村土地信托化可行性研究及战略选择刘 颖 刘雨沛(吉林师范大学经法学院,吉林四平 136000)摘 要:文章利用SWOT分析方法研究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吉林省推行土地信托化的可行性,总结了吉林省推行土地信托流转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吉林省土地信托化未来发展的战略选择。

研究为吉林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土地信托路径优化提供依据。

关键词:土地信托化;SWOT分析;可行性研究;战略选择中图分类号:F830.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109(2021)3005404一、问题的提出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行了战略部署,提出要“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这意味着土地流转由局限于同村、亲戚之间的内部流转方式向规模化、专业化迈进。

土地信托化是在“三权分置”的基础上,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前提下,农民将土地经营权信托给具有信托资质的信托机构,由其依据法定程序再将土地经营权有偿转让给从事农业经营活动组织的一种新型土地流转模式,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石[1]。

目前,吉林省土地信托流转发展缓慢,且相关研究较少,集中讨论实施土地信托存在的问题[2][3],忽视了吉林省实施土地信托化具有的优势和机会,缺乏针对吉林省区位优势和资源情况的土地信托化可行性研究,尤其缺少对于吉林省如何利用其优势和机会,规避其风险进行土地信托化的具体战略选择。

因此,本文利用SWOT分析方法,以吉林省土地流转为研究对象,结合吉林省区位资源状况,从优势(S)、劣势(W)、机会(O)、威胁(T)四个方面对吉林省实施土地信托化的可行性展开研究,并提出土地信托化未来发展的战略选择,为吉林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村土地信托化、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浅谈土地承包机制对粮食生产的影响

浅谈土地承包机制对粮食生产的影响

浅谈土地承包机制对粮食生产的影响河南省方城县农经总站我国的改革开放从农村开始,由土地入手,建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在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变的情况下,由一大二公的集体统一经营改变为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

这种生产方式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广大农村的实际,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激发和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粮食生产和农民收入大幅度的提高,取得了满举世瞩目的成就,得到了世界的认可。

但是随着农村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和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土地承包机制下的粮食生产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现就土地承包机制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做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土地承包制对农业及粮食生产的积极影响㈠我国历次土地制度调整及它的进步作用。

建国以来,,我国对农村土地制度进行了几次重要调整,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对农村生产力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政策的制定也逐步过度到遵循社会原则、实事求是、合乎经济发展规律的轨道上来,农业生产关系的变革和调整向着有利于解放生产力的方向不断发展。

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没收和征收了地主、富农占有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耕种,包括地主、富农在内的广大农村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目的是继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国家的工业化建设打基础。

人民公社制度,把农民的土地私有制转变为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农业生产和生产资料实行集体统一经营,集体组织生产,按劳分配。

这种土地制度下的生产方式一直存在了20多年,为广大农村建立了土地集体所有制度,集体经济在诸多方面也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广大农村普遍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的统一经营的同时,集体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承包农户根据生产季节和经营需要,独立作出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改变了生产经营方式,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粮食生产,农民收入和新农村建设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

农村土地流转及其对农业发展的推动作用

农村土地流转及其对农业发展的推动作用

农村土地流转及其对农业发展的推动作用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农村土地流转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农村土地流转对农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它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更大的规模经营和技术改进的机会,促进了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

本文将从十个方面展开回答农村土地流转对农业发展的推动作用。

1. 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农村土地流转将农田集中起来,形成了更大规模的农业经营,通过科学的耕作技术和大规模的生产经营管理,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同时,流转土地还可用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引入现代农业生产要素,推动农业发展。

2. 促进农业技术进步土地流转引入了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科学性和效益。

流转土地的农民可以通过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了解最新的耕作方式和农业机械的使用方法,使农业生产更加高效、节能,提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

3. 优化产业结构土地流转改变了农村传统的小农经济结构,实现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流转租田的农民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经济效益灵活选择作物和养殖业务,提高农业产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同时,流转土地还给农村农业发展带来了更多的投资和技术支持。

4. 促进农业现代化土地流转使农业生产向着现代化方向发展。

流转土地的农民可以利用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的优势,引进现代化的农业生产设备和技术,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加工效率。

5. 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土地流转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

农田流转使农民可以通过流转租金或提供农业服务获得额外的经济收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来源。

同时,流转土地还通过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降低生产成本,使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更有利可图。

6.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土地流转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流转土地的农民可以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开办农村合作社或农业龙头企业,增加农民就业机会,推动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

同时,农村土地流转也为乡村旅游和农产品加工等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提供了支持。

农地“非粮化”问题研究

农地“非粮化”问题研究

Foo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Economy粮食科技与经济2023 年4月第48卷 第2期Apr.2023Vol.48, No.2当前,农地流转速度逐渐加快、流转规模日益扩大,农地流失现象严重。

据研究数据统计,中国每年约有29.4万hm 2耕地因为城市化和工业化被转化为其他用地[1],直接冲击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和国家粮食安全。

然而,一个隐性的粮食生产能力流失——“非粮化”也不容忽视[2]。

国家实行三权分置以鼓励农地流转,是期望通过规模化农业经营实现粮食规模效益,但在实践中却出现与保障粮食安全相悖的“非粮化”趋势。

目前农地流转向纵深推进,农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推动着农业生产规模化,但粮食种植受到成本“地板”和价格“天花板”双面制约,投入产出率低,单产收益少,农户种粮积极性低。

从本质上讲,“非粮化”是既定约束下农地经营主体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结果[3],是经营主体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的结果。

农地“非粮化”造成的粮食隐性损失已远超耕地“非农化”造成的显性损失,它不仅挤压了农户种粮收益空间,更激化了我国粮食结构性紧缺的矛盾[4],严重危害粮食安全。

近年来,粮食安全问题备受学术界关注,许多学者对可能影响粮食安全的问题进行了广泛论证。

就耕地“非粮化”的研究角度而言,目前对耕地“非粮化”问题从发展现状、造成的影响到对策建议等方面都已有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尤其随着土地流转速度的不断加快,规模的不断扩大,关于土地流转是否影响我国粮食安全的讨论日渐激烈。

针对农地流转中“非粮化”现象,国家颁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其要求严格防止农地“非粮化”,明确土地经营权流转要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

但此政策实农地“非粮化”问题研究周家玉,陈洪昭(福建师范大学 经济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摘要:当前,农地“非粮化”造成的粮食隐性损失已远超耕地“非农化”造成的显性损失。

《不同土地流转模式的天津“失地”农户增收效果评价研究》

《不同土地流转模式的天津“失地”农户增收效果评价研究》

《不同土地流转模式的天津“失地”农户增收效果评价研究》一、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土地流转成为了解决城市发展与农村土地利用矛盾的重要途径。

天津市作为中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其实施的不同土地流转模式对“失地”农户的增收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本研究旨在评价不同土地流转模式对天津“失地”农户的增收效果,以期为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研究背景及意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流转成为了必然趋势。

在天津市,不同地区实施的土地流转模式具有差异性,这些差异化的模式对“失地”农户的增收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因此,本研究的意义在于通过对不同土地流转模式的深入研究,评估其对农户增收的贡献,为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本研究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首先,通过文献综述了解国内外土地流转模式及对农户增收的影响;其次,收集天津市各区县的土地流转数据及“失地”农户的收入数据;最后,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对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

四、不同土地流转模式分析1. 家庭承包经营制: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土地承包经营,实现土地经营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激发农户生产积极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 集体经济组织模式:由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和管理土地,通过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3. 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以农民为主体,以合作社为平台,整合资源,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共担。

4. 土地流转市场模式: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土地流转,引入社会资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五、不同土地流转模式对农户增收效果评价1. 家庭承包经营制:该模式下,农户通过自主经营,提高了生产积极性和土地利用效率,从而实现了增收。

然而,由于缺乏规模效应和专业化管理,增收效果有限。

2. 集体经济组织模式:该模式下,通过统一经营和管理土地,实现了规模效应和专业化管理,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从而有效促进了农户增收。

3. 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该模式下,农民通过合作社平台整合资源,实现了资源共享、风险共担,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

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及其对粮食增产的影响分析

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及其对粮食增产的影响分析

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及其对粮食增产的影响分析农村土地资源是农村发展的重要支撑,对粮食增产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将从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现状、粮食增产效应以及影响因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农村土地面积庞大,但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资源利用面临一系列问题。

首先,农村土地利用结构存在单一化和重复利用的问题。

农民普遍采用传统的种植和养殖业,导致种植同质化和养殖密度过高,土地资源得不到合理利用。

其次,农村土地利用效率较低。

由于技术落后、管理不善以及农民自身经营能力限制,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低下,无法发挥其潜力。

二、粮食增产效果分析优化农村土地资源利用对粮食增产起着重要作用。

首先,合理利用农村土地资源可以提高粮食生产效率。

通过科学种植和养殖的方式,减少耕地浪费和粮食资源浪费,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粮食产量。

其次,改善农村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农田利用多样性,可以提高农作物的品种丰富度和种植效益,进一步增加农产品的供给。

再者,优化农村土地利用还可以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增加就业机会。

农民通过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获得更多的收入,提高生活质量,同时也为其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劳动力。

三、影响因素分析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的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首先,农业科技的发展对农村土地利用起着决定性作用。

新技术的应用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质量,进而影响土地资源利用的效果。

其次,政府政策对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有着重要的影响。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加大投入和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再者,农民自身的素质和经营能力也会影响农村土地利用的效果。

农民的科学素养和经营能力决定了他们对土地利用的程度和方式,进而影响粮食增产效果。

四、对策和建议为了更好地利用农村土地资源,促进粮食增产,应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加大农业科技研发力度,引导和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

通过新技术的应用,提高农田利用率和农业生产效益,实现粮食增产。

河南省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河南省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河南省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分析1. 引言1.1 研究背景农户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农户将自己的土地通过租赁、转让等方式流转给他人或组织使用。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户土地流转成为当前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

河南省作为中国重要的农业大省之一,其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示范性,因此对河南省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及其影响因素进行深入研究,有助于把握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趋势,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目前,河南省农户土地流转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如土地流转规模小、流转价格低、流转主体单一等现象较为突出。

在这样的背景下,对河南省农户土地流转进行系统的研究分析,有利于发现问题症结所在,为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本文旨在通过对河南省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及其影响因素的分析,深入探讨农户土地流转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和农业生产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深入分析河南省农户土地流转行为及其影响因素,探讨其对农业发展的影响和作用,为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政策、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具体目的包括:1. 系统梳理河南省农户土地流转的现状与特点,探讨流转规模、方式、效益等情况;2. 分析影响农户土地流转的因素,包括政策法规、经济因素、社会文化因素等,从多维度角度揭示土地流转的动态机制;3. 剖析政策法规对农户土地流转的影响,评估现行政策的有效性和可行性;4. 探讨经济因素对农户土地流转的影响,分析流转对农户收入、就业等方面的影响;5. 探讨社会文化因素对农户土地流转的影响,分析流转对农民生活、乡村社会结构等方面的影响。

通过深入研究农户土地流转的行为和影响因素,可以为政府部门制定更加科学的政策、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1.3 研究意义农户土地流转是当前农村改革发展的热点问题之一,在河南省尤为突出。

研究农户土地流转的意义在于深入了解其对农业生产、农民收入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河南省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研究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研究
逐 渐在 天津 、 重庆 、 北京、 广东、 成都、 嘉兴 、 无 锡 等 地 已 经 发
摘 要 : 农 村 土 地 流 转 对 于 缓 解 城 乡 土 地 供 需 矛盾 , 实现 城 乡资 源 互补 、 经济 融 合 、 城镇 化建设 等 方面具有 重要的 现 实
意义 , 而 选 择 采 取 的 土 地 流 转 模 式 则 关 系 到 土 地 资 源 利 用效 率 的 高 低 。 当前 我 国在 土 地 流 转 模 式 的 探 索 方 面 已 经 取 得 了 卓有成 效的成果 , 但 是 现 行 农 地 流 转 模 式 还 存 在 诸 多 问题 , 因此 要 从 我 国 的 国 情 和 不 同 地 区 的 发 展 状 况 出发 , 坚 持 科 学 的 原贝 1 】 , 构 建 农 地 流 转 的合 理 模 式 。
代 化的生 产水平相适应 的 , 以土地 租佃 为 主要途 径 、 以大 规
营模 式 相 比 , 这种模式 下的合 同 时间较 长 , 用 地 的 契 约 关 系 模 的 农 场 经 营 为 载 体 的 在 国 内 , 近 几 年 来 在 国 家 土 地 流 更 为 稳 定 , 有利于生 产要素 的投入 和生 产 的可 持续 , 是 一 种 转 政 策 的框 架 内 , 我 国各 地 对 农 村 土 地 流 转 模 式 进 行 了 积 市 场 化 程 度 较 高 的 土 地 流 转 模 式 和 规 模 经 营 模 式 。但 是 这 极 的探 索和创 新 。农 村 土地 流 转最 初 主要 是 代耕 的模 式 , 种土地流转模 式是 将 土地 的物权 转 化 为 了股 权 , 股 权 只 可 随着农 业生产力 的 提高 和 国家 对 土地 流转 的鼓 励 和支 持 , 转让不可退 出 , 因此当股份合 作 制组 织亏 损甚 至倒 闭时 , 拥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讨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讨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讨作者:许为来源:《新西部下半月》2013年第10期【摘要】文章分析了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提出了对策。

要进一步细化中央2013年一号文件,把土地流转与国家的粮食安全问题紧密联系;要通过多环节的调控和现代农业技术的推广,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进而达到降低农产品价格的目的;要建立有关土地流转的相关机制与机构,及时发现和解决土地流转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现代化农业;粮食安全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由于粮食价格偏低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大量农村劳动力离开世代生存的土地,涌入城市务工,农村大批土地荒芜闲置。

代租、代种等土地私下流转模式便开始在农村悄然出现。

到了最近十年,由于现代化规模农业的出现和农业机械化的逐步普及。

农村土地流转更成为一种趋势。

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也多次发文对农村土地流转做出指示,2012年12月31日中央发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各省市行政机构也纷纷出台相关文件措施鼓励支持农村土地流转。

很多媒体,机构和专家也多次呼吁,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但在这貌似大势所趋的一片强烈呼声中,无论是政策文件还是诸多专家的论述其实都忽略了在土地流转中暗藏的但是又必须注意和解决的几大矛盾,本文将逐步对这些问题展开论述,对农村土地流转中的问题和矛盾作出探讨,防微杜渐,未雨绸缪,力求使农村土地流转能更好的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首先,我们要注意的一大问题就是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后非粮食种植与我们国家粮食安全的矛盾众所周知,我国虽然地大物博,但人口众多,虽然耕地面积排名世界第四,但人均可耕种面积却排126名。

人均拥有耕地1.4亩,还不到世界人均耕地的一半。

农村土地流转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对河南省洛阳市相公庄村的调查

农村土地流转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对河南省洛阳市相公庄村的调查
意见 和 建议 。
[ 关键词 】 粮食安 全; 土地流转 ; 相 公 庄村 [ 中圈分类号 】 F 3 2 1 . 1 [ 文 献标 识 码 ] A
1 . 4 研 究 方 法
1 调 研 概 况
1 . 1 研 究 背 景
1 . 4 . 1 文献研 究法 。使用互联 网浏览专业 数据库 , 了解 了历年
是粮食生产的促进和抑制作用。 1 . 4 . 3 问卷 调 查 法 。对 村 民和 相 关 领 导 进 行 问 卷 调 查 。 问卷 来
源 于上海 财经大 学 2 0 1 1 年 度千 村社会 调查 项 目组发放 的 1 0 份 主 问卷 和 l 份补充问卷。 1 . 4 . 4 深 入 访 谈 法 。考 虑 到 问 卷 调 查 法 是 调 研者 事先 设 定 好 问
白 经 天 : 农 村 土 地 流 转 对 粮 食 生 产的 影响
农 业 经 济
农村土地流转对粮食生产的影响
对 河 南省 洛 阳 市相 公 庄 村 的 调 查
白经 天
( 上海财经大 学, 上海
[ 摘
2 0 0 4 3 3 )
要】 从2 0 0 4年 起 , 农 村 土地 使 用权 流 转在 全 国各 地逐 渐推 广 开 来 。 通过对相公庄村调查走访 , 探 寻土 地 流 转
带 来 的规 模 化 生产 对 粮 食 生 产 的积 极 作 用 , 也 发 现 了土 地 流 转 中产 生 的 问题 和 对 粮 食 生产 的 消极 影 响 , 并 总 结 出其 问 题 的核 心 是 粮 食 安 全 与农 民增 收之 间 的 矛盾 关 系。针 对 这 些 问题 , 根 据 我 国 目前 的 实 际情 况 , 提 出 了 一 些切 实 可行 的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界定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分析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界定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分析
土地产权界定的影响上。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界定 , 通过影响农 地范 围难以界定 , 土地征用 目的界定模糊 : 方面 , 一 《 土地管理 用地向建设用地流转 、农 民对农用地的使用等途径影响农地 法》 第四十三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 人进行建设, “ 需要使用土 的使用、 粮食生产和粮食 价格 。
制度创新” 或突破 目前的条 , 主要表现在对政府征地行为的激励 一 约束成本 ,包括征地程 个人在 目前法律框架下进行了“
序和 审查程序的成本 、对地方政府人员的政府监管成本和群 款制度 , 导致大量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具体来说 , 农民集 其一 , 以 众监管成本等。 较高的制度实施成本 , 目前征地过程 中违法 体或个 人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途径 主要有两种 : 是
违规现象大量出现的重要原因 , 诸多学者所讨论的“ 征地程序 在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等地带的大城市郊 区农村出现的
土地股份合作制” 为代表 , 目前法律框架下 , 在 通过集体经营 不合理 、 群众表达机制不完善、 征地纠纷解决机制不科学 ” 等 “ 所带来的不利影响都是较高的制度实施成本的表现 。 其次 , 政 的方式 , 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 以获得土地增值收益 。 土地 《
用地 , 许多“ 小产权房 ” 都属于这种情况。 它发生的条件是这种 框架 , 并且假定 : 劳动力可以准确预期城乡收入的净现值并追 产权实施的监督成本较高 ,农地的违法使用难以得到有效监 求收入净现值的最大化 ; 劳动力可以完全 自由流动 , 当城市收 管。 除监管成本之外 , 这种农地产权界定的实施成本还包括对 入的净现值等于农村收入的净现值时 ,劳动力流动达到均衡

3 9—
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 民集体可以以“ 农 兴 平将决定粮食产量 ,仅仅通过限制农用地 向建设用地的转化 办乡镇企业” 等为由 , 通过取得审批的方式将农用地转为建设 已不足以保障粮食安全 。

土地流转对粮食安全的影响与对策

土地流转对粮食安全的影响与对策

士。 硕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 农业资源利用、 农业生态学、 高产优质高效种植制度等; 本文通讯作者。

土 地 问 题
转。
土地流转是指拥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模式多样化 , 土地流转相对比较规范。
2 . 研 究方 法
农户将土地经营权 ( 使用权 ) 转让给其他农 户 或经济组织 , 即保留承包权 , 转让使用权。 目前 全 国许多县市在试点土地流转 , 基层政府对推
进土地流转积极性很高 , 但有些学者指出 目前
土地流转 的发 展趋 势对 未来 的粮食 安全 造成 了 极 大威胁 。 l 6 在此 背 景下 , 我们选 择 了全 国开 展 土 地 流 转 最 早 的滕 州 市 西 岗 镇进 行 调查 研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研究方法采用走访调查、 数据查阅。 ( 1 ) 走访调查 : 于2 0 1 1 年 9月 一 2 0 1 2年 9 月进行 , 随机抽 取西 岗镇 辖 区的 2 4个 行政 村进
粮食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经济的发展速度, 也关乎国家
的稳定和谐 。因此国家始终将粮食安全放在首位。 为了确保粮食安全 ,
有些学者指出需要在保证流转土地用途和性质不变的情况下 , 加快土地流
【 收稿 日期】 2 0 1 3 — 0 3 —1 4
【 基金项目】 公益性行业( 农业) 科研专项经费( 2 0 1 1 0 3 0 0 1 ) 和科技支撑计划( 2 0 1 2 B A D 1 4 B 0 7 ) 共同资助。 【 作者单位】 1 . 山东农业大学作物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 山东省作物生物学重点实验室, 山东 秦安, 2 7 1 0 1 8 ; 2 . 滕

《不同土地流转模式的天津“失地”农户增收效果评价研究》

《不同土地流转模式的天津“失地”农户增收效果评价研究》

《不同土地流转模式的天津“失地”农户增收效果评价研究》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流转成为解决农村土地资源利用问题的重要途径。

天津作为我国的重要城市之一,其土地流转模式也日益多样化。

然而,土地流转对于“失地”农户的增收效果如何,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旨在通过对天津地区不同土地流转模式的研究,对“失地”农户的增收效果进行评价,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二、天津土地流转现状及模式分析天津地区土地流转主要以集中流转和分散流转两种模式为主。

集中流转是指将大量土地集中流转给农业企业或合作社,进行规模化经营;而分散流转则是农户之间相互流转土地,进行小规模经营。

此外,还有租赁、股份合作等模式。

这些模式的实施,为天津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不同土地流转模式对“失地”农户增收的影响(一)集中流转模式集中流转模式下,农业企业或合作社通过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为“失地”农户提供了稳定的租金收入。

同时,企业或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会雇佣部分农户参与工作,增加了他们的就业机会和工资收入。

此外,企业或合作社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等产业,进一步带动了“失地”农户的增收。

(二)分散流转模式分散流转模式下,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往往以互帮互助为主,土地利用效率相对较低。

然而,这种模式使得“失地”农户能够根据自身需求灵活调整土地用途,如种植经济作物、发展养殖业等,从而增加收入。

此外,分散流转模式也有助于保留农村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文化支撑。

(三)其他模式租赁、股份合作等模式在天津地区也有一定的实施。

这些模式通过引入外部资本和技术,为“失地”农户提供了更多的增收途径。

例如,租赁模式使得农户能够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股份合作模式则使得农户能够分享到企业或项目的利润。

四、实证分析本文选取了天津地区不同土地流转模式的典型案例进行实证分析。

通过对“失地”农户的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收集了关于土地流转、收入变化等方面的数据。

浙江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调查.

浙江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调查.

浙江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调查土地是千百年来中国农民的“命根子”。

二三产业发达、已有一半以上农民不种田的浙江乡村,却正在悄然无声地发生这样一场变革:越来越多的农民以契约的形式,把世世代代耕种的土地自愿交付给他人经营,毅然告别土地,进城入厂做买卖。

一位多年来致力于浙江农村经济发展调研的专家指出,土地流转不仅对进一步改变这个省的产业格局、实现现代化产生重大推动作用,而且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股票田”出现和加速的土地流转2001年初,浙江省在全国第一个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改变了沿袭千百年的农民交“皇粮”的传统。

之后不久,浙北德清县钟管镇沈介墩村的328户村民,把承包田倒包给了村委会,再由村委会统一租给种养大户经营。

原来的承包户“不稼不穑”,每亩可得租金550元。

农民形象地把这种田称为“股票田”。

不光在浙江德清、温岭、东阳、上虞等工商业发达、有条件进行大规模资本投入的县市,在常山、衢县等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股票田”也频频出现。

常山县钳口乡一位农民,将承包地的使用权转租给当地一个种植大户,自己再到大户家打工。

谈起这事,这位农民高兴地说:自己种田缺技术、缺信息,比较难,将土地流转给别人,既得到流转费(相当于150公斤粮食,又得到工资性收入,比自己经营土地收入高多了。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1年底,浙江省共流转耕地326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3.5%;浙江省农村土地流转涉及的村占总村数的66.4%,涉及的农户占总农户的20.8%。

各地从实际出发,摸索了多种土地流转形式,有自由转包、反租倒包、土地入股、租赁、转让、土地信托等。

与过去不同的是,浙江新一轮的农地流转普遍实现从无偿流转向有偿流转转变。

如在宁波市鄞州区、温州乐清,过去种粮大户承包的粮田大多是“免费”的,还享受村里和地方政府的补贴。

随着效益农业的发展,土地承包费(转包租金已水涨船高,每亩水田年转包租金一般为100元至200元,高的已接近300元,最高的上升到每亩每年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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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信托流转对中国粮食生产的影响研究一、引言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不断推进,但我国部分地区却出现了耕地大面积抛荒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粮食安全。

目前已有的土地流转方法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和缺陷性,难以实现农村土地的有效利用,因此急需进行土地流转方法的创新。

而土地信托流转制度有利于优化土地使用方法,扩大耕地生产规模,优化农业生产结构(Brabec E和Smith C,2002)[1],减少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Wunderlich Karl Arthur,2002)[2]。

在此情况下,2009年湖南省益阳市推出了土地信托流转的方法,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本文分析湖南省益阳市试行土地信托流转方法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对农村土地信托流转经验的推广具有现实意义。

我国对于农村土地信托流转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信托流转的可行性、现行模式、问题及建议方面。

从当前法律政策、流转的实践基础、外国土地信托流转的经验方面看,土地信托流转在我国确实具有可行性(岳意定等,2008)[3],绍兴模式、龙岗模式、益阳模式等各种现行土地信托流转模式更成为了土地信托流转可行性的现实依据(杨凯育等,2013)[4]。

益阳草尾模式的成功在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与信托制度联系起来,为农村农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李伟,2013)[5],使农业生产率得到提高,老板和農民收入增加(殷勇,2012)[6],但同时也存在流转意识淡薄、流转价格难以确定、流转中的非粮化等问题(王凤娟,2014)[7]。

关于土地信托流转对粮食生产影响的相关文献较少,主要包括两种观点:观点一指出,土地信托流转对粮食生产会产生负面影响,如出现耕地乱用、非粮化等不良现象(苏纪涛,2011)[8]。

观点二指出,土地信托流转对粮食生产既有正面影响也有负面影响。

土地流转促进了粮食生产的规模化、机械化,提高了粮食生产效率,但是流转过程中非粮化的出现,使耕地面积减少,威胁粮食安全(聂良鹏等,2013)[9],从长远来看,不同地区的受影响程度存在差异,土地信托流转的不利影响会越来越突出(沈曼,2014)[10]。

二、农村土地信托流转对粮食生产的影响渠道土地信托流转的参与主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

具体运作步骤如图1。

农村土地的信托流转主要通过科学技术、自然条件和人口经济政策三个方面对粮食生产产生影响。

在农业科学技术方面,农村实行土地信托流转后,粮食生产的主体不再是家庭单位,而是新型的种粮大户、农业合作社等。

这些组织可以通过信托合同进行土地经营权的承包,进行大规模粮食生产活动。

在客观上,新型的粮食生产主体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大规模的耕地;在主观上,他们为了提高粮食生产效率,获得规模效益,会引入先进的科学技术。

农业科学技术的进步会对我国粮食生产产生影响(肖国安,2007)[11]。

在自然条件方面,农村实行土地信托流转之后,会减少被撂荒的土地,并且对土地进行平整,增加肥力,提高耕地的质量。

为避免自然灾害影响粮食生产,新型种粮机构会对排灌设施进行翻新和修建,从而减轻水旱灾对粮食生产的影响,最终增加对粮食生产的投入。

从投入-产出理论分析,这些投入的增加将会带来产出的增加,从而对我国粮食生产会产生影响(Lester.Brow,1994)[12]。

在人口经济政策方面,土地信托流转可以使部分劳动力不受耕地因素的制约,进城务工,增加城市短缺的劳动力。

同时,新型的种粮机构会引入一部分掌握农业科学生产方法的人员,他们将科学的生产方式进行传播,将有助于提高农业劳动力的素质(罗发友,2002)[13]。

另外,土地信托流转后,农村能够实现粮食种植的规模化。

根据农地规模理论,将会出现规模效益,从而提高粮食生产效率,提高粮食生产的比较收益(余振国,2003)[14]。

从政策因素考虑,土地信托流转之后,粮食生产的主体变得较少,便于粮食生产补贴的考察和发放,提高了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三、土地信托流转对粮食生产影响的实证分析本文实证部分以湖南省益阳市农村土地信托流转为案例,采用横纵向对比分析的方法,按照影响粮食生产的三大类因素分别进行讨论。

益阳市土地信托流转于2009年开始实行,因此,在纵向上以2009年为界限,对比分析前后五年的变化。

在横向上,首先选择与益阳市在地理、交通、经济、人口、农业生产等方面较为相近的怀化市作为对比对象,怀化市在同期也进行了一定规模的土地流转,但未选择信托流转的方式;另外,选择湖南省整体情况作为第二个横向对比对象。

在涉及地理因素的对比中,仅选择怀化市作为横向对比对象。

(一)粮食生产的农业科学技术水平对比分析1.粮食生产的机械化水平对比分析。

从整体机械化水平分析,由图2可以看出,益阳市的农业机械总动力增长率在2010年后先上升后下降,而怀化市农业机械总动力增长率呈先下降后上升趋势,同时湖南省整体的农业机械总动力增长率却呈下降趋势。

因此,初步可以看出益阳市土地信托流转对粮食生产的机械动力产生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粮食生产的机械主要分为粮食耕种机械、粮食排灌机械、粮食运输收割加工机械三部分。

首先,分析粮食耕种机械的变化。

观察表1,纵向上,益阳市流转后的拖拉机均值和平均增长率都有所增加,所以,土地信托流转对粮食生产的拖拉机机械具有一定的纵向效应。

横向上,怀化市流转后拖拉机的年均增长率高于益阳市,湖南省整体年均增长率虽仍小于益阳市,但差额缩小且小于1%,横向效应不明显。

可见,土地信托流转对粮食生产的拖拉机机械作用不是很明显。

再分析耕整机数据,益阳市的耕整机均值和增长率在流转后有了显著的增长,纵向效应明显。

横向上,与怀化市相比,尽管流转后益阳市的增长率较低,但是流转前后益阳市增长率差额更高,与湖南省整体的对比情况亦是如此。

可见,土地信托流转对粮食生产的耕整机机械有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其次,分析粮食生产的排灌机械。

观察表1,从纵向上看,流转后的益阳市排灌机械的均值和平均增长率均得到了提高。

在横向上,流转后益阳市排灌机械增长率高于怀化市和湖南省整体。

可以看出土地信托流转对排灌机械有明显的横纵效应。

最后,在分析粮食生产的运输、收割、加工机械的横纵向对比数据后发现,土地信托流转促进了粮食生产的运输和收割机械化水平,但对运输机械的纵向效应不明显。

土地信托流转对粮食加工机械作用不明显。

2.农用化肥、农药使用量对比分析。

首先,在农用化肥使用量上,观察表2,从纵向上可以看出,益阳市在土地流转前后常量营养元素化肥使用量均值得到了较大的增长,但是增长率不高。

从横向上观察常量营养元素化肥使用量,在土地信托流转前,益阳市平均增長率高于怀化市和湖南省;土地信托流转后,益阳市平均增长率与怀化市基本持平,且低于湖南省。

可见,土地信托流转减少了粮食生产的常量营养元素化肥使用。

同样分析微量营养元素化肥数据后发现,土地信托流转对微量营养元素化肥使用有促进作用,但是力度不是很明显。

其次,在农药使用量上,从表2可以看出,在纵向上,虽然益阳市土地信托流转后农药使用量的均值增加了,但是年均增长率大幅降低。

横向上,在土地信托流转后,怀化市农药的使用量保持快速增长,湖南省整体农药使用量也有所增长。

这说明土地信托流转反而减少了益阳市的农药使用量。

(二)自然条件因素的对比分析1.耕地因素对比分析。

从粮食生产的耕地数量上考虑,观察图3,益阳市在土地流转后,粮食播种面积一改之前增长率不断下降的趋势,出现快速增长。

怀化市的增长曲线与益阳市相似,但增长速度一直低于益阳市。

这是因为怀化市同时期也进行了土地流转,但采用了传统的流转方式,因此,其流转规模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这说明土地信托流转与传统的土地流转方法相比,更有利于调动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在耕地质量方面,由图4可以看出,益阳市从土地流转后,中低产田的改良面积不断增加,同时增长率也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

而同期的怀化市中低产田的改良面积却连年减少,增长率也连年出现负值。

可以看出益阳市耕地质量的改造面积和速度均高于怀化市,土地信托流转的实行,有利于耕地质量的提高。

2.自然灾害因素对比分析。

水库个数、堤防长度的变化能体现出该地区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

观察表3,在纵向上益阳市水库个数、堤防长度在流转后都有了较大的增长,尤其是提防长度的增长。

在横向上,益阳市水库个数虽在流转前后均低于怀化市,但是水库个数平均增长率流转后明显高于怀化市。

从堤防长度上来看,流转后,益阳市的堤防长度平均增长率明显高于怀化市。

可见,土地信托流转对水库个数和堤防长度均具有明显的正向作用。

(三)人口因素对比分析观察表4,从纵向来看,益阳市土地信托流转前后农业从业人员均值和年均增长率均有所减少。

从横向来看,益阳市在土地流转前后的农业从业人员较怀化市而言减少幅度更大。

与湖南省的横向对比亦是如此。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土地信托流转促进了益阳市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四、结论和建议以上分析表明:(1)在粮食生产的科学技术水平上,土地信托流转提高了粮食生产的机械化水平,尤其表现在对粮食生产的耕种机械、排灌机械和收割机械上。

在化肥和农药使用量上,土地信托流转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常量营养元素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增加了微量营养元素化肥的使用量。

这说明土地信托流转后,新型种粮大户更加科学地使用化肥,进行合理搭配,注重粮食食用的安全性,合理地使用农药,这有利于粮食生产过程中优化化肥结构,促进生态农业的发展。

(2)在粮食生产的自然因素方面,土地信托流转对粮食生产的耕地数量和质量均产生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土地信托流转对粮食生产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也有一定影响,体现在增加了堤防的长度和水库个数。

(3)在粮食生产的人口因素上,土地信托流转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快速转移。

在总体上看,农村土地的信托流转对我国粮食生产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有利于现代化农业的发展。

但是土地信托流转和农业生产还存在基础设施水平不高、种粮比较收益较低、种粮大户成本较高等问题。

相关部门应引进新型投资机构,拓宽土地信托机构的融资渠道;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从业观念,增强农民的就业竞争力;对新型粮食生产大户进行补贴,以减轻其压力,充分发挥政策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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