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考勤打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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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考勤打卡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

夏季:8:30—12:00,14:00—18:00

冬季:8:30—12:00,13:30—17:30

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其实际情况制定作息时间;

二、考勤规定:

1、公司上班实行指纹辨识的考勤办法。

2、指纹辨识次数:每天2次,分别是上班前打卡和下班后打卡。

3、每月月初由项目总监负责汇总考勤记录。

4、正常出勤:但未进行指纹辨识的,需要填写《未录入指纹证明》请假单,否则按照旷工处理。

5、考勤机故障无法进行指纹辨识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未录入指纹证明》;

6、严禁代人打卡,一经发现代人打卡或者被代人打卡着给予记过一次,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旷工:

1、未出勤且未办理请假手续者,

2、假期已过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3、员工上班时间内未经直属领导同意擅自离岗者,

外出:上班时间外出,需要批准后方可外出,事情办完后立即返回,不得利用外出时间办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事;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按旷工

处理。

三、请假及审批:

1、请假最小单位为0.5天,并填写《请假单》,报项目总监或负责人批准。

2、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事前请假,应电话及及时告知直属

四、遇停电、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或遇特殊情况不需要打卡时考勤人员应在当月考勤表后附文字说明。

五、工作人员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须向项目总监(负责人)提交请假单审批。

六、抽查制度,公司人事部相关人员将每月不定时、不定期的进行抽查,抽查事项(在岗或脱岗现象),抽查方式:(微信位置共享或现场走访抽查),中层管理人员每月抽查(暂定)4次,一般工作人员每月抽查(暂定)3次,一月内累计达2次含2次的按照旷工1天处理;累计达4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以此类推。

七、项目监理部的考勤记录由项目总监按时上报;相关部门负责定期公布职工有异议的可以到相关部门查询如有异议的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门提出申诉。

八、考勤结果作为兑现工作性津贴、奖金及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具体实施办法由公司行政人事处制定。

九、了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严肃工作纪律干部职工要树立大局意识自觉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有损于团队的言论和行为。工作

人员出现无理取闹与考勤管理人员争执的或考勤管理人员营私舞弊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公司所有行政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的考勤登记适用本办法。

十一、办法试行自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步进行完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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