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医保政策培训PPT演示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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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9月1日起,区县级公立医院要同步停止执行药事服务费收取。
所以,在已实行药品零差率改革的区县公立医院就医的,在改革实施前入院、实施开始后出院 的,不再收取药事服务费,并执行新439项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和医保报销标准。
参保人就医计算起付线时,优先以其他不执行定额支付项目费用计算。
原来是甲类的,新项目为甲类;原来是乙类的,新项目为乙类
4
将混合甲乙类属性的53个新项目全部升级为甲类 将临床必需的两个自费项目升级为甲类
5
439项调价项目中,甲类239项,乙类169项,自费31项
相关内容的落实处理
本次执行药品零差率、价格调整的439项医疗服务项目(包括停止执行对应的原150项)、 以及价格和医保报销等只在本次参与改革的公立医院执行。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医保政策培训
.
1
背景
PREFACE
国家明确要求,今年9月前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 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这是国家限期必须完成的一项重大紧迫医改任务。 作为全国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市之一,重庆市制定了《重庆市全面推开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从9月起,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 消药品加成,通过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合理补偿,破除以药 养医机制,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促进分级诊疗。
类别 新物价 旧物价 床位费标准 (元) 38+20=58 38 医保报销 职工 17.4+18=35.4 17.4 居民 12+18=30 12 个人自付 职工 22.6 20.6 居民 28 26
医保主要配套措施
三、统一医保属性
1 2 3
原为自费,新物价价格是调高的项目,纳入医保报销
原为自费,新物价价格是调降的项目,仍保留其自费属性
200元/次
起付线 (门槛费)
二级
440元/次
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880元/次
90% 87% 85% 95%
统筹基 金支付 大额基 金支付
报销 比例 报销 比例
1.使用医保范围内的中药和中医诊疗项目,政策报销比例提高2个 百分点。 2.支付限额4.7万元/年 统筹基金支付超过4.7万元以上的,纳入大额医保基金报销,最多 50万元/年。
改革主要内容
两取消
调整部分医疗服 务项目价格
六配套 一建立
医保报销、财政补
助、药品供应保障、 医院监管、分级诊 建立现代医院管 理制度
全面取消药品加 成和药事服务费
一调整
疗、便Leabharlann Baidu惠民
职工医保报销政策
项目 医院
一级
在职 职工
退休 人员
备 注
1. 参保人员在一级、二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的,其住院起付 线标准分别为160元/次、400元/次。 2.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每增加1次,降10%;降低后,三级医院不 得低于620元/次,二级医院260元/次,一级医院100元/次。 3. 取得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的参保人员进行住院治疗的, 每年度按就诊医院最高级别,足额计付一次住院起付金。特殊疾 病门诊和住院分别计算起付金。
与物相关(如大型检查设 备)181项降价; 与人相关(主要体现医护 人员劳动价值)258项价 格调增,共调整439项
手术类
中医服务类 调减项目 大型设备检查 类
77
85 181
调增
调增 调价
是
是 150项属于医保报销项 目,31项原属于自费, 本次价格调降,保留原 医保属性
医保主要配套措施
一、定额报销诊查费
一级医院 报销金 额 自付金 额 1 5 10
知名专家(次)
急诊(次) 住院(日)
50
20 25 15 22
40
5 3
35
15 20 12 18
28
3 2
20
10 15 8 13
15
2 2
医保主要配套措施
二、统一床位费报销方式
本次调整的6个床位费项目,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均拟在原价格标准基础上每床日分 别增加10元、20元、35元,医保同时跟进两件事: (一)对增量分别定额报销9元、18元、32元;增量部分个人分别定额承担1元、2元、3元。 (二)床位费价格调整后,医疗保险将现行床位费按比例报销部分,与新增的报销定额合并, 分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统一实行定额报销。
对实行总额控制的公立医院,其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项目报销费用纳入总额控制预算付费管理。 建立动态监测机制,社保局将本次改革涉及的医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补充进入监控系统, 重点监测医改前后医保基金和个人负担情况。
100%
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统筹报销政策:
医院类别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起付线
成年人报销比例
一档 80% 60% 40% 二档 85% 65% 45%
未成年人
年累计报销限额
(元)
100 300 800
在成年人基础 上上浮5%
一档:8万/人.年 二档:12万/人.年
大额报销政策:
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初次报销后,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首次 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分二段累进计算补偿:
医保主要配套措施
重庆市诊察费收费和报销标准(暂定)
三级医院 项目名称 普通门诊(次) 副主任医师(次) 诊 察 费 主任医师(次) 标准 15 22 30 10 12 20 报销金 额 自付金 额 标准 9 15 20 7 二级医院 报销金 额 自付金 额 2 8 13 标准 6 10 15 5
单位:元
将原来医保不予支付的普通门诊诊察费,纳入医保定额报销。
对原来医保给予报销的住院诊察费,从按照比例报销调整为定额报销。
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实行统一的定额报销额度。 具体支付标准为:一、二、三级公立医院 门诊诊察费(含门诊中医辩证论治)每次医保定额报销5元、7元、10元; 急诊诊察费(含急诊中医辩证论治)每次医保定额报销8元、12元、15元; 住院诊察费(含住院中医辩证论治)每床日医保定额报销13元、18元、22元。
自付费用(符合医保基金报销范围) 起付标准以上—200000元(含) 200000元以上 分段补偿比例 最高补偿额
50% 60%
20万元
医保主要配套措施
调整价格项目分类情况
增减项目 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 类别 诊察费 床位费 调增项目 (258) 一般治疗类 护理类 项数 13 6 58 19 调整情况 定额调增 定额调增 调增 调增 是否属于医保报销范围 是 是 是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