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度测量指标体系(秦加加)

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度测量指标体系(秦加加)
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度测量指标体系(秦加加)

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度测量指标体系完善研究

摘要:流动人口社会融合问题研究已成为学术界和社会关注的重点。提高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度不仅是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同时也是农村发展的需要。尽管对流动人口社会融合问题的研究取得了相当多的成果,然而纵观国内研究情况来看,对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度测量指标体系的研究并不多,现有的研究仍需有些方面需要进一步补充与完善。因此,本文在借鉴欧盟和美国移民社会融合测量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从社会保障、经济地位、社区参与、心理认同四维度构建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度测量指标体系。

关键词: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度;测量指标体系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的总量继续增加、规模在持续扩大。时间序列的数据表明,2010年流动人口为2.21亿人,到2014年增长到2.53亿人,年均增长800万人,年均增长率达到3.39%。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流动人口将逐步增长到2.91亿,年均增长600万人左右,其中农业转移人口将达到2.2亿人,约占城城流动人口三分之一,年均增长450万人左右。提高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度是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是政府关注民生问题的切实回应。在以人为本理念下,如何让有意愿在流入地生活和居住的流动人口定居下来,并最终能够融入到流入地社会,是新形势下城市和农村发展的迫切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推动农业转移人口顺利转移,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推进城镇化发展。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生活、就业稳定性的增强,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居留意愿不断增强,居住时间在不断的延长。现实情况表明,随着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居住时间的长期化,家庭核心化转移加快,工作和就业趋于稳定,流动人口融入意愿和需求也将日益增加。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对于稳定社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大规模的流动人口涌入流入地,并在流入地工作生活,但工作时间和居留时间大多趋于短期化,流动人口并未真正地融入流入地社会。作为一种不平等的身份制度——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及其附加功能的不断强化,与户籍制度向挂钩的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居住、公共服务与公民权利、政治权力等方面的巨大差别出现外来人与本地人的对立的局面,户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进程。户籍差异将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进行区分对待,社会分配体系方面延伸为“体制内”与“体制外”的区别;在社会整合方面表现为“本地人”与“外来人”的地缘区分。由于流动人口行为习惯、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等方面与流入地本地居民存在差异及流入地社会制度障碍或主观歧视,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往往经历被隔离甚至被边缘的状

态,加上流动人口家庭成员长期分离,造成情感缺失、留守老人和子女教育失责等问题,的存在影响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实现。

二、文献回顾

改革开放以来,流动人口的规模在不断壮大,1982年流动人口仅687万,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流动人口的数量在不断地增加,到2011年流动人口已增长至2.3亿,占总人口的十分之一,其中农村户籍人口占流动人口总量的80%。未来20年,还将有3亿多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大规模的流动人口涌入城市,为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然而长期以来,流动人口遭受到不同程度来自流入地的社会排斥。近些年来政府十分重视流动人口社会融合问题,制定了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政策建议;国内众多学者也对流动人口或农民工社会融合进行研究。纵观国内外研究现状来看,国外对移民社会融合研究已形成较为成熟的理论体系和比价完善的分析框架,主要以欧盟和美国移民社会融合测量指标为典型。通过梳理和总结国外移民社会融合的理论与测量指标体系以及国内学者关于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相关研究,以期为国内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后续研究理清思路,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国外研究现状

社会融合是一个抽象、涵盖宽泛的概念,包含多个维度,且每个维度下涉及多个测量指标。因此,选择合适的社会融合度测量指标是社会融合研究的核心所在。而在这方面研究情况来看,国外学者较早对移民社会融合程度进行研究,并且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社会融合测量指标体系。当前国外有关移民社会融合的理论或测量指标主要分为两大体系:一是美国自下而上的移民社会融合测量指标体系,主要通过学术研究推动政策的出台,从而消除国际移民社会融合障碍。美国移民融合研究更多的是从单个指标来测量移民融合程度,侧重于个体维度。美国学者Alba and Nee(2003)在对美国移民社会融合问题研究中,采用社会经济地位整合、文化同化和语言融合、居住融合、社会关系与异族通婚四个维度测量移民社会融合程度,且每个维度下包含一些具体的测量指标,分别为:受教育程度、就业状况、收入水平、住房状况、职业声望、选举投票、社会关系等①。而Vigdor和Jacob(2008)将美移民社会融合分为经济融合、文化习得、身份融合三个维度,并构建相应的测量指标。具体包括:教育、就业、收入、职业、住房;族群通婚、婚姻状况、子女数量;入籍等测量指标②。美国学者大多数从单个指标来测量移民社会融合水平,而Han Entzinger 和Renske Biezeveld

①Alba R and Nee V.2003.Remaking the American Mainstream: Assimilation and Contemporary Immigration.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Press.

②Vigdor, Jacob. “The Economic Afermath of Hurrican Katrina.”Journal of Economic

Pespectives,2008,22(4):135-154

(2003)构建了移民社会整合测量指标体系,包括社会经济维度、文化维度、居民态度维度、法律政治维度四个方面,各维度包含一些具体的测量指标。社会经济维度包括收入水平、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居住隔离和受教育程度七个测量指标;文化维度包括流入地社会基本规则和习俗态度、与流入地及家长联系的频度、配偶选择、语言能力及失范行为五个测量指标;居民态度维度包括记录在案的歧视个案数、流入地社会对移民的态度、社会政策实施效果、媒体角色四个测量指标①。二是欧盟自上而下的移民融合测量指标体系,主要由政府主导,推进移民社会融合。欧盟移民融合研究通过建立移民社会整合政策指数来测量移民融合程度,侧重于政策维度。主要包括:社会经济维度、文化唯独、法律政治维度和居民态度维度及各维度包含的测量指标。如表2-1所示

表2-1 欧盟移民社会整合指标体系

维度测量指标

社会经济维度劳动就业、收入水平、社会保障、受教育水平和居住隔离

对流入地基本规则和习俗的态度、与流入地及家乡的联系频度、配偶选择、语文化维度

言能力和失范行为

法律政治维度入籍率、双重国籍率、政治参与、市民社会参与

居民态度维度纪录在案的歧视个案数、流入地对移民看法、多样化政策实施效果、媒体角色

(二)国内研究现状

社会融合是涵盖多个维度,是流入地社会的客观接纳与流动人口主动适应的双向过程,不同学者对社会融合概念与测量与不同的见解。任远,乔楠(2010)认为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是一个减少排斥与逐步同化的过程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相互交往,建立关系的过程,是流入地主观期望和客观接纳相统一的过程②。周皓(2012)在对国内学者研究基础上,对社会融合进行界定,认为社会融合是流动人口逐步接受与适应流入地社会文化,强调流动人口与流入地本地居民相互交往、相互接受、相互认可、相互互补、相互交融、,最终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③。但在测量维度上存在一定的共性,纵观国内不同学者的研究内容发现,社会融合都包含了经济融合、文化融合、社会认同和心理融合等维度(部分只是维度命名上差异),如表2-2所示。

表2-2 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测量维度总结

①Han Entzinger and Renske Biezeveld,Benchmrking in Immigrant Integration,Erasmus University Rotterdam,2003

②任远,乔楠.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过程、测量及影响因素[J],人口研究,2010(2)

③周皓.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测量及理论思考[J].人口研究,2012(3)

作者测量维度

凤笑天家庭经济、日常生活、社会关系、社区认同等四个维度

杨菊华经济、身份、文化和行为

张文宏、雷开春文化、心理、身份与经济

郭良春等社会生活适应、学习适应、价值观适应

杜鹏等社会交往和心理归属

楼玮群、何雪松社会认同、朋辈网络和社会参与

王毅杰社会交往与社会认同

任远身份认同、社会互动、对诚实的态度和感知的社会态度

杨格-塔斯等结构性融入、社会-文化融入及政治-合法性融入

恩泽格尔等社会经济融入、政治融入、文化融入、主体社会对移民的接纳或排斥

三、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测量指标体系构建

社会融合是一个抽象、涵盖宽泛的概念,包含多个维度,且每个维度下涉及多个测量指标,各指标间存在一定递进关系,也相互关联,互为依存①。因此选择合适的指标测量社会融合程度是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研究的一个核心内涵。综合不同学者研究基础上从社会保障、经济地位、社区参与、心理认同四个维度来构建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度测量维度指标体系,分析流动人口融合程度。这四个维度之下涉及众多测量指标,如社会保障维度包含是否享受社会保险(本研究主要涉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具体见表3-1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指标体系。

表3-1 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指标体系

①杨菊华.:《中国流动人口经济融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58页

流动人口具有明显的复杂性与多样性的特点。目前我国流动人口主要由城—城流动人口和乡—城流动人口两种类型,其中乡—城流动人口占流动人口的主要组成部分。由于流动人口多样性,差别较大,涉及融入指标和维度最多,本研究以乡—城流动人口为目标对象,构建了农村—城镇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社会融入的指标体系,采用单变量分析法,即单独分析各指标下的每个变量(如:社会保险参与状况、收入水平),并通过与流入地本地居民(即城市居民)进行比较分析流动人口在各方面的融入状况。

(一)社会保障维度

流动人口与城市本地居民之间最主要的差异表现为社会保障福利和其他公共资源与服务的获得。社会保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网”、“稳定器”,流动人口能否在流入地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福利待遇既是促进或阻碍其行为适应、心理认同、社区参与等社会融入维度的关键要素,又映射出社会资源再分配过程中,公平与公正原则的落实情况。在空间流动过程中,流动人口面临着许多风险和不确定因素,而社会保障作为一种规避风险的重要手段,也是流动人口社会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我国针对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改革从建立到扩面已经经历了一段时间,在覆盖范围、待遇水平、保障项目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从总体上来看,仍存在参保比例低、退保率高等问题,大部分流动人口并未纳入到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内。本研究分别对流动人口社会保障的单个指标分别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加以整合,形成社会保障综合指数。

1.养老保险。农村外出劳动力,俗称“农民工”作为流动人口主体,是目前研究关注的焦点,本研究针对农民工流动人口进行分析。本研究通过对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的参保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发现无论是农民工还是城镇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参加比例均呈现逐年上升态势,农民工参保比例由2006年6.66%上升到2014年的19.97%;城镇就业人员参保比例由2006年49.92%上升到2014年64.94%,虽然农民工参保比例增长速度明显快于城镇就业人员,但从比例绝对值来看二者相差甚远。如表3-2所示

表3-2 2000年-2014年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情况统计单位:万人,%

数据来源:1.城镇就业人员数量及参保人数来源于历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农民工数量及参保人数来源于:2006年、2007年数据由农民工调研报告公布的2004年农民工数量为2亿左右,结合2008数据推测整理所得;2008-2013年农民工数量来源于历年《农民工监测报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计算方法:农民工参保比例通过=参保人数/农民工数量;城镇就业人员参保比例=参保人数/就业人员数量

由于我国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虽然大部分省份已实现省级统筹的标准,但也有部分省份仍然是市级统筹。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影响流动人口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加之“碎片化”的制度设计,流动人口在跨区域和跨不同保险模式流动,流动人口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时,由于不同区域间、不同模式间的操作方法和要求不同,操作流程的不统一,参保人员往返于户籍地和转入地之间,浪费财力和物力。制度的增加原本是为了保障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障权益,将流动人口纳入到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内,但却产生制度的外部效应—在原有的二元结构养老保险体系外增加两个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增加了流动人口的不安全感和疑虑,流动人口在参保问题上选择“观望”的态度。如下表3-3所示

表3-3 流动人口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原因①

未参保原因百分比

①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所承担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流动人口问题研究”的调查数据.

根据表3-3数据分析,流动人口未参保原因中“不知道怎么办”占近50%左右。现行养老保险关系难、养老保险模式碎片化等因素影响,增加了流动人口参加养老保险的不安全感和疑虑。这些疑虑和不安全感心理会影响到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程度。

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农民工参保比例相对较高的一类险种。尽管如此,参保率低、退保率高仍然是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总体来看,2006年-2014年间农民工参保比例呈现上升的趋势,但上升的幅度较小,2006年-2014年间,农民工参保比例上升幅度低于城镇就业人员。具体而言,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比例从2006年的11.13%上升到2014年的19.09,提高了8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城镇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比例从2006年40.90%上升到2014年的5

3.53%,提高了13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农民工总体参保比例不仅低于城市本地就业人员,而且其增长幅度远远低于城镇就业人员的增长幅度。

表3-4 2006年-2014年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统计单位:万人, %

注: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同表3-2

3.失业保险。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数据显示,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类保险中,农民工这一流动人口参加失业保险比例最低。从表1-7 可以发现,与城镇就业人员参保比例相比,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的比例低很多。以2006年为例,农民工参保比例仅为3.53%。值得注意的是2006年-2014年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比例缓慢上升的同时城镇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比例呈现下降趋势。由2006年35.81%降至2014年33.20 %,这表明城镇就业人员数量增加远远快于相应的参保人员数量的增加,城镇失业保险发展比较缓慢。

表3-5 2006年-2014年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统计单位:万人, %

注:数据来源同表3-2

计算方法:城镇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全部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比例=参保人数/农民工人数;城镇就业人数参加失业保险比例=参保人数/城镇就业人员数量

4.工伤保险。农民工群体工伤事故、职业病发生率很高,而参加工伤保险比例很低,形成极大地反差。尽管目前政府加大对流动人口的工伤保险建设和普及力度,但与其他保险险种相比,对于庞大的农民工而言他们的参保比例却很低。从表3—6中可以看出,2006-2014年全国就业人数从74978万人增加到77253万人,其中作为流动人口集中就业的第二产业其从业人员从2006年的18894.5万人增加到2014年的23099万人,但参加工伤保险的比例却很低,其中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参保率占绝大多数。据近几年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公布数据显示,2012年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数量为7179万人,2013年末为7263万人,比上年增加84万人,2014年上升至7362。然而尽管与2006年相比,2014年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比例绝对数和相对比例有所提高,但依旧仅有约1/4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目前仍有约3/4的农民工未参加工伤保险。同时从表3—6 中可以看出城镇本地就业人员参保人数并不高,参保比例很低,不到全部就业人员的1/3,是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不包括生育保险)中参保比例最低的险种,也是与农民工参保比例差距最小的险种。

表3-6 2006-2014年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险情况统计单位:万人,%

注:数据来源同表3-2

计算方法:城镇就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人数=全部参加工伤保险人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比例=参保人数/农民工人数;城镇就业人数参加工伤保险比例=参保人数/城镇就业人员数量

流动人口与流入地市民之间最主要的差异集中在与社会保障福利的获得。其有无、待遇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影响流动人口生活稳定性的加速或阻碍因素,同时也是反映社会融合程度的重要指标。社会保障是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提供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重要保证。社会保障的获得不仅意味着流动人口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而且可以与市民享受基本的社会福利。流动人口享有社会保障状况在很大一定程度上表明他们能否参与城市就业竞争,能否融入城市生活。社会保障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增加流动人口的长期利益,增强其城市定居的预期和生存能力,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二)经济地位维度

社会融合各维度间具有互动性。如,经济地位维度是社会融合的指标之一,也与其他维度的融合一定的关系。只有流动人口拥有一定的经济地位,他们才能更有信心、才更有能力与流入地居民进行更深层次的接触和交往,才能更好地接纳流入地文化,提高其行为适应能力,最终影响到流动人口是否认为自己是本地人。因此,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度的测量需要从经济地位维度研究出发。本研究分别对流动人口经济地位不同指标分别进行分析以测量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度。

1.收入水平。追求更好的收入水平是绝大多数流动人口选择背井离乡生活的主要原因,

收入水平是流动人口社会融合重要指标,反映出流动人口的社会经济地位收入水平,是流动人口融入流入地社会的经济基础和重要保障,与其他测量指标间存在影响和被影响的互动关系[1]。收入水平高低是衡量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城市的生存状况的最直接指标。流动人口的流动方向一定是从乡村道城镇、由经济欠发达地区到经济发达地区,他们流动到城市中要立足,就必须有一份相对稳定的收入。有了这个经济基础,流动人口才能逐渐与流入地城市相融合,完成流动人口“市民化”的过程[2]。收入直接事关流动人口生存能力,制约着其发展能力,故而也极大地制约着流动人口方方面面的融入。一方面,收入影响社会保障和劳动保护。收入是经济的基础,若基础比较坚实,其它问题便能相应得到有效的解决。如正常工作时间内获得较高收入,流动人口有更强的实力考虑社会保障;而在收入低的情况下,流动人口考虑的只能是温饱问题。另一方面,收入影响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收入越高,流动人口就越可能租住或购买住房条件好的房屋。一般情况下,地点越好,与流入地本地人混住的可能性越大,居住隔离就可能削弱,人群之间的交往与联系就更加紧密。较低的收入水平较低,往往居住在城市边缘,与当地人交流的机会较少,参与当地社会活动的频率较低,影响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程度。

虽然中国流动人口的收入水平在城市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随着在流入地居留时间的延长而提高,但户籍制度等多种结构和政策因素使流动人口的收入呈现出更为复杂和多样化的特点,与城市本地人相比他们的收入水平依旧偏低,二者之间差距在不断拉大,且低收入比例高。如2011年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农民工平均工资与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由2002年45.0%下降到2011年的30%,说明农民工平均工资收入与城镇职工工资收入差距在2002-2011年呈不断扩大趋势。乡—城流动人口与本地市民之间存在较大的收入差距是不争的事实,而现有研究差距往往还不包括本地市民所享有的福利性收入或其他隐性收入。对乡—城流动人口来说,他们所上报的收入可能就是全部收入,而本地市民报告的收入可能只是其收入的一部分,对部分人来说,甚至可能是很小的一部分。作为人们生存的基本要素,在分析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时,绝不可以忽视收入。

2.劳动时间。劳动时间的长短折射出流动人口各自的经济社会地位,反映了劳动者社会权益保障程度,同时也是流动人口适应城市生活的一个重要标志。现实情况看,超时工作已成为流动人口工作的常态,构成工作性质的一部分。如国家人口和计生委员会2009年在全国五个重点城市的调查发现,流动人口平均每周工作近62小时;其中,在业乡—城流动人口每周平均工作时间超过63小时,在业城—城流动人口每周平均工作54小时。同样,2010年在全国106个地点进行的调查发现,流动人口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过65小时,而乡—城

流动人口大大超过65小时,城—城流动人口也近59小时。2011年全国随机抽样调查的数据显示,流动人口每周平均工作时间超过55小时,乡—城流动人口最高。乡—城流动人口是本研究的重点和研究对象。文章通过对近几年农民工监测报告数据进行整理发现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比重由2010年49.3%下降到2014年的40.8%;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比重由2010年90.7%下降到2014年85.4%,总体来看,比重虽然近五年呈现下降趋势,但是仍有近85%左右的农民工每周工作超过44小时大大超过《劳动法》的规定。如表3-7所示

表3-7 2010年-2014年外出农民工劳动时间

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比重(%) 49.3 42.4 39.6 41.0 40.8

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4小时的比重(%) 90.7 84.5 84.4 84.7 85.4 数据来源:2010年-2014年农民工监测报告

长期过度劳动一方面会损害劳动者身心健康,侵害了流动人口休息权,在权益得不到保护的情况下会降低其在城市发展空间和就业预期,阻碍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进行,降低迁移工人的健康状况。另一方面会延缓乡—城流动人口社会融合速度。过长的劳动时间会阻碍流动人口与本地市民、组织之间建立联系,减少他们相互交往、相互交流的机会。绝大多数流动人口是“吃饭、干活、睡觉”的生活状态,几乎没有空闲的时间与流入地本地居民进行联系、交流与互动,阻碍了流动人口融入流入地主流社会的进程。

3.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劳动合同作为测量劳动保护的重要指标,也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手段。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法律凭证,是稳定劳动关系、劳动者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由于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劳动合同对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劳动者劳动保护的重要手段和依据。同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影响到劳动就业、经济地位、社会保障等多方面的保障情况,因而是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一个重要影响要素或指标。然而现实情况是乡—城流动人口劳动合同签订率远远城镇本地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乡—城流动人口工作稳定性很差,就业短工化现象突出。与城镇就业人员相比,50%以上的乡—城流动人口缺乏稳定的工作,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或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使其在城市生活就业缺乏安全感,经常处于漂泊状态,与当地人联系、交往较少或没有稳定的社会关系网络,缺乏对城市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融入城市生活的意愿降低。

目前我国乡—城流动人口中以农民工为主体的群体劳动合同签订率形势严峻。由于流动

人口的流动性,就业短工化对用人单位的发展产生影响,增加了用人单位额外的管理成本致使许多用人单位不愿意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本研究通过整理近几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分析。如图1-1示2013和2014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图1-1 2013年-2014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单位:% 数据来源:2013年和2014年《农民工监测报告》

从2013和2014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可以看出,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占60%以上,且2014年比2013年比例高,且极大多数劳动合同不规范,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我国目前乡—城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其工作的不稳定性,工作的不稳定性与劳动合同之间相辅相成。流动人口本身的流动性驱使他们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另一方面动人口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的原因与非正规化就业密切相关。

4.就业行业分布。研究表明,由于不同因素的影响使得大多数乡—城流动人口被排斥到相对低端的次级劳动力市场,在低端领域和非正规单位就业,如传统的商业服务业、制造业、建筑业等领域,从事着脏、苦、累的工作,处于城市社会的底层。目前乡—城流动人口就业主要分布在建筑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以农民工为代表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4.53%,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2

5.63%,农民工在第三行业的比重明显提高。如表3—8所示。但从各行业工资差异角度来看,工资率最低的五个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掘业、建筑和制造业。工资率最高的五个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电力煤气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保险业。农民工在工资率最低的五个行业就业比例占82.5%,城镇本地劳动力占68.7%;而工资率最高的五个行业就业比例仅占5.1%,城镇本地劳动力占10.7%[3],乡—城流动人口与流入地本地劳动力职业分布上差别显著,大部分农民工从事“蓝领”工作。

表3-8 2010年-2014年农民工就业行业分布情况单位:%

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

建筑业16.1% 17.7% 18.4% 22.3% 22.3% 制造业36.7% 36.0% 35.7% 31.4% 31.3%

批发零售业10.0% 10.1% 9.8% 11.3% 11.4%

交通运输、

6.9% 6.6% 6.6% 6.3% 6.5%

仓储和邮政业

住宿餐饮业 6.0% 5.3% 5.2% 5.9% 6.0%

居民服务和其

12.7% 12.2% 12.2% 10.6% 10.2%

他服务业

数据来源:2010年-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统计整理所得

(三)社区参与维度

社区作为流动人口在城市活动的一个重要场所,为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支持,是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的一个重要载体和依托平台。有学者提出:“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区这种再社会化过程可以超越户籍的外在屏障而融入于生活方式之中,流动人口融入了城市社区就是融入了城市。”也就是说流动人口通过日常生活中融入社区与制度建设同等重要[4]。

融合不仅仅是流动人口参与的单边过程,流入地与当地居民肩负着同样的责任。社区居民作为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生活、工作必然接触的群体,为了使流动人口在流入地有家的感觉,必须营造一个能使他们感到“受欢迎”的氛围,营造一个接纳、共生的氛围来对待流动人口,使他们感到亲切感、归属感、存在感和认同感。然而实际情况是乡—城流动人口对城市生活和城市认同程度很高,而对城市居民的评价不高;对于城市生活中被区别对待和排斥的感觉不强烈,但对于与城里人的差别感觉较强烈;对于城市生活方式适应得比较快,没有多少自卑感,但对城市人际关系表现出一定程度的不适应[5]。

流动人口在离开流出地进入流动入地初,其拥有的以血缘、亲缘、地缘为等同质关系的传统社会关系一方面可以为其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拓宽其就业途径,但另一方面这种狭隘的社会网络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流动人口与流入地本地人拓展新的社会关系的机会,减少与城市居民的交往和接触、阻碍对流入地的认同和归属,实证分析表明,有无再建构新的社会网络对其在城市的收益影响有明显的差异,从而也直接影响其经济地位的提升以及与城市居民的心理距离[6]。本研究从流动人口对社区融入意愿和参与社区活动两个指标进行分析。

1.融入意愿。融合意愿反映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社会的主观融合愿望和感受,表现为愿

意与流入地本地居民建立联系,并进行进一步的交流与交往,对流入地有归属感。调查显示,94.5%的劳动年龄流动人口表示喜欢现在居住的城市,92.3%对流入地的发展和变化表示关注,87.4%表示愿意融入本地人当中,78.0%认为本地人会接受其成为其中一员,但28.8%认为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33.0%认为自己不可能成为本地人中的一员。由此数据可知,极大部分流动人口有强烈的融入意愿并有信心融入,少部分则怀抱消极情绪。

2.社区活动参与。流动人口参加社区文体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和计生协活动三项社会活动的比例分别为28.4%、20.2%和15.2%。可见流动人口参与流入地社区活动的积极性还是较低的,与同社区城镇人口交流的机会较少。除此之外,本研究借鉴其他学者调查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如在2011年-2012年进行的农民工市民化研究中针对农民工融入社区调查情况发现,农民工流动人口群体中参与社区集体活动较少,业余文化活动参与率低。平时有时间参加业余文化生活的占60.5%;没有时间参加业余文化生活的占36.6%。另外对农民工社交圈调查发现,在回答打交道的对象时时,最多的是与亲戚朋友的人情往来,占选项总数的25.7%,却只有1

3.9%的人选择社区委员会、8.0%的人选择社区公共服务站,共计只有21.9%的人与社区经常①。与流入地本地的交往距离,可以看做衡量融入城市的重要指标,农民工与流入地交往存在距离,交往对象有着很高的同质性和内倾性,说明他们并没有完全融入城市社会。

(四)心理认同维度

心理认同是社会融合的最高形式和重要指标,属于归属感精神层面的表现,反映的是对城市社会生活的参与程度。只有实现了心理层面的适应和交融,只有当流动人口认为自己是城市本地人,对流入地具有很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时,才能真正融入到流入地主流社会[7]。从现实情况来看,制度性制约不但把流动人口排斥在现有体制之外,使他们很难获得体制内资源,并且使流动人口形成一种惯性和心理约束,造成了流动人口群体把自己视为城市的“外来人”、“过客”。

流动人口是否能够尽快的融入流入地生活不完全取决于他们的收入水平、劳动态度,而在于他们能否成功跨越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的鸿沟,并与流入地本地人相互交流、交往和相互融合,尽快融入流入地社会,实现流动人口本地化。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差距烙印使得流动人口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社会认同模糊化,使他们存在一定的自卑心理。他们认为流入地本地居民仅仅是经济上接纳他们,精神文化上还没有完全接纳他们。由于制度排斥、社会排斥及流动人口自身存在问题等原因,流动人口进入流入地后更多的依靠地缘、血缘的城市更多①蒋龙成.基于城乡统筹发展的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研究[M].浙江: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2013:142-141

的依靠地缘、血缘等原始社会关系网络,在流入地生活工作更多地依靠原始的熟人关系,而在这种关系运作中,流动人口与流入地本地居民交流的机会较少,交往范围有限,存在较大的心理距离,交往具名明显的同质性特征。流动人口与流入地本地人交往的主动意识和流入地本地人对流动人口的态度是促进二者增进交往的必要条件。心理认同维度包括:身份认同、文化适应三个主要指标,下面将具体阐述每个指标。

1.身份认同。身份认同是流动人口对于自己在城市中所扮演的角色的定位,是流动者与本地人及家乡人之间的心距离、归属感及对自己是否是流入地本地人的认知。研究中以“你是否认为自己是本地人”作为衡量指标。身份认同是判别是否实现多民族社会融合的重要指标。流动人口对于自身身份的认知是其身份认同的重要标识。如果他们认为增加是外来人,非本地人,长期保持着局外人、外地人、过客的心理,认为自己只是暂时打工、漂泊、寄居于异乡,认为流入地社会与自己毫无关系,自己并没有参与到流入地社会活动中,自己与流入地本地居民存在很大差距,选择打工结束后会回到自己家乡,这表明流动人口与流入地本地本地居民相比,在身份认同方面与本地居民存在心理隔离或身份隔离。

2.文化适应。流动人口心理认同是从文化冲突向文化适应的过程。流动人口与流入地本地居民在行为表现、社会交往、制度安排上存在明显的差别,从本质上看这种差别是文化上的差异,即流出地文化和流入地文化冲突---乡村文化与城市文化的差异。流动人口在融入流入地社会前,受流出地文化影响与熏陶,在接触流入地文化过程中产生不适应甚至冲突等问题,受到“异质文化”的冲击。此外,流动人口在短时间内很难适应城市中的匿名性与非人情化的社会关系、生活方式、消费水平等。

流动人口融合状况和融合水平是衡量社会发展和社会建设的重要标识。“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而提高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度,促进流动人口向流入地本地居民转型迎合了“十三五”期间关于加强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推进民生建设的目标。因此,加深流动人口社会融合问题成为今后研究的重点。参考文献:

[1]杨菊华.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社会融入的指标体系—基于社会融入理论的进一步研究[J].人口与经

济,2010(2):64-70

[2]孙媛萌.河北省流动人口经济融合影响因素及政策优化思路[D].保定:河北大学,2014

[3]王竹林.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研究[M].北京:中国科学出版社,2009:140-141

[4]高春风.城市流动人口的参与式社区管理[J].理论导刊,2011(4):41-42+45

[5]钱正荣.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问题研究[J].湖北社会科学,2010(2):39-42

[6]阎鑫.我国农村流动人口的融合问题及对策[J].农村科技与经济,2012(10):71-73

[7]我国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基本特点[N].中国人口报,2011-11-7(3)

促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

促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 龚维斌 2012-8-28 16:04:21 来源:学习时报 2012年08月21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发展,我国流动人口越来越多,并且呈现出新的特点和新的要求,其中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问题值得关注。由于各种原因,流动人口始终被视作外来人口,被当作外地人,难以在当地扎下根来,与本地人缺少正常的交往和交流,社会融合度较低,潜藏着不少矛盾和冲突。 我国流动人口中既有向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流动的农村人口,也有在城市间流动的城市人口。总体上看,我国流动人口中的绝大多数是农民工及其家属,他们以向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流动为主。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往往以地缘、血缘为纽带工作和生活在一起。有的以工厂为聚落,有的以城市边缘为落脚点,形成“浙江村”、“河南村”、“湖北村”、“安徽村”等。有的大城市万人以上的流动人口聚集区多达数十个甚至上百个。流动人口聚集的社区内部,社会结构、人员交往、社会活动、社会心理与当地社区存在很大差异。总体上看,流动人口工作和生活在与当地人相对隔离的世界中。 据调查推算,我国已有2.4亿农民工及其家属,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和农民工二代,其中新生代农民工占到 60%以上。所谓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指“80后”和“90后”农民工,农民工二代是指出生在城市的农民工子女。新生代农民和农民工二代不同于老一代农民工。 新生代农民工具有新的特点。一是文化程度较高。据调查,新生代农民工 80%以上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相当一部分具有高中和大专文凭。二是绝大多数没有结婚成家。三是没有真正的农村生活体验。很多新生代农民工一直在学校上学,毕

业后就开始外出打工,并没有从事过农业生产,缺少真正的农村生产和生活经历。四是接受外部信息多。新生代农民工生活在媒体化、数字化时代,他们和城市孩子一样使用手机、上互联网、看电视、看报纸,因此接受的信息与城市孩子差别不大,对新事物兴趣浓厚。五是对待工作表现出“三高一低”的特点。“三高”是指:第一,职业发展要求较高,不再满足于有工作,而是开始选择那些有利于自己长远发展的职业。第二,工资待遇要求较高,不再满足于比较低的工资报酬。第三,权益保护要求较高,希望能够受到平等对待,希望有尊严地工作,希望合法权利得到维护。“一低”是指吃苦耐劳的精神较低,他们中不少人不再愿意像其父辈那样从事苦累脏险的工作。正是由于这些原因,近年来,不少地区出现招工难和“民工荒”现象,有事没人干和有人没事干并存。 新生代农民工从农村走出以后,很少有人愿意再回到农村,过着他们父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即使在2008年金融危机就业形势严峻的时候,大多数返乡农民工也只是回到家乡的城镇寻找工作和生活机会,而没有真正回到乡村从事农业生产。 农民工二代是指在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出生并成长的农民工子女。农民工二代大部分还处于在校学习阶段,也有少数已经进入成年。他们的共同特点是说着流利的当地话,不会说老家话,对于老家没有多少概念,认为那是父母和爷爷奶奶的家乡,似乎与自己关系不大。但是,他们也不认为自己是所在城市或地区的人,他们生活在与当地人没有多少往来的另一个世界中。他们有时为所在的城市感到自豪和骄傲,常常又有自卑感,有时又有不公平的感觉。他们渴望能够成为真正的当地人。 近年来,在城市中还出现了流动和漂泊的大学生。他们没有当地的城市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3号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关于基本养老保险 第一条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

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四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 第五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执行。 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

中国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险状况及方案研究

中国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险方案 摘要 本文根据流动人口调查数据,探讨了流动人口养老保险的主要状况和突出问题,并对我国流动人1:2的养老保险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以为完善养老保障制度提供参考。 关键词:流动人口;养老保险;社会保障 众所周知,养老保险关系到流动人口进入晚年后的生活保障,也关系到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然而,流动人口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却一直很低,甚至还一度出现参保率下降的趋势。2006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外来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仅为7.9%,比1999年的9.75%数据有所下降。珊本文认为.流动人口养老保险的制约因素除了根本性的户籍制度、统筹模式、碎片化的制度设计等原因外.流动人口群体的异质性也是影响其是否参保的重要因素。实际上,我国两亿多的流动人口是一个差异显著的庞大群体。那么,到底什么样的流动人口倾向于参加养老保险?对此问题的回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更适合何种流动人口,并能够进一步了解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之处。 一、调查数据及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 本文采用的调查数据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所承担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流动人口问题研究”调查数据。2009年课题组分别在流入人口集中的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以及京津冀地区选取一个地点作为流入地,选取该地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来源地作为流出地,采用流入地与流出地对比跟踪调查的方式对广东东莞一湖南嘉禾、浙江诸暨一贵州遵义、北京一河南滑县三组流入地一流出地的流动人口及其家庭成员进行调查。本文中的数据是该调查中流入地的流动人口数据。本次调查在北京、东莞和诸暨三个流入地共获得流动人口有效问卷1692份。被调查的流动人口平均年龄31.4岁,年龄中位数为30岁,其中20~45岁的流动人口占总体的76%。从性别构成来看,男性流动入口占总体的59.5%;女性占40.5%。被调查对象以已婚者居多,比例达67.3%,未婚者比例为3 1.2%。离婚和丧偶比例各占0.6%、吣%。流动人口的主力军是来自农村的劳动力。 93.4%的被访者户籍为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者仅占甜%。在文化程度方面,被访者的文化程度以初中为主,占56.8%;小学文化程度者占22.8%;高中和中专臌校比例各占9.6%和5.0%;未上过学和大专以上的比例仅各占3.4%和2.2%。另外,流动人口的工作角色以长期工或合同工、临时工为主,长期T_/合同工所占比例为52.2%,临时工占35.1%,个体经营者和家庭帮工所占比

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的公共政策思考

论文题目: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的公共政策思考 目录: 一、流动人口的概念及中国流动人口大量涌现的原因 (2) 二、中国流动人口社会保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3) 三、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必要性分析 (4) 四、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公共政策建议 (5)

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的公共政策思考 摘要: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大量涌现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解决了企业劳动力缺乏的困难,但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一些不稳定因素。社会保障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安全网”和“稳定器”,因此社会流动人口也急需纳入我国现行社会保障体系中,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以及社会的安定。 关键字:流动人口社会保障社会公平户籍制度 一、流动人口的概念及中国流动人口大量涌现的原因 (一)流动人口概念 流动人口是以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和特有的户籍制度为提前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这与国外的迁移概念不同,国外迁移是指永久变更居住地,但流动人口却是不断变换居住地或工作地,其流动性较强,也给这类人群建立社会保障体系造成很大难度。 (二)我国流动人口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特征 1、以农民工为主体,数量庞大,规模至今仍在不断扩大,据统计,2009年中国流动人口已达到2.11亿。这些流动人口普遍没有受过高等教育,普遍层次水平不高,很多流动人口对社会保障问题没有清楚认识,也不知道如何改善和维护自身的社会保障。 2、彰显了传统户籍制度与当今社会发展要求相冲突的矛盾,传统制度的刚性约束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冲突,造成了流动人口与当地固定户籍人口的利益相冲突,进而导致流动人口尤其是农民工的权益受到损害的现象相当严重。 3、流动人口所从事的行业主要是建筑业、工业和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收入水平低。

如何做好流动人口管理

如何做好流动人口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以来,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城镇流动人口数量急剧增多,管理任务日益繁重,如何强化流动人口的管理,进而提高公安机关在动态环境下对人口的管理能力,是基层公安机关亟待解决的一大课题。为此,在调查的基础上,对此问题进行了认真思考,现就当前如何强化流动人口管理谈几点个人认识:由于经济发展使城市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许多派出所辖区,街道委员会等,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等,成了典型的城乡结合体。作为社区民警,长期走街串户,每天与外来人员接触,多年的社区工作经历,使他们充分感受和认识到了人口管理的重要性,并大胆进一步的全面了解暂住人员户,确保人口无一漏管和失控。严防在人口管理中发现有网上逃犯或不法分子的存在.进一步夯实片区警务工作,有效的实现了辖区和谐稳定。 人口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是省,市县区及镇和乡村的主要工作。人口管理更是公安派出所工作的重要任务,是派出所工作基础的基础。“人”是社会治安的参与者,是社会治安管理诸要素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人口管理又是治安管理的核心,是加强治安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违法犯罪分子产生于群众,又藏身于群众,必须牢固树立“只有管好人口,才能管好治安”的思想,只要把人控制住,社会治安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人口管理工作中,重点和难点就是流动人口(暂、寄住人口)的管理。作为人口管理主力军的公安基层派出所,我们在积极推进和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进程中,积极探索和逐步取消束缚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制结构”,在流动人口和房屋出租户治安管理工作中建立因地制宜、管理严密、服务全面,富有成效的管理体系,把户口政策交给人民群众,实施阳光作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广大人民群众和公安机关一起共同管理好流动人口,共同构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安定环境。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中部城市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人口大流动已成为客观的必然的社会现象。在现有的户籍管理法规和政策条件下,如何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公安派出所应着重从宣传教育、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协同配合、灵通信息、热情服务等方面入手,加大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 一,加强对流动人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流动人口遵纪守法意识。强化教育管理工作措施提高流动人口法制观念提高城市流动人的思二,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流向城市已形成了一定的社会趋势,大量流动人口的纷纷涌入,在为街道发展注入新鲜活力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诸如治安案件增多、计划外生育、非法行医、违章搭建等负面影响,为此,流动人口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是新形势下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个新课题。按照新形势下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力度,规范日常管理工作程序,强化管理工作措施,使流动人口教育管理工作达到一定的社会效果,适应新形势采取新思路,努力开创流动人口工作新局面 城市的发展,外来人员迅速的膨胀,在城市的天空是一个不可勿视的群体,虽然他们在地区的发展中并不居于核心地位,但是,毋庸置疑,抓好流动人口工作对于社区的经济增长、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 全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经验在会议上通过各地的经验表明,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有利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市场繁荣、方便群众,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城市治安环境,也有利于依法维护流动人员合法权益。同时也表明,流动人口的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密切协作配合,强化综合管理。建设部门在流动人口管理中也担负着重要责任。几年来,党中央综治委的要求和部署,公安、劳动等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在出租房屋管理、建筑劳务市场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过程、 测量及影响因素3

第34卷第2期2010年3月人口研究  Popul a ti on Research Vol134,No12M arch201011 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过程、 测量及影响因素3 任 远 乔 楠 【内容摘要】本文提出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是一个逐步同化和减少排斥的过程,是流动人口对城市的主观期望和城市的客观接纳相统一的过程,是本地人口和外来移民发生相互交往和构建相互关系的过程。本文通过模型分析,验证了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影响因素的三个假设,即流动人口的个人和家庭状况影响社会融合;流动人口的社区参与和社会资本影响社会融合;城市的制度安排影响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 【关键词】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影响因素 【作者简介】任远,复旦大学教授,人口研究所副所长;乔楠,复旦大学管理学硕士,现为美国罗彻斯特大学卫生服务研究与政策博士研究生。 Soc i a l In tegra ti on for M i gran ts:Process, M ea surem en t and D eterm i n an ts Ren Y uan Q i a o Nan Abs tra ct:Socia l I n te g ra tion fo r m ig ra n ts is a com b ined p rocess of i ncre a s ing a ss i m il a tion a nd re duci ng exclus ion,a nd a p rocess of coo rd ina ting e xp ecta tion of m i g ra n ts a nd a ccep ta nce of u rba n secto r,a nd a p rocess of deve l op i ng coun te r re l a ti ons a nd bu ild ing socia l ne t w o rk am ong m i g ra n ts a nd l oca l p eop l e.T he p ap e r m e a su res soci a l in teg ra ti on deg re e of tem p o ra ry m i g ra ti on in fou r d i2 m ens i ons,i ncl ud i ng i de n tity recogn iti on,e xp e cta tion to city li fe,in te ra ction w ith l oca l re s iden ts a nd fe e ling of socia l a ttitude s from loca l citize ns.Re su lts show tha t va ri ous va ria b les ha ve d i ffe ren t i m p a ct on d i ffe re n t a sp e cts of socia l in te g ra tion.Ba se d on a reg ress i on m ode l,the p ap e r tes ts th re e hyp o th2 e s is on the fa cto rs a ssoci a ted w ith socia l in te g ra tion of m ig ra n ts:m i g ra n t ind ividua l a nd fam il y cha r2 a cte ri s ti cs a re s ign ifi ca n tl y a ssocia te d w ith soci a l i n teg ra ti on;com m un ity p a rti ci p a ti on a nd socia l cap2 ita l s i gn i fica n tly a ssocia ted w ith soci a l i n teg ra ti on;a nd i ns titu ti ona l a rra ngem e n ts s ign ifi ca n tly a ssoci2 a ted w ith soci a l i n teg ra ti on.I n i m p roving soci a l in te g ra tion of m i g ra n ts,the p ap e r a rgues fo r com2 p rehe ns ive p o li cies a dd ress ing the va ri e ty a nd com p lexity of the p rocess of socia l i n teg ra ti on,inclu2 d ing those tow a rds na tu ra l i n teg ra tion a nd i n te rven ti ona ry in teg ra ti on,a ctive in te g ra tion a nd i n te ra c2 tive in teg ra ti on,a nd p rom o ting a g ra dua l a nd m u ltid i m ens i ona l in te g ra tion p rocess. Ke y w o rd s:M i g ra n ts,Soci a l I n teg ra ti on,De te r m i na n ts Au tho rs:Ren Y ua n i s PhD a nd Professo r of Dem og rap hy a nd U rba n Stud i e s,Fuda n U n ive rs ity, Sha ngha i,Ch ina.E m a il:yre n@fuda https://www.360docs.net/doc/b710319079.html,;Q i a o N a n is PhD ca nd i da te of Hea lth Se rvice Re2 sea rch a nd Po li cy Prog ram,U n i ve rs ity of Roches te r,US A.E m a il:na n_q ia o@u r m c.roches te https://www.360docs.net/doc/b710319079.html, 3 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城市流动人口长期居留与社会融合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本文同时得到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研究”、“我国目前社会阶层状况研究”,以及复旦大学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中国城市化发展与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研究”项目的支持。

社会工作个案服务计划书-工作计划书

社会工作个案服务计划书-工作计划书Social work case service plan - work plan 汇报人:JinTai College

社会工作个案服务计划书-工作计划书 前言:工作计划是对一定时期的工作预先作出安排和打算时制定工作计划,有了工作计划,工作就有了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步骤,大家协调行动,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工作计划对工作既有指导作用,又有推动作用,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本文档根据工作计划的书写内容要求,带有规划性、设想性、计划性、方案和安排的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一、案主资料 姓名:小虹 性别:女 年龄:10岁 生理特征:个头较高,肤色偏黑 性格特征:多愁善感、沉默寡言、言行犹豫徘徊、瞻前 顾后,性格内倾、封闭自保 家庭职业背景:农民,但父母长期在外打工 家庭感情:较为复杂,由于从小便在姨妈家长大,父母 基本没有抚养过她,因此在感情上对姨妈最为深入,甚至一度称呼姨妈为“妈妈”;对亲身父母则感情淡薄。

二、案例陈述 主要问题:心理阴影,性格转变,沉默寡言,一定的厌 学情绪 背景材料:小虹家总共有4兄妹,她排老二,上有一个 姐姐,下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家里为了逃避计划生育处罚,便将幼小的小虹送往姨妈家抚养。那时姨妈家经济尚且宽裕,欣然接受,便承担起抚养小虹的责任。小虹聪明可爱,再加上得到姨妈(原为一名教师)的精心教育,一直保持着优秀的学习成绩,无论在学校还是在家里都表现活泼,令人喜爱。小虹在姨妈家慢慢成长的过程中,很喜欢姨妈家,也逐渐将姨妈当成自己的妈妈,并一直称呼姨妈为“妈妈”,自己的亲身父母会偶尔过来看望小虹,但小虹和亲身父母的亲热程度显然不如和姨妈亲昵,甚至在姨妈、亲身父母同在的场合下,小虹只是在姨妈那里撒娇,基本和父母感情疏远。为此,有不少亲戚朋友故意开玩笑似的询问小虹,比如,“小虹,你到底是谁的孩子?”,“你又不是你姨妈的亲孩子,应该和你妈更近一些?”……诸如此类的问题,尽管并无恶意,但年幼的小虹无从回答,在多次受到这种问题的困扰下,小虹便拒绝回答这样的问题,以沉默代替回答。某天,一个好事亲戚反复询问这类问题用来逗乐,小虹鼓足勇气回答了一些,后遭到亲戚的大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

https://www.360docs.net/doc/b710319079.html,/cm/001/001003/001003003/4003.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 发布时间:[2004-4-2]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已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郑斯林 二○○四年一月六日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一)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二)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三)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第四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参加人员范围; (二)资金筹集方式; (三)职工企业年金个人帐户管理方式; (四)基金管理方式; (五)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 (六)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条件; (七)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八)中止缴费的条件;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 第六条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所在地区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中央所属大型企业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劳动保障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年金方案即行生效。

社会工作社会调查报告

石河子市东城街道凤凰嘉苑社区人口老龄化 及养老问题调查报告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计划生育和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人口老龄化问题变得日益严峻。本次调研,主要就人口老龄化及养老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和讨论,以期为我国养老问题献计献策。调研范围虽然仅限于我所工作在的石河子市东城区凤凰嘉苑社区,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现今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情况和老年人养老方式情况。报告将从整体和部分角度,社区和个体层次来全面分析凤凰嘉苑社区人口老龄化及其养老方式情况。 调研目的与意义 当今社会,养老的主要问题包括老年人经济供养,医疗健康,生活照

料,精神抚慰以及权益保障等。进行此次调研,我们希望人们能对养老问题引起重视,关注身边老人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况,让老人感受到来自家庭和社会的温暖,为老年人创造一个更好的养老环境,使老年人能安享晚年。 调研对象分布范围及调查内容 (一)、本次调研,主要集中在凤凰嘉苑小区内,调研对象的主要以老年人为主,同时兼顾中年人,青年人的态度和认识,做到了调研的客观性和实际性。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一共调查50名退休老年人。对老人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前讲明这次调查的目的,然后对老年人进行现场调查,因考虑到老年人的一些特殊情况,调查问卷由调查人员按调查栏目逐条进行询问并填写。 (二)、调查内容包括三部分:老年人的基本情况、老年人的生活现状、老年人的养老方式。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婚姻现状、家庭关系、收入来源等。老年人的生活现状主要调查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健康状况、生活支出等方面。老年人的养老方式则包括跟家里人的关系、生理或心理方面的需求。 一、石河子市东城街道凤凰嘉苑社区人口老龄化基本情况 凤凰嘉苑社区隶属于开发区管委会东城街道,地处东城街道最南端,管辖区域:南北方向为铁路线(不含铁路林场机关)至北二路,东西方向为东六路至东四路,管辖面积3.83平方公里,社区所辖凤凰嘉苑、天富康城小区、高中学区一中、二中、管服中心及第九中学。辖区总人口6900人,其中常住人口6816人,流动人口84人。其中,老年人口900多人,

中国城市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问题与对策研究

摘要:城市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是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本文从人口管理制度、就业机会、住房保障及社会安定问题等几个方面对城市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现状进行了分析,给出了造成这一现状的具体原因,并就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发展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c9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6-0000-02 引言 当前,我国城市流动人口主要呈现出人口规模大、以劳务流动人口为主、流动滞留时间长、主要聚集于经济发达地区等特点。新生代流动人口年龄进一步下降,且更青睐于大城市。他们急切希望从外来者转变为本地市民,融入城市的正常生活,这给人满为患的一线城市带来了一系列关于工作就业、居住条件、教育机会以及福利保障等方面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是事关我国人口结构转型、城乡经济全面发展、社会安定的一个重大问题,已经引起了整个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所以,如何在城市化大发展的背景下解决好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问题,对整个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现状 2003年,欧盟对社会融合做了如下解释:社会融合是要在参与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享受正常的生活和居住条件以及社会福利等方面获得必要的机会和资源[1]。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城市人口的社会融合问题还相当严峻,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一)城市流动人口管理问题 我国在人口管理体制上一直实行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分立并行[2],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服务重点是本市的常住户籍人口。而在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上,则主要采取强制性的治安管理手段,管理方式单一,没有真正将流动人口纳入整个城市的综合管理运行体系中。同时,由于户籍制度与各种福利政策直接挂钩,其导致的城乡福利差异高达几十种,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特殊群体福利等各种社会保障制度上的差异明显,医疗、养老、工伤保险水平偏低,这些都是现行户籍制度管理给城市流动人口造成的待遇不公。 (二)城市流动人口就业与收入问题 就业与收入问题是导致我国人口大量流动的一个重要原因,但也成为现今流动人口在城市生活融入中的突出矛盾。一方面,由于不少城市对流动人口仍存在许多不平等的就业政策,如本地市民优先,城镇户口优先等,这些都阻碍了流动人口的平等就业权利,同时在城市经济发展规划中,流动人口的就业也常常难以纳入政府的决策和计划中;另一方面,由于流动人口总体劳动力素质较低,在就业上多表现为就业面窄,工作属性单一,技术水平偏低等特点,所以在工作性质上以体力劳动为主,其中以制造业和建筑业最为常见。就业权利上的不公以及就业属性上的局限都阻碍了流动人口整体收入水平的提高,在城市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这样的就业和收入现状给城市流动人口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和困难。 (三)城市流动人口住房保障问题 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的主要住房来源是租住和用人单位提供的方式,其中租房是流动人口在城市居住的第一选择。从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报告2013》来看,中国城市人均住房面积已经达到了30平米以上,且预计2020年达到35平方米[3]。但报告也指出目前中国有高达70%的城市流动人口住房困难,人均居住面积不到10平方米,且多数外来流动人口都聚居于城乡结合部地区,居住设施和卫生环境较差。 (四)城市流动人口引起的社会安定问题 随着城市中流动人口的快速涌入,导致城市社会犯罪行为大量增加,社会问题极为突出。流动人口自身特有的流动性、短期性,给公安机关造成了较大的管理障碍,这也促使了这类

社会工作个案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社会工作个案 瑞安市华夏之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李频蕾 一、个案基本资料: (一)案主:木军(化名) (二)性别:男 (三)年龄:41岁 (四)婚姻状态:未婚 (五)接案社工:李频蕾 二、个案来源: (一)接案日期:2012年9月12日 结案日期:2013年7月7日 (二)接案原因:案主想改善母子关系,重新寻找工作。 (三)途径:社区禁毒工作人员转介。 三、个案背景资料 案主是社区戒毒(康复)人员,隶属于瑞安市玉海街道某社区。今年41岁,至今未婚,父亲已病故多年,家中现在只有母亲与案主2人,母亲为了维持生计,把家里的房子卖掉了,现居住腾退房。案主1995年10月开始吸毒,1996年1月由于吸毒被抓进戒毒所。戒毒所出来以后,无业,一直在社区戒毒(康复)中,平时在家经常昼夜颠倒,由于怨恨母亲卖掉房子,与母亲关系也不融洽,自身很想出去找工作,但又没有勇气去找,怕找不到。 四、问题及资源分析: (一)案主问题和需要: 1、案主与母亲的关系问题。案主的母亲在为了维持生计卖掉老房子,母子二人只能居住在腾退房,案主不理解母亲经常跟母亲吵架,说自己连个居住的地方都没有,所以到现在还找不到老婆,而产生了不良的怨恨情绪,母子沟通不好。据我们了解到案主母子俩都想改善母子关系,但苦于没有找到合适的方式。 2、没有勇气去找工作。案主由于长期在戒毒所里,社会功能有所欠缺,再加上,长期没有得到别人的认同,所以自身生活态度消极,认为没有能力去改变一些现实。 (二)案主的优势: 1、案主改变的意愿强烈; 2、社会支持系统较好(母亲和社区工作人员)。 (三)案主的劣势: 1、是特殊人群,非理性信念比较强; 2、自尊心强,改变的勇气欠缺; 3、对再社会化的认知有偏差,认为自身很难得到社会的支持。 五、介入目标 (一)介入目标的计划与理论: 第一步,对案主进行理性情绪治疗。此理论认为人的很多不适当的行为和情绪皆来自个人不理性的理念,人在很多情况下是非理性的。它使人逃避现实,自怨自艾,不敢面对现实中的挑战。当人们长期坚持某些不合理信念时,他会导致不良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8号令

政策法规加入时间:2009-1-5 23:23:42 点击率:227 供稿:责 任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 第18号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于2003年9月18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颁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郑斯林 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一条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

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条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第四条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第五条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 第六条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设

流动人口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调查

流动人口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调查 摘要:随着我国流动人口逐步呈现老龄化的趋势,他们是否能够实现老有所养、是否已经参加基木养老保险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话题。为探索出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的有效方法,本文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进行实证分析,主要从流动人口收入、文化程度、政策认知和工作单位的角度出发,分析存在基木养老保险参与率低的原因,并从落实收入分配改革制度,国家政府合理适度补贴、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以及加强监督管理力度等方面考虑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流动人口;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对策 0引言 近年来我国流动人口增长比例持续升高,且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逐步上升。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在经济、文化交流、和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流动人口的规模持续增长且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这一群体的养老保障福利的缺失是我国社会福利建设进程中面临不容忽视的问题。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对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流动人口是否能够实现老有所养、是否己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己为学者所关注。近年来杭州市通过各种举措来吸引外地人才来杭发展,城市流动人口与日俱增,因此本文将杭州市作为调研点,以流动人口的基木养老保险为研究对象,设计了相关问卷,进行实证调查分析得出具有代表性的流动人口养老保险问题以及影响因素,并对此提出相关对策。 1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学者对流动人口的定义有多种理解,蔚志新(201 4 )提到我国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大家常常明确以“时间〃和“空间〃为衡量标准,把超过“一定〃时间限度、跨越"一定〃空间范围的位置变动才视为人口迁移或人口流动。陈乙酉(2018)同样解释了流动人口是特有的概念是在我国特定的户籍制度条件下所形成的,是指公民离开了其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和工作。基于此本文把流动人口定义为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生活或者工作的人。围绕流动人口养老保险参与意愿,国内学术界己有的研究主要是在养老保险参与状况和相关影响因素,为完善流动人口养老保障制度提供政策建议等议题而展开。常仁珂(2014)认为地区乃至企业利益的冲突影响到流动人口的参保积极性。刘厚莲(2019)研究认为流动人口自身参保意愿不强也是造成流动人口低参保率的原因之一。国外对养老保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体系和模式的建立II?Robert & J. E. S t i g 1 i t z ( 2 0 0 1 )提出在强制性的公共养老体系存在的合理性、养老保险模式的选择、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模式比较争论比较激烈。此外F a n (2 0 0 8 )总结了关于流动人口社会保险政策的覆盖而广、可操作性强、政策条款详细、制度木身的法律地位高等,对国内养老保障问题的研究有借鉴意义。综上,我们发现关于流动人口养老缴纳问题的研究,以往学者大多从宏观角度分析研究,主要集中在制度层而的研究,对于流动人口个人情况、身处环境及主观感受方而的分析较少,没有较为深入地探讨。本文选用杭州市流动人口的基本养老保险为研究对象,从个人、企业、国家层面由浅入深,层层递进得出流动人口养老保险缴纳率低的原因并提出相关对策,所涉及的研究和相应对策更加细致,具有针对性,可供进一步优化设计思路。

社会工作名词解释之社会调查方法

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名词解释

注:此套未分组,名解来源于风笑天的《社会研究方法》与《社会调查方法》。 1.调查研究:应用领域较广,操作程序严格规范,对事物的分析精确性高,对信息的收集迅速及时,兼顾描述和解释两种目的,可以通过样本特征来推断总体。其资料是被访者的自我报告,对行为的测量被动、简洁,难以了解社会现实中人们的真实行为过程,对思想难以深入探讨。(13贵州大学) 2.实地研究:是一种深入到研究对象的生活背景中,以参加观察和无结构访谈的方式收集资料,并通过对这些对这些资料的定性分析来理解和解释社会现象的社会研究方式。(15安徽师大、15山东大学、10郑州大学)3.实验研究:指的是一种经过精心的的设计,并在高度控制的条件下,研究者通过操纵某些因素,来研究变量之间因果关系的方法。(11浙江师大)4.文献研究:设计的资料可来源于当事人的文件以及历史文献、统计资料等,省时省力、费用低、风险小,可研究无法接触到的研究对象,可分析跨越较长历史的社会现象,但又是资料难以获得,缺乏标准化的形式,难以编码分析,文献质量、信度、效度难以保证。(14安徽师范大学) 5.社会调查:指的是一种采用自填式问卷或结构式访问的方法,通过直接的询问,从一个取自总体的样本那里收集系统的、量化的资料,并通过对这些资料的统计分析来认识社会现象及其规律的社会研究方式。(16华中科技大学)6.自填式问卷:(12山东大学) 7.普遍调查:普遍调查通常简称为普查,指的是对构成总体的所有个体无一例外地逐个进行调查。一般来说,普遍调查的规模往往非常大,属于宏观的调查。例如全国范围的普查、全市普查、全县普查或某一行业、系统的普查等等。 8.抽样调查:抽样调查就是从所研究的总体中,按照一定的方法选取一部分个体进行调查,并将这部分个体中所得的调查结果推广到总体中去。简言之,就是调查部分以反映整体,这就是抽样调查的基本思想和逻辑。 9.社会研究:一种以经验的方式,对社会世界中人们的行为、态度、关系,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各种社会现象、社会产物进行的科学的探究活动。从这一定义可知,社会研究是科学的一个部分,它的目标是探索和理解我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世界,而从事这种活动所用的方法,就是社会研究方法。 10.定量研究:是遵循科学主义的研究思想而形成的方法类型。定量研究方

社会工作个案服务计划书范文

社会工作个案服务计划书范文 一、案主资料 姓名:小虹 性别:女 年龄:10岁 生理特征:个头较高,肤色偏黑 性格特征:多愁善感、沉默寡言、言行犹豫徘徊、瞻前顾后,性格内倾、封闭自保 家庭职业背景:农民,但父母长期在外打工 家庭感情:较为复杂,由于从小便在姨妈家长大,父母基本没有抚养过她,因此在感情上对姨妈最为深入,甚至一度称呼姨妈为“妈妈”;对亲身父母则感情淡薄。 二、案例陈述 主要问题:心理阴影,性格转变,沉默寡言,一定的厌学情绪背景材料:小虹家总共有4兄妹,她排老二,上有一个姐姐,下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家里为了逃避计划生育处罚,便将幼小的小虹送往姨妈家抚养。那时姨妈家经济尚且宽裕,欣然接受,便承担起抚养小虹的责任。小虹聪明可爱,再加上得到姨妈(原为一名教师)的精心教育,一直保持着优秀的学习成绩,无论在学校还是在家里都表现活泼,令人喜爱。小虹在姨妈家慢慢成长的过程中,很喜欢姨妈家,也逐渐将姨妈当成自己的妈妈,并一直称呼姨妈为“妈妈”,自己的亲身父母会偶尔过来看望小虹,但小虹和亲身父母的亲热程度显

然不如和姨妈亲昵,甚至在姨妈、亲身父母同在的场合下,小虹只是在姨妈那里撒娇,基本和父母感情疏远。为此,有不少亲戚朋友故意开玩笑似的询问小虹,比如,“小虹,你到底是谁的孩子?”,“你又不是你姨妈的亲孩子,应该和你妈更近一些?”……诸如此类的问题,尽管并无恶意,但年幼的小虹无从回答,在多次受到这种问题的困扰下,小虹便拒绝回答这样的问题,以沉默代替回答。某天,一个好事亲戚反复询问这类问题用来逗乐,小虹鼓足勇气回答了一些,后遭到亲戚的大笑,小虹当场情绪低落,终于忍不住流出眼泪,从此表现得沉默寡言、言行犹豫徘徊。抚养小虹的姨妈后期因为家庭负担过重,曾要求小虹的父母将小虹带回家抚养,但由于小虹父母一直忙于在外打工(小虹的兄弟姐妹由爷爷一家照顾),事情一再耽搁,造成姨妈的一些不满与误解,因此对小虹的关爱不如从前。小虹更加情绪失落,因而导致在家和在学校积极性都下降了许多,成绩下降很快,逐渐有厌学情绪,整天无精打采,很少展现笑容。 三、分析治疗理论模式 针对小虹的这种状况,社工计划采用心理社会治疗模式,这是 因为小虹在成长过程中有未被解决的困扰,以及不好的经历压抑在内心里,给自己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心理阴影,从而导致不合理的心理状态和处事态度。同时,心理社会治疗理论认为个体成长过程中的生活经历所持有的观念都会有意无意地影响到其现实的心理状态和行 为模式,因此了解个人早年经历对于了解其现在和将来都有很大帮助,同时,在个体与环境的互动中,家庭和社会角色对超我和理想自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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