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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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可持续的、科学的经营发展,增强风险预测、计量和调控能力,提高公司的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水平,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和波动,科学、合理、有效平衡资产负债结构和水平,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切实增强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资产不能正常和确定性地转移现金或企业债务和付现责任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其中,由于企业支付能力和偿债能力发生的问题,称为现金不足及现金不能清偿风险。由于企业资产不能确定性地转移为现金而发生的问题则称为变现力风险。

第三条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是:保持合理的流动水平,科学配置资产负债结构和比例,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健,实现盈利能力最大化。

第二章管理原则和方法

第四条为实现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应遵循以下两项原则:

(一)总量均衡原则。通过负债和营运资金总量对资产总量的制约,保持负债、营运资金和资产的总量均衡;

(二)结构对称原则。即负债与资产要在期限、结构上保持对称关系。通过及时调整流动性缺口,保持资产和负债的偿还期对称关系,建立资产和负债的期限对称结构。

第五条公司通过有效的资金调控管理机制对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主要有:

(一)总部业务部门、分部及各项目公司超过1亿元的大额资金投放和回收,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公司计划财务部通报。

(二)公司计划财务部统一管理、调度资金,通过测算和分析未来一定时期的资产及负债的现金流、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的潜在现金流,制定流动性补充计划,安排资金来源和运用。总部业务部门、分部及各项目公司需上报费用预算和资金计划申请使用资金。

(三)建立分层次流动性资产储备,动态管理、调整流动性储备的总量和结构。分层次流动性储备体系的设置标准如下:

1、第一层次: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活期存款、同业定期存款等立即可以用于支付的资产。

2、第二层次:短期内到期或可变现的资产。包括:短期理财产品、短期内到期的投资产品和存货等。

3、第三层次:通过变卖或转让即可获得资金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其他资产。该层次资产用于中长期流动性资产储备。

第三章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流动性风险管理要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统一指导下进行。总经理办公会对有关流动性风险的重大事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决策建议,监督、指导公司流动性运行状况。

第七条公司内审法务部是公司全面风险的管理部门,公司计划财务部是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实施部门,公司总部其他部门和分

部、各项目公司须执行和配合公司整体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

第四章监测管理

第八条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监测应关注如下指标的监控

(一)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比例衡量公司流动性风险总体水平,其限额不高于80%。

(二)流动性覆盖率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能够保持充足的、无变现障碍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并通过变现这些资产来满足未来30日的流动性需求。

流动性覆盖率= 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未来30天内预计资金净流出量×100%

优质流动性资产是指无论通过出售还是抵押融资的方式,仍能保持良好的产生流动性的能力的资产。

未来30日现金净流出量是指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未来30日的预期现金流出总量减去预期现金流入总量。

第九条流动性预测和日常管理。流动性预测是指对未来一段时期内资金流入流出总量及其盈余(缺口)的预测,包括短期、中期、长期和特定期流动性预测,是流动性风险管理决策和操作的依据。

(一)短期预测。指对未来3个月(含)以内资金流入流出情

况进行预测,包含未来7天(含)以内、1个月(含)以内、3个月(含)以内3个时间段。

(二)中期预测。指对未来3个月-1年(含)资金流入流出情况进行预测。

(三)长期预测。指对未来1年以上资金流入流出情况进行预测。

(四)特定时期预测。指对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以及季节性因素、政策因素、市场因素影响较大时期的资金流入流出情况的预测。

第十条为避免资产和负债过度集中引发的流动性风险,公司在管理过程中要关注资产负债结构,并关注以下方面:品种、币种、交易对手、市场、行业、期限、地域等。

依据市场宏观政策等因素,合理确定固定收益类投资和开发类投资的配比。

第五章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制定流动性风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目的。

为了防范和处置流动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流动性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有效预防因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非预期性调整、市场出现不利于公司的信息等内外部原因所引发的流动性需求的流动性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资金运营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以下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工作原则:

(一)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增强忧患意识,高度重视稳定和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实行各项目公司领导责任制;

(三)科学决策,依法处置。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应科学果断决策,加强应急管理,依法规范处置,力求尽快控制事态、平息事件、减少危害、降低影响,保守公司商业机密,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第十三条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实行在总经理办公会统一领导下,由公司内审法务部、计划财务部、其他部门和分部及各项目公司共同参与的监管、协调的联动协调机制。

第十四条公司面临各项原因造成的流动性困难,应区别不同情况,启动如下措施:

(一)加大系统内资金调度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在系统内调剂资金余缺;

(二)向金融机构借款,提高中长期融资比例;

(三)在法律和合同允许的前提下,减少或推迟项目投放等对外支付需求;

(四)变现存量可流通证券和存货;

(五)变现存量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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