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李食记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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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李食记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FLSJ 福建省李食记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FLSJ 0001S—2016
代用茶
文稿版次选择
2016 - 08 - 16发布 2016 - 09 - 06实施
发布福建省李食记食品有限公司
Q/FLSJ 0001S—2016
前言
本标准编写格式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
本标准中安全性指标依据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进行制定。其中,铅限量指标严于国家标准。
本标准由福建省李食记食品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李食记食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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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LSJ 0001S—2016
代用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
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以叶类、花类、果(实)类、根茎类代用茶品种(干品)为原料,经拣剔、拼
配或不拼配、包装工序制成的代用茶系列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15 粮食卫生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铬的测定
GB/T 5009.185 苹果和山楂制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3113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8979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 GB/T 23502 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3503 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 NY/T 864 苦丁茶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3号关于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9号关于批准蛋白核小球藻等4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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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代用茶
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4 产品分类
根据原料的不同,分为叶类、花类、果(实)类、根茎类和混合类代用茶。 4.1 叶类代用茶
以单一品种植物的芽叶为原料制成的代用茶,包括苦丁茶(仅限于冬青科苦丁茶、木犀科粗壮女贞苦丁茶)、桑叶、薄荷叶、荷叶丝、淡竹叶、青钱柳叶、沙棘叶、辣木叶代用茶。 4.2 花类代用茶
以单一品种植物的花为原料制成的代用茶,包括重瓣红玫瑰、菊花、茉莉花、金银花、桂花、槐花、代代花、丁香、玫瑰茄、丹凤牡丹花代用茶。
4.3 果(实)类代用茶
以单一品种植物的果实为原料制成的代用茶,包括柠檬片、苦瓜片、冬瓜、罗汉果、胖大海、山楂干、木瓜干、枸杞子、余甘子、决明子、柠檬片、龙眼肉(桂圆)、桑椹、红枣、覆盆子、薏苡仁、佛手、沙棘、杏仁、枳椇子、酸枣仁、橘皮、百合、大麦、苦荞、青稞代用茶。
4.4 根茎类代用茶
以单一品种植物的根茎类为原料制成的代用茶,包括葛根、干姜、高良姜、甘草、鱼腥草、桔梗、肉桂、茯苓、人参(人工种植)、牛蒡根、玛咖代用茶。
4.5 混合类代用茶
4.5.1 由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叶类、花类、果(实)类或根茎类代用茶品种按一定比例拼配加工而成的代用茶产品。
5 要求
5.1 原料要求
5.1.1 荷叶、桑叶、薄荷叶、淡竹叶、菊花、金银花、槐花、丁香、红枣、罗汉果、胖大海、山楂、龙眼肉(桂圆)、桑椹、木瓜干、枸杞子、余甘子、覆盆子、决明子、薏苡仁、佛手、沙棘、杏仁、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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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LSJ 0001S—2016 椇子、酸枣仁、橘皮、百合、葛根、干姜、高良姜、甘草、鱼腥草、桔梗、肉桂、茯苓:应分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的相应规定。
5.1.2 苦丁茶:应符合NY/T 864的规定。
5.1.3 青钱柳叶、沙棘叶、重瓣红玫瑰、桂花、茉莉花、代代花、玫瑰茄、丹凤牡丹花、柠檬片、苦瓜片、冬瓜、牛蒡根:应干燥、洁净、无霉变、无虫蛀,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 5.1.4 大麦、苦荞、青稞:应符合GB 2715 的规定。
5.1.5 辣木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9号)的规定。
5.1.6 人参(人工种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的规定。 5.1.7 玛咖: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3号)的规定。
5.2 感官品质
感官品质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品质
项目要求
外观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和形状,应洁净、干燥、无虫蛀、无霉变、无劣变汤色具有该产品冲泡后应有的汤色
香气冲泡前后均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气,无异味
滋味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滋味
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不含有非本品类夹杂物 5.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