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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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建议
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建议
为了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就如何做好我市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与储备、教育培养、选拔任用及管理等四个做以下建议。

一、关于如何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与储备工作我认为党外代表人士应该早发现、早储备:
1、首先要明确党外代表人士的标准,这个标准要细化、量化。

2、要降低吸收党外代表人士的年龄限制,加大中青年党外代表人士的比重。

3、要拓宽视野,不能只从熟悉的人中选择人才,要深入基层、生产工作第一线去发现人才。

要根据不同的使用需要,对后备人才的层次、年龄、职务等做出具体要求。

4、要建立党外代表人士发现与储备制度机制。

一是建
立联系沟通制度。

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要和各单位加强联系、勤于沟通,及时发现各单位优秀人士,做好储备。

二是建立人才的推荐机制。

在党政群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检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依据各单位职工人数的不同,对于各单位推荐的党外优秀人才的名额要做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要求各单位定期向组织部门或统战部门推荐一定数额的党外人士。

三是建立党外优秀人才展示自我的制度机制,给党外优秀人才提供展示自
己的平台和机会。

比如可以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发现人才。

四是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对于符合条件留在党外的优秀人才或推荐单位进行奖励。

五是建立长效的人才调研机制。

依托有关的社会组织,定期进行调研,每年拿出一定的时间,组织一定力量,开展一定规模的调研活动,挖掘人才。

5、建立党外代表人士的信息库和数据库。

可按照一定
界别、依照一定职务、自身素质、社会影响力以及个人的优点、不足等进行档案分类,为后期的教育培养做准备。

6、建立健全党外代表人士后备人选公示制度、民主测
评制度等。

同时,党外人士自身要增强自我推荐的意识和积极性。

二、关于如何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工作
1、要制定长远的、系统的教育培养规划。

培训内容要
科学系统。

一是突出共性,二是兼顾特点。

针对不同界别、不同层次及个人的不同需要,科学设置相应的不同内容。

2、在理论培训方面,把政治培养与业务培养相结合,丰富教育培训的内容、形式。

一是充分利用社会主义学院进行理论培训。

二是参加高层次理论学习培训。

三是到外地挂职学习。

四是到革命根据地学习,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五是到国外学习考察。

要建立培训档案、考核登记等制度,实行目标管理。

3、加大实践锻炼的力度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

通过轮岗交流、信访包案、包村扶贫以及到艰苦地区挂职锻炼等多种途径,
加强培养。

要坚持在实践中考察评价的原则,将实践锻炼的时间长短和绩效优劣作为评价与任用党外代表人士的
重要依据。

4、建立定期走访制度,通过座谈会、谈心会、走访等形式,经常与党外代表人士交心谈心,从感情上拉近距离,进而取得政治上的认同,提高其政治素质。

还要注重加强对海外归国人员的教育培养,增强其组织感和归属感。

有的学员认为党外优秀人才应该定向培养。

三、关于如何做好党外代表人士选拔任用工作
1、规范选拔任用的标准,要坚持党内党外标准一致的原则,同时,要实行适度的政策倾斜,同等条件下,要优先
选拔党外干部。

2、加大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府、政协、法院和检察院、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方面的安排力度,尤其要扩大正职的比例,要明确党外人士任实职的量化指标。

要做到党内党外干部同步考核、同步推荐和同步配备。

3、畅通党外干部的流通渠道,加大对党外干部交流使用的力度。

4、要科学制定职权范围,确保党内干部在职权范围内与党外干部享有同等的权力。

为了使这项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必须加强基层党委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大对党外干部的支持力度;要使选拔任用机制常态化、透明化;完善党外代表人士自荐制度等。

四、关于如何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管理工作
应该从组织管理、队伍管理、考核体系管理等方面着手。

从组织管理上看,
1、首先要继续加强统战部门的作用。

2、统战工作要力求均衡化,各县区要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重视程度,在场所、经费、编制等方面要给予大力支持。

从队伍管理上看,
1、应该着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无党派人士的管理。

2、组织部门及统战部门要定期与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
位党组织联系沟通,详细了解他们各方面的表现,共同加强管理和引导。

3、建立听取汇报的制度,每年分界别、分层次召开党
外代表人士座谈会,或者通过走访慰问等形式,听取他们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汇报。

从考核体系管理上看,
1、建立跟踪考察制度,对已经做好政治安排和实职安
排的党外代表人士进行跟踪考察。

每半年进行一次跟踪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给予帮助和提醒。

2、登记备案制度。

在党外代表人士的档案中,建立党
外代表人士情况登记表,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参政议政、工作实绩、社会影响、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作为评比表彰和安排使用的依据。

3、建立奖惩激励制度,对表现好的党外代表人士在一
定范围内予以表彰奖励,并给与适当的特殊照顾,对作用发挥不好的,给予批评帮助,对在社会上和所代表的群体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撤换淘汰。

4、定期召开民主评议、个人述职,加大考核力度。

5、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管理使用的监督。

篇二:进一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以民主党派代表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党外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港澳
台及海外代表人士为主组成的党外代表人士,是党和国家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力量。

在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新形势下加强我省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关系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个基本政治制度在我省的贯彻落实,关系到我省中长期人才发展战略和“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也关系到我省统一战线的持续发展和不断巩固壮大,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工作和影响深远的战略任务,也是一个十分紧迫的现实课题。

我们要在认真总结我省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我省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

一、我省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
省委历来高度重视培养选拔党外人才和党外干部工作,特别是全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座谈会召开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
度建设的意见》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下发以后,省委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加大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工作力度,培养了一支政治上可靠、结构较合理、素质较高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

数量稳步增加。

到底,我省共有副县(处)级及以上党
外领导干部2105人,比底的1532人增加了573人,增长37.4%。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我省有91名,其中党外人士有21名,占23.1%;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我省有5名,其中
党外人士有3名;省、州(市)、县三级人大代表中有党外
人士7117人,比的6959人增长了2.3%。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我省有5名,其中党外人士有4名;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我省有40名,其中党外委员30名,占70%;全省各级
政协有党外委员17314人,比的16077人增长了7.7%。

省、州(市)、县三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中配备了党外副职132人。

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检察院领导班子均配备了1名党外副职;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各配备了9名和11名
党外副职,分别比增加了3人和8人。

16个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均按要求配备了党外干部。

多数州、市政协副主席的配备达到了中央关于党外的不少于50%的规定。

各级政
府工作部门、高等院校、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中党外领导干部的数量也有所增加,其中,28所省属高等院校中的党外副校长由的8名增加到现在的21名,增长162.5%。

同时,还安排了一些党外人士担任省政府参事、省文史研究馆馆员和特邀检察员、特邀监察员、特邀税务专员、教育督导员等特邀人员。

结构逐渐改善。

经过多年的物色和培养,一批年轻、优秀的党外人才脱颖而出,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党外干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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