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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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接受社会监督原则。对劳动保障监察员的违法违纪 行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 关机关检举、控告。
三、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 事前、事中、事后宣传相结合。
•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尽可能的主动进行检 查。
劳动保障监察实务讲座
关闭手机
心态归零
遵守时间
课堂要求
积极参与
不要大声喧哗
注意环境卫生
课间要求
保持礼仪
课后要求
注意安全
我市劳资纠纷案件总体情况
今年上半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 172起,其中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24起,涉及职工1638人, 涉及金额3970万元。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恶意欠薪案 件4起,
处理; • (4)上级不能将自己的案件交给下级处理,可以
通过委托,要求下级提供公务协助。
• (三)指定管辖:
• (1)管辖权发生争议由共同上一级指定;发生争议的原 因有:用工所在地有数个时,数个劳动管辖发生争议、管 辖区内境界不明引起管辖争议、因行政区划分发生变动的 争议。
• (2)特殊客观原因情况Hale Waihona Puke Baidu的指定:如自然灾害、劳动保 障行政部门机构变动等使原来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不能或无法行使劳动保障监察管辖权,而由上一级劳动 保障行政部门指定其他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劳动保障基本知识简介
一,劳动保障监察的概念
二,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机构
三,劳动保障监察的相关业务知识
劳动保障基本知识简介
• 一,劳动保障监察的概念:劳动保障监察 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劳动保 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情况依法 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的行政执 法行为。
• 3、劳动保障监察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劳动保障行政主 管部门作出的劳动保障监察决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行 政行为,当事人必须遵照执行,不服的可以行政复议、行 政诉讼,逾期不执行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劳动保障监察组织机构设置:
• 目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要是四级设置: 人社部设立劳动监察局,省设监察总队、 地(市)设监察支队、县(区)设大队。 地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业务上受上一级劳 动保障监察机构的监督、指导。这样就形 成中央、省、地(市)、县四级劳动保障 监察机构,乡镇街道的中队应视为大队派 出的机构(没有相应的执法权),这样形 成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网络,具体负责本 行政区域的劳动监察工作。
• (四)移送管辖:
五、关于劳动保障监察管辖的规定:
• (一)地域管辖: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 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 行政部门管辖;
• (二)级别管辖: • (1)省一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
制定具体办法; • (2)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
查、处理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 • (3)下级根据需要可以其管辖的案件提请给上级
•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 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
•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四、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
共十三大类: (一)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 • (二)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收取保证金、押金等费用或者扣押劳动者证件的; • (三)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四)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 (五)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 (六)用人单位拒不支付或者不按标准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和节假日 加班工资报酬的。 • (七)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 • (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劳动者 经济补偿的。 • (九)用人单位使用应当取得而未能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相应技术工 种的。 • (十)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人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 • (十一)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 • (十二)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 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 • (十三)其它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 其定义有三种含义:
• 1、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行为,劳动 保障监察的主体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而具体的执行机构 则是劳动保障部门内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 2、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 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的行为,这是劳动保障监察的内 容要素,这就限定劳动保障监察只是为了规范用人单位遵 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而不是民事活动或 其它活动,也是着眼于对劳动者基本权力的保障,如劳动 权、休息权、享受社会保险福利权、享受合理劳动报酬权 等;
说明事实、法律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受的权力;行政处罚 的结果要公开,便于民主监督。
• (三)高效、便民原则。规定了案件的调查期限和要设立 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
• (四)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实施处罚中要积极宣 传法律法规,提高违法者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同程度; 对重大的违法行为,予以公布,教育公众。
三、劳动监察相关业务知识
一、劳动保障监察的目的:
(一)为了保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纠正和处理违反保障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 (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注:不受理企
业对员工的投诉)
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原则:
• (一)公正原则。实体公正、程序公正。 • (二)公开原则。劳动保障监察的依据要公开;处罚时要
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背景下,企业关、停、并、转 现象突出,劳资纠纷案件也进入常态化发展趋势。从年前 的建筑业主要由于工程资金紧张导致欠薪案件呈集中式爆 发;到6月份锦屏景业服饰公司关闭老板出走,以及7月初 岳X服饰倒闭以及最近开发区的奉欣公司破产等等,几乎 每月都有此类案件发生,而且涉及金额大、人员多,当事 人利益诉求增多,采取行为过于极端化,给我们劳动监察 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
三、劳动保障监察职责:
•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 事前、事中、事后宣传相结合。
•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尽可能的主动进行检 查。
劳动保障监察实务讲座
关闭手机
心态归零
遵守时间
课堂要求
积极参与
不要大声喧哗
注意环境卫生
课间要求
保持礼仪
课后要求
注意安全
我市劳资纠纷案件总体情况
今年上半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 172起,其中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24起,涉及职工1638人, 涉及金额3970万元。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恶意欠薪案 件4起,
处理; • (4)上级不能将自己的案件交给下级处理,可以
通过委托,要求下级提供公务协助。
• (三)指定管辖:
• (1)管辖权发生争议由共同上一级指定;发生争议的原 因有:用工所在地有数个时,数个劳动管辖发生争议、管 辖区内境界不明引起管辖争议、因行政区划分发生变动的 争议。
• (2)特殊客观原因情况Hale Waihona Puke Baidu的指定:如自然灾害、劳动保 障行政部门机构变动等使原来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不能或无法行使劳动保障监察管辖权,而由上一级劳动 保障行政部门指定其他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劳动保障基本知识简介
一,劳动保障监察的概念
二,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机构
三,劳动保障监察的相关业务知识
劳动保障基本知识简介
• 一,劳动保障监察的概念:劳动保障监察 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劳动保 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情况依法 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的行政执 法行为。
• 3、劳动保障监察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劳动保障行政主 管部门作出的劳动保障监察决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行 政行为,当事人必须遵照执行,不服的可以行政复议、行 政诉讼,逾期不执行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劳动保障监察组织机构设置:
• 目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要是四级设置: 人社部设立劳动监察局,省设监察总队、 地(市)设监察支队、县(区)设大队。 地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业务上受上一级劳 动保障监察机构的监督、指导。这样就形 成中央、省、地(市)、县四级劳动保障 监察机构,乡镇街道的中队应视为大队派 出的机构(没有相应的执法权),这样形 成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网络,具体负责本 行政区域的劳动监察工作。
• (四)移送管辖:
五、关于劳动保障监察管辖的规定:
• (一)地域管辖: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 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 行政部门管辖;
• (二)级别管辖: • (1)省一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
制定具体办法; • (2)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
查、处理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 • (3)下级根据需要可以其管辖的案件提请给上级
•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 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
•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四、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
共十三大类: (一)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 • (二)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收取保证金、押金等费用或者扣押劳动者证件的; • (三)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四)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 (五)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 (六)用人单位拒不支付或者不按标准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和节假日 加班工资报酬的。 • (七)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 • (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劳动者 经济补偿的。 • (九)用人单位使用应当取得而未能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相应技术工 种的。 • (十)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人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 • (十一)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 • (十二)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 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 • (十三)其它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 其定义有三种含义:
• 1、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行为,劳动 保障监察的主体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而具体的执行机构 则是劳动保障部门内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 2、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 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的行为,这是劳动保障监察的内 容要素,这就限定劳动保障监察只是为了规范用人单位遵 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而不是民事活动或 其它活动,也是着眼于对劳动者基本权力的保障,如劳动 权、休息权、享受社会保险福利权、享受合理劳动报酬权 等;
说明事实、法律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受的权力;行政处罚 的结果要公开,便于民主监督。
• (三)高效、便民原则。规定了案件的调查期限和要设立 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
• (四)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实施处罚中要积极宣 传法律法规,提高违法者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同程度; 对重大的违法行为,予以公布,教育公众。
三、劳动监察相关业务知识
一、劳动保障监察的目的:
(一)为了保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纠正和处理违反保障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 (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注:不受理企
业对员工的投诉)
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原则:
• (一)公正原则。实体公正、程序公正。 • (二)公开原则。劳动保障监察的依据要公开;处罚时要
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背景下,企业关、停、并、转 现象突出,劳资纠纷案件也进入常态化发展趋势。从年前 的建筑业主要由于工程资金紧张导致欠薪案件呈集中式爆 发;到6月份锦屏景业服饰公司关闭老板出走,以及7月初 岳X服饰倒闭以及最近开发区的奉欣公司破产等等,几乎 每月都有此类案件发生,而且涉及金额大、人员多,当事 人利益诉求增多,采取行为过于极端化,给我们劳动监察 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