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民工城市适应问题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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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民工城市适应问题略论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越来越庞大的中国民工群体流入城市,为中国社会的发展、城市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因为二元制结构的存在,使民工虽有了进城工作、生活的权利,却难于真正融入到城市社会主流,出现了一系列的不适应状况,必须认真剖析民工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探索出加速民工阶层城市适应的措施。
由于中国庞大的人口自然增长的惯性作用,中国每年新增1000万就业人口,农村地区占700万人左右,其中每年约有100多万的民工流动大军流入城市汇成城市庞大的民工阶层。
目前中国的民工总数大约在8000万至1.2亿之间。
他们为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却不被城市所真正接纳。
因此,本文试就我国民工城市适应面临的各种问题作初浅探讨。
一、农民工城市适应面临的现状及问题
(一)农民工的城市适应具有调适性
所谓农民工城市适应,就是指农民工进城后,不断地在工作方式、生活方式、社会交往、社会心理上做出种种调适,从而顺应自身所处的生存环境的过程。
这种调适可以分为三个层面,即经济层面、社会层面和心理层面。
目前就民工整体上讲,这三个层面的调适存在程度的差异。
对于经济层面的调适。
主要指农民工进城后参与经济活动的深入程度、生活状态以及收益等方面的适应。
(1)农民工进入城市的首要目的是获取经济收益。
只要找到一份相对稳定的职业,有了一份可以维持最低消费的收入,解决了住宿、吃饭等日常必需消费问题,就有了在城市继续生活的开端和立足之本。
据《中国青年报》在全国八省十个地区的调查,农民工的主要收入除用于必要的生活开销外均寄回了家,收入越是低的地区,寄回家的收入比重占的越大。
据有关部门统计,2002年,我国农民外出务工总收入约5278亿元,其中,约有3274亿元返回了农村,接近于当年中央政府对农村地区的全部财政投入。
(2)居住方式简陋。
农民工的居住方式主要有居住用工单位宿舍、建筑工地工棚、租赁市郊农民房屋三种。
与其他消费一样,住房方面的消费也处于维持最低消费的状态,大多民工对住处没有什么奢望,只想有个能挡风避雨、吃饭睡觉、存放少量物件的地方就满足了,以最大可能减少在城市生活的成本,这是他们生存的基本原则。
(3)生活方式节俭。
农民工生活方式最大的特点是节俭。
调查发现民工自己的生存消费被压缩到了最低的限度。
奉行“能省则省”的原则,除了生活必需品费用,每月用于其他消费的开支极少。
只有少数富裕地区的民工在花费上略高。
在城市生活中,农民工的生活参照系不是城市市民而是家乡的农民。
正是这种较低的经济参照系的选择有利于进城民工的经济适应。
这种适应还处于一种生存适应状态。
对于社会层面的调适。
主要指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互动的行为方式和日常生活方式方面的适应。
其特点具有城市生活参与的主动性和低层次性。
(1)向城市生活方式靠拢,言行衣着城市化。
农民工进城后,最表面、最简单的适应就是日常生活中的模仿行为。
首先是从外在形象,如言谈举止、服饰上模仿城市人。
尤其是青年人,男的学会了穿西装,女的学会了化妆、穿裙子。
在言谈举止上,也有意无意地模仿着城里人,如
与老乡之外的人讲普通话、当地话。
情侣会像城里人一样在大众场合下卿卿我我,这种外部形象的模仿实质上反映的是农民工观念上的变化。
城市行为方式模仿已经展示了农民工在生存需要上的更高需求,显示了农民工适应城市生活的主动性。
(2)闲暇时间以自我娱乐为主,业余生活贫乏而单调。
生活方式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闲暇时间的安排。
据南京大学对“你的工余时间干什么?”的问卷调查,回答依次有10多种:打牌38%,看电视37%,听收音机36%,聊天35%,逛街30%,看书报20%,这是排在前六位的休闲方式,基本上不需要什么消费支出,可以说是节俭和实用的结合。
其余的还有睡觉、搞卫生、干家务、找工作、上舞厅、找老乡等。
虽然城市里的娱乐项目丰富,但民工们很少涉足。
主要是群体内部娱乐或自我消磨工闲时光。
他们的业余生活是贫乏和单调的。
(3)部分农民工在寻求机会学习。
有的民工认识到了自己要适应城市生活,要在城市中发展,必须不断充实自己,抓住机会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南京大学调查发现,有14%的城市打工农民正在继续学习。
其中通过补习,参加自考获取文凭者有之;通过各种培训班获得各种就业技能的更是为数众多。
(4)与城市人交往有限。
与城市人的交往是农民工适应城市的主要途径。
民工的社会交往,显示了民工主动适应城市,在城市获得发展的积极性。
但总体而言,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交往有较大的局限性。
他们与城市居民交往过程中更多的只涉及业务关系,而没有情感上的交流。
他们之间缺乏深入交往的支持点,交往带有明显的功利性质。
城市中的经历也使很多农民工了解了城市运作的法则,懂得怎样与城市人交流,怎样适应身边的事物,通过不断学习在城市中立稳脚跟,融入城市社会。
对于心理层面的适应。
心理适应是民工城市适应的最高等级,是真正融入城市的标志。
只有完成了心理的适应,才算完成了真正意义上的适应过程。
这种心理适应直接反映在农民工对城里人的认识是否正确、与城市人的关系是否融洽等方面。
由于工作、生活、社会交往的局限与滞留时间的短暂,民工在对城市及城市人的看法上,有正面评价,也有负面的抱怨,他们认为城市与农村的差异较大,心理层面的适应障碍较多,心理适应较难。
这里户口仍然是民工与城市产生心理认同的一条天然鸿沟。
民工大部分仍然将自己定位在农民这一身份上,认为进城只是为了挣点收入,即使有留城的能力,但始终打算回归农村;一部分民工存在着复杂的边缘人心态,对留在城市抱着希望又认为有可能要回农村,这种与城市、与家乡都找不到自己的位置的感觉,常常让他们迷惘怅然;只有极小比例的民工将自己的人生定位在城市,他们在城市购房定居,甚至已将户口迁入城市。
这部分人已能在经济、社会交往、心理上全面适应城市。
但总体而言,农民工的城市心理适应在整体上是较差的。
(二)城市农民工的居留方式具有不稳定性
城市农民工是一个庞大的流动群体。
由于城乡分割的二元化社会体制的限制,他们大多不长久的居住于城市也不长久的居住于农村,而是在城市与乡村之间做有规律的迁徙。
一般情况下,民工习惯于春节前后、农忙季节回到农村,其他时间回到城市。
但是,近年来,民工的这种流动发生了一些变化。
随着新生一
代民工的出现,越来越多的民工在自觉地减弱与农村的联系,即使在找不到工作的情况下,也不回到家乡,而是继续在不同的城市中寻找机会,他们的生存方式不是在城市与乡村中迁徙,而是在不同的城市间游走。
这部分民工很容易既游离于农村社会体系之外,也游离于城市社会体系之外,成为游民。
游民心理一旦形成,他们就会意识到自己被主流社会排斥在外,产生边缘的感觉和意识,而这种意识反过来又会阻碍他们回归主流社会,甚至导致一些人反社会心态的萌生。
(三)城市农民工的身份具有双重性
边缘代表的境遇形成了农民工的生存尴尬。
一方面他们在城市中打工觅活,社会地位发生了变化,职业身份由农民向市民转变;另一方面现存的社会制度结构却不能给予他们完全的市民待遇和完整的社会福利保障。
他们生存的根基仍然在农村,所以,以农民的身份在城市中,流动打工与农村生产二者兼有的“两栖性”生存方式仍是大多数民工的生活状态。
另外,民工这种身份上的双重性还表现在其流出地与流入地社会地位的巨大落差上。
一般而言,在农村,由于民工们大多是受过初中以上教育的青壮年,是农村社会的“精英分子”,而且相对于不流动农民而言,外出打工的农民能够获得更多的收入,扩大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掌握了较多的技术,因而大多数民工被视为农村社会的能人与未来发展的希望,受到尊重和羡慕;而事实上,民工在城市的这种社会地位非但不存在,他们反而被一些城市居民视为“二等公民”,不仅得不到城里人应有的理解和尊重,有的甚至还遭遇歧视和侮辱。
(四)城市民工的组织管理基本上仍以原始的地缘、血缘为纽带
这里所说的组织管理是指农民工进城以后,城市对他们的组织管理。
目前,对民工的组织管理主要是由民工所在的暂住地和工作单位共同负责,但主要由暂住地负责。
而暂住地政府对民工的管理主要就是办证,要求有“务工证”、“暂住证”,当地政府没有帮助民工成立自己的组织,也未将民工纳入到暂住地正式居民的社区中去。
更多的民工选择城市管理薄弱的城乡结合部作为居住地。
有些时候,这些地区会成为民工聚居的社区,但却没有明确的管理机构或类似居民委员会这样的自治组织对其进行有组织的规范。
所以民工的管理一直处在一种被动的状态,民工组织只是原始的地缘、血缘组织,这种组织没有较明确的行为规范、组织规则。
对民工而言,它可能只是民工在异乡漂泊时心灵暂时的依托,而对民工的保护、规范、引导、利益维护等作用十分有限。
(五)城市民工居于城市的边缘低层地位,具有过客看客心态和心理隔膜感农民工处于城市的低层是指民工的经济与社会地位低下。
虽然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生活在同一个空间里,表面上有所交往,但民工从未真正融入到城市中去,未被城市所接纳。
虽然民工对城市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城市对民工的态度却是经济吸入和社会拒入。
他们干的是城市中无人问津的脏、苦、累、差、危险性高的工作,却得不到城市居民的相同待遇,享受不到劳动权益的保障和市民享有的失业补助、住房、医疗、义务教育、养老退休等福利待遇,民工成为我国城市中的边缘群体。
由于户籍管理城乡分治的二元制社会结构和城市“福利城堡”的存在,城市的先进与文明、繁荣和富庶是民工追求和羡慕的,但又是很难得到的。
他们在城市中没有归属感、安全感和主人意识,拥有的更多是不适应城市的焦虑心理,是城市过客心态,是心理隔膜感、疏离感。
这种物质与精神的差异反过来促使他们更加自卑和敏感,更加封闭自己与城市居民和城市文化的交流。
二、加速农民工城市适应的措施
用工单位视为廉价劳动力,他们得到的工资报酬极低。
民工干的往往是城里人不愿干、干不了的苦活、脏活、体力活、危险活,他们的付出与回报极不相等。
在发达国家,类似的工种,其报酬是较高的。
我国应参考有关做法,尽量提高民工的工资水平。
有关立法和管理机关要以法的形式规定用工单位为长期在城市工作的民工认购医保、养老保险,让民工享受与市民同等的失业补助、义务教育、住房、医疗、养老退休等福利待遇。
以切实提高城市民工的经济地位,从根本上解决“低人一等”的问题。
5.尽快消除现行户籍制的弊端,打破二元制的社会结构,加速农民工城市适应的进程。
现行户籍制的核心一是属地管理,二是身份管理。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对人口流动的限制在不断放宽,但对身份管理没有改革。
这就使农民虽有了进城就业的权利,但农民不能在城市生根,由户籍制衍生的其他一系列政策和制度,如教育制度、保障制度、医疗制度等形成了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的制度性障碍。
因此,必须尽快消除户籍管理的有关弊端,打破这种二元结构,以消除城市居民的优越感和农民工的自卑感,让农民工在城市建设中挺起腰杆,真正融入到城市主流中去并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简介]唐秀英(1962-),女,广西全州人,中共桂林市委党校科学文化教研室副主任、讲师。
近期研究:农民就业问题
摘自:2003.3卷3期(32—35)《中共桂林市委党校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