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物流的运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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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则:

1.1.货物的所有权属总公司, 仓储和配送委托第三方进行。

1.2.总公司在当地设立异地帐户,委托银行定向划款, 货款直接回笼总公司。1.3.总公司与分公司和办事处之间涉及物流业务的内部协调和沟通由物流小组

全权负责。

2.适用范围:

2.1.各办事处

2.2.条件成熟必须改制的分公司。

3.名词解释

3.1.二级配送中心:即总公司设在当地的仓库,库内货物属总公司,由物流中心

或第三方物流公司管理,总公司相关部门授权当地办事外全权处理进货、出货、盘点、监控等作业。

3.2.配送中心:即包括深圳、上海、北京和天津外运仓库在内的配送单位

4.工作分工:

4.1.第三方物流小组:负责制定流程、与物流公司和金融机构签署协议、对办事

处业务流程及具体操作进行培训和指导等工作。

4.2.办事处及分公司商务:负责进货申请、制作调拨申请单、订单受理、制作销

售发货单、到货及发货确认等工作;

4.4.办事外及分公司财务:负责货款到帐确认、销售发货单审批等工作;

4.4.物流中心:负责二级配送中心到货信息发布、到货入库手续监控等工作,协

助各办事处解决物流问题。

5.说明:

经过在西安、太原、贵阳、长春等办事处的实践,我们将第三方物流的运作流程归纳为以下两种基本模式:模式一适用于业务量及市场覆盖面较小的地区,当地办事处只设商务,不设财务,业务中心在其上级分公司;模式二适用于业务量及市场较大的地区,当地办事处设商务和财务,业务中心在办事处。

6.模式一:

贵阳(昆明)模式:贵阳办事处属昆明分公司管理,由于当地的市场较小,作

业流程的中心设在昆明分公司。

6.1. 进货流程:

6.1.1.办事处商务根据库存情况和销售预测,向分公司商务提出书面进货申请;

6.1.2.分公司商务在“进销存”系统中制作《进货申请单》;

6.1.3.总公司商务审核,填制《调拨通知单》,配送中心按单备货、出货、运输;

6.1.4.物流中心制作《到货通知单》,通知二级配送中心到货情况;

6.1.5.二级配送中心登录总部进销存系统下传数据,根据《到货通知单》信息查

询、核对、接收货物,在系统中办理入仓手续;

6.1.6.如果实际收货与到货信息不符,二级配送中心应及时与物流中心联系,确

认实际到货情况,根据物流中心的处理意见作相应处理;

6.1.

7.二级配送中心按规定制作《收货日报》、《库存日报》报告给办事处商务;

6.1.8.办事处商务根据总部商务提供的调拔信息,核对实际收货情况,发现异常应

与物流中心及总部商务联系解决.

6.2. 出货流程:

6.2.1.办事处的客户向当地办事处提出购货申请;

6.2.2.办事处商务向分公司商务下达采购订单,并要求客户付款;

6.2.3.分公司商务登录总部服务器,在“进销存”系统中制作《销售发货通知单》;6.2.4.分公司财务确认货款到帐后,登录总部服务器,在“进销存”系统中审批《销

售发货通知单》;

6.2.5.二级配送中心登录总部服务器下传数据,根据《发货通知单》确认可以发

货,开始安排分拣、扫描、包装和运输工作。

6.2.6.二级配送中心分客户填写《货物托运单/客户签收单》,货物送达客户后,

由客户签收,二级配送中心将签收单据汇总作为费用结算凭证。

6.2.

7.二级配送中心每月统计每天的派送情况库存数量,列出详细清单送办事处,

由办事处或分公司商务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办事处商务签字确认并报物流中心(由总部支付费用时)或分公司物流部(由分公司支付费用时),以便结算费用。

6.2.8.二级配送中心按规定整理《库存日报》和《发货日报》,每日定时反馈给办

事处商务,办事处商务核对发货及库存情况报分公司。

6.2.9.分公司对办事处商务反馈的二级配送中心资料审核并保存。

模式一进货流程图

信息流

实物流

信息流实物流

7.模式二:

太原(石家庄)模式:太原办事处分属石家庄分公司管理,由于当地的市场

较大,作业流程的中心在太原办事处。

7.1. 进货流程:

7.1.1.办事处商务在“进销存”系统中制作《进货申请单》;

7.1.2.总公司商务审核,填制《调拨通知单》,数据上传配送中心;

7.1.3.配送中心按单备货、出货、运输;

7.1.4.物流中心制作《到货通知单》,通知二级配送中心到货情况;

7.1.5.二级配送中心登录总部的进销存系统下传数据,根据《到货通知单》信息

查询、核对、接收货物,在系统中办理入仓手续;

7.1.6.如果实际收货与到货信息不符,二级配送中心应及时与物流中心联系,确

认实际到货情况,根据物流中心的处理意见作相应处理;

7.1.7.二级配送中心按规定制作《收货日报》、《库存日报》报告给办事处商务;

7.1.8.办事处商务根据总部商务提供的调拔信息,核对实际收货情况,发现异常应

与物流中心及总部商务联系解决.

7.2. 出货流程:

7.2.1.办事处的客户向当地办事处提出购货申请;

7.2.2.办事处销售下达采购订单,并要求客户付款;

7.2.3.办事处商务登录部部服务器,在“进销存”系统中制作《销售发货通知单》;

7.2.4.办事处财务确认货款到帐后,登录部部服务器,在“进销存”系统中审批《销

售发货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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