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行车视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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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
0.60
s1
t1(s)
4.2
3.7
(3.4)
3.1
2.9
2.8
s1(m)
76
51
(39)
28
19
10
s2
t 2(s)
10.4
s2(m)
231
9.5
(9.0)
8.5
159
(125)
95
8.0 67
7.6 42
s3(m)
60
40
(30)
25
20
15
2 s4= 3 s2(m)
154
106
(83)
63
(1)停车视距 汽车行驶时,自驾驶人员看到前方障碍物时起,至到达障碍
物前安全停止,所需的最短距离。 (2)会车视距 在同一车道上两对向汽车相遇,从相互发现时起,至同时采
取制动措施使两车安全停止,所需的最短距离。 (3)错车视距 在没有明确划分车道线的双车道道路上,两对向行驶之汽车
相遇,发现后即采取减速避让措施安全错车所需的最短距离。 (4)超车视距 在双车道公路上,后车超越前车时,从开始驶离原车道之处
S超 S1S2S3S4
(1)加速行驶距离
S1 3V.06t112at1
(2)超车汽车在对向车道上行驶的距离
S2
V 3.6
t2
(3)超车完了时,超车汽车与对向汽车之间的安全距离 S3=15~100m
(4)超车汽车从开始加速到超车完了时对向汽车的行驶距离
S4
V 3.6(t1
t2)
尾随在慢车后面的快车司机往往在未看到前面的安全区段就开 始了超车作业,如果进入对向车道之后发现迎面有汽车开来而 超车距离不足时还来得及返回自己的车道。因此,对向汽车行 驶时间大致为t2的2/3就足够了。
S停 = S1S2S0V 3.6 t25 (V 2 4 )S0
路面与轮胎之间的附着系数 道路阻力系数
• 会车视距
会车视距——两辆对向行驶的汽车在同一车道上相遇,及时制动 并停车所必须的安全视距。 会车视距由三部分组成:①双方驾驶员反应时间所行驶的距离; ②双方汽车的制动距离;③安全距离。 会车视距的规定值是其长度不应小于停车视距的两倍。
S'43V.632t2323V.6t2
最小必要超车视距:
S超 S 1S2S3S'4
特别困难时:
S超32S2S3S'4
超车视距的计算
设计速度 V(km∕h)
80
60
(50)
40
30
20
被超汽车速度 V(0 km∕h) 60
45
(37.5)
30
20
15
α(m∕s2) 0.65
0.63
(0.62)
0.61
1、解析法确定横净距 汽车在弯道上行驶时,弯道内侧行车视线可能被树木、建筑物、路 堑边坡等障碍物所阻挡而使行车视距受到影响。因此,在路线设计 时必须检查平曲线上的视距是否能得到保证,如有遮挡时,则必须 清除视距区内侧横净距内的障碍物。如图所示,图中阴影部分是阻 碍司机视线的范围,范围以内的障碍物都应加以清除。
横净距——驾驶员的视点轨迹线到视距线的距离。S Z 为内侧车道上汽 车应保证的横净距。可根据各种情况按公式计算横净距 S Z ,若横净 距 S Z 小于行车轨迹至障碍物的距离,视距能够得到保证;反之,视 距不能得到保证。
(三)视距的保证
曲线路段由于曲线半径、超高、加宽会引起曲线内侧暗弯,要进 行视距检查,清除障碍物,方法是计算横净距Z,绘制包络线 (视距曲线)
第四章行车视距
在道路平面上的 暗弯(处于挖方路 段的弯道和内侧有 障碍物的弯道)、 纵断面上的凸形竖 曲线以及下穿式立 体交叉的凹形竖曲 线上都有可能存在 视距不足的问题。
视 距 不 好 的 路 段
2.种类
驾驶员发现路面障碍物或迎面来车时,根据其采取措 施的不同,行车视距可分为: • 停车视距 • 会车视距 • 超车视距 • 错车视距
货车停车视距(m) 125 85 50 35 20
二、三、四级公路停车视距、会车视距与超车来自百度文库距
设计速度 (km/h)
80 60 40 30 20
停车视距(m) 110 75 40 30 20
会车视距(m) 220 150 80 60 40
超车视距(m) 550 350 200 150 100
三、公路视距的保证
起,至可见逆行车并能超车后安全驶回原车道所需的最短距离。
s0
• 停车视距
停车视距——汽车行驶时,自驾驶员看到前方障碍物起,至在 障碍物前安全停车所需要的最短行车距离。如下图。
停车视距主要由三部分组成:①反应距离 s 1 ;②制动距离 s 2 ;
③安全距离 s 0
采用感觉时间为1.5s,制动反应时间取1.0s是较适当的。 感觉和制动反应的总时间t=2.5s
45
28
全超车视距
550
350
(250)
200
150
100
最小必要超车视距
350
250
(200)
150
100
70
注:括号内数值为城市道路规定值。
二、各级公路对视距的要求
停车、会车、超车视距,应根据道路的等级和具体条件采用, 《标准》和《公路路线设计规范》规定: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应满足停车视距的要求。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均有中间分隔带,无对向车,因此,不存 在会车问题。并且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车道数均在4个车道以 上,快慢车用划线分隔行驶,各行其道,也不存在超车问题。 二、三、四级公路,一般应满足会车视距的要求。 在工程特别困难或受其它限制地段,可采用停车视距,但必须 采取分道行驶的措施,如设分隔带、分道线、分隔桩,或设两 条分离的单车道。 对向行驶的双车道公路,应根据需要并结合地形在适当的距离 内设置具有超车视距的路段,一般情况下,不小于路线总长度 的10%~30%。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停车视距及货车停车视距
设计速度(km/h) 120
停车视距(m)
210
货车停车视距(m) 245
100
80
60
160
110
75
180
125
85
二、三、四级公路停车视距及货车停车视距
设计速度(km/h) 80 60 40 30 20 停车视距(m) 110 75 40 30 20
• 超车视距
超车视距——在双车道道路上,后车超越前车,从开始驶离 原车道之处起,至超车后安全驶回原车道并与对向来车保持 所必要安全距离所需的最短距离。
超车视距
在一般双车道公路上行驶着各种不同速度的车辆,当快速车 追上慢速车以后,需要占用供对向汽车行驶的车道进行超车。 为了超车时的安全,司机必须能看到前面足够长度的车流空 隙,以便在相邻车道上没有出现对向驶来的汽车之前完成超 车而不阻碍被超汽车的行驶。这种快车超越前面慢车后再回 到原来车道所需要的最短距离称为超车视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