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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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
采购服务需求
固镇县残疾人联合会
一、项目简介
根据《关于印发〈蚌埠市阳光家园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残联〔2016〕50号、蚌残联【2017】86号)精神,我县通过购买社会组织的信息平台整合社会公共服务资源,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平台线上服务和线下服务,推动全县残疾人家庭居家托养(阳光家园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二、服务对象
户籍在固镇县的,正在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无直系亲属照料的残疾人优先。
三、服务规模、期限和服务形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固镇县残联为辖区服务对象购买提供居家托养的网络服务方(以下简称:服务方),并与服务方签订合同。
服务方的服务对象为163名重度贫困残疾人。为每人每月提供125元的服务支出(含服务方收取的服务费用),服务期限为一年时间,总计服务支出24.45万元。服务方以上门提供各类便民服务的形式给服务对象服务,但不得以直接发放现金、各类有价证券等方式。
四、服务内容
服务方依托信息平台整合社会公共服务资源,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平台线上服务和线下服务。
1、信息平台线上服务
信息平台由服务方免费搭建,并提供相关信息服务;智能端由服务对象根据实际需求自愿选择,服务对象也可自带通讯终端加入信息平台。
2、线下服务(每月)
注:线下服务项目由服务对象根据实际需求自愿选择、可重复累计该服务项目。
3、固镇县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各乡镇服务对象计划任务分配情况表
注:服务方自行考虑服务对象的地域、距离远近、交通费等相关问题,本次投标报价均包含在总价里不单独列出。
五、服务要求
1、信息平台由服务方自行全额免费投资建设并自负盈亏,包含智能终端、手机APP、信息管理系统等软件、硬件、系统集成,平台覆盖全县并能提供信息平台线上服务、线下服务。
2、信息系统及信息平台稳定运行,全年故障总时长不高于24小时,出现故障应于6小时内解决排除,逾期解决的,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由于通讯商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专用手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为服务对象处理故障,同时提供至少一年的免费维护服务。
3、服务方具有整合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和管理服务加盟商的能力,建立健全加盟服务商准入、退出、考核、奖罚等管理机制。
4、服务方的信息平台有相应的人员组织,具有呼叫中心客服团队、管理团队和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
5、服务方的信息平台有相应办公场地,设置有接待室、培训室、会议室、坐席办公区和其他岗位工作区,配备有相应的办公设施设备。
6、服务方对服务项目进行有效监管,规范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质量,对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实施公开承诺服务。
7、服务方建立服务档案、服务对象消费与资金结算系统,确保消费明了,财务清晰、核算准确:建立与服务对象沟通渠道,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评价意见反馈通道,及时调解、处置服务对象投诉。
六、其他要求
1、服务方要建立安全预案,对服务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制定好应急预案,服务人员在开展服务过程注意安全,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件均有服务方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2、服务方在合同期内,尊重服务对象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捆绑销售智能终端、不对诱导服务对象选择服务项目,禁止通过老人专用手机向服务对象发送推销信息和广告,如收到服务对象投诉,经采购人调查核实,县残联有权解除合同,服务方应向县残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服务方应承担超过违约金全部损失。
3、在合同期内,禁止泄露服务对象相关信息,否则造成的民事、经济、刑事责任后果,全部由服务方承担。
4、依法终止、解除合同后,服务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掌握的服务对象信息及相关资料一并移交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