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原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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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原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电力工业管理

【发文字号】电计[1997]730号

【发布部门】电力工业部(已变更)

【发布日期】1997.12.31

【实施日期】1997.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原则》的通知

(1997年12月31日电计[1997]730号)

我部经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在广泛征求了国家综合部门、各电管局、省电力局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原则》(以下简称《编制原则》)。《编制原则》是在分析当前规划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强调加强电力市场的调查分析和预测工作,为积极开拓电力市场服务;强调坚持全国、区域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贯彻节能及重视环保的精神;强调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强调电力工业结构调整优化;强调坚持并不断完善“大家办电厂,国家管电网”的原则,加强项目资本金制度,采取合理融资模式为重点的投融资规划;强调加强规划期电价预测分析工作;强调加强规划的管理工作;强调加强综合评价工作等。现决定颁发试行,并提出以下要

求:

1.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本《编制原则》,结合具体情况,认真总结规划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对照《编制原则》的要求转变观念,理清思路。

2.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单位主管的领导要负责组织计划、财务、经营和工程建设等部门共同完成,经各单位规划领导小组审查后上报,各部门要按照各自业务分工切实做好相应工作。

3.要用《编制原则》具体指导“九五”后三年计划的调整、“十五”规划的编制。各单位要组织专门的班子,认真研究和把握市场变化情况,按照准确的市场需求,作为规划调整的依据;要下决心调整结构,并制定出“九五”后三年调整计划;对于市场不落实,资金投入无保证的项目要坚决取消;加强规划的制定和管理工作,充分体现规划对项目的指导作用和规划的权威性。

4.为保证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对规划工作所必须的条件,包括人员和必要的经费要予以保证。规划工作所需的经费应由规划计划部门提出年度经费预算,审批后纳入各电管局、电力局,以及各省电力公司、电力集团公司和国家电力公司的预算。

5.各电管局、电力局的“九五”后三年计划的调整工作要在1998年一季度前完成,并将调整方案报部。

6.在试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部反映。

附件:《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原则》(试行)

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原则(试行)

编制说明

前言

《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原则》(试行)是在总结我国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丰富经验,学习吸收国外可借鉴的先进的电力发展规划工作方法和手段,针对当前电力发展规划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而制定的第一部有关电力发展规划工作的部颁原则,将对我国电力发展规划工作起到极其重要的宏观指导作用。

本《编制说明》对《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原则》(简称《原则》)有关条文的基本精神和背景作了简要说明,以帮助各有关部门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执行这个《原则》。

编制本《原则》的基本指导思想和对执行这个《原则》的基本要求归纳如下:

1.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电力工业必须要加速推进管理体制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加快改革与发展的步伐;电力发展规划作为电力工业发展的“龙头”,对电力工业的健康发展起至关重要的作用,规划的节约是最大的节约,规划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然而在电力工业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同时,却一直没有一部关于如何编制电力发展规划的规范性文件,使电力发展规划工作基本处于无章可循的状态,因此,抓住当前改革向纵深发展的有利时机,尽快编制和颁布一部具有新思路、新目标、新标准和新要求的《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原则》,以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电力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2.针对电力发展规划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比如重项目立项和建设工作,轻全局规划和整体优化工作,规划缺乏战略性、指导性和权威性;市场观念淡薄,立足市场、面向市场、跟踪市场和开拓市场做得不够;负荷特性缺乏研究,预测负荷普遍偏大;资源优化配置范围小,规划也强调“省为实体”,宏观调控不利,影响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电源布局和结构不尽合理;资金平衡粗,电力工业健康发展机制研究不够;缺乏电价预测和分析工作;对规划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规划工作管理薄弱,规划工作人

员和经费不足等问题。

3.《原则》适用于全行业、全过程的电力发展规划工作,重点是省级及以上地区电力系统的五年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将按《原则》要求进行“九五”计划调整和“十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指导2010年和2020年等中期和长期规划的编制工作。

4.《原则》力求在规划方法和内容上有所突破,力争做到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统一。在分析当前规划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吸收、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原则》强调加强电力市场的调查分析和预测工作,为积极开拓电力市场服务;强调坚持全面、全区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贯彻节能及重视环保精神,强调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强调电力工业结构调整优化;坚持并不断完善“大家办电厂,国家管电网”的原则,加强资本金机制、采用合理融资模式为重点的投融资规划;强调加强电价预测分析工作,建立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联动调整的机制,研究适合中国国情的合理的电价机制和定价方法;强调加强规划的管理工作;强调加强综合评价工作等。但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有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原则》所规定的内容和深度应该说都是可操作的,同时也是存在很多困难的,只有不断地克服困难,认真执行《原则》,才能使规划工作的水平不断得以提高。

5.这是有关电力发展规划工作的第一部《原则》,不可能面面俱到,十全十美,需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电力工业的改革与发展,电力发展规划工作经验的积累而不断的予以完善,同时本《原则》是电力发展规划工作的宏观指导原则,必须与电力行业原有的和需要新增加的各种《导则》、《规范》、《规程》、《规定》等规范性文件配套使用,才能更好地指导完成电力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6.加强管理是提高电力发展规划工作水平和质量的关键。一部《原则》再好,如不认真执行、没有科学的管理、适当的人员和经费支持,也不可能使规划工作真正得以提高。因此各有关单位的领导必须给予充分重视,认真做好《原则》的贯彻和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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