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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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辽宁省第二届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
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宗旨
以加强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和能力训练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培养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的态度,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专业化教师队伍,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辽宁省第二届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人员组成见附件1),由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组委会组织专家制定《辽宁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评审标准》。
各赛级由承办单位聘请专家组成竞赛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须依据《评审标准》对教师教学设计情况、课堂教学情况和教学反思进行评分,最后根据得分高低确定竞赛名次。
三、竞赛学科和参赛对象
1.竞赛学科
竞赛学科分设三个组分别
第一组为人文社会科学(含01 哲学,02 经济学,03 法学,04 教育学,05 文学,06 历史学,12 管理学,13 艺术学);
第二组为自然科学基础学科(含07理学);
第三组为自然科学应用学科(含08 工学,09 农学,10 医学)。
2.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专职青年教师。
四、竞赛实施
各高校进行初赛,相关市可进行复赛,省里举办决赛。
(一)初赛、复赛
5月8日至5月31日进行,由各高校、各市自行组织初赛、复赛。初赛结束后各高校要对初赛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如果市里有复赛,复赛结果也需进行公示。
(二)决赛
6月17日至6月20日进行。比赛地点为沈阳,由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和省教育厅主办。决赛名额为90名,其中,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础学科、自然科学应用学科每组各3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2。
请各市于6月5日前将参加决赛的选手名单及推荐表(见附件3)报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
站路118号,邮编110832,电话:。决赛相关事宜由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和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五、竞赛内容及流程
以“上好一门课”为竞赛理念,本次竞赛由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和教学反思三部分组成,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三者权重分别为15%、80%、5%。
竞赛流程为:
(一)选手在报名前必须完成参赛课程20个学时的教学设计和与之相对应20个教学节段(即20分钟的课堂教学内容,以下同)的PPT;
(二)所有选手在开始比赛前一天抽签确定本人的参赛顺序;
(三)比赛当天,选手现场抽签确定本人参赛的具体教学节段;
(四)课堂教学竞赛结束后,选手进入指定计算机室,在1小时内完成教学反思(打印或手写均可)。
六、竞赛内容及方法
(一)教学设计。报名时,参赛教师除提交《推荐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参赛课程教学大纲的复印件8份;
2.参赛课程20个学时教学设计的纸质汇编本(目录附件)8份,主要包括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内容、重难点)、教学方法和策略以及教学安排等。选取的20个学时必须涵盖该课程2/3以上内容;
3.参赛课程20个学时相对应的20个课堂教学节段的PPT纸质汇编本8份;
4. 参赛课程20个教学节段的目录(电子版,范例见附件4)。
评委现场评分,成绩在当天竞赛结束后公布。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5。
(二)课堂教学。课堂教学规定时间为20分钟。评委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语言与教态、教学特色四个方面进行考评。竞赛不安排学生听课,由承办单位组织教师观摩,参赛选手面对评委和观众进行课堂教学。根据各自参赛课程需要,选手可携带教学模型、挂图、激光笔等。评委现场评分,成绩在当天竞赛结束后公布。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6。
(三)教学反思。参赛选手结束课堂教学环节后,结合本节段课堂教学实际,从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三方面着手,在给定的1小时内完成有关本次竞赛的教学反思书面材料(600字以上)。要求思路清晰、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做到有感而发。现场提交手写稿或打印稿。不允许携带书面或电子等任何形式的资料,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7。
(四)注意事项
1.选手参赛课程的课堂讲授学时不得少于2个学分(含2个学分);
2.所谓“教学节段”,特指课堂教学20分钟所需要的教学内容;
3.选手提交的教学大纲复印件、20个学时的教学设计及与学时对应的20个教学节段的PPT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八份),其中PPT每页幻灯片不超过六幅;
4.选手在课堂教学环节以及报名时提交给评委的所有文字材料中不得出现选手姓名、学校和市、区等信息。
5.选手得分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审专家实行实名制。
七、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 对于不符合竞赛规定的事宜、有失公平的评判,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参赛教师可向本赛级评委会提出申诉。
2. 申诉时,应递交申诉人签字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实事求是的充分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或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 申诉时效:在申诉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
(二)仲裁
1. 各赛级评委会分别受理各赛级竞赛中出现的申诉并进行仲裁。
2. 评委会收到申诉报告后,对申诉事件进行审查,半小时内书面告知申诉人申诉处理结果。
3. 评委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八、决赛奖项设置
根据参赛教师得分,确定人文社会科学组、自然科学基础学科组、自然科学应用学科组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3名、三等奖各6名、优秀奖各20名。一等奖获得者按程序向辽宁省总工会申报省“五一”奖章,并推荐参加全国竞赛,一、二等奖获奖教师可将竞赛相关经验或做法申报省级教改立项。所有获奖教师均由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和省教育厅共同颁发证书,并建议所在高校将竞赛成绩作为考核教师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其他
竞赛不收取报名费,教师参赛的交通费、食宿费由教师所在院校负责。其它竞赛所需费用由各赛级举办单位负责。
附件:
1. 辽宁省第二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2. 辽宁省第二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决赛名额分配表
3. 辽宁省第二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决赛选手推荐表
4. 辽宁省第二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节段目录(范例)
5. 辽宁省第二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决赛设计评分表
6. 辽宁省第二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决赛教学评分表
7. 辽宁省第二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决赛反思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