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搜寻与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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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搜寻与救助
内容摘要:
通过对《海上搜寻与救助》的学习,我逐步了解了有关海上搜寻与救助的性质与任务以及方法,我想这对于一个航海专业的学生的日后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生命重于一切,活着才有可能。
海上搜寻与救助定义:动用船舶、飞机、专门营救队伍和装备在海上搜寻和营救遇险人员的有组织的工作。这是由国家参加的国际协作活动。搜寻和营救工作的成效取决于遇险信息传递到营救部门的速度和掌握出事地点的准确性。
一、本课程的性质与任务二、课程简介
三、海上搜寻与救助沿革四、营救组织工作
五、搜寻方式六、营救方法
七、现状和展望
关键字:性质任务沿革组织方法方式
性质与任务《海上搜寻与救助》是航海技术专业(本科)四年级必修的课程之一。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基本了解危机管理理论、全面了解和掌握国际国内海上搜寻与救助系统组成、概念、搜寻技术、救助方法、相关的国际公约、国内法规和海上突发事件处置规范。为从事海上驾驶工作打下基础。
课程简介《海上搜寻与救助》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处置基本理论;海上搜寻与救助机构;紧急事件的处理;海上搜寻区域的确定和覆盖;海上救助力量的选择和施救;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船舶报告制度。通过学习,学生能够全面了解国际和我国海上搜寻与救助管理的现状,为从事海事管理工作打下基础。
沿革人们很早就认识到营救海上遇险人员的重要性和道义责任,并认识到只有通过国际合作,营救工作才能更有成效。1906年,第一次国际无线电通信会议制定了关于海难和其他紧急情况下使用无线电通信的规则,为海上搜救工作奠定了国际合作的基础。1910年,关于海上救助打捞的国际公约责成每个船长要对遭遇生命危险的人,包括已放下武器、或失去战斗力的敌人,提供救助。1914年,第一次国际海上人命安全会议进一步制定了在发生海难时船长的职责,并对各沿海缔约国政府,规定了开展在其海岸周围的海难营救工作的要求。1948年及1960年、1974年的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都规定了船长对提供营救的责任和为促进沿海国家在搜救服务中制定共同
协议的要求。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简称海协,现改称国际海事组织)于1971年和1979年先后通过了推荐《商船搜寻和营救手册》(MERSAR)和《海协搜寻和营救手册》(IMCOSAR)的决议,并于1979
年4月汉堡会议上通过了《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使各国救援中心(见海上安全机构)和赴援单位与遇险船在从事搜救工作时有了一个统一的行动标准和一整套带指导性的具体方法。
营救组织工作当遇险船舶,包括航空器或海洋工程井架设施,发出遇险信号,表明该船或人员正处于严重和紧急的危险中,需要立即救援。无论船舶、海岸电台或各国救援中心设置在国际遇险频率上的无线电值守,在收到遇险信号时,都必须按照《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制定的工作程序,立即通知最邻近的政府救援中心或分中心,并根据需要将遇险信号予以转发,通知其他船舶或有关当局,并保持监听或监视。邻近船舶应一面将本船的呼号、船位、估计到达时间通知遇险船,一面全速驶往遇险船所在地点。救援中心应与其他中心取得联系,通过协商确定某一中心全面负责此项搜救工作,并由该负责中心指定应召赴援的救援船之一为现场指挥,协助各赴援单位,包括赴援船舶、飞机,以取得最佳效果。
当有关方面有理由相信某船已处于紧急状态,虽未收到遇险信号,也应立即通知救援中心或分中心,以便后者按该船所处紧急阶段采取相应措施:①船舶过期未抵目的港,或未作出相应报告时,为处于不明阶段,须进行查询。②当查询无结果,或有情报说明该船操纵能力受到损害时,即进入告警阶段,须扩大查询并通知救援业务部门做好准备。③当查询仍无结果,说明可能遇险,或有情报肯定该船或人员处于严重危难需要立即救援时,即为遇险阶段,须按计划布置开展搜救工作。
搜寻方式当遇险船没有装置能自由脱离和自动启动的应急无线电示位标时,首先要依据求救时的船位、到达现场时间、遇险船或其救生艇筏在海上漂移速度来确定搜寻基点。以该点为中心、边长10海里的正方形作为开始阶段的搜寻区。由现场指挥根据救援力量选定搜寻方式,包括单船方形扩展搜寻和扇形搜寻,二只船或三、四、五及以上船只平行搜寻,海空协作搜寻等方式,其中单船扇形搜寻方式用于小范围作业,如有人落水,目标发现后又丢失等情况,当第一次搜寻无发现时,可向右转向30°再进行搜寻。当遇险船位不确切,又无飞机参加时,宜使用雷达搜寻,由数艘救助船保持雷达探测距离一倍半的间隔作“松散并列”前进。
营救方法目前多数国家已使用直升飞机来营救和撤离海上遇险的人员。救助船在赴援途中须做好营救准备工作。接近遇险对象或其救生筏、艇时要考虑二者的漂移速度,对橡胶救生筏应从下风靠近,对失火船舶应从上风驶靠,最好能用起重设备把艇筏连人一起吊上大船,以减少遇险者的体力消耗并及早护理。施救在水中漂浮的生存者,一般是用配有救生员的救生艇、筏。如风浪太大,遇险船上的人员无法撤离,可考虑撒油镇浪,或用抛绳火箭在两船间带好缆绳,用救生器械将遇险人员转移到救助船上。
现状和展望目前世界上每年约有 400艘船舶遇险,造成不同程度的生命财产损失。人员死亡多是由于营救太迟以致冻死、饿死,甚至死于恐惧。营救不及时多是由于营救机构得不到遇险信息或不知道遇险地点。为了提高搜救工作的水平,目前国际海事组织正就促进国际协调、发展
通信和定位技术等方面开展工作,如开展搜救区划分和如何分工协作的研究。未来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的开发,是一种利用卫星加速传递遇险信息和向船舶发送有关航行安全资料的综合性系统。
当发生海难或由于其他原因而致使海上船舶、人员遭遇紧急危险时,根据有关国际公约,由沿海国政府组织实施的搜寻和救助行为。搜寻与救助的对象主要是海上遇险人员,也称海上人命救助。
的确,对于航海人来说,任何意外都可能发生,无论他人还是自己,我们都应该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竭尽全力搜救。学完海上搜寻与救助,我们更应该加强自己的安全意识,提高搜寻与救助能力,以却保海上安全。
参考文献:《海上搜寻与救助(海难救助专业)》
《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
《国际航空与海上搜寻救助手册》
《海上搜寻与救助条例》
《国际航空与海上搜寻救助手册(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