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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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格

式、价格调整问题的通知

【标 签】增值税和发票格式,价格调整

【颁布单位】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文 号】深国税发﹝1995﹞189号

【发文日期】1995-06-13

【实施时间】1995-07-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增值税

各分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格式、价格调整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发﹝1995﹞154号)转发给你们。各分局应自1995年7月1日起按新价格与市局结算。

关联知识:

1.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和发票格式、价格调整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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