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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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格
式、价格调整问题的通知
【标 签】增值税和发票格式,价格调整
【颁布单位】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文 号】深国税发﹝1995﹞189号
【发文日期】1995-06-13
【实施时间】1995-07-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增值税
各分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格式、价格调整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发﹝1995﹞154号)转发给你们。各分局应自1995年7月1日起按新价格与市局结算。
关联知识:
1.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和发票格式、价格调整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