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娱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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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娱令
作文素材
2014-10-26 19:20
燕赵晚报:“限娱令”下达,要“风月稀粥”还是“道德干粮”
广电总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提出从2012年1月1日起,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提高新闻类节目播出量,同时对部型节目播出实施调控,以防止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满足广大观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品位的收视需求。
(10月25日新华网)
某网在微博调查中有这样的提示:“限娱令”下达,不能娱乐至死,也要莫谈风花雪月。
那么,娱乐究竟要不要“至死”呢?恐怕不能,娱乐毕竟是娱乐,它所承载的文化应当是有益于社会有益于道德有益于人类的,否则,这种娱乐就是非道德无益于社会的。
而“风花雪月”又该不该“至死”呢?也不该。
风花雪月还不同于琴棋书画,前者是虚无,后者务实;前者是心灵放纵得过且过,后者有益于身心健康。
那么,风花雪月至死的典型就大概如同贾宝玉的吃胭脂,无所事事之外,就多了些吃饱了撑得慌的怪事。
当下的电视媒体两大怪症,一是娱乐至死,二是风花雪月至死。
娱乐至死者浑身哆嗦摇摆颤抖加无厘头,像极了吸毒过多或者吃摇头丸过多并发症。
风花雪月至死是让你看了一万集婚恋交友节目不知其到底说了些什么。
插科打诨小丑卖乖式脱口秀节目,到底还与风花雪月不沾边。
让人看不到一点生机,沉沦倒未必,但消磨无聊虚无却是一定的。
还有一种是“戏说至死”。
辫子戏腻歪了,现在搞的是革命恋、敌我恋、潜伏恋,然而抗日或者内战期间,哪有那么多“恋”供革命者消遣?即便恋了,又哪有那么多由戏说演绎的方式?这到底是在讲历史、讲传统、传道德还是在猎奇戏说?
荧屏该传播“风月稀粥”还是传播“道德干粮”?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然而稀粥恐怕又供应不了一个民族的钙质,当然也供应不了日常的体能。
那么,民族的精神钙质就需要道德、文化的干粮来供给。
为了便于消化与均衡营养,也需要一些健康高雅的“稀粥”来调节,但却不需要以一种至死的方式让人们来做娱乐节目的精神填鸭。
娱乐未必至死,“限娱令”限制了谁?
来源:荆楚网
据腾讯网报道,坊间流传甚广的“限娱令”正式下发,核心内容为:各卫视在晚7:30- 10:00黄金时间,每周娱乐节目不能超过两档,并限制港台艺人;各台必须设一档道德建设类节目;全国选秀节目每年不超过10档等。
限娱令来势汹汹,以湖南卫视为首的几大卫视首当其冲。
网民对于这份限娱令的态度还是观望,毕竟限娱令还没有真正执行。
但是笔者看到限娱令却有诸多疑惑。
第一,限娱令下发的根据何在。
我们说,一件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是有其固有规律的,娱乐并不是新事物,大众娱乐从最初的街头巷尾走上媒体是有历史轨迹可循的。
限娱令的横空出世是否是中国电视娱乐发展的一个历史阻隔我们难以定论,但是作为限娱令发布的广电总局,是根据什么判断娱乐节目需要限制的呢?我们都明白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道理,目前官方没有给出任何一份有说服力和权威性的调查结果表明现在电视节目娱乐化过度。
所以在这一点上看,限娱令就站不住脚。
更何况选择电视节目是广大观众自己的自由,我们手里的遥控器,怎么就被广电总局抢走了呢?
第二,限娱令的目的是什么。
我始终不太理解限娱令的初衷,当初限制选秀节目是为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但是很遗憾,选秀节目不但没有真正的被限制,反而更加五花八门。
超级女声变成快乐女生,梦想中国变成中国达人秀,层出不穷切影响巨大。
可见限娱令的前期“试验”并不成功,那么我也有理由质疑此番限娱令的实质作用。
娱乐和道德建设并不冲突,此次限娱令中“各台须设一档道德建设节目”一条要求实在滑稽可笑。
如果真的是为了限制娱乐节目,那么为何要重提道德。
可见限娱令的目的并不单纯,但是娱乐和道德两者并不是你存我亡的。
而值得思考的是,告别了娱乐的电视节目真的能担当起道德建设的重任吗,恐怕不能。
第三,限娱令范围是否过窄。
此次限娱令中主要针对省级电视台,中央电视台不在要求之列。
可见限娱令确实有失公平。
一个出发点上就不公平的条款,在落脚点上也难以坚实。
事实上,目前国内娱乐节目较多的卫视不外乎湖南卫视、浙江卫视、东方卫视等几家。
纵观整个限娱令的内容,确实有为他们“量身定做”之嫌。
另外,限娱令直指卫视频道,但是我们了解大众媒介的形式并非只有电视,影响社会娱乐泛滥的媒体还有网络,广播和报纸。
如果广电总局真的下决心整治娱乐过度,为何只盯着电视不放?
限娱令产生的后果其实不言自明。
现有的娱乐节目可以更换名字和形式转移到其余的时间段继续娱乐。
我们不能缺少娱乐,当然我们也不想让娱乐化过度。
但是“度”在哪里?应该是受众的集体感受和诉求,而不是广电总局的一家之言。
而我们更不想看到的是,碾压在娱乐之上的道德,注定是缺少了灵性和活力的道德。
我们生活在一个如此粗粝的时代,我们为房子奔波,我们为工作奔走,我们打开电视在那不大的屏幕上寻求自身娱乐的最大化。
但是有一天你回到家,打开电视发现道德建设节目映入眼帘,你除了失望还应该思索,限娱令究竟最终限制了谁?
《娱乐至死》中有一段话:有两种方法可以让文化精神枯萎,一种是奥威尔式的——文化成为一个监狱;一种是赫胥黎式的——文化成为一场滑稽戏。
我们目前也许正在限制文化成为一场滑稽戏,但是也有可能正在走向另一个让人恐惧的文化监狱。
娱乐罪不至死,我们都有选择的自由。
(王超)
电视节目不可放弃文化担当
来源:
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化倾向,已经成为当下电视文化生态中的一大顽疾,追求娱乐至上、忽视思想内涵、排斥审美追求、拒绝承载社会责任的倾向,有愈演愈烈之势:情感类节目被商业化操作,学术类、科教类节目向“娱乐”转型,访谈节目在煽情之余热衷于挖掘隐私,娱乐节目则大量同质化,在喧嚣嘈杂中你方唱罢我登场……
“娱乐至死”——上世纪80年代,世界著名的媒体文化研究者和批评家尼尔·波兹曼这句充满忧虑意识的名言,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用来概括和写照当下中国的一些电视节目。
诚然,追求快乐、享受愉悦是人的天性,尤其在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今天,电视传媒为娱乐提供了空前丰富的手段和内容,为释放生存压力、改善社会关系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然而,当电视的娱乐功能被一味放大,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教育、审美等功能步步萎缩,电视荧屏所呈现的必然会是一幅日渐干涸的精神荒漠景观。
某些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的原因,首先应当归咎于有关方面对商业利益不遗余力的追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精神产品的商品属性日益凸显,为实现利益最大化,一些电视制播者逐渐由艺术从业者向商人的角色转换,令他们殚精竭虑的不再是高品质节目的制作和引进,而是如何通过设法满足猎奇、窥探等低层次欲望,来吸引眼球、抢占市场份额、提高广告收益,谋求丰厚的经济利润。
追求经济利益无可厚非,但决不能以牺牲其文化担当为代价。
电视节目绝不能等同于普通商品,它还具有强烈的精神属性,对经济效益的追求应始终以社会效益的实现为前提。
尤其对于处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电视媒体有责任从文化担当的高度,用高格调的文化产品去陶冶和净化观众的心灵,提醒人们保持理性、清醒的头脑,去应对社会中存在的种种矛盾和困惑,真正做到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
收视率固然是衡量电视节目优劣的一个重要标准,一个电视节目若没有一定数量的受众,何谈优秀?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收视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广告资金投放的多少。
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一些电视媒体放松节目管理,放弃社会责任,利用“娱乐化”、“低俗化”提高收视率,这无疑是错误的。
追求真善美是人类社会永恒不变的主题,高品位的文化产品永远是人们心向往之的精神高地,“曲高”未必“和寡”,社会效益绝非经济效益的天敌。
美国电视的历史频道,其所获得的利润超过了很多综合频道,成为既保证文化高品位、又实现商业运作的成功范例;诸如《泰坦尼克号》、《阿凡达》等好莱坞商业大片,其收获的惊人票房和影片所蕴含的深刻人文精神也不无关系。
因此,如何寓教育、认知、审美于娱乐之中,制作更多观众喜闻乐见的高端文化产品,是电视媒体和电视人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相反,以“快餐文化”、“过度娱乐”来获取短期经济利益的做法,无异于饮鸩止渴,它毁掉的不仅是媒体自身的品牌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更是整个社会的文化生态。
人类文化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文化产品如果一味迎合某些群体的低级趣味,文化生态就会逐渐变得恶劣;而积极鼓励和扶持那些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电视节目,并以此去有意识地引导广大电视观众,全民族的精神文化素养则将逐步得到提高。
尤其面对我国民众文化水平总体较低的现状,完全根据观众的数量来评判节目之优劣,显然是片面的、不妥当的。
近年来,“以收视率论成败”越来越多地被业内人士所诟病,许多电视台陆续取消了收视率末位淘汰制,广电部门也在扭转“唯收视率”倾向的同时,探寻一种科学全面的节目综合评价体系,这对于那些潜藏丰富能量的高端文化节目来说,是一种有效的激励。
矫正“过度娱乐化”,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同样不可或缺。
这方面,西方国家有许多经验值得借鉴,如美国政府对电视低俗节目的监管,包括建立评估系统、进行分级控制、引入技术屏蔽手段、鼓励公众监督、成立监管的专门机构等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又如BBC、法国电视台等欧洲国家的媒体,每个节目的策划团队后面都跟着强大的律师团,由律师团来判断其合法性,从而在节目成型之前实现对其的监管。
我国应积极借鉴世界各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行政监管、文化批评和社会监督,有效防止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倾向。
波兹曼对“娱乐化”的担忧引人深省:“现实社会的一切公众话语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并成为一种文化精神。
我们的政治、宗教、新闻、体育、教育和商业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
”
值得注意的是,对人类精神世界造成威胁的并非娱乐本身,而是娱乐的泛滥及各种异化。
因而,我们的电视荧幕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都更加迫切地需要一种积极、健康、向上的娱乐文化,也更加迫切地呼唤包括政府、媒体、受众在内的全社会的责任意识和文化担当。
(赵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