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务文书式样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上海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务文书式样
的通知》
【标 签】税务文书式样的通知,印发全国统一
【颁布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文 号】沪税稽﹝1993﹞179号
【发文日期】1993-12-09
【实施时间】1993-12-09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各区税务分局、各县税务局、浦东新区财税局、稽查大队:
现将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3]109号《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务文书式样的通知》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希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根据全国统一的税务文书样张,市局先先发一部分税务文书,具体设置依据及种类如下:
(一)税款征收日常管理中使用的统一文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及《征管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设置了《纳税人拒绝代扣(收)税款报告书》。
2、根据《征管法》第二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设置了《应纳税款核定书》。
(二)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使用的统一文书。
1、根据《征管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设置了《提前缴纳税款通知书》、《查
封(扣押)证》、《暂停支付存款通知书》。
2、根据《征管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设置了《解除暂停支付存款通知书》、《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
3、根据《征管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设置了《纳税担保书》。
4、根据《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设置了《纳税担保清单》。
5、根据《征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设置了《查封商品、货物、财产清单》、《扣押商品、货物、财产专用收据》。
(三)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使用的统一文书。
1、根据《征管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设置了《扣缴税款通知书》。
2、根据《征管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及《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设置
了《拍卖商品、货物、财产决定书》。
(四)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时使用的统一文书。
1、根据《征管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设置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2、根据《征管法》第三十条规定,设置了《退税申请表》。
(五)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时使用的统一文书。
1、根据《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规定,设置了《税务检查调取帐簿通知书》、《税务检查调取帐簿、资料清单》。
2、根据《征管法》第三十二条第(六)项规定,设置了《税务机关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帐户、储蓄存款许可证明》。
3、税务机关经过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的帐簿、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全面审查,并对有关问题调查核实后,应对检查过程和结果作书面报告,即《税务检查报告》。
(六)税务机关在处理违反税务管理行为时使用的统一文书。
1、违反税务管理行为是指违反《征管法》第二章“税务管理”中有关税务登记、帐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等各项规定的行为。
《征管法》和《实施细则》对各种违反税务管理行为的处理,有一个共同的规定,即都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据此。设置了税收违法行为期限改正通知书》。
2、根据《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规定,设置了《税务处理决定书》。
3、根据《征管法》第五十条规定,设置了《罚款收据》。
4、根据《征管法》第二十条规定,设置了《限期纳税通知书》。
5、根据《征管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设置了《税务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
6、对税收违法行为构成偷税、抗税犯罪的,税务机关除按照规定追缴税款并处以罚款外,应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违法人的刑事责任,在移送案件时,税务机关应使用《税务案件移送书》。
(七)税务行政复议时使用的统一文书。市局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通知另行制发。
以上统一税务文书的式样及具体填写说明详见附件。
二、从1994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全国统一格式的税务文书,相应的旧的税务文书同时废止。
三、统一格式的税务文书由市局统一印发。
特此通知!
附件一: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务文书式样的通知》
附件二:统一税务文书的式样及具体填写说明
上海市税务局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