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税收原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八章税收原理

第一节什么是税收

一、税收的基本属性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需要,依据其社会管理职能,按照法律规定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规范形式,体现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

马克思--“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

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

税收是一个分配范畴;

税收是一种分配关系;

西方经济学--主要溯源于托马斯•霍布斯

的“利益交换说”,是人们享受政府提供公

共事业服务而付出的代价。

二、税收的“三性”

(一)税收的强制性

(二)税收的无偿性

(三)税收的固定性

税收的三性是辨证统一的,集中体现了权威性。

第二节税收术语和税收分类

一、税收术语

(一)纳税人

1.概念

纳税人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2.与负税人的区别

负税人是所缴税款的实际负担人,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和负税人是一致的,存在税负转嫁的情况下,二者又是分离的。

纳税人是税收的法律主体,负税人是税收的经济主体。

(二)课税对象

1.概念

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即对什么征税,征税的标的,也称税收客体。

2.相关定义

税源是指税收的经济来源或最终出处,各种税有不同的经济来源。

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或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三)课税标准

国家征税时的实际依据,也称课税依据。计税依据是征税对象在量上的具体化,依据征收对象一定的价值量还是一定的实物量。

(四)税率

1.概念

税率是课税对象征税的比例。

2.种类

(1)比例税率:指同一课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均按同一比例计征的税率,一般适用于商品流转额的课税。

比例税率在具体应用上可分为统一比例税率和差别比例税率。

差别比例税率分为:产品比例税率;行业比例税率;地区差别税率。

(2)定额税率: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而不是

规定征收比例,适用从量计征的某些税种。

(3)累进税率:指对同一征税对象,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划分为若干等级,分别规定从低到高的分级递增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规定的等级税率越高。

●全额累进税率,对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按照与之相适应的税率计税。,即按课税对象适应的最高级次的税率统一征税。

缺点:由于累进程度比较高,在两个等级的临界点会出现应征税额的增加超过征税对象增加的不合理现象。

●超额累进税率,将征税对象的数额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对各个等级部分分别规定相应税率,分别计算税额,各级税额之和为应纳税额。

优点:当征税对象由低一级升到高一级时,仅对其超过部分适用高一级税率。

举例:按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

25001×30%=7500.3(元)

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

25000×20%+1×30%=5000.3(元)

税率的划分--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

(五)税收能力和税收努力

1.税收能力

2.税收努力

(六)起征点与免征额

1.起征点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收的最低界限。

2.免征额指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收的数额。

3.二者的关系

(七)课税基础(税基)

指建立某种税或一种税制的经济基础或依据。它不同于课税对象和税源。

二、税收分类

(一)按照课税对象性质分所得课税、商品课税、和财产课税

(二)按照能否税负转嫁分直接税与间接税

(三)按照课税标准分从量税与从价税

(四)按照税收与价格关系分价内税与价外税

(五)按照税种的隶属关系分中央税与地方税和共享税

第三节税收原则

一、税收中的公平与效率

(一)税收原则的提出

税收原则是政府在设计税制、实施税法过程中所遵循的准则。

首先提出托马斯.霍布斯

亚当.斯密明确化、系统化提出:平等、确实、便利、最小征收费用(四大课税原则)

瓦格纳最完整提出:财政政策、国民经济、社会公正、税务行政(四项税收原则)

(二)税收中的公平与效率

1.税收应以公平为本

(1)普遍征税

(2)平等征税

“横向公平”所得相等的人同等纳税

“纵向公平”所得不同的人不同等纳税

税收公平必须从社会经济角度考察

2.征税应考虑效率的要求

(1)征税过程本身的效率

(2)征税对经济运转效率的影响

3.税收公平与效率的两难选择

(1)效率是公平的前提

(2)公平是效率的必要条件

公平与效率很难同时兼顾,要从整个税制和税收总政策来思考,不要拘泥于某一税种。

二、公平类税收原则与效率类税收原则

(一)公平类税收原则

1.受益原则

社会成员应按各自从政府提供公共物品中享用的利益来纳税。

2.能力原则

以社会成员的支付能力为标准。

(二)效率类税收原则

1.促进经济发展原则

2.征税费用最小化和确实简化原则

三、税收中性(neutrality)问题

(一)税收中性的含义

政府课税不扭曲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或者说,不影响私人部门原有的资源配置状况。

1.国家征税使社会所付出的代价以税款为限,尽可能不给纳税人或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