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封样及现场验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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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创天津公司工程材料封样及现场验收工作管理规定
编制单位:天津融创公司招标采购部
编制时间:2013年7月11日
目录第一章目的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章材料封样及管理
第四章管理规定
第五章现场验收
第六章支持文件
1.目的
为规范天津公司项目开发过程中材料封样及施工现场材料验收程序,明确职责,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确保材料验收质量和工程品质,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融创天津公司所属的各项目公司的工程类、材料设备类等的“甲分包、甲供、甲控”的材料封样的管理和材料到场验收管理工作。
3.材料封样及管理
3.1 材料封样的定义
材料封样是指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通过招标确定的“甲分包、甲供、甲控”类材料(含设备)的标准实物样品(大型设备为样本资料)进行封存(要求材料样品用双道16#钢丝牢固固定在展板上避免脱落)。
3.2材料封样的组织
3.2.1单项劳务类、材料类招标封样
由招标小组技术组和与商务组共同负责组织两套招标封样材料的确认手续,在技术标评标时,组织技术组和商务组相关人员完成定板封样材料的《封样材料标签》、《封样材料明细表》会签工作,并交由招标采购部保管,经核对通过方可上定标审批会;完成定标后, 招标采购部入库存放一套,发放项目部一套,并履行签字交接手续。
3.2.2集中采购类封样
天津公司集中采购的项目,由招标小组技术组与商务组共同负责组织招标封封样材料的确认手续,在技术标评标时,组织技术组及商务组相关人员完成定板封样材料的《封样材料标签》、《封样材料明细表》会签工作,并交由招标采购部保管,经核对通过方可上招标协调会;定标通过后,在招标采购部保留标准实
物样品(大型设备为样本资料),有需求的项目,在委托施工前,由项目公司负责通知战略合作单位按照项目需求的产品报送样品,经研发中心、招采部共同签字确认,并与定标封样核实一致后,制作两套封样实物样品样板,招标采购部和项目部各保存一套
3.3 直委、比价项目材料的封样
直委、比价的项目应保留封样,由主办人负责进行封样材料样板的组织和会签工作,在招标审批会前,组织研发中心、成本中心相关(经理或总监级)人员,完成定板封样材料的《封样材料标签》、《封样材料明细表》会签工作,并报至招标采购部,审核通过方可上会;在定标经招标审批会审批通过后,由主办人负责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第二套样板的签字确认工作,送至招标采购部审核,经审核确认两套样板一致后, 发放项目部一套样品
因直委事项的采购额度一般较小,如委托正在合作的施工单位,可按照该单位前期承接工程中标样板进行封样,但要求样板指向明确,《封样材料明细单》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填写清楚,并完成会签
3.4 封样材料的存放和管理
3.4.1库房要求
招标采购部和项目部要求有单独的样板库房,并设置样板展架,对已入库的材料样品进行分类摆放管理,便于样板的存放和察看
3.4.2 封样材料的管理
封样材料的管理要求项目工程部设专人管理,建立封样材料台帐,并附有签字齐全《封样材料清单》,按照台帐表格如实记录样板出入库的交接手序,附件《样板封样台帐》,
确保封样样板的标签和封样材料清单的地完整和逐一对应,避免频繁的搬动展板,造成封样材料或标签的脱落,定期巡视和维护封样样板,确保起到样板指导施工的效果
3.4.3 样板的保存时限
封样样板的保存时限,样板封样的保存时限至工程竣工验收且结算完成,过期封样样板的由保管部门组织退还或废弃处理,附件《封样材料处置审批单》
4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材料设备质量管理,促进工程项目按期、按量优质完成。本着“货真价实、数量准确、进程控制、事先预防”的材料验收监督管理原则,项目公司对于所有进场材料都要做好品质验收和品控工作,
同时为加强各项目公司对于材料验收的重视,天津公司招标采购部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甲分包、甲供、甲控”类材料设备进行联合验收抽查,一旦发现供货或验收人员未按甲方流程要求进行验收,视情节严重情况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并做出如下管理规定:
4.1总、分包单位根据甲乙双方的施工合同及会审确认签字后的施工图纸、材料封样样品等,结合项目施工总体进度提前两个月(不包含材料设备的加工周期)对所有“甲分包、甲供、甲控”类材料设备提出进场总计划。
4.2“甲分包、甲供、甲控”类材料设备每次货到现场,由甲方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监理及总包单位验收。
4.3相关要求:材料设备质量、数量等综合验收应做到事前、事中、事后严格控制,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工期;供货单位提供的工程材料设备在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下,而项目工程部和监理工程师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及时制止,对整个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4 对于总包及监理单位,恪尽职守、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及时发现验收中存在的问题且反馈,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并给甲方挽回较大经济损失,给予表扬;在之后进行合作单位评估时,对相应评估指标给予加分。
4.5惩罚措施
总分包单位和相关的监理公司有对于甲指、甲控材料的进场材料的质量监督权,对于未按流程验收,出现失控现象,将对项目工程副总给予处
罚,并对监理公司和总包单位进行违约金索赔,且甲方保留因该材料的失
控而对整体工程造成的损失进行追偿的权利。
4.6 封样材料的替换
对于已经确定封样的材料,确因市场原因无法按照原合同执行的,需由施
工单位提出申请,写清原因,明确替换产品的品牌、标准等,报经天津公司品质管理部、研发中心、成本中心审核后,并经天津公司招标审批会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替换,并将替换材料的展板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制作提交至天津公司招标采购部和项目部,《材料替换申请单》
4.7 未经审批私自替换材料的处罚
未按照本管理规定完成材料替换的审批,而私自同意进行替换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给予开除处分
5.材料的现场验收
现场验收是对“甲分包、甲供、甲控”类进场材料的质量、数量等进行检验和办理验收的过程,是工程现场材料管理的重要环节,包括验收准备、核对凭证单附件、质量和数量等检验、办理验收手续及验收问题的处理。
质量验收:对进场材料必须认真进行开箱的全部检验或随机抽验(按合同约定),确保验收后的材料符合(国家、地方、行业规范及合同规定)质量要求,如实填写《材料设备采购(物品)联合验收单》。现场材料质量的检验主要通过目测材料外观的质量、材质性能、合格证件的检验,必要时进行材料的二次送检。
数量验收:对进场材料必须认真点数、核重、检尺、办理数量验收,对分批进场的材料要做好分次验收记录。
5.1甲分包、甲供材料的到场验收
对于天津公司招标采购的甲分包、甲供材料项目,货物的到场验收执行首批货物到场联合验收制度,后续材料的验收,由项目部组织监理、施工单位按照检验合格的产品标准,进行材料的验收
5.1.1首批货物到货验收
在首批货物到货前3天,项目工程部以书面形式通知研发中心、招标采购部、品质管理部共同参与首批材料的到货验收,明确验收的时间、地点、验收物品,由项目部组织研发中心、招标采购部、品质管理部主办人员,依照招标采购部招标封样定板材料,共同参与首批货物的到货验收,
5.1.2各部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