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学籍管理的相关要求(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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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籍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
根据聊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普通中小学学籍变更
流程表(试行)>的通知》(聊教基函[2011]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对我县学籍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为学籍管理工作配备符合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和《茌平县普通中小学学籍变更流程表(试行)》要求的办公设备。
二、严格学籍变更审批所需材料、办理流程、上报时间及方式。对于因学籍变更审批所需材料不全而在相关手续上盖章签字或者未按照办理流程、上报时间及方式进行办理的单位,将纳入相关单位的办学行为年度考核。
三、各单位要将《茌平县中小学学籍变更审批所需材料》、《茌平县普通中小学学籍变更流程表》尽快传达到各位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各学校、联合校学籍管理部门要将《茌平县中小学学籍变更审批所需材料》、《茌平县普通中小学学籍变更流程表》(见附件)悬挂于醒目位置,以便于学生和家长了解。
四、学籍变更办理的时间、方式及要求
1、自下学期开始学籍异动的截止时间为上半年3月31日,下半年10月31日。
各联合校每周二、周三到县局办理一次学籍异动手续
(各小学每周四、周五到联合校办理),持学籍异动分类表格(纸质和电子版)、按顺序附学生学籍变更资料。今后不再受理由学生家长提交的学籍异动材料。
初中毕业年级不再办理转学手续;小学毕业年级的下学期不再办理转学手续。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办理休学手续,确需休学的,要到地市级以上医院复查并出具病历,由学校校长、班主任签字后,持有关材料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擅自休学的,初中、小学生要追究学校负责人责任。
《转学证及转学回执》由转出学校在基础教育信息平台及客户端软件内打印一式两份。《休学复学申批表》由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打印一式三份。
2、本学期学籍异动截止,到市办理完审批异动后,初中学校要按照本学期的异动按照平台上生成的学籍异动信息,在单机版程序内做出学籍异动变更,并录入学生的素养成绩,两日之内报县教育局,确保单机版信息与平台信息一直。
五、新生学籍信息核对与确认
1、调整新生学籍号码
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平台内新生学籍号码未按班级顺序进行编号的,利用平台内学籍管理、新生学籍号调整功能对学生的学籍号进行调整。
2、新生学籍信息核对修改
各单位根据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平台内的新生学籍信息对学生学籍信息进行核对,学生新生的一般信息可以直接从平台内修改。学生的重要信息如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等信息要分类别形成电子和纸质文档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进行上报。
3、新生学籍信息确认
学生学籍信息经修改审核后,按照《中小学学籍信息确认表》的格式完成对中小学新生学籍信息的核对与确认工作。
要求小学一年级的学籍信息由学生家长及班主任逐一签字确认,分管校长及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初中一年级的学籍信息由学生本人及班主任逐一签字确认,分管校长及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12月15日前将《中小学学籍信息确认表》上报完成。
4、学生学籍信息的电子照片采集工作另行通知。
六、根据市局要求需要调研一下中小学学籍管理员的工作量所占的课时及学校对学籍管理员工作的考核办法。要求各单位认真填写《茌平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员基本情况统计表》,并于11月30日前上报基础教育科。
茌平县教育局基教科
2011年11月10日
附件1:学籍异动审批所需材料
茌平县中小学学籍变更所需材料
一、转学
学生转学所需材料包括转学证、转学回执、学生档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书)、学生本人常住本地户口簿、家长调动或迁移证明。
进城或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还须携带:1、本人工商营业执照或正式的单位劳动合同证明;2、本人在城区的房权证或城区内房屋租赁合同;3、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4、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查验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以上转学材料要求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由转入学校(联合校)留存。
二、休学
学生家长持县(市)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三个月以上相关医疗费用单据到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审验和校长审查同意,由学校提供打印学生的《山东省中小学休学、复学审批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县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三、复学
学生家长持医院康复证明及《山东省中小学休学、复学审批表》向学生所在学校提交申请,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县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附件2:茌平县中小学学籍变更流程表
茌平县中小学学籍变更流程表
一、初中学生转学流程表
转学
1、省、市、县内转入、转出
学生监护人持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材料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提供打印的转学证和回执(一
式两份)。
学生监护人持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材料、转学证和回执到转入学校申请转学,转入学校审核盖章,在平台上做出转
入申请。
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持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材料、转学证和回执到学校所属县(市、区)基教科审核盖章,学校所属县(市、区)基教科在平台上做出转入审核。
学生监护人持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材料、转学证和回执到转出学校审核盖章,留存一份回执,转出学生成长档案袋,确认其素养成绩,在平台上做出转出申请。
学生监护人持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材料、转学证和回执到转出学校所属县(市、区)基础教育科审核盖章,留存一份回执,确认其素养成绩,在平台上做出转出审核。(县内
转学除外)
学生监护人将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材料、转学证和学生成长档案袋交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交所在县(市、区)基础教育科。县(市、区)基础教育科负责同志持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材料、转学证和学生成长档案袋到市基础教育科审核、盖章,确认其素养成绩,在平台上做
出异动,生成新学籍号。
将转学证和学生成长档案袋交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外省转入
学生监护人持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由转入学校提供《聊城市中小学转学审批表》
学生监护人持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材料、《聊城市中小学转学审批表》或转出学校提供的转学证和回执(一式两份)到转入学校申请转学,转入学校审核盖章,在平台上做出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