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 第六章 银行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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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保函并有权按保函规定的条款向担保行索偿 的人
3、担保行(Guarantor Bank)
接受申请人委托向受益人开立保函的商业银行
4、通知行(Advising Bank)或称转递行 (Transmitting Bank) 受 担保行委托将保函通知或转递给受 益人的银行,常是受益人所在地银行 5、转开行(Reissuing Bank) 根据原担保行的要求,向受益人开立 的以原担保行为申请人的银行,及转开行 以自身为担保行的保函的银行。 一般是原担保行的联行或代理行。一 般在受益人所在地
核,并在确认索赔单据及有关证明文件完全与保 函索赔条款的规定相符合时,应及时对外付款,
履行其在该项保函中所承担的责任。
六、保函的注销
保函在到期后或在担保行赔付保函项
下全部款项后失效。担保行应立即办理保
函的注销手续,并要求受益人按保函的有
关规定将保函退回担保行。至此,保函业 务的运作程序结束。
三、银行保函的种类
2、无条件保函:若申请人违约,则银行赔付。
银行对那些只有在合同的一方有违约行为而使其 在合同项下承担了赔偿责任时,支付才可能发 生的经济活动所开立的保函。
根据担保行付款责任的不同
1、第一性责任保函 只要索赔本身能满足保函中规定的条件, 则既无需受益人先行向申请人索要,也无需理会 申请人是否愿意支付,担保行将在受益人首次索 要后立即予以支付的保函。 2、第二性责任保函 担保行只有在受益人提出索赔而申请人拒 绝支付时方予付款的保函。在这类保函项下,受 益人应首先向申请人要求赔付或支付,只有在申 请人未付或拒付时才能向担保行提出索赔。
开证行
四、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异同 (一)相同点
1、都是银行应申请人要求,向受益人开立的
书面保证
2、都是用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或补充商业
信用的不足
3、都适用于诸多经济活动中的履约担保
(二)不同点
1、要求的单据 2、付款的依据
3、遵循的规则
根据保函的使用范围,分为出口类保函、 进口类保函和其他类保函
1、出口类保函:银行应出口方的申请向进口方开 出的保函,是为满足出口的需要而开立的保函。 1 3)预付款保函 4)质量保函和维修保函 5 6)账户透支保函 2)履约保函
2、进口类保函:银行应进口方的请求向出口
方开立的保证文件,适用于货物进口、技术 1
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
• 开证人申请开征
• 通知人通知受益人 • 受益人依情况对信用证加具保兑 • 受益人发货或进行其他履行行为 • 受益人向开征人或保兑人索偿 • 开征人或包对人向申请人要求赔偿
备用信用证流程图
卖方或买方
买方或卖方
即期付款 / 承兑或议付,条件是: - 提交规定单据 - 单据内容符合信用证条款
第六章 银行保函
第一节 银行保函概述 第二节 银行保函的业务处理流程 第三节 备用信用证
第一节 银行保函概述
一、定义与作用
(Letter of Guarantee, L/G)或银行保
证书, 指商业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 人开出的担保申请人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
书面证明。
银行保函定义:
银行保函是银行根据其客户签发的书面承诺, 时支付一定金额给受益人。
三、备用信用证的内容
1、开征行名称 2、开征日期 3、开征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4、受益人名称和地址 5、声明不可撤销的性质 6、备用信用证的金额,使用的货币种类 7、对单据的要求 8、别用信用证的到期日 9、保证文句 10、表明适用的惯例
备用信用证的种类
- 履约备用信用证, - 预付款备用信用证
- 投标保证备用信用证, - 对背备用信用证 - 融资备用信用证, - 商业备用信用证 - 直接付款备用信用证 - 保险备用信用证
二、不同点 1、范围 2、银行的责任 3、银行所付款项的属性 4、受益人的索款程序 5、对结算单据的要求 6、银行承担的风险 7、保证文件的到期地点及有效期限 8、是否有融资作用 9、是否可撤销 10、是否可转让
第三节 备用信用证
一、备用信用证概述
又称商业票据信用证、担保信用证,是指
开证行根据开征申请人的请求对受益人开立的
合同副本或招标书副本、反担保文件或
财产抵押书、保函格式等逐一进行详尽
的审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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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行开立保函
银行对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 申请人的资信审查认可后,便可正 式对外开立保函,并按规定的收费 标准向申请人收取担保费。在日常 业务中,保函的开立方式分为电开 和信开两种 。 银行在保函中应明确有效期。
四、保函的修改
可以在有效期内进行修改。必须 经过当事人各方一致同意后方可进行, 任何一方单独对保函条款进行修改都视
做无效。
五、保函的索赔
担保行在保函的有效期之内,若收到受益人
担保行对外付款后,可立即行使自 提交的索赔单据及有关证明文件时,应以保函的 己的权利,向保函的申请人或反担保 索赔条款为依据对该项索赔是否成立进行严格审 行索赔,要求其偿还银行所支付的款项。
1、从属性保函:效力依附于基础合同的保函 担保行所承担的付款责任的成立与否,只能 以基础合约的条款及背景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 来加以确定。 2、 独立保函:是一种与基础交易的执行情况相 脱离,虽然根据基础交易的需要开立,但一旦 开立后其本身的效力并不依附于基础交易合约, 其付款责任仅以其自身的条款为准的担保。
这种保函对受益人最为有利。
二、银行保函的业务流程图
一、申请人向银行申请开立保函
填写书面的保函申请书,并按银行的
要求提交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交易合同副
本或招标书副本、反担保文件或财产抵押书、 保函格式等文件。
二、担保行审查
银行出于保护自身利益的考虑,在 开立保函之前,会对申请人的资信状况、 申请人提交的开立保函的申请书、交易
三、通过转开行转开
当受益人只接受本地银行为担保人
时,原担保人要求受益人所在地的一家 银行为转开行,转开保函给受益人。这 样,原担保人变成了反担保人,而转开 行则变成了担保人。
特点:1、转开行是受益人所在地银行,受益 人比较了解和信任,解决了受益人对国外担 保行不了解和不信任的问题;
2、真伪易辩。受益人接到的保函是经 过转开行验明真伪后的保函; 3、索赔方便。受益人与转开行处同一 国家或地区,不存在语言、风俗习惯、制度 和法律方面的差异。
2
3 4 5、租赁保函
3、其他类保函:主要有借款保函和保释金 1)借款保函
2)保释金保函
四、银行保函与跟单信用证的异同
一、相同点
1、都是银行应申请人要求,向受益人开立的有 条件的支付担保或承诺 2、都是用银行信用代替或补充商业信用,使受 益人避免或减少因申请人不履约而遭受的损失 3、保函中的担保行和跟单信用证中的开证行对 于单据真伪及其法律效力,寄递中遗失等不负 责任
而备用信用证则避开了这一规定,因为备用信用证 不是承诺付款形式。今天,除了个别情况,对保函 的限制已经不存在了。
二、备用信用证的性质与特点
① 除非在备用信用证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当 事人同意,开证人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在该备 用信用证项下的义务。
②备用信用证项下开证行义务的履行并不取决 于开证行从申请人那里获得偿付的权利和能 力 ③备用信用证和修改在开立后即具有约束力
三、银行保函的基本内容
2、保函的性质。即保函的种类。 3、合同的主要内容。 4、保函的编号和开立日期。 5、保函金额。 6、保函的有效期限和终止到期日。 7、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8、索偿条件
1、保函当事人的完整名称和详细地址。
第二节 银行保函的开立
一、直接开给受益人
是指担保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直接将
受益人
申请人
通知
备用信用证种类: -履约备用信用证, -投标保证备用信用证, -金融备用信用证, -商业备用信用证 -等等。
- 预付款备用信用证 - 对背备用信用证 - 保险备用信用证 - 直接付款备用信用证
申请
通知行
备用信用证可以是即期 / 承兑付款 或议付形式的,并可以根据开证行 的要求加上保兑。
二、通过通知行通知
特点:1、真假易辩。这种开立保函的方式较为 普遍,因为受益人接到的保函是经过通知行或 转递行验明真伪后的保函,他不必担心保函是 伪造的;
2、索赔不便。受益人只能通过通知行或转 递行向担保行索赔。而通知行或转递行只有转 达义务,他们本身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实 际上还是受益人向国外担保行索赔。
承诺某项义务的凭证。
作为一种付款承诺,虽然形式上是第一性 的,但意图上却只是在委托人违反基础合同的 情况下使用(具有备用之意)。实质上是一种 银行保函。
备用信用证
保函的性质,信用证的格式。
备用信用证最初出现在美国,因为美国法律限制使
用银行保函。美国银行管理当局认为开立保函承诺
别人违约时履行其责任不是商业银行的正当工作。
保函开给受益人,中间不经过其他当事
人环节,这是保函开立方式中最简单、
最直接的一种。
特点:1、涉及当事人少,关系简单; 2、受益人接到担保行开来的保函后,无法 辨别保函真伪,因此无法保障自身的权利; 3、索偿不方便。即使申请人违约,受益人 具备索偿条件,但是要求国外担保行进行赔偿有 诸多不便。 由于受益人的权利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 不愿意接受这种保函,因此在实际业务中很少用 开立。
6、反担保行(Counter Guarantor Bank) 接受申请人委托向担保行出具不可撤消反 担保,并承诺在申请人违约且无法付款时,负 责赔偿担保行所作出的全部支付的银行。 是与申请人有经济往来的银行。 有责任向担保行/转开行赔偿,有权向申请 人索偿。 7、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根据担保行要求,在保函上加具保兑,承 诺当担保行无力赔偿时,代其履行付款责任的 银行,亦称第二担保行。
付款类保函和信用类保函
1、付款类保函:银行为有关合同价款的既定的
支付义务提供担保所出具的保函。
付款类保函的支付前提是受益人是否履约。如
果受益人履约,而申请人违约,则银行赔偿。
根据保函索赔条件的不同
1、有条件保函:担保人在保函的条文中对索赔 的发生与受理设定了若干的限制条件,或规定 了若干能客观反映某种事实发生、条件落实的 单据提供;只有满足条件,或所提交单据后, 担保行才会履行其支付义务。
保证在委托人违约
买方 或
请求 = 向…..申请
银行
卖方
买方
签发书面承诺
受益人

卖方
银行保函的作用:
⒈ 保证合同的履行; ⒉ 合同违约时作为对受害方补
偿的工具或对违约方的惩罚手段。
二、银行保函的当事人
1、申请人(Applicant)或称委托人(Principal) 向担保行申请开立保函的人。
1)负担保函项下的费用和利息 2)在担保行赔付时,立即对其进行补偿 3)提供担保行要求的反担保或财产抵押 2、受益人(Benefici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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