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经济学第十四章多级政府间财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信息不完全和不确定的现象。与地 方政府相比,中央政府对全体居民的公共产品消费偏好了 解得不够清楚,因而,由中央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就会有一 定的偏差,不是不足就是过量。相反,地方政府对辖区内 居民的公共产品消费偏好比较了解,也即地方政府的偏好 误识率比中央政府低,因而由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更有 可能使社会福利达到最优化。
• (1)偏重于分权的分税制。
法律形式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支出责任;将全部税 种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各级政府具有相对独立的税 收体系;中央和地方各自享有独立的税收立法权、调 整权、减免权等;设立中央和地方两套税收管理机构, 明确各自的征收管理权限;地方财政的最终平衡通过 中央转移支付实现。联邦制国家大多实行这种类型的 分税制。
• 1.中央集权的优点 • (1)有利于矫正外部效应。
许多公共项目具有外部效应,如学校培养的一些学生毕业后去 其他地区工作,会产生地区间的正外部效应,某项水利工程可 能影响其他地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如果公共项目完全由地方政 府决策,地方政府难以矫正这种正的或负的外部效应,结果公 共项目不是过少就是过多。
• 2.地方分权的优点 • (1)有利于居民参与公共决策。
在地方分权的程度越高,辖区内居民对不同种类和数 量的公共产品进行投票表决的机会就越多,居民可以 通过对地方事务的参与把自己的偏好化为地方政府的 公共决策。
• 2.地方分权的优点 • (1)有利于居民参与公共决策。 • (2)有利于发挥地方政府的信息优势。
第十四章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
• 本章内容: • 第一节 政府间关系:集权与分权 • 第二节 政府间事权与财权的划分 • 第三节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
第一节 政府间关系:集权与分权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 一、财政联邦制
• 公共部门经济学中所谓的“财政联邦制”(Fiscal Federal System),是指中央与地方政府为在分 工和合作的基础上共同完成公共经济职能,各自 拥有一定财权和财力的制度。从法学的角度看, 联邦制的基本特征在于各州在联邦宪法规定的权 限内拥有自主的立法权。所以,联邦制的优点在 于把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好处结合起来。
第二节 政府间事权与财权的划分
• 一、政府间事权的划分
• 公共部门有三大经济职能,即参与资源配置、协 调收入分配、促进经济稳定。这三大经济职能有 一定的层次性,中央与地方在履行职能时应有所 分工。正是公共部门经济职能的层次性,构成了 中央与地方财力划分的理论依据。
• 1.资源配置职能的分工
• 参与资源配置的任务应以地方为主,中央为辅。
• 1.中央集权的优点 • (1)有利于矫正外部效应。 • (2)有利于产生“规模经济效益”。 • (3)有利于实现宏观调控。
如果中央政府没有足够的财力,就无法解决由于自然条件和历 史条件造成的地区发展差异,甚至无法保证贫穷地区居民应当 享受的最低公共产品供给水平,如中小学教育、洁净生活用水、 传染病防治等。如果大部分财力由地方掌握,中央政府很难运 用财政政策工具来影响经济波动,地区之间为了税收收入会本 能地进行产业竞争,各种名目繁多的税收和补贴政策纷纷出台。
• 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各有长处,只有实行适度的 集权和分权,才能趋利避害。当今世界有许多国 家实行财政联邦制,就是因为这种制度安排能确 保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决策权的分离,而这是极 度的中央集权体制或极度的地方分权体制所不具 有的。
• 财政联邦制中的“联邦”一词,仅指中央政府和 地方政府都拥有一定程度上的决策权,即便在单 一制国家,地方政府仍然拥有财政决策权,只是 权限较小而已。这就是说,并非实行联邦制政体 的国家才能实行财政联邦制,从效率原则出发, 实行单一制政体的国家也应当尽量体现财政联邦 主义精神。
• 2.地方分权的优点 • (1)有利于居民参与公共决策。 • (2)有利于发挥地方政府的信息优势。 • (3)有利于推动制度创新。
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没有或者很少有自主决策权,只 是中央政府行政命令的执行者。分权体制可使地方政 府有机会根据自己的特点进行制度创新,形成地方政 府相互竞争的局面。
• 3.财政联邦制的优越性
• 1.中央集权的优点 • (1)有利于矫正外部效应。 • (2)有利于产生“规模经济效益”。
公共产品按其受益范围的大小,可以分为全国性公共产品和地 方性公共产品两大类,前者是指受益对象覆盖到全国的居民, 如国防和外交;后者是指受益对象仅局限于某一区域的居民, 如路灯和消防。人人都需要的公共产品由较高层次的政府提供, 可降低人均成本。
• 4.财政联邦制的具体形式:分税制
• 财政联邦制的具体形式是分税制。所谓分税制 (Tax-Share System),是指各级政府之间在明确 划分支出责任的基础上,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对称 的原则,结合税种的特点,划分税收收入及相应 的管理权限,再辅之以转移支付手段的比较规范 的分级财政制度。
• 分税制的具体形式多种多样,但大体可分为两类:
• 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公共产品的提供主要应由 地方政府负责。因为现实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的 是地方性公共产品。从理论上说,中央也可提供 地方性公共产品,但在效率上不如地方政府提供 来得高。
中央政府提供地方性公共产品的效率损失
• 2.收入分配职能的分工
• 协调收入分配的任务应以中央为主,地方为辅。
• 在生产要素可以充分流动的前提下,由地方政府 来协调收入的分配,那么不同辖区之间的收入再 分配计划会引起居民的流动。而引起富人迁出和 穷人迁入的这种收入再分配计划,是任何一个地 方政府都不愿实施的。可见,个人收入分配的协 调必须由中央政府负责。
• 分税制的具体形式多种多样,但大体可分为两类:
• (1)偏重于分权的分税制。
• (2)偏重于集权的分税制。
以法律形式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支出责任;在税种 划分上,除中央税和地方税之外,还设置共享税;中 央制订统一的税收法律法规,地方政府主要是执行统 一的税收法律法规,但可以此为依据制定具体实施办 法;中央政府掌握较多的公共收入,绝大多数的地方 财政要依赖于中央转移支付实现平衡。单一制国家大 多实行这种类型的分税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