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艺术设计-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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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艺术设计》课程标准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构成

课时数:40学时学分:4学分

适用专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开课学期:2015-2016第一学期

一、课程的性质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的文件精神,根据高职“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第一线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确定本课程设计的理念是:以模块教学为基础,以学生发展为根本,以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根据教学大纲,结合学生设计鉴赏能力的实际,形成了能力本位、模块教学、融“感受、欣赏、创造”为一体的课程设计与教学理念。

本课程所涉及知识掌握的程度用语主要有“了解”、“熟悉”、“创新”。“了解”指对知识有基本印象,不要求学生熟记;“熟悉”指能熟练记住所学过的知识,能把它们熟练地运用;“创新”指对其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融会贯通,引发一系列的创造性活动。

二、课程培养目标

1、知识目标

1)要求学生掌握构成原理

2)掌握在平面、色彩、立体设计中,创造形象,处理形象与形象之间的联系。

2、能力目标

1)培养学生一个正确的设计习惯。

2)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方法与设计思路。

3)培养学生通过形式美的法则设计与看待每一样作品。

3、素质目标

1)要求学生在实践中认识设计构成的规律和特点2)对其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融会贯通。

3.课程内容和要求

关键词:根据专业课程目标和涵盖的工作任务要求,确定课程内容和要求,说明学生应获得的知识、技能与态度。

三、与前后课程联系

《构成》是会展设计类重要的基础专业课程,也是理论教学课程。通过《构成》学习, 在于培养学生的基础造型能力、构图能力、审美能力,使其掌握理性和感性相结合的设计方法,拓展设计思维,为专业设计提供方法和途径,同时也为各艺术设计领域提供技法支持,为今后的专业设计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课程内容标准和要求

五、教学资源及实施建议

(一)推荐教材:《构成艺术设计》清华大学出版社蔡洪主编

(二)教学参考资料:《立体构成》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周冰主编

《色彩构成》清华大学出版社,于国瑞主编

(三)教师团队及教师素质:

(四)教学场地、设施、网络资源:

学校多媒体教室

(五)课程考核方式与标准

1.课程考核方式:考核

2.课程考核标准:独立完成色彩与立体构成设计(1)态度纪律考核标准按出勤率计算

(2)单元实践考核标准按平时小作业计算(3)期末考试考核标准按最后作业成绩打分

六、其它

系/部:建筑工程系

教研室:

编制人:崔艳清

审核:

编制时间:201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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