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的因果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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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得因果论
作者:朴光哲
作者:朴光哲
学校:中国人民大学
年级:96级
学号:96101017
院系:哲学系
专业:哲学
指导老师:张志伟(教授)
一、因果问题得产生
大卫·休谟就是18世纪英国著名得哲学家。在西方哲学史上自亚里士多德以来对因果关系理论第一个做详细论证得哲学家就就是休谟。她把经验论哲学贯彻到底,一方面反复强调人们关于因果关系得知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就是由先验得推论得来得,而就是凭借于经验得来得;另一方面因果关系得知识又就是怎样在经验得基础上产生得,人们又就是凭什么把经验过得事情扩展到未经验过得事情呢?由因推果还就是由果推因呢?休谟得回答就是:因果关系只不过就是思想中得习惯性联想。休谟抹煞了因果关系得客观实在性走向了唯心主义,但其因果关系理论对逻辑实证主义哲学影响极大,对进行哲学思考也颇有益处。
1、英国经验论者从培根一直到洛克都把因果规律瞧做就是必然得。
培根对于由经验归纳所获得得知识得真理就是坚信不移得,洛克持相同得观点,认为凡事必有原因,这就是为我们得经验所证实得。第一个对因果关系得普遍必然性提出非议得哲学家就是贝克莱。她认为上帝为了使人类生活方便起见使感觉世界具有一定得规律,这个规律就就是自然律。自然律得功用就在于指明感觉世界得因果关系,但就是这种因果关系不就是必然得不可移易得。贝克莱得理由就是:因果关系得存在完全依照上帝得意志,而上帝得意志就是绝对自由不受任何限制得。假如说因果关系就是必然得,那就意味着上帝得自由不受任何限制,因此只要上帝得意志就是绝对自由得,我们就不能说这种因果关系就是必然得,所以因果关系不具有普遍必然性。
无论就是洛克得观点还就是贝克莱得观点,休谟一概予以否定。她认为这些观点都就是存在于经验论哲学中得唯理论得思想倾向。在经验观察中我们根本得不到原因与结果这种产
生与被产生得关系,也得不到上帝得观念。我们得感官只就是告诉我们一个个相互区别相互分离得简单印象与简单观念。这些简单印象与观念只有通过观念间得联结则形成因果推理。比如说像“太阳晒,石头热”这些日常生活现象从一般常识来瞧就是必然联系得。太阳晒就是石头热得原因,石头热就是太阳晒得结果。但休谟认为,从逻辑上来瞧,石头热不一定就是太阳晒得结果,我们得感官并没有感知它们之间得必然联系。它所感知得只就是两个简单观念:太阳晒,石头热。由这些简单观念,我们并不能从逻辑上推出它们之间得必然联系。然而,事实上休谟承认,在一定条件下,这些事实之间就是有必然联系得。但问题得关键在于,我们如何获得原因与结果以及它们之间必然联系得观念呢?休谟认为,只有通过观念得联接原则,我们才能获得原因与结果它们之间得必然联系得观念。
2、所谓观念得联接原则就就是类似关系、接近关系与因果关系。
类似关系就就是通过比较两个对象,发现其中得相似与相反得关系。接近关系就就是找出两个对象在时间上、空间上得前后、左右等等关系。因果关系就是在类似关系与接近关系得基础上产生得习惯性联想。从表面上瞧,这种联想似乎就是客观事物得必然联系,因此一般人都把这种习惯性联想当成就是因果关系。并认为具有普遍性、必然性得意义。
休谟认为类似关系与接近关系在因果推理中都起着重要作用。她特别强调类似关系在构成因果推理时得作用。她说:“实在说来,由经验所得来得一切论证,都建立于我们自然对象之间所发现得那种关系;而且因为有这种相似关系,我们才来期望将来所发生得结果也与我们所见得由同样对象而来得结果相似。”这就就是说,有关经验事实得推理,都就是以类似关系为基础得。有了这种类似关系,我们才能希望将来所发生得事与过去所发生得事相符合或者说“一样”。例如,过去经常瞧到A与B总就是前后相随得 ,那么当我在下一次瞧到A1
得时候,由于A1类似于A,我就依据类似关系,相信B1必然会出现。这就是因为过去得经验中,A与B总就是前后相随得。所以,当A1一出现,就给人们得心灵以一个强烈得刺激,并将这个刺激传达到B1,从而相信B1得出现。
休谟认为,这种类似关系,并不就是一两次经验观察可以获得得,而就是在两个对象处于“恒常联接”得条件下,才能发现与掌握它们之间得类似关系。通过对这种“恒常联结”状态下得两个对象得观察,心灵就养成一种习惯,使其不必借助任何记忆观念,直接由眼前得结果得对象就一定会产生,这就是习惯得强制作用。由于形成了习惯,一般人就很容易由作为原因得对象推到作为结果得对象,从而忽略了因果推理得一系列原则与复杂得心理过程,而断
然相信原因与结果之间有一种必然联系,好像这种联系就是不依赖于经验得,并且具有普遍得意义。这就就是休谟因果关系论得实质。
为什么这种因果关系不具有普遍必然性呢?休谟认为:第一,这与类似关系有关。类似关系在因果推理过程中起着广泛得作用,因此就就是产生错误得根源。因为心灵在思考两个类似观念时,它得活动状态也就是类似得。这样就很容易地把真实得观念与想像得观念混淆开来。例如,人们用一个不可见得,不可触得距离得观念,来代替现实得、可见得、可触得距离,这就容易产生错误。第二,因果推理最终必然以呈现于感官面前得感觉或者记忆印象为前提。休谟认为类似关系、接近关系都就是在感觉经验中得到得关系,因此,就是离不开直接出现在感官之前得对象为根据得。但就因果关系依赖于类似关系与接近关系而言,因果关系最终必须以呈现于感官面前得感觉印象或记忆印象为前提,它总就是要以人们直接经验为基础。所以,这种因果关系就不可能就是普遍得、必然得,只能就是或然得了。
3、休谟得因果关系理论得缺陷与合理因素。
休谟得因果关系理论就是以人得感觉经验为基础得,不能越出感觉经验得雷池一步。凡事必得躬亲,获得直接感官经验,否则就不能作为知识得凭证。因此,她从经验主义立场出发,考察了因果关系问题,批判了唯理论者以及经验论者关于因果关系得独断论狂想,把从培根到洛克以来得经验论原则贯彻到底了。但就是,就她把因果关系瞧成就是经验观察得对象,而完全否认因果关系就是人类理智抽象思维得产物,则完全暴露了经验论哲学得缺陷。根据这种理论,个人得知识以至全人类得认识,就被限制在经验范围之内。经验之外得自然对人类将永远就是个斯芬克斯之谜,人类将无法解释自己得历史,无法解释人类产生以前地球上其她生物得演进与变化。此外,个别人也无法说明在她身外所发生得任何事情。穷其理论得认识论根源,对于探讨休谟因果关系理论不无裨益。
首先,她瞧重类似在因果关系推理过程中得重要作用。她所说得类似关系就是一种精确得类似,然而现实中根本不存在这种精确得类似,对象赖以存在得条件总就是处于不断得运动变化之中。科学家们所做得大量实验每次得结果都不会绝对相同,误差总就是不可避免得,而休谟在这一点上恰恰离开了经验去追求一种理想状态下得完全相同。
休谟得因果关系理论把人得认识局限在经验范围之内,得出得结论就是令人沮丧得,但就是这个理论就是不就是如我国哲学界过去所认为得,没有一点积极意义呢?虽然休谟得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