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审计责任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三节
避免法律诉讼
缩小期望差距 谨慎受托
严格专业规范
诉讼准备
预防措施
• 增强独立性 • • 保持职业谨慎 • • 强化执业监督
具体措施
• • • • • • •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专业标准的要求 建立、健全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 签订业务约定书 审慎选择被审计单位 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 提取风险基金和购买责任保险 聘请熟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律师
赔偿受害人损失(影响最大)
民事责任
违约、过失、欺 诈引起 由欺诈引起
刑事责任
按有关法律程序判处一定的徒刑
我国法律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规定
行政责任
《注册会计师法》 第三十九条 《证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第一百八十九条 第二百零一条 第二百零二条 第二百一十九条 无规定
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第一百八十九条 第二百零二条
5 、 结 果 可 能 影 响 他 人 、 自 己 收 肯定影响他人、自己收 同舞弊 不同 益 益 6 、 性 质 过失 不同 不法行为 同舞弊
经营失败是指由于极端经营风险发生而导致企业破产或者
不能偿还债权人的借款。经营失败是经营风险的极端表现。经 营风险是指企业由于经济或经营条件,比如经济萧条、管理决 策失误、或者同行之间的恶性竞争等,导致债权人的借款不能 归还或者无法实现投资人的预期收益。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 竞争的日益加剧,企业的经营失败随时有可能发生。
真实性
审计报告应如实反映注册会计师的 审计范围、审计依据、已实施的审 计程序和应表示的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出具必须符合 《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 的规定
合法性
第二节
审计法律责任
一、美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演变
成文法演变过程
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 证券法到私人证券诉讼改 革法案,法律规则由粗略 《1933年证券法》 到细化、由严厉到缓和。 具体体现在过错认定、比 《1934年证券交易法》 例责任和赔偿额的限定。 第二阶段是《萨班斯—— 《1995年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 奥克斯利法案》颁布后法 律责任有所加重。主要体 现在处罚措施的细化、刑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事责任的加重及诉讼时效 的延长。
这也是在习惯法下确立注册会计师对第三方责任的典型 案件。在这一案件中,首先对厄特马斯主义提出了挑战, 判定注册会计师不仅要对客户及直接受益人负责,还要对 因依赖存在重大错报的财务报表而遭受损失的可预见第三 者负责。
1983年的花旗州银行案
(Citizens State Bank V.Timm,Schmidt&Company)
错误与舞弊、违反法规行为的区别
不同点 错误 舞弊 故意 实施掩盖手法 违法 同舞弊 同舞弊 同舞弊 同舞弊
1 、 原 因 无意 不同 2 、 手 段 未实施掩盖手法 不同
3 、 形 式 原 理 性 、 技 术 性 的 差 错 隐蔽难以查证 不同 明显 4 、 目 的 不以实现结果为目的 不同 以实现结果为目的
1985年信贷同盟公司案
(Credit Alliance V.Arthur Andersen Co.)
原告信贷同盟公司将大约900万美元贷款给斯密司 公司。该公司随后就宣告破产,信贷同盟公司Credit Alliance以斯密斯公司用经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 的财务报表来争取贷款为由,起诉安达信,最后信贷同 盟公司胜诉。但纽约上诉法院也重申了厄特马斯主义, 并进一步创设了三点关联测试以判定知悉是否存在,从 而确定注册会计师是否应当对第三者承担法律责任.
五、形成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 的间接原因
(一)错误、舞弊与违反法规行为
(二)经营失败
错误是指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中存在的无 意错报或漏报。错误的类型主要包括:
①原始 纪录和会计数据的计算、抄写错误, 导致编制财务报表的数据搜集或处理错误。
②对实事的疏忽和误解,导致会计计价不正确。 ③对会计政策的误用,导致在金额、分类、表 达、披露方面错用了会计政策。
威斯康星州法院进一步扩大了第三者的范围,将其扩大 到所有可合理预见的第三者。进一步偏离了厄特马斯主义, 而采用美国侵权法修订法案(第二版)第522款。法官放弃知 悉法则的一个考虑,正如威斯康星法院所宣称的:“如果依 赖信息的第三者,如债权人,不允许从注册会计师那里得到 赔偿,那么公众所承担的信贷成本将会提高,因为债权人将 被迫,或者承担因信赖错误的报表而发放的不良贷款的损失, 或者雇佣独立会计师验证财务信息,而注册会计师则可以通 过投保职业责任险转移、分散风险”。
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第二百零三条
《公司法》 《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第二百二十九条
无规定 无规定
四、形成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 的直接原因
• 过失 •欺诈 •违约
在一定条件下,注册会计师缺少应具备 的合理的职业谨慎。按程度可以分为普 通过失和重大过失 注册会计师舞弊,是指以欺骗或坑害他 人为目的的一种故意行为 合同一方或几方未能达到合同条款的要 求。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合同主要表现为 审计业务约定书
成文法下几个著名案例
1、1931年的厄特马斯法案 2、1983年的罗森布勒姆法案 3、1983年的花旗州银行案 4、1985年信贷同盟公司案 5、1993年Bily V.Anhur Young Co案
1931年的厄特马斯法案
道奇尼文事务所(Ultramares V.Touche)受聘为主要从事橡胶生意的 弗雷德· 斯特公司审计,弗雷德· 斯特公司经营不善,营运资金周转困难, 以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向多家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久,于 1925年1月宣告破产。厄特马斯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应收账款业务的金融 公司,于1924年3月根据弗雷德· 斯特公司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批准向其提供 了三笔共计16.5万美元的贷款。厄特马斯公司于弗雷德· 斯特公司提出破 产后起诉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其审计时不负责任甚至有欺诈可能,才导 致了公司损失。该案是美国第一起审计报告使用者起诉注册会计师的案 例,由于判例的空白,经过数次审判和上诉,最终以“道奇尼文事务所 因事先不知审计报告的具体使用者是谁”而免于赔偿这。这是一个划时 代的案例,它创造了“厄特马斯主义”(即知悉法则 ):如果是一般过 失,注册会计师只须对已确知其姓名的审计报告的主要受益者这一特定 的第三者负责任;但如果是重大过失和欺诈行为,则对一切可合理预见 的第三者负责任。
舞弊是指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中存在不实反
映的故意行为。舞弊主要包括:
①伪造、编 制纪录或凭证。
②侵占资产。
③隐瞒或删除交易或事项。
④纪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
⑤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等。
错误是无意的行为,而舞弊是故意的行为。如 伪造凭证、篡改会计纪录、变造财务报表数据等。
违反法ຫໍສະໝຸດ Baidu行为 是指被审计单位违反特定的
二、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的关系 三、审计责任的演进 影响 责任 含义 关系 行为
会 计 建立和健全本单位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错误、舞 责任 的内部控制制度; 责任不能替代、减 弊和违反 • 揭错查弊阶段 保护本单位的资产 轻和免除被审计单 法规行为 重要性水平 安全和完整;保证 位会计责任。 (注册会计 会计资料真实、合 师的职业判 法和完整。 真实公允和揭错查弊并重阶段 • 断)
法律或政府的规章制度的行为。违反法规行为按 照对财务报表是否产生直接影响可分为两类: 一是对财务报表产生直接影响的违反法规行 为,如违反税收法规的规定,直接影响财务报表 的数据。 另一类是对财务报表不产生直接影 响的违反 法规行为,如违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规, 这一类违反法规行为对被审计单位 财务报表只有 间接影响。
第三章:审计责任与法律责任
本章内容
审计责任
审计法律责任
避免法律诉讼
案例分析
第一节
审计责任
一、审计责任与法律责任的关系
审计责任是指审计人员应履行的专业职责和未履行好专业职 责或因失职触犯法律而应承担的不利的法律后果。明确了注册 会计师应履行的职责,指出什么是可作为的且应当作为的。 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履行其审计责任时,未按法律、 法规、独立审计准则和执业道德规范执业,出现违约、过失或 欺诈等行为而给被审计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而承担 的法律后果。明确了未按要求正确充分履行审计责任需负的行 政责任、或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强调什么是禁止作为及若 作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经营失败与审计失败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
但当经营失败发生,注册会计师未发现重要错报,提出了错 误的审计意见时,如何判断是审计失败还是审计风险,在财 务报表使用者和注册会计师之间就会产生差异。使用者在企 业经营失败发生时,往往会指责审计失败,部分原因是他们 不了解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而更主要的原因是他们希望从注 册会计师和会计师 事务所那里得到经济补偿。作为注册会计 师来讲,当上述情况出现时,应就审计质量进行辩护,说明 自己已经尽到了应有的职业谨慎,遵守了审计准则的规定, 不存在过失行为。尽管审计工作的复杂性致使在实践中很难 确定注册会计师是否尽到应有的职业谨慎,由于司法传统, 也很难判断谁有权期望获得审计利益,但注册会计师也许有 责任向财务报表使用者和其 他关系人说明注册会计师的作用 和经营风险、审计失败与审计风险之间的区别。
审计失败是指注册会计师由于没有遵守审计准则而形成或
出具了错误的审计意见。企业出现经营失败,可能存在审计失 败,也可能不存在审计失败。主要取决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 程中是否遵守了审计准则,是否存在过失行为。如果注册会计 师遵守了审计准则的规定,没有过失行为,即使出现经营失败, 也不会存在审计失败。但是,在实际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 确属遵守了审计准则的规定,也有可能提出错误的审计意见, 我们把这种情况称之为审计风险。
二、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 演变过程
四个时期
1980年到1991年的平静时期 1992年到1995年的初步形成阶段
1996年至“银广厦”事件的曝光,我国诉讼浪潮的逐渐形成时期 “银广厦”事件曝光至今及未来
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种 类及相关法律规定
种类 原因 处罚
行政责任
违约、过失引起
注册会计师而言,包括警告、暂停执 业、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事务所而言,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 得、罚款、暂停执业、撤销
1983年的罗森布勒姆法案(H.Rosenblum, Inc.V.Adler)
作为被告的注册会计师为巨人仓储公司的财务报表签发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是盈利的。以这些报表 为依据,罗森布勒姆向巨人公司出售了一项业务,换取了 巨人公司的股份。然而不久,巨人公司因资不抵债,提出 破产申请,其股票变得一文不值。为此,罗森布勒姆指控 巨人公司的注册会计师犯有普通过失。
1993年Bily V.Anhur Young Co案
加利福尼亚高等法院在审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一案中,驳回了购买奥 斯邦计算机公司(Osboune Computer Corporation)股票投资人的起诉(这 些投资人在购买奥斯邦计算机公司股票后不久,该公司即宣告破产),这 些投资人诉讼的理由是,他们轻信了经该事务所审计过的奥斯邦计算机公 司1992年的财务报表,而该报表实际上存在严重错误,但法院认为,由于 原告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所以,不予以立案。在该案件的判决中,加利 福尼亚高等法院的观点认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仅对客户负有合 理谨慎的责任”,因为“如果……简单地准许第三者以客户的财务报表存 在错误为由起诉注册会计师并得到赔偿,注册会计师事实上就不仅成为财 务报表的保证人,还成为不良贷款和投资的担保人”。知悉法则的重新确 立,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注册会计师诉讼的风险,使得注册会计师面临的法 律环境得以改善。
• 真实公允阶段
审 计 按照独立审计准则 被审计单位承担会 违约、过 责任 的要求出具审计报 计责任不能作为减 失和欺诈 告,对所发表的意 少审计测试的理由。 见负责。
三、审计责任的演进
• 揭错查弊阶段 • 真实公允阶段 • 真实公允和揭错查弊并重阶段
四、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
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 真实性和合法性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