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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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各医疗机构:2012年3月23日,我省发生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务人员被严重伤害事件,造成一死三伤,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该事件的发生,凸显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长期性和重要性,以及保障广大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为此,现就有关问题强调如下:
一、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要结合开展“三好一满意”和平安医院创建等活动,全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一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病人为中心”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具体体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从患者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保障患者的身心健康。二要坚持以病人需求为导向。不断改善服务态度,完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就医需求。三要坚持以病人满意为标准。大力倡导医学人文精神,树立明礼诚信、友爱互助的服务理念,形成相互尊重、相互理解、温馨和谐的医患关系,使患者满意度不断提升,以更加优质的服务赢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赢得广大患者的认同和满意。
二、全力保障医务人员安全
一是加大安保投入力度。医疗机构要在改善医疗条件,购置医疗、检查设备的同时,安装警铃、摄像头、监控器、门禁系统等设施设备;加强配备安保人员;健全安保制度,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贯彻执行;兼顾患者就医方便和保障医务人员安全,进一步科学优化、全面完善诊疗流程。
二是引导医务人员树立人身安全意识。广大医务人员要坚守原则。一要保持医德高尚和良好的服务态度,二要提高医护人员自身医疗诊治水平与技能,三要加强医患沟通以减少信息不对称,四要及时发现并预警潜在安全威胁;同时,要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一些技巧和方法。第一、“三可三不可”原则:可顺不可激,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第二、察言观色,及时应对。应注意与性格孤僻、内向、不善言语和醉酒的人员交流方式;第三、见机行事、量力而为。遇到突发事件要充分利用自己周围的物品保护自己,要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量力而行;第五、具备有关正当防卫与避免防卫过当的基本知识。
三、全面强化医疗质量管理
一是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意识。随着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和群众健康意识的增强,医疗服务需求呈现“井喷”,医院经常人满为患,医务人员非常辛苦,超负荷工作已成常态,但由此也带来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例会制度,主要领导必须经常深入临床一线,开展经常性的医疗护理工作检查,定期听取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定期开展医疗纠纷与医疗质量缺陷讲评,及时研究和解决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时刻警示医务人员,不断强化质量责任意识、安全意识。
二是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各级医疗机构既要注重规章制度的建设,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尤其要提高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力,督促医务人员严格按章办事,严格规范操作。
三是提高医院科学管理水平。在医院管理上要抓外延发展,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抓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提升医疗管理水平,确保医疗质量有效的开展,满足广大患者需求。
四是加强重点环节管理。抓好新生儿室、手术室、血液透析室、重症监护室等重点科室的医院感染控制;抓好重大手术的安全管理;抓好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抓好新技术、新业务引进应用中的技术与操作规范;抓好病历等医疗文件的规范化书写和应该履行的告知义务;抓好手术室、急诊科、产房、儿科等重点科室的风险防范。
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一定要广泛宣传、广泛动员,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同时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广大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确保医疗工作平稳、安全、有序。
黑龙江省卫生厅
201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