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旧城改造与RBD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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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 广西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Dec.2007第24卷第4期 JournalofGuan gxiTeachersEducationUniversit y(NaturalScienceEdition)Vol.24No.4
文章编号:1002-8743(2007)04-0085-04
广州旧城改造与RBD建设Ξ
刘秋华,吕拉昌
(广州大学地理科学学院,广东广州510006)
摘 要:自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借助有利的地理区位优势,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的高速发展,必然带来城市的快速发展,人口增长加快,城区面积迅速扩张,城市各项设施如住宅、道路等都显得不协调.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旧城改造已成了城市建设中一个必须引起重视的问题.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广州的城市发展、更新和保护成了广州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通过概述广州旧城改造经历过程,以及主要的改造方式;分析论证了当前广州旧城区改造成RBD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后得出广州的旧城改造走RBD(游憩商业区)的道路具有积极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意义.
关键词:老城区;改造;RBD;广州
中图分类号:TU98411 文献标识码:A
不少学者对广州旧城区改造已有所研究,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笔者通过文献收集查阅发现,对于广州旧城改造的模式[1](曹堪宏,等2006),广州旧城改造的经验[2](布尔古德,2004)都进行了研究,这些研究对广州旧城改造的模式及经验进行了分析.但在旧城改造中如何处理发展、更新与保护的关系仍是需要探讨的问题.本文从广州的旧城改造的方式和功能方向入手,分析了广州过去旧城改造的方式和方向,提出了广州旧城改造最有效,最先进的发展方向是朝RBD发展,走旧城改造与RBD相结合的道路.
1 过去广州旧城改造的方式
1.1 简易修葺,维持原状
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的老城区的面貌,功能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广州等国内大城市开始旧城改造.80年代初,指导思想不明确,缺乏长远的战略规划,所以一般只是简易的修葺,不做大的改造.因为大部分城市市政府不愿意把钱投入到旧城区,而愿意投资开发新城区,以至旧城区采用小修小补的方式进行局部更新,在原有建筑的基础上加层并进行外装修,或是拆除原有的小面积的旧建筑进行新建和扩建.这一模式能增加一定的城市容积,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当地的环境,适度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且工作量少、影响波及面小,投资少,见效快.但是对城市整体面貌很难改观,若处理不当,可能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冲突,甚至影响城市整体面貌,破坏原有城市环境,增加后期改造工作的难度.这种危改模式只能治标不能治本,且由于房屋改造与市政改造无法同步进行,必然造成顾此失彼,很难做到综合治理[1].这种“见缝插针式”的改造,其方向不明确.
1.2 开发商参与,“拆”字当道,大修高层
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政府部门在旧城改造过程中,结合房地产开发商,引导和依靠开发商的力量来改造旧城区.这种方式曾经在一段时间里起过积极作用,有经典的成功案例,“荔湾广场”的开发等都是这种模式的典型之作,而且取得好的成绩.但是这种改造方式较为单一,基本上是大拆大建,破旧立
Ξ收稿日期:2007-08-20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编号:4057104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O5BJL042)联合资助
作者简介:刘秋华(1982-),男,湖南耒阳人,硕士研究生,研究城市与区域经济发展.
新,追求的是“大变样”,对历史建筑及其周边环境的保护考虑不够.新建建筑在体量和风格等方面较多考虑自身如何能从周边环境中吸引人的眼球,很少去顾及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对中心城区原有的城市空间尺度及风貌形态形成极大冲击.
并且这种改造完全按照市场化原则操作,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拆”字当道,大修高层.使部分老城区改造后的楼房越盖越高、密度越来越大、人口越来越多,交通和居住环境等基础设施没有明显的改善.由于利益的主体不一样,一些开发商在参与旧城改造中遗留下了不少“烂摊子”,造成许多拆迁户回迁无望,也造就了广州城中碍眼的“烂尾楼”.同时加重了社会矛盾,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1.3 政府独担,排斥开发商,建绿为先
1999年,广州市政府决定:旧城改造不再让开发商参与.形成了由市、区财政和私房业主共同承担的改造模式,比起由开发商介入的模式,成本明显降低.从规划方案、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等各项工作都由政府具体开展.这种模式以“政府主导,统筹计划,抽疏人口、拆危建绿”为原则.政府加大对老城区、城中村投入,加大市、区两级财政及土地出让收入对老城区、城中村道路与政设施改造、绿地扩充、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公共空间与安全设施等的投入;有条件的街道、居委会(村委会)也要增加对城中村改造及社区建设的投入,改善老城区、城中村生活居住环境和综合服务功能,让老城区居民、“农转居”居民得到实惠,强化中心城区对构建和谐广州的支撑、调控能力.2005年,越秀区的“解放中路”改造项目曾经因为“无拆迁,原地安置”的创新而受到各方关注.这种在广州开创的改造模式,因为没有纠纷而成为全国的典范.
但是这种方式,也有其自身的劣势,就是改造周期比较长,对于追求效率的时代,其有巨大的缺陷.因为这种方式要求政府部门在改造中,首先要与涉及到改造的居民进行协商,动员,说服工作;其次,由于私房业主也参与资金的筹集,并非每一个业主在规定的时间里可以筹集到一笔不小的资金,所以,会拖延改造的时间,对于广州市政府提出的在亚运会召开之前完成改造任务有困难.
2 广州建设RBD 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1 RBD 的概念以及RBD 产品体系的构成
游憩商业区(RecreationalBusinessDistrict,以下简称RBD )最早由斯坦菲尔德(C.Stansfield )和里克
特(J.E.Ricket )在1970年提出[3],侧重表述RBD 是为季节性旅游而存在的街区;史密斯(Smith,1990)
则着重强调了RBD 的商业意义,认为城市RBD 指的是建立在城市与城镇里,由各类纪念品商店、旅游吸引物、餐馆、小吃排挡等高度集中组成,吸引了大量的旅游者的一个特定的零售商业区[4].
古诗韵、保继刚在总结国外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将RBD 定义为:城市中已有其与商业服务为主的各种设施(购物、饮食、娱乐、文化、交往、健身等)集聚的特定区域,是城市游憩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RBD 是相对CBD 而提出的,CBD 一般位于城市的中心地段,而RBD 的区位则常常取决于自然的或历史的景点或一个历史区域里[5].
作者认为RBD 是具有自己特色的,对旅游者有巨大吸引力的,集休闲、旅游、购物于一体的特定区域,可以是城市的,也可以是其他地区的.本文所说的RBD 都是指处于闹市的人文景观而形成的RBD,是城市中商业服务和休闲服务在地理空间上的集聚,是城市文化的缩影,在城市中主要承担本地居民的购物和休闲需求的任务,同时也吸引着大量的旅游者的.
2.2 广州旧城改造的范围界定
广州旧城改造的范围与广州老城区的范围大致相当,因为这些地方的建筑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所形成的,主要包括荔湾区、越秀区、东山区三个区,总面积只有42.3km
2,目前的人口有158.72万人[8],单位面积的平均人口密度大,平均建筑密度在50%以上.例如荔湾区共有21条街,但是有10条
街道的建筑面积在70%以上,有6条街道的建筑面积在80以上,越秀和东山区的情况也差不多.而且当前广州的危房大部分也集中在荔湾区、越秀区、东山区着三个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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