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流动性风险管理2ﻩ
第一节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3ﻩ
第二节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5ﻩ
第三节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6第四节管理信息系统 ..........................................................11第三章流动性风险监管 ..............................................................12第一节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12ﻩ
第二节流动性风险监测ﻩ13
第三节流动性风险监管方法和手段 (15)
第四章附则ﻩ18
附件1 关于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说明
附件2 关于流动性覆盖率的说明
附件3 关于流动性风险监测参考指标的说明
附件4 关于外资银行流动性风险相关指标的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维护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对法人和集团层面、各附属机构、各分支机构、各业务条线的流动性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确保其流动性需求能够及时以合理成本得到满足。
第五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实施监督管理。
ﻩ
第二章流动性风险管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在法人和集团层面建立与其业务规模、性质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
(二)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
(三)有效的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四)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