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战略促进会章程

品牌战略促进会章程
品牌战略促进会章程

黑龙江省品牌战略促进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黑龙江省品牌战略促进会。

英文名称为:Brand Strategy Association of Heilongjian Province

第二条本团体是由从事品牌研究与建设的人员、部门、机构、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性、全省性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宗旨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最广泛的联系社会和各职能部门、各行各业,为企事业单位品牌发展服务;为建设创新型省份,打造龙江品牌;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第四条本团体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即——黑龙江省经济委员会及社团登记管理机关黑龙江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会址设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庙街8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业务范围: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反映会员(单位)呼声和意见;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行业要求,协调会员与政府、会员与会员、会员与非会员,会员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促进会员横向联合与合作,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外市场

(二)制定我省品牌产品培育规划计划;参与制定我省品牌标准、技术创新标准、服务标准和质量规范等,组织推进行业标准的实施。

(三)开展技术交流、科技攻关、成果推广、创新产品、品牌产品会展与招商、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品牌产品推介宣传等活动。

(四)结合我省品牌战略的发展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行业培训,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的创新人才队伍。组织召开涉及创新品牌战略的研讨会,利用本会资源为企业事业进行宣传和推广。

(五)会同有关市场调查、经济理论、营销策划等专业机构,为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品牌经营等提供策划、咨询服务方案。

(六)开展品牌统计,品牌调查,品牌信息发布,对黑龙江省省级品牌的概念、性质、标准、范围研究、认定和推广:全方位推进我省品牌发展建设。

(七)在全省开展品牌培育、开发、推进工作,着力开发科技含量高、高附加值的品牌和项目等。

(八)创办刊物,建设龙江品牌网,定期发布我省品牌发展现状及国内外品

牌发展趋势,为我省品牌发展建设搭建一个合作与交流的信息平台。

(九)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条例授权、政府委托、其它社会团体或会员单位委托的其它职责等。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团体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关心我省品牌发展状况,对我省经济发展做出一定成绩的企事业、个人。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授权本会办公室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委托本会承办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事项;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退会应当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无故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团体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团体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九项)设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工作业绩和较好的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团体会长为每届任期五年;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五年(最长不超过两届)。因工作需要需延长任期的,须经理事会2/3以上代表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团体法定代表人由本团体秘书长担任;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九条本会实行秘书长负责制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三)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五)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

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账目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每年定期向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第三十四条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和财务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需经理事会表决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需在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议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二OO八年月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生效。

中国企业合作促进会章程

中国企业合作促进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本会的中文名是:中国企业合作促进会。英文名称是:CHINA ENTERPRISES CO-ASSOCIATION。简称:中企合。 第二条性质 本会的性质是:本会是在关心、支持我国企业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综合性、非营利性的民间社团组织。第三条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为中心,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参照国际规则,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团结广大会员,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建立全国性的民间经贸投资合作平台,实施政府制定的投资促进战略;协助各级政府,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宣传,提高吸收投资的质量;推广多元化投资合作,为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提供有效服务,为促进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搭建政府与企业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促进企业做强做大、又好又快地持续发展。 第四条本会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开展活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1、积极宣传中国大陆及港澳台经贸政策和投资环境; 2、广泛联系境内外相关商会、协会和投资促进机构、经济团体,建立经贸 投资促进业务渠道和信息交流平台; 3、积极参与中国政府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举办的活动,并通过开展包括投 资贸易研讨会、洽谈会、展览会等在内的各类投资促进活动,促进区域 经济合作组织或地区的投资贸易合作; 4、在商务部、贸促会各行业分会的组织下参与投资促进国际组织的活动, 加强与各国投资促进机构的沟通与合作; 5、整合国内外投资贸易促进资源,为外商来华投资和加强中国东中西部地 区合作提供咨询、服务; 6、参与国家“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在国家确定的重点地区建立与国外投 资促进机构的合作机制,调查了解有关国家的投资环境,为到海外开展 投资贸易合作的中国企业提供有效的服务和指导; 7、组织国内外研究机构、专家和学者对国内外经贸投资问题进行调研和研 讨,出版相关刊物和报告,积极推动投资环境和投资合作方式、方法的 改进;

民航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

民航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民航科教创新大会精神和《关于推进民航科技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按照民航局党组“一二三三四”工作思路和民航科教创新“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的要求,民航局将组织实施民航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和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民航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民航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推进计划”)旨在通过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强化保障措施,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的行业科技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引领和带动民航科技人才队伍发展,为持续提升民航科技创新能力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到2020年,推进计划的主要任务是: 1.造就一批民航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瞄准民航科技前沿和发展方向,重点培养和支持20名左右高层次民航科技创新人才,使其成为在应用基础研究、行业共性与关键技术突破、科技成果转化等民航科技创新领域具有引领作用,能组织完成国家或民航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工程、重大任务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领军人才。 2.培养一批民航科技创新拔尖人才。促进创新型人才的快速成长,重点培养和支持50名左右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使其成为民航科技创新和生产一线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成为民航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 3.建设一批民航科技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依托国家或民航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工程、重大任务和重大建设项目,建设30个左右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通过给予持续稳定支持,确保更好完成各项科技创新任务,保持和提升民航整体科技创新能力。 二、实施原则 1.坚持高端引领与行业需求相结合。立足民航行业发展需求,面向行业内外公开选拔一批在科技创新领域具有一流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以战略目标和重大需求为导向,围绕民航行业发展和用人单位需求遴选人才,在创新实践中用好人才,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有效调动和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性和积极性。 2.坚持创新机制与营造环境相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民航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在人才培养与发现、人才评价与激励、人才服务与保障等方面积极探索,推动民航科技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营造有利于人才潜心研究、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3.坚持分类管理与突出特色相结合。注重人才梯队和创新团队建设,对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实施分类管理,在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管理服务等方面分类施策、大胆探索,重点突出对民航特色科技创新领域人才和团队的支持。民航科技创新领域主要包括:民航安全、适航审定、飞行技术、机务维修、机场工程、空中交通管理、机场运行管理、航空公司运营管理、民航信息化和信息安全、通用航空、航空油料和航空医学等。 三、遴选条件 根据推进计划各项任务的不同特点,入选对象分别按照以下条件进行遴选。 1.民航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民航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2)研究方向符合民航发展需求和民航科技应用发展趋势,具有主持承担国家或民航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工程、重大任务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经历; (3)在民航科技创新领域出类拔萃,具有广阔的科技创新能力及引领实力,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

公 司 章 程 修改.

公司章程 (不设董事会之有限公司使用) 公司名称:********************

********************** 总则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生产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促进企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全体股东协商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1、公司是依据《公司法》所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着等权利。 4、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5、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6、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整,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会章程

广西民族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广西民族大学大学就业创业促进会是经广西民族大学学生工作处审批,在共青团广西民族大学委员会指导下,由广西民族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直接管理的公益性学生团体。 第二条广西民族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会是由一群热爱自主创业、热衷服务就业的在校学生组建,在服务本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的同时,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力争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合格人才。 第三条广西民族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会理念是“公平、民主、互助、实干、创新”,实行委员负责制的管理方式,受全体会员监督。 第二章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实行注册会员制,遵循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 第五条会员为我校无不良记录的在校注册学生。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下,凡承认并遵守促进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的个人,均有资格成为促进会会员。 第六条成为会员:具备条件的个人志愿入会,经促进会委员引荐,缴纳会费,填写会员注册表,由秘书处统一编入促进会成员名单,发放会员证。 第七条会员退会:毕业生自动退会,学生休学期间视为退会。会员自愿退会,应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经秘书处通过,收回会员证,中止会员资格。非自愿退会,由委员会讨论决定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取消会员资格。 第八条会员除名: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及本会章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委员会决定,予以除名: 1.被学校开除学籍的; 2.学校勒令退学或劝其退学的; 3.行为严重违背促进会宗旨或恶意损害促进会名誉的; 4.无故不参加促进会活动三次以上的。 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基本权利: 1.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通过正当途径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3.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4.会员工作积极认真,履行本会章程,可获得本会相应的奖励;

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篇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XX科技有限公司质量人才教育培训计划为了提高公司员工和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特制定如下《XX科技有限公司人才教育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 以弘扬五种作风、提升五种能力为核心、按照不间断学习、全员培训的思路,构建符合公司实际的现代教育培训体系,健全符合人才成长规律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大规模的人才培训新格局,培训和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富有创新精神,能够应对复杂局面的复合型人才队伍。20**年底,通过培训争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员工比例达到20%及以上、企业经营者比例达到70%及以上、管理人员比例达到40%及以上、技术人员比例达到20%及以上,全员培训率达到95%及以上。 二、培训对象 公司现有在册在岗职工、新招聘工作人员。 三、培训内容 公司简介、发展历程、战略目标、公司文化、工艺艺流程、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培训形式

(1)实行“4个1”优秀人才培训。采取引进来和送出去的方式,公司培养选拔1名优秀经营人才、1名优秀管理人才、1名优秀技术人才和1名优秀技能人才。 (2)实行创新型人才培训。在化验、检验、经营、知识产权、机电设备运行控制等重要领域,重点培养1-2名后备人才,培养3-5名创新型优秀拔尖人才,建设创新性高精尖科技人才队伍。 (3)实行紧缺性人才培训。每年积极引进和培养造型、化验、熔炼、热处理和财务审计等高级专业人才各1名,以满足公司业务拓展需求。 (4)实行人才拓展培训。根据昱工耐磨建设的要求,全面加强人才拓展培训,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年内滚动开展10人次的经营管理、化验、检验、安全生产、维护、行车等专业人才培养。 (5)实行学习型班组建设培训。以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昱工”为载体,积极培育昱工文化,建设学习型班组;加强基层班组建设,大力促进在岗学习和现场培训,开展公司系统所有班组长的轮训工作。 五、培训时间 (1)现有在册在岗职工每季度培训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新招聘工作人员初训不少三天。 篇二: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一、目标和任务 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推进计划)旨在通过创新体制机制、

广州xx物流有限公司章程 中英对照版

广州X X物流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章程 A r t i c l e o f A s s o c i a t i o n o f G u a n g z h o u X X L o g i s t i c s C o.,L t d. 本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有限公司。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The company is duly organized and existing under the Company Law of the P.R.C. and in order to standardize the structure and operation of the company, and protect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hareholders, this article of association is made according to the abovesaid law and other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As a guideline of the company, all shareholders and staff shall observe this article of association. 第一条:公司名称和住所 ArticleⅠ Name and domicile of the company 一、公司名称:广州X X物流有限公司 1. Company Name:Guangzhou X X Logistics Co.,Ltd. 二、公司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丰乐北路84-88号副楼213之一 2. Company Domicile: 1st of No.213 of Sub-building of No.84-88 of Fengle North R. Huangpu District, Guangzhou 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Article ⅡBusiness Scope of the company( Subject to the approval of the Registering Authority) 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普通货物仓储;代办货物运输手续;普通货物装 General cargo road transport,general cargo storage,agent for cargo transport procedure,general cargo shipment.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 Article Ⅲ: Registered Capital: 1,000,000 RMB 第四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Article Ⅳ: Name(s) of the shareholders 一、股东姓名曾X文,身份证号码432401195 。 Name: Zeng Guowen , ID No. 43240119511

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章程定稿

天津市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为天津市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英文译名为Tianjin Ecological Morality Education Association,缩写为:TEMEA。 第二条本团体是由天津市社会各界研究、支持和从事生态道德教育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将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本团体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确定的把天津建设成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的城市定位以及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结合实施《天津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开展生态道德教育,普及生态道德研究成果,推动生态道德建设,维护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的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天津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住所为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53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开展相关学科的生态道德教育研究活动,探讨如何履行生态道德教育的义务和责任,维护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禁止损害生态系统物质循环的行为,为生态道德建设提供科学的理论根据。

(二)大力促进生态道德教育,从普及生态知识、培养生态情感、树立生态理念等方面入手,引导全社会全面、正确地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培育生态道德意识,使科学认识自然、友善对待自然成为全体市民的生活理念和行为习惯。 (三)利用网络、公益广告和展示场所等多种形式,组织公益宣传活动,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加强生态道德宣传力度。积极联系和引导各类媒体、非政府组织为生态道德教育事业服务。 (四)组织会员和专家学者对生态道德教育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向政府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提出建设性意见,为企业提供服务。 (五)对会员进行定期培训和业务指导,对热心生态道德教育的志愿者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培训。 (六)定期或不定期举办高层论坛、讲座和研讨会,邀请国内外相关学科的专家学者和知名人士,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建立与其他生态道德教育团体和工作者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 (七)对生态道德教育的有关情况进行汇总,收集、分析、发布国内外的相关信息。 (八)对在生态道德教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士给予奖励和表彰,对有杰出贡献的人士向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推荐给予表彰。 (九)接受政府部门或其他有关单位的委托,从事与宗旨相关的业务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广州市有限公司章程

广州市****有限公司 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广州市****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广州市****区****路****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未按照出资表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对外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 第九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按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2月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能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按照如下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按***%行使表决权; 股东***按***%行使表决权; ……

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章程

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英文名称为CHINA ASSOCIATION FOR PROMOTING UN PROCUREMENT,简称为CAPUNP。 第二条本会是经民政部批准,由有志于促进联合国在中国采购业务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团体和个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行业组织。 第三条本会宗旨是促进我国企业积极参与联合国采购,使我国企业利用联合国的全球网络开拓多元化的国际市场,加强我国同世界各国,专门是宽敞进展中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在更大范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为促进世界的和平与进展作奉献。 第四条本会同意业务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社会团体登记治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治理。 第五条本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登记注册,会址设在北京。 第二章业务范畴 第六条本会业务范畴:

1.与联合国采购机构加强信息和人员交流,把握联合国各机构 采购规则和动态,宣传中国企业及其产品; 2.协助联合国采购机构选择中国供应商,在中国开展采购业务; 3.为我国企业提供联合国采购信息; 4.为我国企业提供采购规则咨询培训服务; 5.协助我国企业通过联合国的全球网络开拓进展中国家的市 场,推进市场多元化; 6.组织我国企业与联合国采购机构交流体会,洽谈、合作; 7.为我国企业组织提升人力资源能力和技术水平的培训与交流 活动; 8.组织国内外专家学者研究通过联合国采购开拓国际市场的形 式与计策,并提出政策建议; 9.承办政府交办的参与联合国经济技术合作的民间业务; 10.向政府提出鼓舞和支持企业向联合国出口的政策建议; 11.办理其他与本会宗旨有关的事项。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和联合国采购领域内具有一定的阻碍;

广州工商局版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有限公司。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公司名称和住所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住所: 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一、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股东名称:

第五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 (注:如属分期缴资,还需列明缴资期数和缴资期限) 第六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按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 2.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 4.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利; 5.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公司新增资本的权利; 6.有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 7.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 1.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2.公司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不按本章程规定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5.遵守公司章程。 第七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三、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各册上。 第八条: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一、股东会的职权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着力培养创新人才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创新人才 清华大学段远源张文雪 发布时间:2009-02-11 当今时代,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自主创新已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标志,创新人才成为国家人才战略的核心。持之以恒地培养和造就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一大批创新人才,是我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高等院校面临的重要课题。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人才,需要研究和更新教育思想与教学观念,也需要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 教育思想与教学观念、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教育教学组织形式,都在学校的人才培养模式中得到集中反映。一般认为,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在一定的教育理论、教育思想的指导下,按照特定的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形成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管理制度和运行方式。说到底,就是培养什么人才以及如何培养人才的问题。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推动教育改革、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但是无须讳言,长期形成的专业教育模式、知识传授型教学模式在大学本科教育中仍然占据主流。旧有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特征,一是以继承为中心的教学思想和教学目标,以传授前人知识为主,注重演绎,忽视归纳;二是在当今学科交叉与综合背景下专业对口教育根深蒂固;三是以教师和教材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组织形式,学生在教学中基本处于被动和从属的位置;四是单向传授为主的教学方式,学习者的个性和主动性都得不到发挥,导致教学过程中学生要素的缺失。显然,这样的人才培养模式不能适应培养创新人才的教育目标。 创新人才培养必然要求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和社会发展对拔尖创新人才的迫切需要,清华大学不断优化培养过程,完善培养环节,大力推进因材施教,积极探索更好更快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有效途径,造就符合时代需要的各方面的领军人物。

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章程

中国联合国采购促 进会章程 1

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英文名称为CHINA ASSOCIATION FOR PROMOTING UN PROCUREMENT,简称为CAPUNP。 第二条本会是经民政部批准,由有志于促进联合国在中国采购业务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团体和个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行业组织。 第三条本会宗旨是促进中国企业积极参与联合国采购,使中国企业利用联合国的全球网络开拓多元化的国际市场,加强中国同世界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为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作贡献。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登记注册,会址设在北京。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业务范围: 2

1.与联合国采购机构加强信息和人员交流,把握联合国各机构 采购规则和动态,宣传中国企业及其产品; 2.协助联合国采购机构挑选中国供应商,在中国开展采购业务; 3.为中国企业提供联合国采购信息; 4.为中国企业提供采购规则咨询培训服务; 5.协助中国企业经过联合国的全球网络开拓发展中国家的市 场,推进市场多元化; 6.组织中国企业与联合国采购机构交流经验,洽谈、合作; 7.为中国企业组织提升人力资源能力和技术水平的培训与交 流活动; 8.组织国内外专家学者研究经过联合国采购开拓国际市场的 形式与对策,并提出政策建议; 9.承办政府交办的参与联合国经济技术合作的民间业务; 10.向政府提出鼓励和支持企业向联合国出口的政策建议; 11.办理其它与本会宗旨有关的事项。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和联合国采购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3

广州公司章程模板WORD版

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设执行董事)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住所:。 第四条申报的经营场所: 1、。 2、。 3、。 第五条主营项目类别(请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大类填写) 第六条具体经营范围(请在完成具体经营项目生成操作后,按手机收到的确认信息填写): 一般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 (申请人应登陆广州市工商红盾网网站(/),按照其指引确定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的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_-2011)) 第七条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不填写证件号码)、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

(注:如属分期缴资,还需填写缴资期数:第一期、第二期……) 第九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按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 2.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 4.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利; 5.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公司新增资本的权利; 6.有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 7.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 1.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2.公司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不按本章程规定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5.遵守公司章程。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2020年公司人才培养方案

XX公司人才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指对人才进行教育、培训的过程。被选拔的人才一般都需经过培养训练,才能成为各种职业和岗位要求的专门人才。以下是为大家搜集提供到的公司人才培养方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阅读参考学习! 一、背景 根据新一年的工作需要,公司共招收了12名08级新员工,组成了一个充满活力的新团体。但是,由于刚进入公司不久,及员工的性格和能力等方面的差异,大家的优势并没有达到最大化发挥,工作能力没有充分展现出来,积极性也有所欠缺。 因此,计划开展公司人才培养计划,通过一系列的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展现员工的才能,实现公司人力资源的优势互补和有效利用,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提高整个公司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目的 1.通过鼓励机制,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其全身心投入公司的工作; 2.通过合理的工作安排,充分发挥员工的才能,达到人力资源利用的最优化; 3.通过合作机制,让员工在与本部门员工或其他部门员工相互交流的过程中取长补短,进一步提升自我; 三、实施方案

1.引入竞争机制。每月评出“公司标兵“及”优秀小组长“一名,并颁发纪念品。 2.在全面发展员工各方面能力的基础上,根据员工本身的优势,重点培养某一方面的才能,如物资管理方面,组织能力方面,及创新方面的人才。 3.加强团队精神。不定期的部门餐会,户外活动(体育运动),部门小联谊及与其他部门的联谊等,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团队精神。 4.员工参与制。多让员工参与到一些条例或者重要事项的商讨过程中,充分考虑员工的意见,让其更好地关心本部门及整个协会的发展。 公司“十一五”期间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是:坚持终身学习、全员培训的思路,通过构建符合公司实际的现代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健全符合人才成长规律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大规模的人才培养新格局,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富有创新精神,能够防范经营风险、应对复杂局面的经营人才队伍;一支职业素养好、市场意识强、熟悉电网企业经营管理业务、坚持并实践公司发展战略、执行力强的管理人才队伍;一支理论扎实、作风严谨、具有技术创新和科技攻关能力的技术人才队伍;一支爱岗敬业、技能精湛、勇于实践、一专多能、作风过硬的技能人才队伍。 1、员工素质提升计划。到20XX年底,公司系统员工队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的比例达到25%,人才密度达到0.80。企业经营

中华传统文化促进会章程

鞍山市中华传统文化促进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鞍山市中华传统文化促进会(以下简称本会)。 英文译名:Anshan City Association for the Promotion of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 英文缩写:ACAPTCC。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本会是由鞍山市有志于从事和热心于促进中华传统文化事业发展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地方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鞍山市教育局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鞍山市民政局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九道街235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1、开展中华传统文化研究,组织研讨会、培训、讲座、读书会等,编辑出版刊物; 2、宣传和普及中华传统文化,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开展经典诵读志愿服务,为会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学习中华传统文化提供咨询和指导; 4、开展助老、助残、扶困、助学、环保等其它形式的公益活动; 5、举办和参与国际、国内中华传统文化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内外同类公益团体的友好关系; 6、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7、开办实体,积累本会发展资金; 8、承办有关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的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会的章程;

广州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广州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成立现代公司制度的需要,规范本企业的组织和行为,庇护企业、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企业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企业的资产,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目的是发展经济,为国家提供税利,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第四条、企业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二章、企业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企业名称:________有限企业。 第六条、企业住所: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 第七条、企业经营场所: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 第三章、企业经营范围 第八条、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企业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核准为准。 第十条、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法规规定必需报经审批和须领取经营许可证的,已经批准,并领取了经营许可证。 第四章、企业注册本钱 第十一条、企业的注册本钱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 第十二条、企业的注册本钱全部由股东投资。 第十三条、企业的注册本钱中:货币______万元,占注册本钱总额的______%。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十四条、企业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股东名称 住所 证件号码

第十五条、企业的股东人数符合《企业法》的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企业股东均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分配红利。 (二)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风险提示:企业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企业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特定股东直接决定。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者股东会一般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当然,在企业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按时,应依照企业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实股东转让的出资。

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案三篇

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案三篇 篇一: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式与培养方案 XX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申请书 项目名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与培养方案研究 主持人: XX 主持单位: XX 通讯地址: XX 邮政编码: XX 联系电话: XX 传真: XX 电子邮箱: XXXX 合作单位: XX教育厅 XX年制 一、简表

项目简况项目名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与培养方案研究 项目类别 A、总体研究 B、专业大类 C、教学管理 D、自选项目 是否招标 项目 起止年月20XX.3 - 20XX.3 项目主持人姓名XX 性别男 出生年 月 XX年X月 专业技术职务/行政 职务 教授/院长/ 最终学位/授予国 家 博士/中国 所在学校 学校名 称 XX 邮政编 码 XX 电话XXX 通讯地 址 XX 主要教学 工作简历 时间课程名称授课对象学时所在单位 060702 战略管理本科生32 经济管理学 院

070801 管理学本科生32 经济管理学 院 070802 战略管理 本科生/研 究生32/32 经济管理学 院 080901 管理研究 方法本科生/研 究生 32/32 经济管理学 院 主要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工作简历时间项目名称获奖情况20XX年 转型时期农业产业组织的演进机 理及发展战略研究 浙江省科学 技术 二等奖 20XX 第四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 竞赛 全国银奖;20XX 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 科技作品竞赛 全国一等奖 (社科类) 项 目主总人数高级中级初级 博士 后 博士硕士 参加单位 数 5 5 2

持 单 位 主要成员 不含主持 人姓名 性 别 出生年 月 职称工作单位分工 签 章 胡旭 微 女 1964.1 2 教授XX 理论分 析 项目实 施 彭学 兵 男 1972.1 2 副教 授 XX 理论分 析 项目实 施 吕 品 男 1969.0 5 副教 授 XX 项目实 施 郭爱 芳 女 1977.1 1 副教 授 XX 项目实 施 二、立项依据:(项目的意义、现状分析)

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章程

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 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 英文名称为:China Enterprise Culture Improvement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ECIA)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 本会是由我国从事企业文化研究与建设的人员、部门、机构、团体和大型企业自愿联合组成的非盈利性的全国一级社会群众团体。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及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为经济服务,为企业服务的方向,促进国内外企业文化交流,繁荣与进展我国社会主义企业文化事业,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本会在国家有关部委的指导下,同意业务主管部门及民政部的监督治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宅 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原文化部院内) 第二章业务范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畴 承担组织、和谐、规划、服务和推动全国各行各业企业文化的建设工作,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治理水平,更好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 (一)团结组织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全面落实科学进展观,深入实际,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勇于实践。不断提高我国先进企业文化工作水平。

(二)组织推动企业文化理论工作,提倡不同观点的自由争辩,促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企业文化建设事业的健康进展。 (三)贯彻实施《2006—2020年中国企业文化建设进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推动企业文化工作的开展。 (四)展现与奖励优秀企业文化建设成果,评选与表彰企业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工作者,建立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并推广他们的体会,培养与提高企业家的企业文化意识,倡导与发挥企业文化在企业经营治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五)开展企业文化万里行,积极发觉与培养企业文化建设的新生力量,发挥专家团队的作用,努力壮大具有理论工作和实践体会的企业文化队伍。 (六)广泛团结全国各族包括台湾、港澳地区和海外侨胞中热心企业文化研究的专家、学者、企业家和从事企业文化研究的院校、团体、部门,不断扩大和加强企业文化研究和实践方面的爱国统一战线。 (七)积极参加和推动中、外企业文化交流考察活动,借鉴吸取国外先进的企业文化体会,不断丰富和进展我国社会主义企业文化事业。 (八)组织力量办好企业文化治理师的培训工作,开展企业文化建设中各项专业活动,编辑出版发行有关企业文化方面的书刊和资料。加强企业文化资源开发引进,开展企业文化科技信息交流、业务培训、理论研讨、专业展览、形象设计、策划制作、网络传媒、文体娱乐、咨询服务等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会员包括团体会员、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意愿; (三)从事企业文化理论研究与建设作出一定成绩的部门、企业、团体、个人。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授权本会办公室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益:

[最新]广州工商局版公司章程

[最新]广州工商局版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有限公司。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第一条:公司名称和住所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住所: 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第四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一、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股东名称: 第五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 (注:如属分期缴资,还需列明缴资期数和缴资期限) 第六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 按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 2( 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 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 4( 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

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利; 5( 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公司新增资 本的权利; 6( 有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 7( 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 1( 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2( 公司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 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 不按本章程规定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5( 遵守公司章程。 第七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 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三、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等 事项记载于股东各册上。 第八条: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一、股东会的职权 本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执行董事的报酬; 3(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 4(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 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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