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款项概述(PPT 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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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值=100(1+10%×90/360)=102.5
(2)按月表示 ——以到期月份中与出票日相同的那一天为到期值,
不论各月大小;若签发日是某月的最后一天,到 期日为若干月后的最后一天。
例:3月18日出票,面值100万,利率为10%,期限 为3月
到期日为:6月18日
到期值=100(1+10%×3/12)=102.5
2.银行存款
234000
应收票据
234000
3.银行存款 229320 (23.4-4680)
财务费用
4680(23.4*10%*2/12)
短期借款
234000(应收票据,无追索权)
4.应收账款
234000
应收票据
234000
短期借款 234000
财务费用
100
银行存款 234100
若到期付款方支付货款
值) 带息票据,实得金额可能>面值——
也可能<面值——视贴现 期长短、贴现率高低。
2.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
短期借款 财务费用
实得金额 (获取的利息<贴现息的差额)
(不附追索权的账面金额) (附追索权的账面金额)
(获取的利息>贴现息的差额)
例:A 企业销售一批产品给B企业,货已发出,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万,增值税 为3.4万,当日收到B企业签发的不带息的商业 承兑汇票,期限为3个月。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带追索权的——到期付款人无力支付, 银行有权向贴现企业追索该笔款。企业 负连带付款责任。——风险报酬未转 移——质押借款
——不带追索权的——到期付款人无力支 付,贴现申请人不负任何连带责任,贴 现同时——风险和报酬转移给银行,— —转销应收票据
1.计算 ①到期值=面值(1+票面利率×期限) ②贴现息=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 ③实得金额=①-② 注:不带息的票据,实得金额<到期值(面
(二)应收账款的计价
考虑的因素:商业折扣、现金折扣——总价 法、净价法
若2.29日出票,期限为6个月,则到期日为8月31日
2.期末计息账务处理
为简化起见,企业一般在编制中期、年 度报表时,对带息的应收票据计提利息, 并将计提的利息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 冲减当期的财务费用。 例:出票日为4.1日,面值100万,6个月到期 的商业汇票。
4月1日:借:应收票据
100
二、应收票据的计价 ——取得时按面值
三、应收票据的会计处理
(一) 不带息应收票据
1.取得应收票据时:借:应收票据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销项税额
17
2.不带息的票据不需计提利息
3.到期收回票据款 借:银行存款
117
贷:应收票据
117
到期对方无力支付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117 117
短期借款 234000
应收票据
234000
5.第三笔的短期借款改为“应收票据”,无 需第四笔分录。
第二节 应收账款
一、应收账款的概述
(一)应收账款的பைடு நூலகம்认 1. 应收账款的定义、内容、原因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而向购货方 收取的款项,包括:出售商品的价款、收 取的销项税额、代垫的运杂费 2. 确认——应在收入实现时确认
——从出票日起,按实际经历天数计算, 出票日、到期日只能算一天,即“算头 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
例:3月18日出票,面值100万,利率为10%, 期限为90天
算头不算尾:到期日=90-(14+30+31)=15 天——不算尾+1天=16日
算尾不算头:到期日=90-(13+30+31)=16 天——算尾=16日
若是银行承兑汇票,票据到期无论对方有无能力支付,持票者仍能 收到票据款。
(二)带息的应收票据
期末计息 1. 利息计算: 应收票据的利息=票据面值×票面利率×期限 到期值=面值+利息=面值(1+票面利率×期限) 期限:按日表示 按月表示
票面利率:一般给的是年利率——需转换 成月利率或日利率
(1)按日表示
借:应收账款
106
贷:应收票据
103
财务费用
3
(三)应收票据的转让
(一) 转让——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 得所需物资。(转让给销货方)
背书——在票据背面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签字人 为背书人,背书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例、企业将票据背书转让给A企业,以购入材料一批 价款40 000元,增值税为6800元,差额部分用银 行存款支付,票据金额为45000的不带息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6月30日计提利息
借:应收票据 (100×12%×3/12)3
贷 :财务费用
3
到期时10.1
借:银行存款
106
贷:应收票据
103
财务费用
3
若到期对方无力支付,将“应收票据”的 到期值转为“应收账款”,期末不再计 息,其所包含的利息在备查账上登记, 实际收到时,冲减当期的“财务费用”。
借:原材料 40000
应交税费
6800
贷:应收票据
银行存款
45000 1800
(四)应收票据的贴现
——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转 让给银行)
持票人在背书后交送银行,银行受理后 从票据到期值中扣除按银行贴现率计算确 定的贴现利息,然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 是融资行为,银行垫款业务。
应收票据贴现
第三章 应收款项
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预付账款
共同点:企业的债权
不同点:预付账款收回的不是货币资金而是 购买的货物
第一节 应收票据
一、应收票据的概述 (一) 定义 应收票据——企业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
业票据。 商业票据——由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 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二)分类:
1.按是否带息分: 带息商业票据、不带息商业票据 带息票据的到期值=面值(1+票面利率×持有
期限) 不带息票据的到期值= 面值 2.按承兑人不同分: 银行承兑汇票——即使付款方到期无力支付,
收款人也能收到,由付款方的开户银行支付 商业承兑汇票——若付款方到期无力支付,收
款人收不到,银行退票,转为“应收账款”
1.销售现实时
2.3个月后,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票据款
3.A企业在票据到期前2个月向银行贴现,银行有 追索权,贴现率为12%
4.票据到期,对方无力支付,银行向A企业追索, 并收取手续费100元。
5.若贴现协议中,为不带追索权的贴现
1.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234000 200000 34000
(2)按月表示 ——以到期月份中与出票日相同的那一天为到期值,
不论各月大小;若签发日是某月的最后一天,到 期日为若干月后的最后一天。
例:3月18日出票,面值100万,利率为10%,期限 为3月
到期日为:6月18日
到期值=100(1+10%×3/12)=102.5
2.银行存款
234000
应收票据
234000
3.银行存款 229320 (23.4-4680)
财务费用
4680(23.4*10%*2/12)
短期借款
234000(应收票据,无追索权)
4.应收账款
234000
应收票据
234000
短期借款 234000
财务费用
100
银行存款 234100
若到期付款方支付货款
值) 带息票据,实得金额可能>面值——
也可能<面值——视贴现 期长短、贴现率高低。
2.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
短期借款 财务费用
实得金额 (获取的利息<贴现息的差额)
(不附追索权的账面金额) (附追索权的账面金额)
(获取的利息>贴现息的差额)
例:A 企业销售一批产品给B企业,货已发出,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万,增值税 为3.4万,当日收到B企业签发的不带息的商业 承兑汇票,期限为3个月。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带追索权的——到期付款人无力支付, 银行有权向贴现企业追索该笔款。企业 负连带付款责任。——风险报酬未转 移——质押借款
——不带追索权的——到期付款人无力支 付,贴现申请人不负任何连带责任,贴 现同时——风险和报酬转移给银行,— —转销应收票据
1.计算 ①到期值=面值(1+票面利率×期限) ②贴现息=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 ③实得金额=①-② 注:不带息的票据,实得金额<到期值(面
(二)应收账款的计价
考虑的因素:商业折扣、现金折扣——总价 法、净价法
若2.29日出票,期限为6个月,则到期日为8月31日
2.期末计息账务处理
为简化起见,企业一般在编制中期、年 度报表时,对带息的应收票据计提利息, 并将计提的利息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 冲减当期的财务费用。 例:出票日为4.1日,面值100万,6个月到期 的商业汇票。
4月1日:借:应收票据
100
二、应收票据的计价 ——取得时按面值
三、应收票据的会计处理
(一) 不带息应收票据
1.取得应收票据时:借:应收票据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销项税额
17
2.不带息的票据不需计提利息
3.到期收回票据款 借:银行存款
117
贷:应收票据
117
到期对方无力支付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117 117
短期借款 234000
应收票据
234000
5.第三笔的短期借款改为“应收票据”,无 需第四笔分录。
第二节 应收账款
一、应收账款的概述
(一)应收账款的பைடு நூலகம்认 1. 应收账款的定义、内容、原因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而向购货方 收取的款项,包括:出售商品的价款、收 取的销项税额、代垫的运杂费 2. 确认——应在收入实现时确认
——从出票日起,按实际经历天数计算, 出票日、到期日只能算一天,即“算头 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
例:3月18日出票,面值100万,利率为10%, 期限为90天
算头不算尾:到期日=90-(14+30+31)=15 天——不算尾+1天=16日
算尾不算头:到期日=90-(13+30+31)=16 天——算尾=16日
若是银行承兑汇票,票据到期无论对方有无能力支付,持票者仍能 收到票据款。
(二)带息的应收票据
期末计息 1. 利息计算: 应收票据的利息=票据面值×票面利率×期限 到期值=面值+利息=面值(1+票面利率×期限) 期限:按日表示 按月表示
票面利率:一般给的是年利率——需转换 成月利率或日利率
(1)按日表示
借:应收账款
106
贷:应收票据
103
财务费用
3
(三)应收票据的转让
(一) 转让——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 得所需物资。(转让给销货方)
背书——在票据背面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签字人 为背书人,背书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例、企业将票据背书转让给A企业,以购入材料一批 价款40 000元,增值税为6800元,差额部分用银 行存款支付,票据金额为45000的不带息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6月30日计提利息
借:应收票据 (100×12%×3/12)3
贷 :财务费用
3
到期时10.1
借:银行存款
106
贷:应收票据
103
财务费用
3
若到期对方无力支付,将“应收票据”的 到期值转为“应收账款”,期末不再计 息,其所包含的利息在备查账上登记, 实际收到时,冲减当期的“财务费用”。
借:原材料 40000
应交税费
6800
贷:应收票据
银行存款
45000 1800
(四)应收票据的贴现
——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转 让给银行)
持票人在背书后交送银行,银行受理后 从票据到期值中扣除按银行贴现率计算确 定的贴现利息,然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 是融资行为,银行垫款业务。
应收票据贴现
第三章 应收款项
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预付账款
共同点:企业的债权
不同点:预付账款收回的不是货币资金而是 购买的货物
第一节 应收票据
一、应收票据的概述 (一) 定义 应收票据——企业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
业票据。 商业票据——由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 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二)分类:
1.按是否带息分: 带息商业票据、不带息商业票据 带息票据的到期值=面值(1+票面利率×持有
期限) 不带息票据的到期值= 面值 2.按承兑人不同分: 银行承兑汇票——即使付款方到期无力支付,
收款人也能收到,由付款方的开户银行支付 商业承兑汇票——若付款方到期无力支付,收
款人收不到,银行退票,转为“应收账款”
1.销售现实时
2.3个月后,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票据款
3.A企业在票据到期前2个月向银行贴现,银行有 追索权,贴现率为12%
4.票据到期,对方无力支付,银行向A企业追索, 并收取手续费100元。
5.若贴现协议中,为不带追索权的贴现
1.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234000 200000 3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