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局长办公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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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局长办公会制度

为了更好地履行对全区卫生行政管理的职责,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特修订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如下:

一、局长办公会是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的主要会议形式,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及议题呈报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并主持。

二、本系统重大事项必须由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召开局长办公会时,根据会议议题所涉及的内容可以请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由局长确定。

三、局长办公会的主要议题内容:

1、总结上月份工作,部署本月工作任务;讨论向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报告和区政府交办事项的办理。

2、研究通过有关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决定全局性或重要单项、专题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

3、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听取下级有关汇报;听取职能科室关于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汇报,讨论决定解决有关问题的意见。

4、研究重要事项时,局领导要各抒已见,形成共识,就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工作相互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

5、研究决定基层和部门行政业务方面涉及全局性的请示的重要事项;

6、研究局日常政务,全局年度行政工作计划、总结;

7、研究大学毕业生的招录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及军队转

业干部的安置;

8、研究决定系统干部职工及公务员,在工作中违规行为的处理事项;

9、讨论研究年度财务预决算的使用方案和财务收支计划;

10、审批社会办医机构;

11、其它需要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12、局长办公会要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发扬集体领导作风。

13、局长办公会要认真做好记录。

四、局长办公会议程序和要求

1、局长办公会的议题由有关部门提出,经分管局长审定后,由局长确定。会议议题应于会前通知参加局长办公会的有关人员;

2、列为局长办公会讨论的议题,议题呈报部门应于会前准备好专题材料。专题材料要简明扼要,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供领导决策的参考。专题材料应于会前经分管局领导同意;

3、局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议题急缓程度由局长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4、参加局长办公会的人员应围绕会议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通过归纳概括,得出结论性意见;

5、凡会议研究决定事项需要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保密的,参加会议人员应严格按照保密制度执行。

五、决议的执行和督办

1、局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分管局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负领导责任,有关部门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办公室负责日常督办。各科室执行情况,应及时进行反馈。局长应及时了解和督促检查局

办公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2、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承办,办公室主任负责会前的协调、会议服务、会议记录、会议决定事项督办及有关资料的立卷归档等工作。

3、参会人员必须根据保密守则,严守工作纪律,不得随意向外透露拟议中不能透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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