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英译汉翻译标准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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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英译汉翻译标准的思考

关键词:翻译标准可读英语教学

随着不断深入的大学英语教学的改革,大学生的英语水平较过去都有了较大的进展,学生的听说能力有了显著提高,克服了过去聋子英语,哑巴英语的弊端,但是翻译能力的培养没有受到重视。多数认为既然懂英语,就应该会翻译。并且在作为衡量非英语专业学生英语水平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翻译分值比例极低,也使翻译教学一直不受重视。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从2013年12月开始,题型作出调整,翻译题型的难度提高。由于缺乏翻译教学的训练,多数学生的翻译能力低下,这是事实。在中英互译时,无论是译成中文还是英语,都是语无伦次,词不达意。为了达到“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对学生翻译能力的要求,使学生能投身于新时期的经济发展,翻译教学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所以,不妨用翻译的最低标准“可读性”,来鼓励大学生。

1 我国翻译实践的现状

通常情况下,翻译是一项艰辛且繁琐的工作。受语言文化差异的影响,以及译者自身素养等因素的制约,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翻译的目标与实践结果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中国的翻译实践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误译和翻译腔。在翻译过程中,误译的现象比较普遍,甚至在名著名译中也存在误译的现象。翻译要忠实于原文,在翻译中误译是大忌。在翻译过程中,不管译者的双语水平多高,驾驭文化的能力多强,翻译态

度多认真,误译总是不可避免,在翻译中误译是客观存在的。但是,需要指出,承认误译存在的合理性与误译是对的这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对于译文来说,如果表达不流畅,翻译文体不合理,这种翻译语言被称为翻译腔,在翻译过程中,将原语的语言形式、表达方式、句法结构等不加考虑地复制到移入语中,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不符合译入语表达习惯的语言混合体。在形式上一味地追求紧随原文,根本没有重视译入语语言结构的特点、习惯等表达方式,进而导致译文生硬牵强,缺乏可读性,这种病态的译文主要表现为:一方面语言不顺,违背了汉语的规范,挫伤了读者的阅读兴趣;另一方面语义不通,使得读者不知所云,有的读者甚至被引上歧路。这一点上英语更讲究逻辑,对于语言规范来说,“可读”是其最基本的要求。通常情况下,含义明晰,合乎习惯,合乎语法,合乎文体的需要等这是翻译可读性的主要表现。对于译文来说,首先要具备可读性,与目标语的语言规范相符合;其次追求传达原文信息的准确性;最后要忠实于原文和作者,即“信”。因此,在翻译标准中,将可读视为最低限度。所谓翻译就是将一种语言的文字意义通过另一种语言文字进行表达的、创造性的语言活动。在进行英汉翻译的过程中,我们要忠实于原文,确保译出句子的通顺性、可读性,阅读起来不存在障碍,并且不会产生歧义。所谓英译汉就是将英语所表达的思想,通过运用汉语进行准确而完整地重新表达出来的活动。对于英译汉的过程来说,就是正确理解英语原文所表达的含义,进而创造性地运用汉语将英语原文的过程进行再现。在进行英译汉

的过程中,需要我们注意的是:第一,汉语所要表述的是英语原文的真实内容,也就是句子或文章所要阐述的内容,而不是简单的句子结构。第二,通过汉语将英语原文的内容准确而完整地表达出来,而不是简单地将两种语言结构进行转换。由于时代不同,思想不同,以及人的个性不同,导致人们对待翻译问题存在不同的看法。清末著名学者严复曾提出“信”,“达”,“雅”的翻译原则。我国现代作家鲁迅认为:凡是翻译,必须兼顾力求其易解和保存着原作的风姿两个方面的内容。对于翻译的原则和标准,尽管还有很多人提出各自的看法和观点,但是基本上都可归纳到上述观点中。在上述观点中,其中,严复的观点最具代表性,能够充分地体现翻译的原则和标准,能够对翻译的一般规律进行反映。严复提出的翻译创作标准为“信”,“达”,“雅”。所谓信,就是忠于原文,真实地表达原文的意思不能进行曲解。所谓达,就是确保句子通顺,不存在阅读障碍,不会产生歧义。所谓雅,在信和达的基础上,对语言进行美化。因此,在英译汉的过程中,汉语所表达的意义需要与英语原文保持一致性,对于汉语的句子结构来说,通常只是为这一表达服务,而不拘泥于原文。在实际工作中,不同内容的翻译有不同的要求。要忠实于原文,在翻译过程中就要遵守适度原则,准确完整地表达出原文的内容,同时不能改变和歪曲原文,更不能增加或删减原文内容。要做到“可读”,就要按照汉语规范将英语原文翻译成汉语,同时确保译文的通畅性。在翻译过程中注意翻译方式的灵活性,不生搬硬套原文结构,在一定程度上使译文合乎汉语的习惯,进而使

人更容易看懂,增强可读性。然而,不论是在教学过程中还是在实际翻译过程中,一些人只遵守译文的“忠实”翻译标准,没有遵守“雅”的翻译标准。那么,忠实通顺的译文是否就是地道的,自然的合乎汉语习惯的译文呢?

2 可读性

翻译实践证明,中国的译著和译文能够符合“信”,“达”,“雅”或“功能对等”等最高翻译标准的实在难得。为什么不提出一个最低标准,进而鼓励和肯定大学生及其他译者所谓劳动成果呢?毛荣贵(上海交大外语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倡议:从翻译教学中常见的不合格译文出发,通过对减少错译,避免漏译,表达正确,吃透原文等若干翻译的最低标准进行总结,概括为一条标准,即“可读”。对于任何文字材料来说,如果不能实现社会交际的目的,哪怕它的文辞已经达到尽善尽美的程度,那么也不能认为其具有可读性。通常情况下,没有说清意思,造成语言晦涩的根本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驾驭语言的能力有限,二是思维出现混乱。造成译文晦涩进而破坏可读性的原因有:一方面语言结构,所代关系表现不明,进而阻滞了达意。另一方面词义,词的含义与上下文之间的要求不符,进而犯了用词晦涩的毛病。通常情况下,对于可读性的破坏,语义晦涩或含混通常不是直观的,但是直接影响了语言效果,这是因为语言的职能就是达意传情。“信”,“达”,“雅”三者之间是一个整体,彼此之间不容分割。对于翻译问题归根结底就是如何写出目标语文本,既要传达原意,又要确保语言规范。所以,在进行翻译的

过程中,一方面忠实于作者的“欲言”,确保译文真实;另一方面忠实于译文读者,确保译文辞必达意;另外,忠实于目标语语言的表达方式,确保译文语言的规范性。通过上述分析,可知“信”,“达”,“雅”与“可读”是相互联系的,规范的语言是它们的根基。作为一种基础性的语言规范,可读性包括:语法,习惯,文体和明晰四个要素。与“信”,“达”,雅”的最高标准相比,事实上,可读并不冲突,译文最基本的要求是它所强调的,应符合相应的语言规范。因此,可以作为最低标准对译文优劣进行评判。同样,在英语专业八级考试翻译部分中,共有五级评分标准,其中,“可读”一词出现在一到四级中,这充分说明评判译文的重要标准就是“可读”性,同时也是翻译标准的最低限度。

3 结论

在语言规范中,“可读”是一种基础性规范。对于译文来说,首先要具备可读性,同时与目标语的语言规范相符合;其次真实准确地传达原文的信息;最后忠实于原文和作者,即“信”。如果译文具有较高的可读性,那么才有可能达意,最后符合“忠实”的标准。如果译文缺乏可读性,也就是不可读,就谈不上“信”,“达”,“雅”的标准。翻译的最低标准就是能否可读,需要进一步研究、探讨。在大学英语教学中有意识地引入翻译教学,才能在大学英语的教学中有效地提高学生的翻译能力。而学生翻译能力的提高对他们的“听,说,读,写”的综合运用能力又具有促进作用。对可读性内涵的理解有助于大学英语翻译教学的提高,笔者相信会有更多的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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