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事局安全监管四重一关键及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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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督促指导船员特殊培训的监督管理。
1、船舶处
2、船舶处
3、通航处
4、船舶处
5、船员处
2、中韩(日)客箱班轮
1、每年4月1日-10月30日组织开展“四客一危”船舶安全大检查活动;
2、定期组织开展联合集中PSC检查;
3、督促加强恶劣气象海况条件下的交通管制。
4、督促加强船员应急应变能力和实操能力及不同国籍船员之间交流能力的检查。
山东海事局安全监管“四重一关键”及责任部门
项目
内容
关键环节
责任
部门
重点监管对象
(“四客两危”船舶、船员和船公司)
四客
1、渤海湾省际客(滚)船
1、每年4月1日-10月30日组织开展“四客一危”船舶安全大检查活动;
2、督促指导签证和现场监督管理,严把六个关口;
3、督促加强恶劣气象海况条件下的交通管制;
4、督促指导对公司的监督检查;
4、危防处
5、船员处
重点时段
(四季五期)
四季
1、冬季
1、每年11月1日前部署“四防一禁”专项行动;
2、组织开展11.24安全警示日活动,全局进入二级响应状态;
3、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安委办
2、雾季
1、掌握辖区实时雾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组织开展雾航专项检查;
3、检查督导各分支局实施交通管制及各VTS中心交通组织和信息服务落实情况。
1、组织各分支局、执法支队发挥VTS、AIS、CCTV的作用,与海上巡航形成合力,维护相关航线水域良好的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
通航处
2、大浪(海上浪高达3米以上,包括超过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以上大高潮)
3、大寒潮(冷空气侵入造成的降温,一天内达到10℃以上,而且最低气温在5℃以下)
两低
1、低能见度(大雾、大雪、大雨等造成海上能见度不足500米)
1、掌握辖区实时能见度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检查督导各分支局实施交通管制及各VTS中心交通组织和信息服务落实情况。
2、突出重点,组织各分支局开展“四客一危”等船舶专项检查;
3、强化预警预防和应急值班;
4、督促检查各单位现场监管开展情况。
1、通航处
2、船舶处、危防处
3、通航处
4、安委办
2、“两会”期间
3、元旦、清明、端午、五一、十一、中秋等国家法定节日期间
4、重大体育赛事及群众性水上活动期间
1、划定或指导分支局划定比赛及活动水域;
1、船舶处
2、船舶处
3、通航处
4、船舶处
5、船员处
两危
1、危险品船
1、监督指导各单位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申报审批情况;
2、督促检查对危险品船舶实行交通管制;
3、监督指导各单位对危险品装卸作业、海上原油外输作业现场监管;
4、督促指导船员特殊培训的监督管理。
1、危防处
2、通航处
3、危防处
4、船员处
2、对海上安全构成重大危害且易闯“大祸”的船舶(包括定员10人以上的采砂运砂船舶,载运钢材、精矿粉等特种货物船舶,全国黑名单船和山东省C级船舶)。
1、督促加强对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的监督检查。检查黑名单船到港必查制度落实情况;
2、督促检查非法、低标准船舶从事砂石运输及施工作业的控制;
3、督促检查精矿粉等固体散货适装鉴定和申报备案情况;
4、督促检查各单位对港内油类作业船监管情况;
5、强化对船员特种货物载运知识培训的指导。
1、船舶处
2、通航处
3、危防处
2、制定或指导分支局制定赛事及活动海事保障方案;
3、科学调配监管力量和应急保障资源,组织或指导分支局实施赛事及活动海事保障方案。
1、通航处
2、相关业务部门
5、高温期间(36°以上)
1、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息;
2、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3、督促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1、通航处
2、危防处
3、相关业务部门
重点气象海况
(三大两低)
三大
1、大风(海上出现7级及以上大风)
1、密切跟踪恶劣气象海况变化趋势,及时发布海上风险预警,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2、对各分支局预警预防工作进行指导调度,落实各项预警预防工作措施;
3、检查督导各分支局实施交通管制及各VTS中心交通组织和信息服务落实情况;
4、合理调配应急资源,及时处置海上突发事件。
1、指导各分支局及时掌握七区水域通航环境变化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不断优化通航环境;
2、组织各分支局、执法支队发挥VTS、AIS、CCTV的作用,与海上巡航形成合力,维护七区水域良好通航秩序;
3、指导各分支局实施网格化管理,做好七区水域的安全监管和应急工作。
通航处
八线
烟台—大连航线(含蓬莱—旅顺航线及烟大航线与成山头至老铁山航路交汇区)
1、通航处
2、船舶处、船员处
3、通航处
3、旅游旺季
1、协调指导各分支局加大现场巡查频次,联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渔船、农用船、库区船舶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
2、及时预警恶劣天气,组织实施交通管制;
3、检查督导各分支局严防船舶超载客等违法行为,督促公司严把旅客秩序关,严防旅客集中在船头、一舷、顶层甲板等情况发生。
1、船舶处
2、船舶处
3、通航处
4、船舶处
5、船员处
4、旅游船(含内河库区船舶)
1、每年4月1日-10月30日组织开展“四客一危”船舶安全大检查活动;
2、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检查;
3、督促加强恶劣气象海况条件下的交通管制;
4、督促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促进船舶更新升级;
5、督促指导船员适任考试的管理。
1、船舶处
2、船舶处
3、通航处
4、船员处、船舶处
3、客渡船(含陆(岛)岛载客运输船”船舶安全大检查活动;
2、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检查;
3、督促加强恶劣气象海况条件下的交通管制;
4、督促指导超载及非法载客控制和旅客乘船秩序管理;
5、督促指导船员适任考试的管理。
通航处
2、低温(对船舶航行安全和港口生产产生严重影响的大冰冻)
1、掌握冰情信息及海冰发展动态,及时发布预警和安全信息;
2、指导调度各分支局、执法支队对辖区水域进行巡视检查;
3、检查督导各分支局实施交通管制、交通组织和信息服务落实情况。
通航处
重点区域(部位)
(七区八线)
七区
青岛、烟台、日照、威海、东营、滨州、潍坊所辖主要港口及其附近水域
1、船舶处
2、通航处
3、船舶处
4、渔汛季节
1、联合渔业部门开展培训和宣传教育,组织发放致渔民和船长的公开信、海上避险手册,提高船员安全意识及救生技能;
2、加强与渔业部门的信息沟通,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活动;
3、及时对恶劣气象预警。
1、通航处、船员处
2、通航处
3、通航处
五期
1、春运(含春节)期间
1、提前部署,周密安排安全监管和应急值班工作;
1、船舶处
2、船舶处
3、通航处
4、船舶处
5、船员处
2、中韩(日)客箱班轮
1、每年4月1日-10月30日组织开展“四客一危”船舶安全大检查活动;
2、定期组织开展联合集中PSC检查;
3、督促加强恶劣气象海况条件下的交通管制。
4、督促加强船员应急应变能力和实操能力及不同国籍船员之间交流能力的检查。
山东海事局安全监管“四重一关键”及责任部门
项目
内容
关键环节
责任
部门
重点监管对象
(“四客两危”船舶、船员和船公司)
四客
1、渤海湾省际客(滚)船
1、每年4月1日-10月30日组织开展“四客一危”船舶安全大检查活动;
2、督促指导签证和现场监督管理,严把六个关口;
3、督促加强恶劣气象海况条件下的交通管制;
4、督促指导对公司的监督检查;
4、危防处
5、船员处
重点时段
(四季五期)
四季
1、冬季
1、每年11月1日前部署“四防一禁”专项行动;
2、组织开展11.24安全警示日活动,全局进入二级响应状态;
3、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安委办
2、雾季
1、掌握辖区实时雾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组织开展雾航专项检查;
3、检查督导各分支局实施交通管制及各VTS中心交通组织和信息服务落实情况。
1、组织各分支局、执法支队发挥VTS、AIS、CCTV的作用,与海上巡航形成合力,维护相关航线水域良好的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
通航处
2、大浪(海上浪高达3米以上,包括超过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以上大高潮)
3、大寒潮(冷空气侵入造成的降温,一天内达到10℃以上,而且最低气温在5℃以下)
两低
1、低能见度(大雾、大雪、大雨等造成海上能见度不足500米)
1、掌握辖区实时能见度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检查督导各分支局实施交通管制及各VTS中心交通组织和信息服务落实情况。
2、突出重点,组织各分支局开展“四客一危”等船舶专项检查;
3、强化预警预防和应急值班;
4、督促检查各单位现场监管开展情况。
1、通航处
2、船舶处、危防处
3、通航处
4、安委办
2、“两会”期间
3、元旦、清明、端午、五一、十一、中秋等国家法定节日期间
4、重大体育赛事及群众性水上活动期间
1、划定或指导分支局划定比赛及活动水域;
1、船舶处
2、船舶处
3、通航处
4、船舶处
5、船员处
两危
1、危险品船
1、监督指导各单位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申报审批情况;
2、督促检查对危险品船舶实行交通管制;
3、监督指导各单位对危险品装卸作业、海上原油外输作业现场监管;
4、督促指导船员特殊培训的监督管理。
1、危防处
2、通航处
3、危防处
4、船员处
2、对海上安全构成重大危害且易闯“大祸”的船舶(包括定员10人以上的采砂运砂船舶,载运钢材、精矿粉等特种货物船舶,全国黑名单船和山东省C级船舶)。
1、督促加强对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的监督检查。检查黑名单船到港必查制度落实情况;
2、督促检查非法、低标准船舶从事砂石运输及施工作业的控制;
3、督促检查精矿粉等固体散货适装鉴定和申报备案情况;
4、督促检查各单位对港内油类作业船监管情况;
5、强化对船员特种货物载运知识培训的指导。
1、船舶处
2、通航处
3、危防处
2、制定或指导分支局制定赛事及活动海事保障方案;
3、科学调配监管力量和应急保障资源,组织或指导分支局实施赛事及活动海事保障方案。
1、通航处
2、相关业务部门
5、高温期间(36°以上)
1、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息;
2、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3、督促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1、通航处
2、危防处
3、相关业务部门
重点气象海况
(三大两低)
三大
1、大风(海上出现7级及以上大风)
1、密切跟踪恶劣气象海况变化趋势,及时发布海上风险预警,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2、对各分支局预警预防工作进行指导调度,落实各项预警预防工作措施;
3、检查督导各分支局实施交通管制及各VTS中心交通组织和信息服务落实情况;
4、合理调配应急资源,及时处置海上突发事件。
1、指导各分支局及时掌握七区水域通航环境变化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不断优化通航环境;
2、组织各分支局、执法支队发挥VTS、AIS、CCTV的作用,与海上巡航形成合力,维护七区水域良好通航秩序;
3、指导各分支局实施网格化管理,做好七区水域的安全监管和应急工作。
通航处
八线
烟台—大连航线(含蓬莱—旅顺航线及烟大航线与成山头至老铁山航路交汇区)
1、通航处
2、船舶处、船员处
3、通航处
3、旅游旺季
1、协调指导各分支局加大现场巡查频次,联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渔船、农用船、库区船舶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
2、及时预警恶劣天气,组织实施交通管制;
3、检查督导各分支局严防船舶超载客等违法行为,督促公司严把旅客秩序关,严防旅客集中在船头、一舷、顶层甲板等情况发生。
1、船舶处
2、船舶处
3、通航处
4、船舶处
5、船员处
4、旅游船(含内河库区船舶)
1、每年4月1日-10月30日组织开展“四客一危”船舶安全大检查活动;
2、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检查;
3、督促加强恶劣气象海况条件下的交通管制;
4、督促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促进船舶更新升级;
5、督促指导船员适任考试的管理。
1、船舶处
2、船舶处
3、通航处
4、船员处、船舶处
3、客渡船(含陆(岛)岛载客运输船”船舶安全大检查活动;
2、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检查;
3、督促加强恶劣气象海况条件下的交通管制;
4、督促指导超载及非法载客控制和旅客乘船秩序管理;
5、督促指导船员适任考试的管理。
通航处
2、低温(对船舶航行安全和港口生产产生严重影响的大冰冻)
1、掌握冰情信息及海冰发展动态,及时发布预警和安全信息;
2、指导调度各分支局、执法支队对辖区水域进行巡视检查;
3、检查督导各分支局实施交通管制、交通组织和信息服务落实情况。
通航处
重点区域(部位)
(七区八线)
七区
青岛、烟台、日照、威海、东营、滨州、潍坊所辖主要港口及其附近水域
1、船舶处
2、通航处
3、船舶处
4、渔汛季节
1、联合渔业部门开展培训和宣传教育,组织发放致渔民和船长的公开信、海上避险手册,提高船员安全意识及救生技能;
2、加强与渔业部门的信息沟通,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活动;
3、及时对恶劣气象预警。
1、通航处、船员处
2、通航处
3、通航处
五期
1、春运(含春节)期间
1、提前部署,周密安排安全监管和应急值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