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电建一公司《建造合同准则》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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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电建一公司

《建造合同准则》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的有关要求,并结合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公司<建造合同准则>实施细则》(暂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遵照权责发生制、配比、实际成本、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谨慎性、重要性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合理划分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对象,准确预计合同总收入、合同总成本,规范建造合同成本核算各项基础工作,按照季度确定工程完工进度、当期合同收入(即当期建筑安装收入,下同)、当期合同成本(即当期建筑安装成本,下同)、当期合同毛利(即当期建筑安装收入减去当期建筑安装成本,下同),真实、完整地核算建造合同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

第三条建造合同预计合同总收入和预计合同总成本的估计方法、完工百分比的计算方法以及各期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的计量确认方法一经采用,不得随意变更,避免影响会计信息的正确使用,以便前后各期经营业绩及相关情况的比较分析。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成立《建造合同准则》执行委员会;各施工项目部成立《建造合同准则》执行小组。《建造合同准则》执行委员会与执行小组在经营管理部门设立执行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

第六条公司《建造合同准则》执行委员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实施《建造合同准则》规划、方案和相关制度,制定本单位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二)建立本单位《建造合同准则》执行机构体系,组织所属单位全面开展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所属单位执行情况。

(三)结合本单位组织机构特点以及管理要求,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建造合同准则》执行事项审批体系以及审批机制,确保所有施工项目《建造合同准则》执行情况纳入公司总部监管范围。

(四)按照审批体系,审批应由公司履行审批的相关事项。

(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中标项目确定合同初始收入,编制初始合同预计总成本;负责对在建项目预计合同收入、预计合同成本调整的审批;审批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导致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时,确定合同收入、合同费用的具体方法。

(六)在《建造合同准则》执行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全面推动公司施工项目预算管理和目标成本管理,有效控制成本,增加项目盈利。

第七条项目部《建造合同准则》执行小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具体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涉及的各项基础工作,主要包括:

1.配合公司《建造合同准则》执行委员会确定项目的合同初始收入、编制初始合同预计总成本;

2.确定合同执行过程中增加或减少的各项合同收入,并据此调整合同总收入;

3.核算合同执行过程中实际发生成本,编制调整日剩余工程预计成本,以此计算各调整日合同预计总成本;

4.计算各期合同完工进度以及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费用与合同毛利;

5.按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向公司《建造合同准则》执行委员会进行申报,按审批意见执行。

第八条《建造合同准则》执行委员由公司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或分管经营管理工作的副职)、总工程师以及市场开发、工程技术、经营管理、财务、人力

资源、物资、安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执行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或分管经营管理工作的副职)、总工程师担任,成员分别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项目《建造合同准则》执行小组由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及项目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执行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项目部将《建造合同准则》执行机构组成情况报公司执行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主要责任人职责分工

公司总经理是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组织领导工作,对执行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总会计师(或分管财务工作的副职)是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直接责任人,具体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保障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受控开展,不断增强本单位执行能力,提高执行水平,对执行结果准确性负责。

总经济师(或分管经营管理工作的副职)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测算、编制、调整合同总收入与合同预计总成本,并对其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总工程师(或分管工程技术工作的副职)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编制实施阶段施工技术方案及资源配置方案,对其可行性和优化性负责。

第十条各主要职能部门职责

执行办公室:建立内部分工协作机制;制定日常工作计划;分派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并进行协调、跟踪;项目部执行办公室负责编写年度执行分析报告,组织各部门编制相关报表,向公司执行委员会申报相关事项,取得批复;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建造合同准则》执行小组申报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执行委员会进行审批。

市场开发部门:合同签订后及时将合同文本、招标文件及补遗、投标文件等资料报送公司执行办公室,同时提供投标报价基础资料,进行合同交底,配合相关部门对

工程项目、工程价格进行分解。

工程部:负责编制施工技术方案、质量措施方案、工程进度计划(包括项目总进度计划和年度进度计划)、资源配置方案、主要实物工程量统计表、剩余工程量测算表和测算资料;参与合同预计总成本的编制,参与对合同执行情况的对比分析,参与审批、审查项目执行小组申报的相关事项。

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与财务部门共同合理划分建造合同核算明细对象,建立相应的成本管理体系;根据对外签订的合同情况确定合同初始收入;根据日常结算和变更、索赔、奖励等情况确定增加、减少的收入项目,并确定变动调整后的合同总收入;结合工程技术部门编制的施工技术方案和资源配置方案,按照合同工程量清单、企业内部定额以及分包方案编制初始合同预计总成本;根据工程部测定的剩余工作量,按照实际消耗定额情况以及当前市场价格水平编制剩余工程预计成本,结合财务部门核算统计的实际发生成本编制合同执行各期的合同预计总成本;对合同执行情况尤其是实际成本与目标成本进行对比分析;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断总结分析成本消耗情况,制定并不断完善企业内部定额;参与审批、审查项目执行小组申报的相关事项。

负责编制《建造合同总收入确定表》、《建造合同预计总成本表》、《分期执行建造合同收入与结算差异分析表》,并编写编制说明。

财务会计部门:根据合同签订的内容,与经营管理部门共同合理划分建造合同核算明细对象,明确合同分立、合并事项;负责核算实际发生成本;负责计算、确认完工进度及当期合同收入、合同费用、合同毛利;向经营管理部门提供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协助配合经管部门编制合同预计总成本;参与对合同执行情况的对比分析,参与审批、审查项目执行小组申报的相关事项。

负责编制《分期执行建造合同收入、费用、毛利确认表》。

人力资源部门:向经营管理部门提供项目人力资源配置计划及薪金标准,协助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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