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保险小心是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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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保险小心是坑!

在国外已经非常普遍的互助保险,在中国却一直是行走在法律边缘。虽然不断有政策支持互助保险的发展,但是没有无牌照之痛却让互助保险地位尴尬,对消费者利益保护和市场秩序维护带来安全隐患。

保监会近期对“夸客联盟”的点名批评,并将其作为非法经营互联网车险的典型。一时间,互助保险再次成为各界热议的焦点。

国外已经很普遍

所谓的互助保险,实际上是以公司制运作,由投保人作为公司所有人的一种保险组织形式。相互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天然地与保险分散风险、互助共济的特征契合。说得通俗些,就是许多人都往保险金池子里投入一份资金,这个资金池不断累积着,一旦投保者中有人出事出险,池内资金就可以给他帮助。这样的会员制互助险,既非当前公众熟知的纯商业保险,也非由政府主导的社会基本保险,可以说其投保门槛低,很廉价,却量大面广,走的是“第三条道路”。

互助保险其实是保险的最原始的起因和最初的组织形态。互助保险在国外已有百年历史,早期的相互保险基本上不存在法律的明确约束,而是通过互助保险组织的章程或合

同条款来确立投保人与公司间的关系。德国的科达生命、日本的第一生命保险相互公司和美国一些针对特定行业的产

险公司都是在这一阶段成立的。在20世纪初至中叶,相互保险步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1901年,德国、日本正式确认了相互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英国在《1856年相互保险法》出台之前100多年,相互保险就已经存在,立法不过是确认了相互保险的法律地位而已。美国,从1900年至1936年间,至少有15家股份制的人寿保险公司转变为互助公司,其中包括当时3家最大的保险公司:大都会、保平和宝德信。

在20世纪末,相互保险公司逐渐式微。90年代后期以来,国际上出现了非相互化浪潮,许多大型相互保险公司转制为股份制的保险公司,例如法国安盛、美国大都会等等。有很多因素共同促成了这一转型,如在全球化竞争环境下保险公司的规模化经营对资本市场的需求、新技术的出现、消费者需求的改变、企业经营行为模式的转变,以及对管理层的激励等。

不过外国保险市场中,还有不少的互助保险的份额。据国际相互合作保险组织联盟统计,2013年全球相互保险保费收入达1.23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的26.7%,覆盖人群8.25亿人,相互保险组织总资产超过7.8万亿美元。其中,美国市场上,互助保险份额达到了35%,全美共有2100多家互助保险机构;日本的互助保险市场份额超过40%,日本

资产规模前三大寿险公司都是相互制企业。而一些保险业发达国家的份额至少在10%。2014年,按照资产规模排名,扣除再保险公司,排名前50的保险公司中共有9家相互型保险公司,日本2家,美国7家。当中有5家专门经营人身险业务;1家专门经营财险业务;2家既经营人身险,也经营财险业务;1家经营人身险、财险和再保险业务。

依托“互联网+”,发展势头强劲

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保费收入超过2.4万亿元,同比增长20%。这么庞大的市场份额,一直都是创新变革者觊觎的对象。

由于市场条件不完善以及政策空白,互助保险在国内发展较为缓慢。目前,国内仅有一家相互保险公司,即2005年成立的阳光农业互助保险,由于受到地域、业务范围限制,这种模式一直没有得以推广。

不过,两年前新“国十条”释放出了信号,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这一经营模式随即引起了社会资本的关注。随后2015年伊始,依托“互联网+”的概念,互助保险曾经占据了不少媒体的版面,直到2015年1月底,中国保监会发布了《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之后,互助保险迎来了真正的拐点,各类机构在申请成立相互保险公司方面跃跃欲试,以“抗癌公社”为代表的互助民间组织也发展起来。

2015年4月20日,中国第一家“互联网+相互保险组织”,壁虎互助平台全网征集创始会员;一周之后,泛华网络互助保险公司筹备组也发布了关于成立泛华网络互助保险公司

的初步设想;同时,南开大学校友会也在筹备“天津公能相互健康保险公司”。

在业内人士看来,相比传统保险,相互保险可以更好地彰显保险“互助共济”的本质,弘扬“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和“扶危济困”的保险互助文化。并能摆脱传统保险公司的人海战术,极大地降低推广成本和运营成本,使客户用最低的保费获得相应的保障。平安证券分析师缴文超表示,股份制保险公司往往纠结于降低保费和提高公司收益两难选择中。对于相互保险公司而言,能用较低廉的价格为会员提供保障,会员既是保单持有人又是公司股东,公司的盈利为全部保单持有人所有,这使该类机构更专注于风险管理,同时还可减少逆选择风险,降低销售成本。

2016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再次表示,要加快创新保险组织形式,积极发展自保、互保、互联网等新型保险组织方式。国内已有200多家筹备开展互助保险业务的企业一边发展,一边“排队”等待保监机构发出金融牌照,如“e互助”、“必互保险”等相互保险组织。只不过,对于互助保险牌照放闸,却并没有那么快。截至目前,尚未有相互保险公司正式获得批复。除此之外,国内也

有一些未申请牌照的互助平台发展迅速,抗癌公社就是其中的典型。

目前来看,拟筹建的“类保险”互助服务计划运作方式分为线上和线下,如天津南开大学公能相互保险主要以线下校友为征集对象,而e互助和抗癌公社等主要从线上寻找加盟者。这类组织目前的运行模式是注册成为会员后,无需缴纳费用或只需缴纳较少的、象征性的会费,当会员患有特定的疾病并确认后,由其他成员众筹不超过一定额度的资金助其治病。

借助互联网平台即时、便捷、信息透明的特性,可以让捐赠资金在捐赠者和受捐者之间直接流动,消除了捐赠和慈善的“黑箱”。

谨防非法集资

“监管层鼓励创新形态的出现,但对于剑走偏锋的创新,监管层一直高度关注。”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指出。保监会财险部撰文称,实践中也有一些互联网公司脱离保险监管,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对消费者利益保护和市场秩序维护带来隐患。对此,消费者应注意防范打着互助旗号进行非法集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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