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课 法律的尊严 ——“依法治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十二课法律的尊严——“依法治国”
【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自觉树立法律意识,形成有法必依,法律至上的价值取向,维护法律的权威。
水平目标:
培养依据事实实行理性分析水平和有条理的表述水平
知识目标:
依法治国的含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教学重难点】教学重点:
依法治国的含义和基本要求
教学难点:
依法治国的要求及重要性
【教学方法】
分组讨论法、举例法、讲授法
【教学过程】一、导入
教师引导: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需要有规则,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国家的治理也需要规则,这就是要依法治国。今天,我们的话题就是依法治国。
(引入本课课题:第十二课法律的尊严——“依法治国”)
二、探究学习
1、教学环节一:依法治国的含义和重要意义。
教师:那么什么是依法治国呢?请同学们看教科书第83页的内容,对“依法治国”实行理解和理解,。教师引导:
(1)谁治理国家?——党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群众——依法治国的主体
(2)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据什么治理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
(3)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据宪法和法律法规治理国家哪些事务?——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依法治国的客体
(4)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据宪法和法律法规治理国家要达到什么目的?——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实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国的目的
(5)依法治国的地位如何?——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重要地位教师:1997年9月,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阐述了“依法治国”的思想。他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实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其本质是保证人民当家做主。这种制度和法律不会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会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教师:依法治国对人们生活、学习、工作、社会进步、国家安定有什么意义?请同学们看教科书第84页的内容,然后交流讨论。
在学生讨论交流的基础上,教师总结:从刚才的发言中我们能够发现公民的生活、国家的治理都离不开法律。没有了法律,公民的利益就得不到保障,国家就不能长治久安。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法制完备的社会。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所以,实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走依法治国之路。法令行则国治国兴,法令弛则国乱国衰。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最有效、最靠得住的办法是实行法治。
2、教学环节二: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教师:那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呢?
请同学们看教科书第84页的内容,初步了解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然后把学生分为四个小组,各小组“认领”一个方面的内容,展开“专题讨论”。
“有法可依组”活动:结合教科书第84页1)说出所了解的我国已经颁布的法律名称并说明这些法律在规范人们行为方面的重要作用。(2)讲解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即我国的现行法律分为哪些类型,各类型的作用是什么。
教师归纳:有法可依就是立法。有了法律,人们才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国家的各项工作才有准绳和规则。通过度析,我们懂得,没有法律,依法治国便无从谈起。所以,我国在改革开放以来的20多年中,花大力气实行了法律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当前已经基本上形成了一套法律体系。我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为依法治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国的前提。
“有法必依组”讨论:结合教科书第85页(1)我国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什么。(2)如果有了法律,大家都不遵守会是什么样子呢?法律制定后对我们有怎样的要求?
教师归纳:制定法律的目的是将法律使用于社会生活之中并发挥作用。如果有法不依,已有的法律就是一纸空文。法律一经制定就必须严格遵守。不但公民的活动要符合法律的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也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不折不扣地依法办事。有法必依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
“执法必严组”交流:(1) 结合教科书第86页中的阅读资料“公正的测量”,让学生通过阅读资料了解什么是“严”?(2)如果执法不严,会有什么危害呢?教师:“严”——就是不多也很多。在执法的过程做到“严格、严肃、认真准确、不枉不纵”。如果执法不严,甚至执法犯法,钻法律的空子乃至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必然损害法律的权威,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所以执法必严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执行法律时,必须严肃、严格,做到认真准确,不枉不纵。
“违法必究组”探究:结合教科书第87页的阅读资料《一个死囚的绝笔》和搜集的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的违法犯罪案例,理解和理解违法必究。表现几个司法案例材料:
(1)新华社北京2006年12月27日电: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7日依法对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受贿一案做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田凤山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查明,1996年至2003年期间,被告人田凤山利用其担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国土资源部部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36万余元。案发后,赃款已全部退缴。{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和执法必严)
(2):2004年在我国影响巨大的安徽阜阳伪劣奶粉案中,牵涉者中已有1人被逮捕,5人被刑事拘留。相关部门对阜阳劣质婴儿奶粉事件涉及的11个省区市劣质奶粉案件查处工作实行了督查。共查处劣质奶粉生产企业49家、窝点1家、不合格奶粉生产企业3家。其中,阜阳劣质婴儿奶粉事件涉案企业12家。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对相关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97名责任人员做出了处理。(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和执法必严) (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0年7月31日上午对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受贿案做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成克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成克杰死刑。9月14日成克杰被执行死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