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次作业 消费税 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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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

5.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07年

3月销售粮食白酒40000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15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0530元;销售啤酒9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29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4680元。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多少?解答:

销售白酒应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征税,其按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部分应将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并入销售额中计税,故从价定率消费税额=[115000+10530÷(1+17%)]×20%=24800元;其按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税额=40000×0.5=20000元。因此该酒厂本月销售白酒应纳消费税税额=24800+20000=44800元。

销售啤酒仅按照从量定额征税,其征税税率以啤酒不含税出厂价3000元/吨分档,低于此标准的按220元/吨征税。由于采用从量定额方式征税,故包装物押金不作为计税依据。因此该酒厂本月销售啤酒应纳消费税额=90×220=19800元。

综上所述,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44800+19800=64600元。

6.某卷烟厂2006年12月生产烟丝一批,不含税售价为10万元,

月中将其中20%作为样品提供给烟草展销会,其余部分由生产车间继续加工生产卷烟。计算该烟丝应纳消费税额。

解答:

因卷烟厂生产的卷烟有80%用于连续生产,故此部分不应纳税;

而其余20%已作为样品提供给烟草展销会,且组成计算价格已明确。故该批烟丝应纳消费税税额=10×20%×30%=0.6万元。

7.某市A焰火厂月初委托该市B烟花爆竹企业加工焰火一批,提供

的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为30万元;10日收回焰火时,支付加工费用10万元、辅助材料费4万元、增值税额2.38万元(B企业没有生产销售过同类焰火)。20日,A厂将收回焰火的一半直接销售,不含税售价30万元;另一半全部在本厂加工生产成另一品牌的焰火,月底前销售,不含税售价45万元。计算A焰火厂当月的应纳消费税额。

解答:

第一阶段:A焰火厂委托B烟花爆竹企业加工,收回货物时A 焰火厂应缴纳消费税,B厂为其扣缴义务人。由于B企业没有生产销售同类焰火,故应采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焰火的计算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30+14) ÷(1-15%)=51.76万元,其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51.76×15%=7.76万元。

第二阶段:当A厂将收回焰火一的半直接销售,此时不交纳消费税;另外一半在本厂加工成另一品牌焰火销售,此过程应交纳消费税,同时扣除清退上一加工环节已缴纳的该部分焰火消费税额。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前一生产过程中准予抵扣的消费税税额=45×15%-7.76×50%=2.87万元。

综上所述:A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额=7.76+2.87=10.63万元。

8.某外资企业进口一批汽车轮胎,海关核定关税完税价格为600万

元,已知该批轮胎进口关税税率为10%,消费税税率为3%,则该企业应纳消费税为多少?

解答:

对于进口应税消费品,其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600×(1+10%)÷(1-3%)=680.41万元;故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680.41×3%=20.41万元。

营业税

4.某宾馆分账处理兼营业务,3月收入情况如下:

(1)餐厅餐饮收入为20万元,另有加收的15%服务费的收入3万元;

(2)歌厅取得门票收入2万元,酒水饮料收入5万元;

(3)客户住宿收入10万元;

(4)小卖部销售商品收入2.08万元。

要求:计算该宾馆当月应纳的营业税。

解答:

餐厅收入(含15%附加服务费)属餐饮服务,适应营业税税率5%,应纳营业税=(20+3)×5%=1.15万元;

歌厅门票及酒水饮料收入属于娱乐业,适应营业税税率20%,应纳营业税=(2+5)×20%=1.4万元;

客房住宿收入,属餐饮服务,适应营业税税率5%,应纳营业税=10×5%=0.5万元;

因此,该宾馆3月份应纳营业税=1.15+1.4+0.5=3.05万元。

另外,因餐厅分账核算兼营业务,小卖部作为小规模纳税人,适应增值税税率为4%,故其应缴纳增值税额=2.08÷(1+4%)×4%=0.08万元。

5.某建筑公司某月发生如下业务:

(1)自建同一规格和标准的楼房两栋,建筑安装成本共计4000万

元,成本利润率20%,该公司将其中一栋自用,另一栋对外

销售,取得销售收入3000万元;

(2)销售现房取得销售收入4000万元;

(3)预售房屋取得预收款2000万元;

计算该公司应缴营业税。

解答:

该公司自建不动产自用部分不缴纳营业税,自建不动产出售部分应纳两个科目的营业税——建筑行为与销售不动产行为。其中:建筑行为应纳营业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建筑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税率=[4000×50%×(1+20%)÷(1-3%)]×3%=74.23万元;销售不动产行为应纳营业税额=销售价格×税率=3000×5%=150万元;因此该公司自建不动产共纳营业税额=74.23+150=224.23万元。

同时,该公司销售不动产(现房或者期房)行为应纳营业税额=销售价格×税率=(4000+2000)×5%=300万元。

因此,该公司应缴营业税额=224.23+300=524.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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