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化专业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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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化专
业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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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化、专业化解读
【作者简介】朱平,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提出:鼓励和支持一批骨干攻读相关学位和业务进修,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向职业化、专家化方向发展。教育部《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的提法是:“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可见,辅导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已经成为辅导员队伍建设引人注目的新问题。
一、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提出的背景
高校政治辅导员最早是1953年蒋南翔校长提议在清华大学设立的。清华大学从高年级学生中选拔政治和业务优秀者担任低年级学生辅导员,一边做思想政治工作,一边学习。以后选拔范围逐步扩大到研究生和青年教师。这一做法在其他高校被逐步推广。
1961年9月教育部颁发的《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规定:“在一、二年级设政治辅导员或班主任,从专职的党政干部、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其他青年教师中挑选有一定政治工作经验的人担任。同时,要逐步培养和配备一批专职的政治辅导员。”从而使辅导员制度化、规范化。
1965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政治工作条例》(草案)颁发,提出在各级高等教育机构设立政治机关:即高教部和各高校设政治部,系、处设政治处或配备专职的政治协理员,教研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政治指导员,学生班级配备政治辅导员。同时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班级政治辅导员工作条例》对政治辅导员工作的性质、任务、要求和工作方法做出了规定。政治辅导员作为面向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者的性质和身份得到进一步确认。
改革开放以后,政治辅导员制度基本沿袭了过去的做法。
1980年4月,教育部、团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提出“各校要根据具体情况建立政治辅导员制度或班主任制度。政治辅导员和班主任应从政治、业务都好的毕业生中选留或从教师中选任。他们要既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又要坚持业务学习,有的还要担负一部分教学任务。”表明了辅导员以兼职为主的思路没有变。
中宣部、教育部1984年11月《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强调高等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必须实行专职和兼职相结合,同时对这支队伍的基本要求、来源和发展方向、培训、待遇等问题提出了意见。第一次提出要“实行正规化培训……,设置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开办本科班、第二学士学位班,在条件具备时还要开办研究生班,招收攻读学位的研究生。”《意见》的中心词是“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或“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辅导员被纳入其中而未专门论及,但第一次提出了包括辅导员在内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专业化的思想。
1987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提出“高等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应由精干的专职人员与较多的兼职人员组成。……高等学校的每个班级均应配备兼职的班主任、导师或辅导员”,这证明了当时的辅导员仍然是以兼职为主。
自从1961年提出设立专职辅导员的设想以来,专职辅导员的配置一直被谨慎对待。其中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由其岗位的临时性和流动性带来的对出路和前途的担忧。此外,辅导员工作还被赋予了其它附加的意义。比如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在谈到从教师、研究生、高年级大学生中选拔兼职辅导员的意义时指出:这对于密切联系群众,使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都有好处。他们中间许多人可以成长为既能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又能兼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专家、教授。经验证明,这种“双肩挑”的做法是培养和造就符合“四化”要求的干部的一条重要途径。既然是培养干部的一条途径,当然起到短期培训和阶段性锻炼的作用就可以了。
1987年国家教育委员会(87)教师管字012号文《关于在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职人员中聘任教师职务的实施意见》中第一次明确“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门科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以此作为在思想政治教育专职人员中聘任教师职务的依据,同时,规定“聘任相应教师职务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职人员列入教师编制。”这是政治辅导员第一次被正式认同为高校教师队伍中的组成部分。
1993年8月,中组部、中宣部、国家教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努力建立一支以精干的专职人员为骨干、专兼职相结合的政工队伍。虽然《若干意见》没有明确要求一定要设专职辅导
员,事实上各高校大都配备了一定数量的专职辅导员,以适应日益繁重的学生工作的需要,特别是政治稳定的需要。
中发[1994]9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提法仍然是“建设一支专兼结合、功能互补、信念坚定、业务精湛的德育队伍。……积极支持和发展‘双肩挑’的制度。”
教育部党组在教党[2000]2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对专职和兼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做出了明确的界定。①并第一次对这支队伍配备的数量提出了明确要求:“原则上可按1∶120~150的比例配备专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中发〔2004〕16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把辅导员和班主任与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一起看作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主体。在这支队伍的建设上有一些引人注目的新提法:一是文件的关键词由“思想政治工作”改为“思想政治教育”,“政治辅导员”称为“辅导员”②;二是提出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人才培养工程,建立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养基地;三是强调建设一支高水平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努力使他们成为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家。这些提法成为包括辅导员在内的思想政治教育队伍专业化、专家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为贯彻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教育部接连对辅导员队伍建设颁发文件。一是教社政[2005]2号文《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二是2006年7月颁布的教育部第24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三是教育部办公厅以教思政厅[2006]2号文印发《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这些文件第一次对专职辅导员的数量提出要求③,第一次对这支队伍提出职业化、专家化的建设方向。④
从以上回顾中,可以发现辅导员的角色要求经历了由兼职——以兼职为主的专、兼结合——以专职为主的专、兼结合的演变过程,由于专职化是职业化、专业化的基础和前提,可以把这一过程理解为向职业化、专业化的走向。这一过程也反映了对辅导员工作性质的认识由临时“岗位”到专门“职业”再到特殊“专业”的发展和深化。
二、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的内涵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