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保险法1-修改稿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保险法的立法体例 - 分别立法之德国模式:保险合同与保险监管两个单行法律; - 分别立法之日本模式(2008年之前):保险合同在《商法典》,
业法单行; - 分别立法之意大利模式:保险合同在《民法典》,业法单行; - 英美立法模式:保险合同无成文法;
思考:立法体例之实用性、科学性?
11
四、保险法的渊源
2、保险公法:调整社会公共保险关系的行为规范。-- 保险业法 - 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是国家; - 权利义务关系不受当事人自主行为而改变(强制性);
10
三、保险法的地位与体例
(一)保险法与民商法、经济法的关系 1、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的制度 - 民商合一:保险法为民法的特别法; - 民商分立:保险法为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合同法、公司法) 2、经济法的特定历史地位和新的内涵
2008年6月日本颁布了自明治维新130年以来的第一部《保险法》, 从而结束了日本仅在《商法》中设置保险章节而无保险法的历史,掀 开了日本《保险法》历史的新一幕,该法于2010年4月实施。 《保险法》分成5个章节96条,附则6条,总共112条。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损害保险;第三章 生命保险;第四章 伤害疾病定额保险;第 五章 杂则以及附则。海上保险仍保留在商法中。
2
课程主要内容
第一章 保险法概述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保险法的概念、地位和渊源 国外保险法的沿革 我国保险法的历史演进 我国保险法的基本准则
第二章 保险合同概述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主体和客体
3
课程主要内容(续)
第三章 保险合同的订立
第一节 保险业法的概念及性质 第二节 保险监管的原则和方式 第三节 保险业的监管机构及其职责
6
课程主要内容(续)
第九章 保险公司
第一节 保险公司的形式 第二节 保险公司的设立和变更 第三节 保险公司的破产、解散和清算 第四节 保险公司的检查、整顿和接管
第十章 保险经营原则
第一节 保险经营的基本规则 第二节 偿付能力的相关规则 第三节 保险资金运用的规则
年4月公布了专家共同拟定的新保险合同法草案。 2006年10月,德国 联邦政府审定后的保险合同法草案公布,并提交给联邦议会审议。该 新保险合同法案已经于2008年1月1日开始生效。
此次保险合同法的修订是德国保险合同法有史以来一次最大的改动, 基本上抛弃了原有的条款编排。新保险合同法,分为3编,216条。
保险法学
1
课程基本要求:
本课程从法学角度系统介绍保险法的基本理论与基础知 识,引导学生掌握有关知识要点,了解保险法律制度的构 成要素和运行机制,并培养学生对保险法律相关案例和实 务的观察分析能力。
同时本课程还采取比较研究的方式,系统介绍其他国家 和地区的保险法律制度,并结合我国保险法的修改工作加 以对比分析,进而熟悉和掌握我国新保险法的主要修订内 容。
第六章 财产保险合同
第一节 财产保险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 损失补偿原则 第三节 重复保险 第四节 保险代位求偿权
5
课程主要内容(续)
第七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一节 责任保险的基本法律特征 第二节 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概述 第三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基本内容
第八章 保险业法概述
13
(二)大陆法系国家的保险立法:以日本为例
1890年,日本首次公布了《商法》。在该法律中,将保险合同法 部分编入了“第1编通则第11章保险”中,共74条;另将海上保险编 入“第2篇第8章”,共18条。
1899年,日本公布了新修订的《商法》。在该法律中,将保险合同 法部分编入了“第3编商行为的第10章保险”中 ,共50条;而将海上 保险部分编入了“第5编海商的第6章保险”,共27条。保险合同法条 款共分为损害保险和生命保险两章,其中损害保险部分又分为总则、 火灾保险、运输保险三部分。
7
第一章 保险法概述
第一节 保险法的概念、地位和渊源
一、保险与保险法
(一)保险的经济解释 1、风险分散与损失补偿的经济活动 2、不确定性条件下对财富的跨期合理分配 3、相关外部效应
(二)保险的法学解释 1、一种特殊的合同(契约)关系 2、一种需要政府有效管制的行业
8
二、保险法的概念
“保险法是以保险关系为调整对象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保险关 系即是指当事人之间依保险合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国家对保险业 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关系。”
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 200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1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若干问Hale Waihona Puke Baidu的解释(二)》
12
第二节 国外保险法的沿革
一、保险法的产生 二、国外保险立法概况
(一)大陆法系国家的保险立法:以德国为例 德国在1908年颁布了《保险合同法》,1910年实施,共有193条。 2003年6月德国保险合同法改革委员会发表了改革初步意见,2004
(一)广义保险法与狭义保险法 1、保险合同法 2、保险业法 3、保险特别法 4、社会保险法 5、政策性保险立法
9
二、保险法的概念(续)
(二)保险法的公法性质和私法性质
1、保险私法:调整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之间保险关系的 行为规范。-- 保险合同法和特别法
- 法律关系主体平等; - 当事人双方通过协议确定和改变权利义务关系(任意性);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成立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生效 第三节 保险利益
第四章 保险合同的效力
第一节 保险合同效力变化的形式 第二节 投保方的法律义务 第三节 保险方的法律义务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解释和时效
4
课程主要内容(续)
第五章 人身保险合同
第一节 人身保险合同概述 第二节 人寿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 第三节 人寿保险合同受益人
(一)法的渊源(法学概论基本原理回顾) 法的渊源在法学中一般是指法律的形式意义上的构成,是指法 的各种表现形式。
(二)保险法的渊源 1、法律法规 2、行政法规 (“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2001年颁布) 3、行政规章 4、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 200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保险纠纷案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