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宣传工作考核奖罚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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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宣传工作考核奖罚办法

篇一:医院宣传工作制度

上海市儿童医院宣传工作制度(试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宣传工作,内聚人心,外塑形象,为医院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为了充分调动全院职工搞好宣传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儿童医院新闻宣传的质量和时效性,强化科室的自我宣传意识,使宣传工作更好地为医院学科发展和文化建设服务。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部门

医院宣传管理部门为院长办公室。

二、宣传工作的目标

宣传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医院的中心任务展开,通过全面、准确、适度、及时的宣传报道,对内充分发挥凝聚队伍、振奋精神的作用,对外提高医院知名度、增进医患沟通,更好地展示医院的公益性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促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实现医院发展战略目标服务。

三、医院宣传的主要范围和内容

宣传工作范围包括策划与实施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各类宣传资料的编辑制作、摄影摄像、资料保存;随时了解卫生系统各类相关信息等。我院的主要宣传工作内容如下:

1、医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

2、医院各方面建设特别是医教研工作的新进展、新成就及先进科室、个人的典型经验和优秀事迹的宣传报道。特别注重医院特色技术、优势学科及名医名家的宣传。

3、医院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发展目标、重大措施和医疗工作重要信息的宣传。

4、上级领导同志参加我院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视察检查我院及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

5、医院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重要观点、文章的宣传报道。

6、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宣传报道。

7、新闻媒体采访。

8、危机管理中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具体责任分解(见附件1)。

四、凡宣传材料均为由院院长办公室统一把关、审核。涉及重要宣传内容,须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经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道。宣传稿件应做到真实、客观、及时、有效。凡涉及医院保密、敏感等不适宜对外宣传的事项,不得宣传报道。五、院长办公室将对对内、对外发表的稿件进行收集、登记、存档、备案,年终将对积极发稿的作者和科室予以奖励(见《奖励办法》)。

六、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医院员工参与宣传工作的积极性, 及时、广泛汇集院内的宣传信息,医院建立一支覆盖全院的通讯员队伍,扩大和畅通宣传渠道。各科室的通讯员要及时向医院办公室提供线索,并按规定完成稿件撰写任务(见《上海市儿童医院院报通讯员管理办法》)。

七、鼓励各科室大力宣传报道本科室的新技术、新成果、名专家、专业特色等。科主任为科室宣传负责人,负责提出本科室新闻宣传工作的思路和办法,策划并组织实施本科室新闻宣传活动,相关宣传材

料需先经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医务部审核签字后,由医院办公室负责向有关新闻媒体推荐。未经管理部门准许,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

八、新闻记者直接到医院具体科室采访时,被采访科室要及时通知院长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将安排专人陪同记者进行采访,各科室不得自行邀请新闻单位采访与医院有关的任何信息。

九、对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的报道,应注意保持社会安定,有利于医院的发展。报道中涉及到的重要数据、重要情节,应核实清楚,并经院长办公室审阅,向院领导班子汇报后方可发布。对外新闻发布工作由院长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突发事件所涉及到的任何科室不得自行向外提供消息(具体流程见附件2)。

十、各科室网络信息联系人负责本科室新媒体平台(微博)、医院内、外网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电子屏幕信息等的送审工作。各科室负责人要对上报的信息确认签字,医院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凡需在网络和电子屏幕发布的重大事件信息,应分别由主管宣传的医院领导审批;未经审核、审批的信息不得擅自发布。十一、条幅、张贴物、展板、宣教手册、宣传片、宣传栏等文宣品由院长办公

室统一管理。需要在院内悬挂条幅、张贴海报、摆放展板、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栏的科室,应向医院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签字批准加盖文宣品专用章后方可使用。各科室、病区内宣传栏的制作需由医院办公室统一批准制作,并审核宣传材料的内容与宣传栏的版式。

十二、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网络及新媒体宣传平台,扩大医院对外和对内宣传的阵地。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完善医院网站、微博等平台在对外宣传和交流中的重要作用。

十三、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上海市儿童医院宣传报道奖励办法(试行)

为加大医院宣传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科室参与医院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内聚人心、外塑形象”,充分提高医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医院的全面发展,医院决定对为医院宣传工作做出贡献的科室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院长办公室对于通讯员撰写的稿件将在年底统一评估,以下情况可在临床医技科室年度绩效考核中酌情加分:

1. 通讯员撰写的新闻稿入选儿童医院年度十大新闻。

2. 本部门通讯员被评为年度优秀通讯员。

3. 本部门通讯员所撰写稿件或提供的新闻内容被本地或国内媒体、报纸采用。

二、加分细则(见下表)

同一篇稿件被多家报纸或网站刊登,不重复计分,以分值高者计算。

三、奖励办法

1. 院报通讯员年度撰写第一作者通讯稿件被录用10篇以上,年底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

2. 年度院报优秀通讯员,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500元。

3. 新闻稿入选儿童医院年度十大新闻,科室奖励500元/篇。

4. 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科室奖励2000元/次。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二: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

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医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员工规范服务的自觉性,促进各项业务的稳步增长,并协助提高医院院长的管理质量,在院内各岗位实行绩效工资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指导原则坚持按劳分配,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以本绩效工资考核。

二、考核对象: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医院的临床、护理、药房、医技及后勤、领导岗位的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实行本绩效工资考核以体现工作业绩为主,分“德、能、勤、绩”四个部分。“德”占20分,指工作纪律、服务质量及服务态度、医风医德、病历和交接班记录书写质量与管理、环境卫生以及领导在执行规章制度不公正时所承担的处罚等。“能”占20分,指职工工作能力、专业知识临床运用能力、疾病治愈率、患者评价程度、在国家或省级医学专业杂志上发表的医学论文质量和数量、在领导岗位上的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及执行规章中的公平合理性等。“勤”占40分,指出勤率、工作中坚守工作岗位、超假或旷工、以及领导岗位上的人员擅离职守等。“绩”占20分,指职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作出的成绩。处罚实行积分制考核,处罚积分每分按2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考核方式:医院内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

考核小组负责对考核内容进行检查和核实,每月根据检查、核实结果进行奖惩,并接受全体职工组成的医院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组长代表医院管理委员会每月定期向医院监督委员会汇报考核结果并提请审议投票表决通过后执行,医院监督委员会如对组长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必须经全体成员2/3票数通过才可否决组长的报告,并责令组长重新考核并将结果提交医院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时扣除医院考核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德、能”积分各1分,以警醒他们公正执行医院规章。

五、考核小组按员工所在岗位设立处罚积分档案,处罚等级分为四级:

即:(1)a级警告;(2)b级警告;(3)c级警告;(4)报办公室处罚。

1、处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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