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诊与病历书写(修改稿)

问诊与病历书写(修改稿)
问诊与病历书写(修改稿)

临床技能学习速查手册之一

问诊及病历书写

说明

问诊及病历书写是临床医生的基本技能,为配合2003级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临床技能培训,特按照国家级规划教材第六版《诊断学》的内容和昆明医学院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编写《临床技能学习速查手册—问诊及病历书写》供学生复习及掌握问诊及病历书写的内容和方法。本手册突出了学习的内容要点,便于学生携带和记忆知识点。由于时间仓促,如有遗漏的内容或与诊断学教材冲突之处,请教师予以补充和更正。

问诊内容

一、一般项目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地址、工作单位、职业、入院日期、记录日期、病史陈诉者及可靠程度。

二、主诉

指病人本次就诊的主要痛苦(症状或体征)和持续时间。对当前无症状表现,诊断资料和入院目的又十分明确的患者,也可以疾病诊断或辅助检查结果记录。

三、现病史

指病人从发病开始到就诊时疾病发生、发展、演变和诊治经过的全过程。

1.起病情况与患病时间:起病时间、地点、环境、起病缓急、起病到就诊或入院的时间;

2.主要症状的特点:主要症状出现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程度、缓解方法或加剧因素;

3.病因与诱因:发病的有关病因及其诱因;

4.病情的发展与演变:患病过程中主要症状的变化或有无新症状出现;

5.伴随症状:在主要症状的基础上有无同时出现一系列的其他症状,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阴

性症状也应询问;

6.诊治经过:此次就诊前曾在何时、何处做过哪些检查,诊断何病,接受过何种治疗,所

用药物名称、剂量、用法及效果,有无不良反应等;

7.病程中的一般情况:起病后的精神状态、饮食、睡眠、体重、体力、大小便等情况。

四、既往史

1.过去健康状况及患过的疾病;

2.传染病史及传染病接触史;

3.外伤及手术史;

4.预防接种史;

5.过敏史。

五、系统回顾

1.头颅五官:有无视力障碍、耳聋、耳鸣、眩晕、鼻出血、牙痛、牙龈出血、咽喉痛、声

音嘶哑史;

2.呼吸系统:有无咳嗽、咳痰、咯血、胸痛、呼吸困难史;

3.循环系统:有无心悸、气促、发绀、心前区疼痛、端坐呼吸、血压增高、晕厥、下肢水

肿史;

4.消化系统:有无食欲减退、吞咽困难、腹泻、呕血、黑便、腹痛、便秘、黄染史;

5.泌尿系统:有无尿频、尿急、尿痛、血尿、排尿困难、尿量改变、腰痛、水肿史;

6.造血系统;有无头晕、乏力、皮肤出血点、瘀斑、淋巴结肿大、肝脾肿大史;

7.内分泌系统与代谢;有无多饮、多尿、多食、怕热、怕冷、乏力、显著消瘦或肥胖、口

干、闭经史;

8.肌肉与骨关节系统:有无关节肿、痛、关节畸形、运动障碍、肌肉萎缩、肢体麻木、骨

折、关节脱位史;

9.神经系统;有无抽搐、瘫痪、惊厥、头痛、记忆力减退、语言障碍史,有无情绪异常及

神经状态的改变。

六、个人史

1.社会经历;包括出生地、居住地和居住时间、受教育程度、经济生活及业余爱好;

2.职业及工作条件:包括工种、劳动环境、过去及目前的职业、对工业毒物的接触情况及

时间;

3.习惯和嗜好:包括起居及卫生习惯、饮食习惯、烟酒嗜好程度及持续时间、其他异常嗜

好和麻醉药品、毒品等;

4.冶游史:有无不洁性交史、有无患过淋病性尿道炎等。

七、婚姻史:包括是否结婚、结婚年龄、配偶健康状况、性生活情况、夫妻关系。

八、月经史:包括月经初潮年龄、月经周期、经期天数、每次月经量、色泽及其他性状,有

无痛经、末次月经日期、闭经日期、绝经年龄。

记录格式:

初潮年龄

行经期(天)

末次月经日期或绝经年龄月经周期(天)

九、生育史:包括妊娠分娩次数、流产(人工流产或自然流产)次数、有无早产、死产、手

术产、计划生育状况。

十、家族史:包括父母、兄弟姐妹、子女的健康与疾病情况,已亡直系亲属的死因、年龄,

遗传病应了解非直系亲属有无类似病人。

主要症状的问诊要点

一、发热

(一)针对发热本身的问诊

1.发热的类型:不同疾病可表现出不同的热型(稽留热、弛张热、间歇热、波状热、回归

热、不规则发热);

2.发热的热度:低热、中等度热、高热、超高热;

3.发热的临床过程:体温上升期、高热期、体温下降期如何变化;

4.起病时间、季节、缓急、程度、间歇性还是持续性、有无诱因、加重或缓解因素。(二)伴随症状问诊

1.伴有寒战:常见于细菌性感染疾病(如大叶性肺炎、败血症、急性胆囊炎、急性肾盂肾

炎),疟疾,输液反应等;

2.伴出血现象:常见于急性传染病(如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等),血液系统疾病

(如急性白血病、恶性组织细胞病)等;

3.伴明显头痛:常见于颅内出血、颅内感染等;

4.伴有胸痛:常见于呼吸系统感染性疾病(如肺炎、胸膜炎、肺脓肿)等;

5.伴有腹痛:常见于急性消化系统和腹腔感染(如急性细菌性痢疾、急性胆囊炎、急性阑

尾炎、肝脓肿、急性病毒性肝炎、急性腹膜炎),急性肾盂肾炎等;

6.伴有明显肌肉痛:常见于肌炎、皮肌炎等;

7.伴有关节肿痛:常见于败血症、风湿热、结缔组织病等;

8.伴有昏迷:常见于脑膜脑炎、脑出血等。

(三)诊疗经过问诊

(四)相关及其他病史问诊

传染病接触史、疫水接触史、创伤手术史、流产或分娩史、药物服用史或过敏史、性病史、其他病史如糖尿病、结核病、结缔组织病等。

二、疼痛

头痛

(一)针对头痛的问诊

1.起病时间、缓急、病程;

2.头痛部位、性质与程度;

3.头痛发生时间与持续时间;

4.有无诱因,加重或减轻头痛的因素:与体位、咳嗽、喷嚏、摇头、俯身等的关系。(二)伴随症状问诊

1.伴有呕吐:常见于颅内压增高等;

2.伴有眩晕:常见于小脑肿瘤、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等;

3.伴有精神症状:常见于颅内肿瘤等;

4.伴有视力障碍:常见于青光眼、脑肿瘤等;

5.伴有发热:常见于颅内及全身感染性疾病等;

6.伴癫痫样发作:常见于脑血管畸形、脑内寄生虫病、脑肿瘤等。

(三)诊疗经过问诊

(四)既往史、个人史和家族史问诊

有无高血压病、感染、颅脑外伤、肿瘤、颈椎病、癫痫病、眼耳鼻喉疾患等病史,有无特殊嗜好、有无毒物接触史、有无扩血管药物服用史、有无精神病和偏头痛家族史。

胸痛

(一)针对胸痛的问诊

1.发病年龄、起病缓急;

2.胸痛部位及放射部位;

3.胸痛的性质:刀割样、灼痛、闷痛、尖锐刺痛、撕裂样、压榨性等;

4.胸痛持续时间;

5.有无诱因、加重或缓解因素。

(二)伴随症状问诊

1.伴有发热:常见于呼吸系统感染性疾病(如肺炎、胸膜炎等),肺栓塞,急性心梗等;

2.伴有呼吸困难:常见于重症肺炎、自发性气胸、渗出性胸膜炎、肺栓塞、心梗等;

3.伴有吞咽困难:常见于食管疾病。

(三)诊疗经过问诊

(四)相关病史问诊

心血管病史、呼吸系统疾病史、外伤史等。

腹痛

(一)针对腹痛的问诊

1.腹痛的病程:急性或慢性、骤然或逐渐发生、持续或间歇;

2.腹痛的部位:多表示病变所在部位。有无变化或转移;

3.腹痛的性质与程度:剧烈刀割样痛、烧灼样痛、持续剧痛、阵发性绞痛、隐痛、胀痛、

钻顶样痛等;

4.发生时间与体位的关系:早晨、夜间、餐前或进食后,与月经的关系、有无放射痛及放

射部位(肩、腰、背,左或右);

5.发生诱因、加重或缓解因素:有无受凉、进食油腻或不洁饮食、暴饮暴食、手术、外伤、

过敏史及服药史等。

(二)伴随症状问诊

1.伴恶心、呕吐:常见于食管、胃肠疾病等;

2.伴反酸、嗳气:常见于胃十二指肠溃疡、胃炎等;

3.伴寒战、发热:常见于急性肝胆系统感染(如胆囊炎、肝脓肿),腹腔脓肿等;

4.伴皮肤、巩膜黄染:常见于肝胆胰疾病等;

5.伴血尿、尿痛:常见于泌尿系统疾病等;

6.伴腹泻:常见于消化吸收障碍、肠道炎症、溃疡、肿瘤等;

7.伴腹胀、停止排气排便:常见于肠梗阻等。

(三)诊疗经过

(四)相关疾病史

1.腹部疾病:如溃疡病、肿瘤、炎症、各种急腹症病史;

2.腹部手术与外伤史;

3.妇产科病史;

4.其他相关疾病:胸腔疾病(如肺炎、胸膜炎等),心血管疾病(如心梗、心包炎等),代

谢疾病(如糖尿病、尿毒症)等。

关节痛

(一)针对关节痛的问诊

1.起病缓急、发病诱因、患病时间等;

2.部位、程度和性质:单侧、双侧,多个或游走性,间歇或持续性,与天气变化、活动及饮食的关系;

3.有无局部红、肿、热、功能障碍及形态畸形。

(二)伴随症状问诊

1.伴发热:常见于化脓性关节炎、结核性关节炎等;

2.伴皮疹、肌痛、肾损害:常见于SLE等;

3.伴关节畸形:常见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

(三)诊疗经过

(四)相关病史

1.有无感染性疾病、风湿热、结核病、肾脏病、心脏病、糖尿病、外伤史等;

2.有无长期服用激素史、药物过敏史等;

3.职业及居住环境特点等。

三、水肿

(一)针对水肿的问诊

1.水肿的出现时间及部位:首起部位及蔓延情况,晨起或夜间、经期前;

2.水肿的性质:凹陷性、非凹陷性;

3.水肿与体位变化及活动的关系、与药物、饮食、月经及妊娠的关系。

(二)伴随症状问诊

1.伴肝肿大:常见于肝源性、心源性与营养不良性等;

2.伴蛋白尿;常见于肾源性等;

3.伴呼吸困难、发绀:常见于心源性、上腔静脉阻塞综合征等;

4.伴食欲不振、消瘦:常见于营养不良性等;

5.与月经周期有关:常见于特发性水肿。

(三)诊疗经过

(四)相关病史

有无心、肝、肾和甲状腺及过敏性疾病史,有无营养障碍性疾病史。

四、呼吸困难

(一)针对呼吸困难的问诊

1.呼吸困难发生的原因或诱因、起病缓急;

2.呼吸困难的类型:肺源性呼吸困难(如吸气性呼吸困难、呼气性呼吸困难、混合性呼吸困难),心源性呼吸困难(如劳力性呼吸困难、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其他病因引起呼吸困难;

3.呼吸困难发作时间:出生后即出现、冬春季发作、夜间或者在活动后出现等。

(二)伴随症状问诊

1.伴咳嗽、咳痰:常见于呼吸系统疾病(如慢阻肺、支气管扩张、肺脓肿)等。伴粉红色泡沫痰,常见于急性左心衰;

2.伴发热:常见于呼吸系统感染性疾病(如肺炎、胸膜炎),急性心梗等;

3.伴胸痛:常见于呼吸系统疾病(如肺炎、肺栓塞、气胸、胸膜炎),急性心梗等;

4.伴昏迷:常见于脑出血、脑膜炎,尿毒症、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肺性脑病等。

(三)诊疗经过问诊

(四)相关病史问诊

1.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血液病、肾脏病、糖尿病、代谢疾病等;

2.哮喘等家族史、过敏史、药物或毒物服用史,有无颅脑外伤史。

五、咳嗽与咳痰

(一)针对咳嗽与咳痰的问诊

1.发病年龄、起病缓急和持续时间:急性或慢性、突发性或渐进性、反复发生、常于冬春季发生;

2.咳嗽的性质:干性或湿性咳嗽;

3.咳嗽的时间与节律、发作诱因:突然发生、发作性、晨间起床时、夜间平卧位时、慢性长期、进食时出现等;

4.咳嗽的音色:声音嘶哑、金属音调、鸡鸣样、无声或声音低微等;

5.痰量和痰的性质、颜色:痰量多少,痰液分层,黄色脓痰、红色或棕色痰、粉红色泡沫痰、铁锈色痰、果酱样痰、红褐色或巧克力色痰、黑灰色痰等,有何气味,是否带血,咳痰量与体位有无关系等。

(二)伴随症状问诊

1.伴发热:常见于呼吸道感染、胸膜炎、肺部感染等;

2.伴胸痛:常见于呼吸系统疾病(如肺炎、胸膜炎、支气管肺癌)等;

3.伴呼吸困难:常见于喉部疾病、支气管哮喘、气管异物、慢阻肺、气胸、心包积液、肺水肿等;

4.伴咯血:常见于呼吸系统感染性疾病(如肺结核、支气管扩张、肺脓肿),肺癌,肺梗死二尖瓣狭窄等。

(三)诊疗经过问诊

(四)相关病史问诊

1.呼吸系统疾病史、心血管系统疾病史、慢性咽炎、鼻炎、鼻窦炎病史;

2.有无服用ACEI类药物、吸烟史。

六、咯血

(一)针对咯血的问诊

1.区分咯血和呕血,与口腔、咽、鼻出血鉴别;

2.咯血量:小量(<100ml/日)、中等量(100~150ml/日)、大量(一次300~500ml或>500ml/日);

3.咯血颜色和性状:鲜红色、铁锈色、粉红色泡沫、暗红色、砖红色胶冻样等。

(二)伴随症状问诊

1.伴发热:常见于肺部感染(如肺结核、肺炎、肺脓肿),流行性出血热等;

2.伴胸痛:常见于肺部感染、肺梗塞、肺癌等;

3.伴呼吸困难:常见于重症肺炎、肺梗塞等;

4.伴呛咳;常见于肺癌、支原体肺炎等;

5.伴脓痰:常见于肺脓肿、支气管扩张、空洞型肺结核等;

6.伴皮肤黏膜出血:常见于血液病,急性传染病(如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等。(三)诊疗经过问诊

(四)相关病史问诊

1.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出血性疾病史、肝肾脏病史等;

2.有无外伤史,是否到过有关疫区。

七、恶心与呕吐

(一)针对恶心与呕吐的问诊

1.起病缓急、有无诱因;

2.呕吐特点:频次、呕吐量和剧烈程度,呕吐发生时间、与进食的关系,有无恶心等前驱症状,呕吐方式等;

3.呕吐物性状:色泽(黄绿、暗红、咖啡色等)、气味(酸味、苦味、腐臭味等)、有无食物残渣、血块、隔夜宿食、粪便样物等。

(二)伴随症状问诊

1.伴腹痛、发热、黄疸、寒战:常见于胆囊炎、胆石症等;

2.伴腹泻:常见于急性胃肠炎、细菌性食物中毒等;

3.伴头痛、喷射性呕吐:常见于颅内高压、青光眼等;

4.伴排便、排气停止:常见于肠梗阻等。

(三)诊疗经过问诊

(四)相关病史问诊

1.消化系统疾病史、内分泌代谢疾病、心脑血管疾病、青光眼、前庭疾病等病史;

2. 腹部手术史、女性月经史。

八、呕血

(一)针对呕血的问诊

1.排除口腔、鼻腔、支气管、肺部出血经吞咽后再呕血,与咯血鉴别;

2.呕血的诱因:有无饮食不节、进食粗糙坚硬、大量饮酒、毒物或特殊药物服用史等;

3.起病和病程:初发或复发、发作次数、每次起病情况和持续时间等;

4.呕血的量、颜色和性状:血块、鲜血、咖啡样等。

(二)伴随症状问诊

1.有无口渴、头晕、黑蒙、心悸、出汗、晕厥等,提示出血性休克;

2.伴上腹痛:常见于胃、十二指肠病变;

3.伴皮肤黄染:常见于肝胆疾病等;

4.伴皮肤黏膜出血:常见于血液疾病等。

(三)诊疗经过问诊

(四)相关病史问诊

1.消化系统疾病病史:慢性肝炎、肝硬化、消化性溃疡、出血性胃炎等;

2.血液病史,尤其影响凝血功能疾病;

3.药物服用史:非甾体类解热镇痛摇、抗凝药;

4.应激性事件:烧伤、大手术、脓毒症、心梗、脑血管病等。

九、便血

(一)针对便血的问诊

1.起病和病程:初发或复发、持续或间歇、发作次数与持续时间;

2.诱因和病因:有无饮食不节、进食生冷、辛辣刺激、药物服用等;

3.便血的量和性状:每日几次、每次的量,色泽(柏油便、暗红色、鲜血便、果酱样脓血便、黏液脓血便、洗肉水样便等);

4.便血形式:与大便一起排出、便后滴血或喷射、与大便相混还是仅在表面。

(二)伴随症状问诊

1.伴腹痛:常见于消化性溃疡、肠套叠、急性出血性坏死性肠炎等;

2.伴里急后重、便不尽感:常见于肛门直肠病变等;

3.伴发热:常见于传染性疾病、肿瘤等;

4.伴全身出血倾向:常见于急性传染性疾病、血液疾病等;

5.伴腹部肿块:常见于肠道恶性淋巴瘤、结肠癌、肠结核、肠套叠等。

(三)诊疗经过问诊

(四)相关病史问诊

1.慢性肝炎肝硬化、消化道肿瘤、炎性肠病、直肠肛门疾病史等;

2.药物应用情况:抗凝药、药物过敏史。

十、腹泻

(一)针对腹泻的问诊

1.起病缓急和病程长短:持续性、复发性或间歇性,有无腹泻与便秘交替、与进食、紧张焦虑的关系;

2.腹泻次数及每次便量;

3.大便的性状及臭味:颜色,有无脓血、黏液,特殊奇臭等。

(二)伴随症状问诊

1.伴腹痛:常见于感染性腹泻、小肠疾病、结肠疾病等;

2.伴发热:常见于肠道感染、全身感染性疾病、肠道淋巴瘤等;

3.伴里急后重感:常见于直肠疾病、急性痢疾等;

4.伴体重下降:常见于胃肠道恶性肿瘤、肠结核、吸收不良综合征等;

5.伴关节肿痛:常见于Crohn病、溃疡性结肠炎、SLE、肠结核等;

6.伴腹部包块:常见于恶性肿瘤、Crohn病、肠结核等;

7.伴皮疹或皮下出血:常见于伤寒、过敏性紫癜、败血症等。

(三)诊疗经过问诊

(四)相关病史问诊

1.既往有无胃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肝病、胆道和胰腺疾病、内分泌和代谢疾病、结缔组织疾病史等;

2.有无药物和食物过敏史、服药史、旅游史、不洁饮食史、传染病接触史或家族病史等。

十一、黄疸

(一)针对黄疸的问诊

1. 发病情况和病程:急性发作或缓慢起病、进行性或波动性、首次发作或复发性、迁延时间;

2. 黄染的色泽及深浅:浅柠檬色、暗黄色、黄绿色等;

3. 尿与粪便颜色变化:尿呈酱油色、深黄色、浓茶色等,大便呈灰白色、白陶土样等。(二)伴随症状问诊

1.伴皮肤瘙痒:常见于胆汁淤积性黄疸、病毒性肝炎等;

2.伴发热:常见于急性胆囊炎、肝脓肿、钩端螺旋体病、败血症、大叶性肺炎等;

3.伴腹痛:常见于胆道结石、胆道蛔虫、病毒性肝炎、肝脓肿等;

4.伴发热、寒战、高热(Charcot三联征):常见于急性化脓性胆管炎等。

(三)诊疗经过问诊

(四)相关病史问诊

1.肝炎史或肝炎接触史、肝胆系统疾病史(如肝硬化、胆石症、胆道蛔虫及胆道手术、外伤和肿瘤史)等;

2.药物服用史(氯丙嗪、利福平等肝毒性药物)、长期酗酒史、输血史、传染病史等。

十二、惊厥

(一)针对惊厥的问诊

1.发生的年龄和性别:出生时或出生不久、儿童、成人、老年、青年女性、孕妇等;

2.发作频度、诱因、每次发作持续时间;

3.发作表现形式:全身强直性、阵挛性、局限性等。

(二)伴随症状问诊

1.伴发热:常见于小儿高热惊厥、全身或颅内感染等;

2.伴血压升高:常见于高血压脑病、尿毒症、子痫等;

3.发作前伴剧烈头痛:常见于高血压、珠网膜下腔出血、颅脑外伤、颅内占位性病变等;

4.伴意识丧失:常见于癫痫大发作、重症颅脑疾病等。

(三)诊疗经过问诊

(四)相关病史问诊

1.既往有无类似发作,有无脑部疾病、癔病、高血压病、糖尿病、慢性肝肾疾病、代谢性疾病等病史,有无外伤史,有无毒物接触史和特殊用药史等;

2.病儿应了解分娩史(有无产伤、窒息史),喂养史,生长发育异常史等;

3.家族中有无类似发作情况。

十三、意识障碍

(一)针对意识障碍的问诊

起病时间、诱因、发病前后情况、发病缓急、意识障碍的程度、持续的时间及病程演变等。(二)伴随症状问诊

1.伴发热:常见于重症感染性疾病、脑出血、珠网膜下腔出血、巴比妥类药物中毒等;

2.伴皮肤黏膜出血点:常见于全身严重感染、出血性疾病等;

3.伴抽搐:常见于癫痫、Adams-Stokes综合征等;

4.伴偏瘫:常见于脑出血、脑梗死、颅内占位性病变等;

5.伴剧烈头痛、呕吐:常见于脑膜炎、珠网膜下腔出血等。

(三)诊疗经过问诊

(四)相关病史问诊

1.慢性心脑血管疾病、慢性肝肾疾病、糖尿病、内分泌疾病、癫痫史等;

2.颅脑外伤史、有无长期用药或特殊用药史、有无毒物接触史等;

3.有无烟酒嗜好、家庭中有无类似病史、居住环境是否有炉火等。

十四、少尿、多尿、血尿

少尿

(一)针对少尿的问诊

每日排尿次数、每次尿量多少、每日饮水量多少、尿的颜色等。

(二)伴随症状问诊

1.伴血尿、水肿、蛋白尿、高血压:常见于肾小球疾病等;

2.伴大量蛋白尿:常见于肾病综合征等;

3.伴严重肝病:常见于肝肾综合征;

4.伴腰痛、尿痛、尿量易改变:常见于泌尿系统结石等;

5.伴排尿困难:常见于前列腺肥大等。

(三)诊疗经过问诊

(四)相关病史问诊

1.有无肾前性少尿病史,如休克、大出血、重度失水、心功能不全、肝疾病等;

2.有无肾性少尿病史,如肾脏疾病等;

3.有无肾后性少尿病史,如尿道梗阻等;

4.有无尿路手术外伤史,中年以上妇女应注意妊娠、分娩、产伤、盆腔或外阴手术史、神经系统损伤史等。

多尿

(一)针对多尿的问诊

每日排尿次数、每次尿量多少、每日摄水量、尿的颜色、夜间尿量与白天尿量有无差异、近期是否用过利尿药物等。

(二)伴随症状问诊

1.伴多饮、多食和消瘦:常见于糖尿病等;

2.伴烦渴、多饮:常见于尿崩症等;

3.伴高血压、周期性麻痹:常见于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等。

(三)诊疗经过问诊

(四)相关病史问诊

既往有无糖尿病、尿崩症、慢性肾脏病、精神病病史等。

血尿

(一)针对血尿的问诊

1.与月经、直肠血污染,药物、食物、色素等引起的假性血尿鉴别;

2.何时出现血尿(排尿初始、中段、结束、全程)、尿中有无血凝块等;

3.血尿与年龄、性别的关系。

(二)伴随症状问诊

1.伴高血压、蛋白尿、水肿:常见于原发性肾小球疾病等;

2.伴高热、寒战、腰痛;常见于肾盂肾炎等;

3.伴尿频、尿急、尿痛:常见于下尿路感染等;

4.伴肾绞痛:常见于泌尿系结石等;

5.伴皮肤黏膜出血:常见于血液病、感染性疾病等;

6.伴乳糜样尿:常见于丝虫病等。

(三)诊疗经过问诊

(四)相关病史问诊

1.既往有无肾脏病、血液病、风湿疾病、心血管病、感染性疾病史等;

2.有无器械检查史、外伤史等;

3.用药史、女性月经史。

十五、休克(感染、失血、心源、过敏)

(一)针对休克的问诊

1.起病病程缓急和病情进展速度;

2.可能病因询问:有无出血史(失血量、持续时间、出血次数、速度等),休克前有无寒战、高热、心悸、胸痛、呼吸困难、血压下降、肢冷出汗、少尿、神志改变、腹泻、呕吐等症状出现,有无青霉素、链霉素等药物或异型血、抗毒血清等使用等。

(二)伴随症状问诊

(三)诊疗经过问诊

(四)相关病史问诊

1.有无迁延性感染疾病、严重感染或传染病史;

2.有无创伤、出血性疾病、溃疡病、肝脏疾病、产后出血等;

3.有无各种心脏病;

4.是否过敏体质,有无药物过敏史等。

内科实习常见疾病的问诊要点

一、心力衰竭

(一)急性心功能不全

1.有无器质性心脏病史;

2.有无诱发因素:感染、过劳、情绪激动、输液输血过快过多等;

3.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可伴有阵咳、咳粉红色泡沫痰或哮鸣音。

(二)慢性心功能不全

1.既往有无器质性心脏病史(如冠心病、高血压、瓣膜病、长期伴有快速心室率的房颤、

房扑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史;

2.新近有无过度体力活动和情绪激动、输液或输血过快过多、使用心肌抑制类药等;

3.有无劳力性呼吸困难,需半卧位休息,尿量减少等。

二、心脏瓣膜病

(一)二尖瓣狭窄

1. 既往有无风湿热、反复链球菌扁桃体炎或咽峡炎等病史;

2. 有无心功能不全表现等。

(二)二尖瓣关闭不全

1. 有无风湿热、遗传性结缔组织病(如Marfan综合征)、感染性心内膜炎、心肌病、心肌

梗死、创伤、人工瓣膜置换等病史;

2. 有无心功能不全。

(三)主动脉瓣狭窄

1. 有无风湿热、先天性心脏畸形病史;

2. 有无心源性呼吸困难呼吸困难、心绞痛、晕厥等典型三联征及其诱因。

(四)主动脉瓣关闭不全

1. 有无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热、先天性心脏畸形、梅毒、Marfan综合征、妊娠、高血压

病、动脉粥样硬化等病史;

2. 有无心源性呼吸困难、低血压、心悸、心前区不适、头部搏动感、体位性头晕等。

三、心包炎

(一)急性心包炎

1.纤维蛋白性心包炎以心前区疼痛为主要症状,可为锐痛,与呼吸、咳嗽或体位有关,多

位于心前区,可放射至颈部、左肩、左臂或上腹部;有时呈压榨样疼痛,需与心绞痛鉴别。

2.渗出性心包炎主要表现为呼吸困难,重者端坐呼吸、呼吸浅快、面色苍白或发绀,压迫

气管、食道时有干咳、声音嘶哑、吞咽困难。可伴有乏力、食欲不振、上腹胀痛或疼痛。(二)缩窄性心包炎

以呼吸困难为主要表现,可伴有乏力、纳差、上腹胀痛。

四、心肌病

(一)特发性扩张型心肌病

1.缓慢逐渐进展的心功能减退;

2.左心衰竭表现;

3.右心衰竭表现:腹胀、纳差、逐渐加重的下肢水肿、少尿等。

(二)肥厚型心肌病

1.多数表现为呼吸困难及胸痛;

2.多数患者常有心绞痛发作,还有发作性头晕、黑蒙和晕厥,改变体位时明显;

3.晚期出现心力衰竭,此时梗塞症状可能减轻或消失。

五、高血压病

1.主观症状和血压升高的程度可不一致,半数患者无明显症状,少数在发生心、脑、肾等

器官并发症时才发现血压升高。可有头痛、头晕、四肢麻木、心悸等;

2.有并发症者可有与心衰、心绞痛、脑血管意外等相关的症状;

3.部分并存糖尿病、肾脏疾病、下肢疼痛及跛行。

六、冠心病

1.胸痛

(1)典型心绞痛:突发的胸骨后或心前区的剧烈疼痛,呈压榨感或束缚样感,绝大多数持续5~10min,有明显的运动或情绪诱发以及休息或含服硝酸甘油缓解的情况。持续时间很长(>30min)以及含服硝酸甘油无效的胸痛多数不是心绞痛,但如果是则表示心肌梗死。

(2)不典型心绞痛:心前区不适、气闷、疲乏、呼吸困难、静息或夜间胸痛等。

(3)胸部以外的疼痛:可为牙痛、颈痛、上腹痛等。

2.胸痛以外的症状:主要为心功能不全的呼吸困难、心律失常的心悸等症状,甚至为原发

性心跳骤停。

七、常见心律失常(心房纤颤、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早搏、房室传导阻滞)

1.突出症状为心悸,也可描述为心跳偷停、失重感、心前区不适,以及胸闷,甚至胸部隐

痛和刺痛。患者常不能与心肌缺血的胸闷区别。

2.当心律失常影响到血流动力学改变时,可出现乏力、头晕、黑蒙、冷汗、虚脱、血压下

降、尿少、胸闷及胸痛、呼吸困难、甚至晕厥和休克。

八、胃炎

(一)急性胃炎

1.有无暴饮暴食、进食不洁食物、酗酒、服用刺激性药物、吞服强酸、强碱及其他腐蚀剂

史;

2.有无上腹痛、腹胀、纳差、恶心、呕吐等不适;

3.有无呕血和/或黑便。

(二)慢性胃炎

1.有无损伤胃黏膜的物理化学因素及相关疾病存在;

2.多数患者无症状,或有上腹饱胀、隐痛、嗳气、反酸、恶心、呕吐及纳差等表现,伴出

血者可有黑便;

3.萎缩性胃炎者可有贫血、消瘦、舌炎、周围神经病变如四肢感觉异常等。

九、消化性溃疡

1.有无慢性、周期性、节律性的上腹痛。疼痛是否与季节、饮食等有关;

2.是否伴上腹胀、食欲不振、嗳气、反酸、恶心等消化不良症状;

3.有无发生出血、穿孔、幽门梗阻、癌变等并发症。

十、急性胰腺炎

1.腹痛的情况:部位、性质、程度;

2.有无发热、恶心、呕吐、腹胀等症状;

3.既往病史:有无胆道疾病史,有无服用激素、磺胺、噻嗪类利尿剂等药物史,有无手术、

外伤史,起病前有无饮酒、暴饮暴食。

十一、肝硬化

1.有无肝炎病毒感染史,酒精、药物或毒物接触史;

2.有无肝功能减退和门静脉高压所致的临床表现;

3.有无出现并发症或其前兆,如呕血、黑便、尿少、智力减退、意识障碍等。

十二、原发性肝癌

1.早期肝癌缺乏明显症状,对于HBV或HCV血清学指标阳性,有慢性肝炎或肝硬化史,

35岁以上的男性可视为高危人群;

2.早期肝癌常无明显症状,晚期肝癌患者常以肝区疼痛、食欲减退、乏力、黄疸、消瘦、

发热等症状就诊。

十三、肝性脑病

1.有无急性或慢性肝病的临床表现;

2.是否存在肝性脑病的诱因,如消化道出血、大量排钾利尿、放腹水等;

3.有无性格和行为改变、昏睡、昏迷、肝臭、肠胀气、尿少等。

十四、肠结核或结核性腹膜炎

1.结核的全身症状:发热、盗汗、乏力、消瘦等;

2.腹痛:肠结核多表现为右下腹痛,结核性腹膜炎多在脐周或全腹;

3.腹泻和便秘:均多数表现为腹泻,也可便秘或腹泻便秘交替;

4.腹胀:结核性腹膜炎常有腹胀感。

十五、贫血(缺铁性、再生障碍性、溶血性)

(一)缺铁性贫血

1.有无偏食史,慢性出血史(如反复消化道出血史、长期反复痔疮出血史),钩虫感染史

等;

2.女性病人重点询问有无月经过多史。

(二)再生障碍性贫血

1.起病情况有助于区别急、慢性再障;

2.重点询问常见的继发因素

①药物或化学物质②电离辐射③感染(病毒性肝炎)④近期用药史(影响骨髓造血功能的药物,如磺胺类药、甲亢、糖尿病治疗性药物)。

(三)溶血性贫血

可发生于不同年龄的男性和女性,以成年人为多见。原发性仅占45%,多数病例均继发下列多种疾病:如造血系统肿瘤、感染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胃肠系统疾病、良性肿瘤等。

十六、白血病

1.起病情况:缓慢起病或急骤起病;

2.主要症状:贫血、发热、感染三大主要症状。缓慢起病者常以贫血伴低热为主,可伴有

皮肤黏膜出血等症状,也可以高热、骨痛伴肝脾淋巴结肿大或其他部位浸润性包块为主;

3.既往病史;

4.近期服药情况:有无服用氯霉素或抗肿瘤抗代谢药物如乙双吗啉、环磷酰胺等病史;

5.生活史:工作环境及职业,有无射线接触史或化学药物如苯、苯胺等有机化合物接触史。

十七、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1.出血的情况、部位、时间;

2.排除其他疾病:有无肝炎病史、有无关节痛、脱发等免疫性性疾病的表现,有无药物的

副作用。

十八、淋巴瘤

1.起病情况:缓慢起病或周期性发热、渐进性加剧;

2.临床症状多样,常诉浅表肿块、潮热、盗汗、体重减轻,亦有内脏淋巴结肿大引起相应

脏器的压迫症状,如纵隔压迫所致呛咳、呼吸困难、胃肠道侵犯所致腹痛、腹泻等相应症状;

3.既往病史:有无免疫性疾病或肿瘤病史;

4.近期用药史:有无抗癫痫药物如苯妥英钠等服用史。

十九、慢性肾小球肾炎

1.多发生于青中年;

2.起病多隐匿,进展多缓慢,可有一个相当长的无症状尿异常期;

3.部分可有疲乏、水肿、腰膝酸痛、纳差等。

二十、肾病综合症

1.常有上呼吸道感染病史;

2.踝部、眼睑及面部或全身浮肿,浮肿常呈凹陷性;

3.部分患者尿量减少。

二十一、肾盂肾炎

(一)急性肾盂肾炎

1.全身感染症状,有寒战、高热、头痛、恶心、呕吐及全身乏力;

2.上行性感染可有膀胱刺激症、如尿频、尿急、尿痛、血尿等;

3.部分可有腰痛不适。

(二)慢性肾盂肾炎

1.尿路感染征象:病程长、间歇性无症状细菌尿,或尿频、排尿不适,伴轻微的腰部或耻

骨上部不适、间歇性低热;

2.慢性肾小管间质损害:尿浓缩功能受损,出现多尿、夜尿增多及等渗尿。肾小管性失钠

致低钠血症,部分血压升高。

二十二、慢性肾功能不全

1.有无肾脏疾病既往史,如慢性肾小球肾炎及继发性肾脏疾病;

2.慢性肾功衰早期临床表现同其基础疾病有关,进入终末期表现出一系列症状;

3.消化系统症状:为部分病人首发症状,有厌食、恶心、呕吐、腹泻、消化道出血、胃炎

及肠炎;

4.尿毒症皮肤改变;尿毒症面容,皮肤瘙痒症、指端及黏膜苍白;

5.骨骼及肌肉:包括纤维性骨炎、尿毒症性骨软化症、骨质疏松和骨硬化症,表现有背痛、

四肢疼痛、自发性骨折、胸腔或脊柱变形、周围关节炎、假性痛风、肌无力及肌肉纤颤等;

6.神经系统:中枢神经系统,如疲乏、淡漠、头痛、注意力不集中、烦躁不安、抑郁甚至

昏迷等;周围神经系统,如反射亢进、四肢烧灼感或麻木感等;

7.血液系统:贫血、出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

8.呼吸系统:肺水肿、尿毒症性肺炎、胸膜炎、胸腔积液、Kussmaul呼吸等;

9.心血管系统:心包炎、高血压、心律失常、心力衰竭等;

10.内分泌系统:阳痿、闭经、不孕等。

二十三、肺炎

(一)肺炎球菌肺炎

1.常有受凉淋雨、疲劳、醉酒、病毒感染史;

2.多数有数日的上呼吸道感染的前驱症状;

3.起病多急骤,高热,寒战,体温通常在数小时内可升到39~40℃,高峰在下午或傍晚;

4.可呈稽留热,与脉率相平行;

5.可感全身肌肉酸痛,患侧胸部疼痛,可放射到肩部、腹部,咳嗽或深呼吸时加剧;

6.痰少,可带血丝或呈铁锈色;

7.胃纳锐减,偶有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

(二)葡萄球菌肺炎

1.起病多急骤;

2.有高热、寒战、胸痛;

3.痰为脓性,量多,带血丝或呈粉红色乳状。

(三)肺炎支原体肺炎

1.常于秋季发病,起病缓渐;

2.有无乏力、咽痛、咳嗽、发热、纳差、肌痛等症状。

二十四、支气管炎

(一)急性支气管炎

1.有无咳嗽、咳痰、痰中带血;

2.有无气促、胸骨后发紧感;

3.有无发热。

(二)慢性支气管炎

1.有无咳嗽、咳痰及其发作规律;

2.有无喘息或气促。

二十五、慢性阻塞性肺病(是以气流受限为特征的肺部疾病,且气流受限不完全可逆,呈进行性发展)

1.有无咳嗽、咳痰,呼吸困难;

2.有无胸闷、气促。

二十六、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1.有无慢性咳嗽、咳痰、气促;

2.有无活动后心悸、呼吸困难、乏力和劳动耐力下降;

3.有无右心衰和呼吸衰竭症状。

二十七、慢性呼吸衰竭

1.有无呼吸困难;

2.有无精神神经症状;

3.有无血液循环系统症状;

4.有无消化和泌尿系统症状。

二十八、支气管哮喘

1.有无发作性伴有哮鸣音的呼气性呼吸困难或发作性胸闷或咳嗽;

2.发病年龄;

3.有无过敏原、过敏史、家族过敏史;

4.发病有无明显季节性;

5.发作是否与运动有关。

二十九、肺结核

1.起病缓渐,病程经过较长;

2.有无午后低热、乏力、食欲不振、体重减轻、盗汗;

3.有无咳嗽、咳痰、咯血;

4.有无胸壁刺痛,是否随呼吸和咳嗽而加重;

5.有无呼吸困难。

三十、胸腔积液

有无胸痛、胸闷、气促、心悸、发热等。

三十一、肺脓肿

1.是否急性起病;

2.有无齿、口咽部的感染灶,或手术、劳累、受凉史;

3.有无畏寒、高热;

4.有无咳嗽、咳黏液痰或黏液脓性痰;

5.有无胸痛,是否与呼吸有关,有无气促;

6.有无精神不振、全身乏力、食欲减退等全身毒性症状;

7.有无咯血、贫血、消瘦等表现。

三十二、糖尿病

有无烦渴、多饮、多尿、体重减轻等典型症状及四肢麻木、视物模糊、头晕、心悸、夜尿多、浮肿等慢性并发症表现,有否糖尿病家族史及肥胖、高脂血症等病史。

三十三、甲状腺机能亢进

1.甲状腺激素过多和肾上腺素能活动增强的表现

①怕热多汗、体重锐减、疲乏无力等高代谢症候群;

②急噪紧张、失眠、多言多动,舌、手细颤等精神、神经系统症候群;

③心悸、活动后气促;

④食欲亢进,食多而消瘦等消化系统症候群;

2.女性可有月经紊乱、男性阳痿、不育等;

3.淡漠型甲亢,多见于老年病人,表现为精神淡漠、胃纳减退、显著消瘦。

其他科室(外科、妇产科、儿科)实习常见疾病问诊要点

请参照实习轮转科室住院病历书写注意事项和昆明医学院毕业实习大纲要求

问诊用语规范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病人寄希望于医务人员,你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甚至一个表情动作都会对病人产生重大影响。一句贴切体慰话,可以使疾病不治自愈三分,而一句有悖于医生职业道德的话,可以引起医疗纠纷,也可以置病人于困境……

1.对于老年患者:要多用礼貌性语言,使患者感到温暖;

2.对于农村或外地患者: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如普通话),使患者感到亲切;

3.对于危、重症患者:由于病情资料不全,一时诊断不清,病情重,家属焦急不安,要用

安慰劝导性语言,使患者及家属能支持、理解与配合;

4.对于手术患者:要使用解释性语言,使患者解除疑虑;

5.对于久治不愈的疑难症患者:要用鼓励性语言,进行心理康复,使患者正确对待疾病,

树立信心,战胜疾病;

6.对于癌症患者:要用保护性语言,使患者感到温暖,并能配合治疗。

住院病历书写

一、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参照第六版诊断学)

1.一般项目(general data):姓名,性别,年龄,婚姻,出生地(写明省、市、县),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供史者(注明与患者的关系),可靠程度,入院日期(急危重症患者应注明时、分),记录日期。

2.主诉(chief complaints):患者就诊最主要的原因,包括症状、体征及持续时间。

主诉多于一项则按发生的先后次序列出,并记录每个症状的持续时间。要简明精练,不超过1~2句,20字左右。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疾病已明确诊断,住院目的是为进行某项特殊治疗(手术,化疗)者可用病名。

3.现病史(history of present illness):

①起病情况:患病时间、发病缓急、前驱症状、可能的病因和诱因。

②主要症状的特点:部位、性质、持续时间及程度。

③病情的发展与演变:起病后病情持续性还是间歇性发作,是进行性加重还是逐渐好转,缓解或加重的因素等。

④伴随症状:出现的时间、特点及其演变过程,与主要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

⑤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阴性资料。

⑥诊疗经过:何时、何处就诊,作过何种检查,诊断何病,经过何种治疗,药物剂量及效果。

⑦一般情况:目前的食欲、大小便、精神、体力、睡眠等情况。

⑧凡与现病直接有关的病史,虽年代久远亦应包括在内。

⑨若患者存在两个以上不相关的未愈疾病时,现病史可分段叙述或综合记录。

⑩凡意外事件或可能涉及法律责任的伤害事故,应详细客观记录,不得主观臆测。

4.既往史(past history):①预防接种及传染病史;②药物及其他过敏史;③手术、外伤史及输血史;④过去健康状况及疾病的系统回顾。

5.系统回顾(review of systems):

①呼吸系统:慢性咳嗽、咳痰、呼吸困难、咯血、低热、盗汗、与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等。

②循环系统:心悸、气急、咯血、发绀,心前区痛、晕厥、水肿及高血压、动脉硬化、心脏疾病、风湿热病史等。

③消化系统:慢性腹胀、腹痛、嗳气、反酸、呕血、便血、黄疸和慢性腹泻、便秘史等。

④泌尿系统:尿频、尿急、尿痛、排尿不畅或淋沥,尿色(洗肉水样或酱油色),清浊度,水肿,肾毒性药物应用史,铅、汞化学毒物接触或中毒史以及下疳、淋病、梅毒等性病史。

⑤造血系统:头晕、乏力,皮肤或粘膜瘀点、紫癜、血肿,反复鼻衄,牙龈出血,骨骼痛,化学药品、工业毒物、放射性物质接触史等。

⑥内分泌系统及代谢:畏寒、怕热、多汗、食欲异常、烦渴、多饮、多尿、头痛、视力

障碍、肌肉震颤、性格、体重、皮肤、毛发和第二性征改变史等。

⑦神经精神系统:头痛、失眠或嗜睡、意识障碍、晕厥、痉挛、瘫痪、视力障碍、感觉及运动异常、性格改变、记忆力和智能减退等。

⑧肌肉骨骼系统:关节肿痛、运动障碍、肢体麻木、痉挛、萎缩、瘫痪史等。

6.个人史(personal:history):

①出生地及居留地,有无血吸虫病疫水接触史,是否到过其他地方病或传染病流行地区及其接触情况。

②生活习惯及嗜好:有无嗜好(烟、酒、常用药品、麻醉毒品)及其用量和年限。

③职业和工作条件:有无工业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接触史。

④冶游史:有无婚外性行为,有否患过下疳、淋病、梅毒史等。

7.婚姻史(marital history):记录未婚或已婚,结婚年龄、配偶健康状况、性生活情况等。

8.月经史(menstrual history)、生育史(childbearing history)记录格式如下:

初潮年龄

行经期(天)

末次月经日期或绝经年龄月经周期(天)

记录月经量、颜色,有无血块、痛经、白带等情况。生育情况按下列顺序写明:足月分娩数一早产数一流产或人流数一存活数。并记录计划生育措施。

9.家族史(family history):

①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的健康情况,有否患有与患者同样的疾病;如已死亡,应记录死亡原因及年龄。

②家族中有无结核、肝炎、性病等传染性疾病。

③有无家族性遗传性疾病,如糖尿病、血友病等。

体格检查

体温℃脉搏次/分呼吸次/分血压/mmHg(kPa)

一般状况

发育(正常、异常),营养(良好、中等、不良、肥胖),神志(清晰、淡漠、模糊、昏睡、谵妄、昏迷),体位(自主、被动、强迫),面容与表情(安静,忧虑,烦躁,痛苦,急、慢性病容或特殊面容),检查能否合作。

皮肤、粘膜

颜色(正常、潮红、苍白、发绀、黄染、色素沉着),温度,湿度,弹性,有无水肿、皮疹、瘀点、紫癜、皮下结节、肿块、蜘蛛痣、肝掌、溃疡和瘢痕,毛发的生长及分布。

淋巴结

全身或局部淋巴结有无肿大(部位、大小、数目、硬度、活动度或粘连情况,局部皮肤有无红肿、波动、压痛、瘘管、瘢痕等)。

头部及其器官

头颅:大小、形状,有无肿块、压痛、瘢痕,头发(量、色泽、分布)。

眼:眉毛(脱落、稀疏),睫毛(倒睫),眼睑(水肿、运动、下垂),眼球(凸出、凹陷、运动、斜视、震颤),结膜(充血、水肿、苍白、出血、滤泡),巩膜(黄染),角膜(云翳、白斑、软化、溃疡、瘢痕、反射、色素环),瞳孔(大小、形态、对称或不对称、对光反射及调节与辐奏反射)。

耳:有无畸形、分泌物、乳突压痛,听力。

鼻:有无畸形、鼻翼扇动、分泌物、出血、阻塞,有无鼻中隔偏曲或穿孔和鼻窦压痛等。

口腔:气味,有无张口呼吸,唇(畸形、颜色、疱疹、皲裂、溃疡、色素沉着),牙(龋牙、缺牙、义牙、残根,注明位置,斑釉牙),牙龈(色泽、肿胀、溃疡、溢脓、出血、铅线),舌(形态、舌质、舌苔、溃疡、运动、震颤、偏斜),颊粘膜(发疹、出血点、溃疡、色素沉着),

咽(色泽、分泌物、反射、悬雍垂位置),扁桃体(大小、充血、分泌物、假膜),喉(发音清晰、嘶哑、喘鸣、失音)。

颈部

对称,强直,有无颈静脉怒张、肝一颈静脉回流征、颈动脉异常搏动,气管位置,甲状腺(大小、硬度、压痛、结节、震颤、血管杂音)。

胸部

胸廓(对称、畸形,有无局部隆起或塌陷、压痛),呼吸(频率、节率、深度),乳房(大小,乳头,有无红肿、压痛和肿块),胸壁有无静脉曲张、皮下气肿等。

肺:

视诊呼吸运动(两侧对比),呼吸类型,有无肋间隙增宽或变窄。

触诊呼吸活动度、语颤(两侧对比),有无胸膜摩擦感、皮下捻发感等。

叩诊叩诊音(清音、过清音、浊音、实音、鼓音及其部位)。肺下界及肺下界移动度。

听诊呼吸音(性质、强弱,异常呼吸音及其部位),有无干、湿性啰音和胸膜摩擦音。语音传导(增强、减弱、消失)等。

心:

视诊心前区隆起,心尖搏动或心脏搏动位置,范围和强度。

触诊心尖搏动的性质及位置,有无震颤(部位、期间)和摩擦感。

叩诊心脏左、右浊音界。可用左、右第二、三、四、五肋间距正中线的距离(cm)表示。须注明左锁骨中线距前正中线的距离(cm)。

听诊心率,心律,心音的强弱,P2和A2强度的比较,有无心音分裂、额外心音、杂音(部位、性质、收缩期或舒张期或连续性、强度、传导方向以及与运动、体位和呼吸的关系;收缩期杂音强度用六级分法,如描述3级收缩期杂音,应写作“3/6级收缩期杂音”;舒张期杂音分为轻、中、重三度)和心包摩擦音等。

桡动脉:脉搏频率,节律(规则、不规则、脉搏短绌),有无奇脉和交替脉等,搏动强度,动脉壁弹性,紧张度。

周围血管征:有无毛细血管搏动、射枪音、水冲脉和动脉异常搏动。

腹部:腹围(腹水或腹部包块等疾病时测量)

视诊形状(对称、平坦、膨隆、凹陷),呼吸运动,胃肠蠕动波,有无皮疹、色素、条纹、瘢痕、腹壁静脉曲张(及其血流方向),疝和局部隆起(器官或包块)的部位、大小、轮廓,腹部体毛。

触诊腹壁紧张度,有无压痛、反跳痛、液波震颤、肿块(部位、大小、形状、硬度、压痛、移动度、表面情况、搏动)。

肝脏:大小(右叶以右锁骨中线肋下缘,左叶以前正中线剑突下至肝下缘多少厘米表示),质地(工度:软;Ⅱ度:韧;Ⅲ度:硬),表面(光滑度),边缘,有无结节、压痛和搏动等。

胆囊:大小,形态,有无压痛、Murphy征;

脾脏:大小,质地,表面,边缘,移动度,有无压痛摩擦感,脾脏明显肿大时以二线测量法表示。

肾脏:大小、形状、硬度、移动度,有无压痛。

膀胱:膨胀、肾及输尿管压痛点。

叩诊肝上界在第几肋间,肝浊音界(缩小、消失),肝区叩击痛,有无移动性浊音、高度鼓音、肾区叩击痛等。

听诊肠鸣音(正常、增强、减弱、消失、金属音),有无振水音和血管杂音等。

肛门、直肠

视病情需要检查。有无肿块、裂隙、创面。直肠指诊(括约肌紧张度,有无狭窄、肿块、

触痛、指套染血;前列腺大小、硬度,有无结节及压痛等)。

外生殖器

根据病情需要作相应检查。

男性:包皮,阴囊,睾丸,附睾,精索,有无发育畸形、鞘膜积液。

女性:检查时必须有女医护人员在场,必要时请妇科医生检查。包括外生殖器(阴毛、大小阴唇、阴蒂、阴阜)和内生殖器(阴道、子宫、输卵管、卵巢)。

脊柱

活动度,有无畸形(侧凸、前凸、后凸)、压痛和叩击痛等。

四肢

有无畸形,杵状指(趾),静脉曲张,骨折及关节红肿、疼痛、压痛、积液、脱臼、强直、畸形,水肿,肌肉萎缩,肌张力变化或肢体瘫痪等。

神经反射

生理反射:浅反射(角膜反射、腹壁反射、提睾反射)。

深反射(肱二头肌、肱三头肌及膝腱、跟腱反射)。

病理反射:Babinski征、Oppenheim征、Gordon征、Chaddock征、Hoffmann征。

脑膜刺激征:颈项强直、Kernig征,Brudzinski征。

必要时作运动、感觉等及神经系统其他特殊检查。

专科情况

外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妇产科、口腔科、介入放射科、神经精神等专科检查。主要记录与本专科有关的体征,前面体格检查中的相应项目不必重复书写,只写“见××科情况”。

实验室及器械检查

记录与诊断相关的实验室及器械检查结果及检查日期,包括患者入院后24h内应完成的检查结果。如系在其他医院所作的检查,应注明该医院名称及检查日期。

摘要

简明扼要、高度概述病史要点,体格检查、实验室及器械检查的重要阳性和具重要鉴别意义的阴性结果,字数以不超过300字为宜。

诊断

诊断名称应确切,分清主次,顺序排列,主要疾病在前,次要疾病在后,并发症列于有关主病之后,伴发病排列在最后。诊断应尽可能的包括病因诊断、病理解剖部位和功能诊断。对一时难以肯定诊断的疾病,可在病名后加“?”。一时既查不清病因、又难以判定在形态和功能方面改变的疾病,可暂以某症状待诊或待查,并应在其下注明一二个可能性较大或待排除疾病的病名。

初步诊断

入院时的诊断一律写“初步诊断”。初步诊断写在住院病历或入院记录末页中线右侧。

入院诊断

住院后主治医师第一次检查患者所确定的诊断为“入院诊断”。入院诊断写在初步诊断的下方,并注明日期。入院诊断与初步诊断相同时,上级医师只需在病历上签名,则初步诊断即被视为入院诊断,不需重复。

修正诊断(包含入院时遗漏的补充诊断)

凡以症状待诊的诊断以及初步诊断、入院诊断不完善或不符合,上级医师应作出“修正诊断”,修正诊断写在住院病历或入院记录末页中线左侧,并注明日期,修正医师签名。(住院过程中增加新诊断或转入科对转出科原诊断的修正,在接收记录、出院记录、病案首页上书写,同时于病程记录中写明其依据。)

医师签名或盖章在初步诊断的右下角签全名,字迹应清楚易认。上级医师审核签名应

卫生部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

卫生部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卫生部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 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国各医疗机构施行修订完善后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于2002年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同时废止。 将施行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对各医疗机构的病历书写行为进行详细规范,以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其中,对医患双方易发生误解、争执的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 以下为全文: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

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第十二条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____年__月__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第十三条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病历及日常病记录的书写要求

一、病历的书写要求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病历的类型 (一)按种类:分为门诊病历、门诊手册、急诊病历、急诊留观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按时间:分为运行病历和出院病历。 病历的组成 (一)门(急)诊病历的组成 1、病历首页(手册封面) 2、病历记录 3、化验单(检验报告) 4、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二)住院病历的组成 1、住院病案首页 2、入院记录: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3、病程记录:包括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抢救记录、有创诊疗操作记录、会诊记录、术前小结、术前讨论记录、麻醉术前访视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术后首次病程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4、知情同意书:包括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等, 5、医嘱单:分为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 6、体温单

7、辅助检查报告单:包括检验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报告单、病理报告单等各种检查报告。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门(急)诊初诊病历记录格式 就诊时间、科别、 主诉: 现病史: 既往史: 阳性体征: 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 诊断: 治疗意见: 医师签名 入院记录书写要求及格式 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可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一、入院记录的要求及内容 (一)患者一般情况: (二)主诉: 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注意:1,主诉应围绕主要疾病描述,简明精练,一般不超过20个字,能导出第一诊断。 2,主诉一般用症状学名词,原则上不用诊断名称或辅助检查结果代替。但在一些特殊特殊情况下,疾病已明确诊断,住院的目的是为进行某项特殊治疗(如

内科问诊

临床技能学习速查手册之一(问诊及病历书写) 临床技能学习速查手册之一 问诊及病历书写 说明 问诊及病历书写是临床医生的基本技能,为配合2003级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临床技能培训, 特按照国家级规划教材第六版《诊断学》的内容和昆明医学院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编写《临床技能学习速查手册一问诊及病历书写》供学生复习及掌握问诊及病历书写的内容和方法。 本手册突出了学习的内容要点,便于学生携带和记忆知识点。由于时间仓促,如有遗漏的内容或与诊断学教材冲突之处,请教师予以补充和更正。 目录 问诊内容 ........................................................................ 主要症状问诊要点 ............................................................... 发热........................................................................ 疼痛(头痛、胸痛、腹痛、关节痛)................................................ 水肿........................................................................ 呼吸困难 .................................................................... 咳嗽与咳痰 .................................................................. 咯血........................................................................ 恶心与呕吐 .................................................................. 呕血........................................................................ 便血........................................................................ 腹泻........................................................................ 黄疸........................................................................ 惊厥........................................................................ 意识障碍 .................................................................... 少尿、多尿、血尿 ........................................................... 休克........................................................................ 内科实习常见疾病问诊要点 ....................................................... 心力衰竭 .................................................................... 心脏瓣膜病(二狭、二闭、主狭、主闭)............................................ 心包炎...................................................................... 心肌病...................................................................... 高血压病 .................................................................... 冠心病...................................................................... 常见心律失常 ................................................................ 胃炎........................................................................

最新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广东省病历书写与管理规范》之病案(历)复印规定

《广东省病历书写与管理规范》之病案(历)复印规定 (一)医疗机构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4、公安、司法机构。 (二)医务管理部门或病案科(室)负责受理复印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现役军人提供军人证);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现役军人提供军人证;如代理人为律师的,则还应提供律师事务所的有效介绍函)、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患者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现役军人提供军人证)、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如代理人为律师的,则还应提供律师事务所的有效介绍函),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机构的介绍函,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保险合同复印件以及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如患者死亡的,则为死亡

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的法定证明,以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至少同时有两人进行采集),并经医院医务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四)复印范围: 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入院记录、特殊检查(治疗)或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检查和化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护理记录、医嘱单、体温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 (五)注意事项: 1、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2、住院病人病历因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应经主管医师签字同意后,指定专人负责携带,并陪同患者或其代理人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印或复制。 3、复印在申请人在场情况下进行,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加盖证明印记。 4、申请人的有关证明材料应在复印完病历资料后随患者病历归档保存。 (六)复印病历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问诊、病例书写教案

河南大学教案2013~2014学年第2学期课程名称问诊与病例书写院(部)教研室(实验室) 内科教研室授课班级2011级七年制班主讲教师职称主任医师使用教材《临床诊断学》第2版河南大学教务处制二○一四年二月 教案(首页)课程问诊与病例书写总计: 1 学时名称课程专业必修课学分讲课:1 学时类别实验: 0 学时任课上机: 0 学时职称主任医师教师授课专业班级: 2011级七年制班共 1 个班对象基本教材和主《临床诊断学》第2版人民卫生出版社欧阳钦编要参《内科学》第2版人民卫生出版社王吉耀编考资料教学 1. 了解问诊的概念。目的 2. 掌握问诊的方法和问诊的内容。和要求 3. 掌握病例书写方法。教学难点问诊的方法和问诊的内容及重

点注:课程类别: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集中实践环节、实验课、公共选修课 问诊与病例书写课程教案 1 课次授课方式课时 2 理论课□ 讨论课□ 实验课□ 习题课□ 其他□ (请打√)安排授课题目(教学章、节或主题):问诊、病例书写教学目的、要求(分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 1. 了解问诊的概念。 2. 掌握问诊的方法和问诊的内容。 3. 掌握病例书写方法。教学重点及难点:问诊的方法和问诊的内容。教学基本内容方法及手段一、问诊的定义多媒体讲解医师通过对患者或相关人员的系统询问获取病史资料,经过分析综合而做出临床判断的一种诊断方法。是每个临床医生必须掌握的基本功。多媒体讲解二、问诊的医德要求举例讲解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尊重隐私、保守秘密。对任何患者应一视同仁。对同道不任意评价,不在患者面前诋毁别的医生。利用与患者交流的机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关疾病的教育 和健康指导。三、问诊内容多媒体讲解 1、一般项目(general data)举例讲解姓名职业年龄婚姻性别入院日期民族采史日期籍贯供史者住址 2、主诉(chief complaints)患者感受最主要的痛苦或最明显的症状或(和)体征,也就

最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解读

第一节内科病历书写重点要求 内科是各科的基础,而内科病历又是各科病历书写的基础。内科疾病通常分为消化、心血管、呼吸、血液、泌尿、内分泌、神经内科等专业,病历书写除按住院病历书写要求的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以外,还应根据各科的重点要求进行询问,并加以重点描述。 一、消化内科病历书写的重点要求 (一)病史 1. 现病史消化系统疾病常见的症状有恶心、呕吐、腹痛、吞咽困难、呕血、便血等,这些症状也见于其他系统疾病,因此采集病史要细致,并客观地进行分析、归纳。 (1)恶心呕吐:发生的时间、诱因、程度,与进食的关系;呕吐次数,呕吐物性质、色泽、量及气味;既往有无同样发作史;有无伴随症状以及有无加重与缓解因素。 (2)腹痛:起病缓急,疼痛部位、性质、程度、病程,发作的时间、有无节律性、周期性和放射痛,诱发或缓解因素;伴随症状等。 (3)吞咽困难:发病年龄、吞咽困难出现的部位、程度,目前能进食食物的硬度,诱因及进展速度;伴随症状,如饮食反呛、呃逆、呕血等。 (4)呕血和便血:发病年龄、季节、诱因(如酗酒、药物或应激因素),出血的方式、性质及量,注意排除口腔、鼻咽部出血和咯血。便血与粪便的关系;伴随症状,如黄疸、发热等。 (5)腹泻:起病急缓、发病季节,腹泻次数,粪便性状(米泔水样、稀糊状、黏液血便或脓血便等)及量、气味;有无饮食不洁或集体发病史;伴随症状、腹泻与腹痛的关系等。(6)便秘:起病方式,饮食及排便习惯;伴随症状,如呕吐、腹痛、腹泻、腹部肿块等。有无服用引起便秘的药物史。 (7)黄疸:起病方式、诱因(药物或毒物),黄疸程度,大、小便色泽,有无皮肤瘙痒;伴随症状,如发热、腹痛、腹水等,有无药物使用史,黄疸的时间与波动情况以及黄疸对全身健康的影响。 (8)腹水:了解起病缓急,腹水量的估计,如做腹腔穿刺应记录腹水的色泽。注意与腹部胀气、脂肪过多或卵巢囊肿鉴别;伴随症状,如发热、腹痛、肝脾大等。 (9)腹部肿块:发现时间、部位、大小、形状、质地、活动度及生长速度、触痛及搏动感;伴随症状,如疼痛、发热、黄疸、血尿、月经改变等。 (10)厌食和体重减轻:饮食习惯及其变化,引起厌食的可能原因;体重减轻的程度和速度;伴随症状如呕吐、腹泻、呕血等。 2. 既往史有无胃肠病史、肝胆胰病史及腹部外伤手术史,有无代谢及遗传性疾病,有无糖皮质激素长期治疗史。 3. 个人史患者的居住地、饮食习惯、排便习惯、烟酒嗜好程度及年限,有无腐蚀剂损伤史等。 (二)体格检查 1.皮肤、黏膜有无黄染,有无瘀斑、瘀点,有无毛细血管扩张、蜘蛛悲、肝掌、色素沉着;有无浅表淋巴结特别是左锁骨上淋巴结肿大;有无腮腺、甲状腺肿大等。 2.腹部检查:为检查的重点。 (1)望诊:腹部外形(平坦、膨隆或凹陷),呼吸运动,有无皮疹、瘢痕、色素、腹纹、腹部搏动等,有无腹壁静脉曲张及血流方向,有无胃肠蠕动波以及疝,腹围测量。 (2)触诊:腹壁紧张度(柔软、柔韧或紧张),腹部压痛部位(局限性或弥漫性),有无反跳痛,腹部有无肿块(部位、大小、形态、硬度、压痛、搏动、移动度)液波震颠及振水

病历书写培训与考核方案

病历书写培训与考核方案 为规范医务人员病历书写,有效解决病历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和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病历质量管理年“规范病历书写,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活动主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开展病历书写培训与考核活动,依法规范病历书写,夯实基础,苦练内功,提高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医院管理水平,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专家组,负责我院病历书写的培训、检查与考核工作。专家组成员如下: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年活动办公室负责病历书写培训、检查与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三、实施方案

(一)培训方案 1.参训人员 各科室三级医师、住院医师(含见习医生) 2.培训内容 (1)三级医师:围绕“管理、指导和点评科室病历”进行培训,《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院关于制订并印发病案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住院医师:围绕进行“如何规范书写病历”进行培训,《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医院关于制订并印发病案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培训分两期。 (3)外请医院法律顾问和海淀区医调委专家,围绕“规范病历书写,避免医疗纠纷”举办专题讲座。 3.培训时间 (1)三级医师培训:3月15号14:00 (2)住院医师培训:4月5号及4月6号14:00,各科室安排住院医师分3次进行培训。 (3)法律顾问讲座:王毅 4.培训地点:学术报告厅 (二)考核方案 1.培训考核阶段 培训结束后进行现场考核,三级医师对3份病历进行审核、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中病历书写新增内容的说明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产生的背景: ?为贯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加强我省医疗机构病历管理工作。 ?提高病历书写质量,促进规范化管理 ?医疗纠纷的上升趋势 ?规范》是医务人员医疗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规范》是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对医疗质量评定、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依据 ?《规范》结合广东省医疗工作的实践,删除了一些重复、费时的内容,增添了一些新内容 ?对病历书写的一些具体内容与要求作出了具体细则性规定,使之更科学、实用 ?增强了医疗单位在执行过程的可操作性。 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病历书写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病历书写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缩写。如:SLE。 ?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西医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要依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和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教材书写,译名以《英汉医学词汇》为准。 ?中医术语的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医临床诊疗术语》、《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等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药名一律中文、英文或拉丁文书写不能用代替性符号或缩写一种药名不能中英文混写。 ?度量衡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中药名称的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病历书写文字要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书写时的笔墨(同色)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使用规范汉字。句中数字可使用汉字,双位数以上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病历应按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修改时一律用红色墨水笔并在最后注明修改日期,签署全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转科记录、抢救记录、申请会诊记录、死亡记录、出院(死亡)小结、死亡病例讨论等重要记录应有主治或以上医师签名。 ?正、副主任医师要经常督促检查病案质量,并对与自己有关记录亲自修改并签名。 ?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包括死亡者),已经发生费用的不能取消住院号。可不写入院记录,应详细书写24小时内入出院(死亡)记录。 ?病人未办理入院手续在送病房途中或病房、手术室死亡,接诊或参加现场抢救的医务人员应参照上述要求在门诊或急诊病历上书写记录,病人当门诊或急诊死亡统计。 门(急)诊病历 ?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记录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简练、字迹清楚 ?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法定传染病除在病历上注明外,必须按规定报告 ?药物过敏史必须填写在病历封面 门诊病历 ?封面:一般项目(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住址等) ?首诊日期:年、月、日 ?就诊科别 ?主诉、病史、体检(一般情况T、P、R、BP,阳性体征及有助于本病鉴别诊断的阴性体征、辅助检查结果) ?诊断或初步诊断

新版病历书写规范增加内容

新旧版病历书写规范不同之处 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规则和要求 增加: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病历书写是……的行为。(特指是一种行为) 增加: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 “极端负责的精神”改为“认真负责的精神”。 增加:计算机打印的病历(电子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病历书写应当…………规范(2010年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增加内容) 去除原第8条中“(抢救记录)详细记录患者初始生命状态和抢救过程和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等有关资料”。 眉栏项目增加“病区” 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增加内容)或近亲属、关系人(增加内容)签字。 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删除原“词素中的数字一律使用汉字,双位以上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增加:异常检验或检查结果应用红笔在报告单上方标注。实施电子病历后,能支持检验或报告单满页打印者,可将检验报告单分门别类按照报告时间顺序满页打印。 表格式病历条款增加“包括护理的各种表格”。 第二章病历的格式与内容 第一节门(急)诊病历 【门诊初诊】 删除:急危重患者应注明就诊时间(详细到时分)(2010年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已明确要求所有时间记录均应详细到时、分) 患者在其他医院所做的检查,因注明医院名称和检查日期,增加:检查项目、报告单号、结果。 删除:急危重患者门急诊记录要求。 增加:开具疾病诊断证明及休息证明应记录在病历中。 门诊病历、住院证可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原为圆珠笔书写)。 主诉:主要症状(或体征)(增加内容)及持续时间。 病史:增加伴随症状、体征。 初步诊断:需写出本次就诊的初步诊断(增加内容)。如不能诊断明确,可写“╳╳症状或体征原因待查”(增加内容)。 增加:法定传染病应注明疫情报告情况。 增加:收住院病人写明收住院科室。 增加:医师签名,字迹应清楚易认。 【门诊复诊】 增加:主诉:可写“╳╳疾病复诊”或书写主诉。 在同一医疗机构内(增加内容)三次不能确诊的患者,接诊医生应请上级医师会诊。 增加:诊断:对上次已确定的诊断及补充的新诊断一并列出。(原规范上次已确定的诊断

问诊与查体(直接打印版,床旁接诊最佳模板)

问诊与查体 姓名出生地 性别职业 年龄入院日期 婚姻记录日期 民族病史陈述者 主诉主要症状体征发生时间性质程度部位 现病史围绕主诉,按症状出现的先后,详细记录从起病到就诊时疾病的发生、发展及其变化的经过和诊疗情况。 (1)起病时间缓急,可能的病因诱因(必要时包括起病前的一些情况) (2)主要症状(或体征)出现的时间部位 性质程度演变过程 (3)伴随症状特点及变化 对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重要阳性和阴性症状(或体征)亦应加以说明。 (4)对患有与本病有关的慢性病者或旧病复发者,应着重了解其初发时的情况和重大变化以及最近复发的情况。 (5)发病以来曾在何处做何种诊疗(包括诊疗日期,检查结果,用药名称及其剂量、用法,手术方式,疗效等)。 (6)与本科疾病无关的未愈仍需诊治的其他科重要伤病,应另段叙述。 (7)发病以来的一般情况,如精神食欲食量睡眠大小便体力体重 既往史(1)既往一般健康状况。 (2)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预防接种史 (3)手术外伤中毒输血史 (4)过敏史 系统回顾 a)呼吸系统咳嗽咳血胸痛发热盗汗史 b)循环系统心慌气短紫绀心前区疼下肢水肿及高血压史 c)消化系统食欲不振反酸嗳气吞咽困难呕吐腹痛 腹胀腹泻黑便史 d)泌尿生殖系统尿急尿频尿痛血尿夜尿增多及颜面浮肿 e)血液系统苍白乏力皮下淤血及出血点鼻衄齿龈出血 f)内分泌及代谢发育畸形性功能改变第二性征改变及性格改变; 闭经泌乳肥胖; 营养障碍多饮多食视野障碍; 皮肤色素沉着毛皮分布异常g)运动骨骼系统红肿热痛活动障碍史 h)神经系统头痛头晕眩晕失眠抽搐精神障碍 肢体痉挛瘫痪史 个人史 (1)出生地成长及居留地点和时间 (2)烟酒嗜好及其摄入量 (3)过去及目前职业,劳动保护情况及工作环境等。重点了解患者有无经常与有毒有害物质接触史,并应注明接触时间和程度等。 (4)有无冶游史,是否患过下疳及淋病等。 (5)对儿童患者,除需了解出生前母亲怀孕及生产过程(顺产、难产)外,还要了解喂养史、生长发育史。 月经史初潮年龄绝经年龄(末次月经) 婚姻生育史结婚年龄爱人健康情况妊娠次数分娩次数流产早产手术产死胎。现有子女数子女健康 若死亡,原因时间目前计生措施 家族史父母兄弟姐妹。遗传病传染病 查体 1.生命体征(T)(P)(次/min)(R)(次/min)(BP)(mmHg)2. 一般情况 发育(正常与异常),营养(良好、中等、不良),体位(自主、被动、强迫或辗转不安),步态,面容与表情(急性或慢性病容、表情痛苦、忧虑、恐惧、安静),神志(清晰、模糊、昏睡、昏迷),能否与医师合作。 3. 皮肤及粘膜 颜色(潮红、发绀、苍白、黄染、色素沉着),温度,湿度,弹性,有无水肿、皮疹、淤点淤斑、皮下结节或肿块、蜘蛛痣、溃疡及疤痕,毛发分布情况等;如有,应记述部位,范围(大小)及形态等。 4.淋巴结 全身或局部浅表淋巴结有无肿大(部位、大小、数目、压痛、硬度、移动性、瘘管、疤痕等)。 5.头部及其器官 (1)头颅:大小,形态,有无压痛、包块,头发(量、色泽、分布、秃发及斑秃)。婴儿需记录前囟门大小、饱满或凹陷。 (2)眼:视力(必要时检查),眉毛(脱落、稀疏),睫毛(倒睫),眼睑(水肿、运动、下垂),眼球(凸出、凹陷、运动、斜视、震颤),结膜(充血、出血、苍白、水肿),巩膜(黄染),角膜(透明、混浊、反射),瞳孔(大小、形状、对称、对光及调节反应)。 (3)耳:听力,有无畸形、分泌物、乳突压痛。 (4)鼻:有无畸形、鼻翼扇动、分泌物、出血、阻塞、副鼻窦区压痛。 (5)口:口腔气味,唾液分泌,唇(畸形、颜色、疱疹、皲裂、溃疡、口角偏斜), 行经期天 间隔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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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一、病历的范围: ●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对病人的疾病情况、诊断和治疗情况的文字记录)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 增加: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 手术护理记录单 护理记录 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等。 二、病历书写基本要求方面 1、原则: 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文字: ● 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 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 词句中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 血压:mmHg。 3、用笔: ●住院病历:蓝黑墨水、碳素墨水; 复写: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过敏药物、上级医师修改及补充病历、取消医嘱:红笔 ●门(急)诊病历:蓝黑墨水、碳素墨水、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4、时间: ●年、月、日、时 ●分钟:急诊、抢救、手术、死亡、医嘱等。 ●记录方式有两种:如2002年8月1日下午2点2002-8-1,14: 00; 2002. 8. 1. 2pm. 5、页码: ●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 ●每页用纸标注页码,填写患者姓名、住院(门诊)号,不留空白。 ●每一内容从起始页标注页码,如入院记录第1、2.......页,病程记录第1、2......页等。 ● 纸张大小 6、修改: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不得涂改(包括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 目录 第一篇病历书写规范 (1) 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1)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 (4) 第三章住院志 (6) 第一节住院志书写的内容和要求 (6) 第二节各专科住院志书写的重点 (11) 呼吸内科 (11) 消化内科 (12) 神经内科 (13) 心血管内科 (13) 血液病科 (14) 肾内科 (14) 代谢与内分泌科 (15) 急性中毒 (15) 传染科 (16) 基本外科 (17) 腹部外科 (17) 神经外科 (18) 骨科 (19) 泌尿外科 (21) 心胸外科 (22) 口腔科 (28) 皮肤科 (30) 精神科 (31) 第四章病程记录及其它记录 (33) 第五章医嘱和医嘱单 (38) 第六章护理文书 (41) 第一节体温单的书写内容与格式 (41) 第二节护理记录的书写内容与格式 (43) 第三节人院患者评估单的内容与书写要求 (45) 第七章住院病案首页填写说明 (47) 第二篇病案管理规范 (52) 第一章病案管理的组织机构 (52) 第一节病案管理组织 (52) 第二节病案科(室)的设置 (53) 第三节病案科(室)的技术要求和质量 (54) 第二章病案管理细则 (55) 第一节门诊病历的管理 (55) 第二节住院病历管理 (55)

附录一表格式病历 (60) 附录二护理的有关表格 (112) 附录三住院病历评分标准 (117) 附录四门诊病历评分标准 (121) 附录五精神病委托治疗同意书 (122) 附录六电子病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23)

第一篇病历书写规范 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三、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四、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五、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但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编码要依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书写,译名应以《英汉医学词汇》(人民卫生出版社1996年)和全国高等医药院校统一教材的名称为准。药名一律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书写,不能用代替性符号或缩写,一种药名不能中英文混写。度量衡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例如m(米)、cn、(厘米)、mm(毫米)、um(微米)、1(升)、ml(毫升)、ks(千克)、g(克)、mg(毫克)、ug(微克)等。 六、病历书写文字要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书写时的笔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七、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八、出现在病历上的各级医师职称要以医院的正式聘任为准,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责任。修改时一律用红色墨水笔并在最后注明修改日期,签署全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习医师书写的完整病历,经其上级医师在全面了解病情的基础上作认真修改签字,每页修改3处以上的要实习医师重抄后再签名(如仅供教学资料使用,可不归档保存)。 (二)主治医师应及时审阅进修医师和住院医师书写的各项记录,每页修改5处以上或字迹潦草不可辨认的应令其重抄后才签名。 (三)入院记录、首次病程首记、申请会诊记录、转科记录、抢救记录·、死亡记录、出院(死亡)小结、死亡病例讨论等重要记录应有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签名。 (四)正、副主任医师要经常督促检查病案质量,并对与自己有关记录亲自修改并签名。 (五)上级护理人员要及时审查和修改下级护理人员书写的护理文书。 九、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十、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

卫生部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最新】

卫生部修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全文)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 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 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 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 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 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 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 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 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 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1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 乙级、丙级缺陷判定标准 一、一票否决为乙级病历的缺陷标准(共20项) 1、病案首页3项(或以上)未填写(自然缺项除外); 2、病案首页出院诊断未填写; 3、入院记录缺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签名; 4、入院记录体格检查遗漏系统或主要阳性体征; 5、入院记录缺必要的专科或重点检查; 6、抢救病历无抢救记录; 7、无转出、转入记录; 8、缺有创操作记录;

9、缺死亡讨论记录; 10、影响诊断与治疗的阳性结果,无相应处理和记录; 11、择期手术缺术前小结; 12、病情较重或难度较大的手术缺术前讨论记录(三级或以上手术); 13、缺手术安全核查表; 14、缺出院(死亡)记录; 15、缺与主要诊断相关的辅助检查报告单; 16、有明显涂改; 17、缺手术同意书或有效签名; 18、缺麻醉同意书或有效签名;

19、缺输血同意书或有效签名; 20、缺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或有效签名。 二、一票否决为丙级病历的缺陷标准(共5项) 1、入院记录主要疾病漏诊; 2、缺麻醉记录单; 3、缺手术记录; 4、缺主要项目造成病历不完整(如:入院记录、病程记录等); 5、单项缺陷如有两项为乙级,则定为丙级。 三、病历缺陷扣分10分以上为乙级、扣分25分以上为丙级病历。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中病历书写新增内容的说明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产生的背景:

?为贯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加强我省医疗机构病历管理工作。 ?提高病历书写质量,促进规范化管理 ?医疗纠纷的上升趋势 ?规范》是医务人员医疗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医疗文书书写规范 ?规范》是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对医疗质量评定、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依据 ?《规范》结合广东省医疗工作的实践,删除了一些重复、费时的内容,增添了一些新内容 ?对病历书写的一些具体内容与要求作出了具体细则性规定,使之更科学、实用 ?增强了医疗单位在执行过程的可操作性。 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一、概述 为规范病历书写行为,进一步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在总结各地《规范》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医疗机构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国家卫生部对2002年版的《规范》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制定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新《规范》自对2010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试行《规范》同时废止。 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基本要求(共10条)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所获得的资料,并对这些资料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兰黑墨水、碳素墨水。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和疾病名称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医学术语。要求文字工整、字迹清楚、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上级医师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毕业后第一年)书写的病历由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用24小时制记录。例如:2011年7月11日下午3点8分,可写成:2011-07-11,15:08。 第十条:对需要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在日常记录中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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