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总工会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投保办理程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绵阳市总工会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

投保办理程序

一、我市女职工参加四川省总工会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原则上以所在单位名义统一申请办理。各参保单位须严格按照此项保险规定的条件填写《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计划名单》和《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计划年期汇总表》(附后)。

二、市总工会女工部负责办理市直企事业单位女职工的参保工作。各参保单位应先将填写完整的《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计划名单》和《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计划年期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市总工会女工部邮箱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各参保单位再将以上书面资料各一式3份加盖单位工会公章,交市总工会女工部上报省总工会审核。资料审核无误后,参保单位直接将保费汇款至省总工会职工保险互助会。

三、省总工会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将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障计划凭证返回绵阳市总工会女工部,由女工部通知参保单位领取计划凭证留存,作为投保依据。

四、各县市区、园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负责审核办理本地区内企事业单位参加省总工会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参保的相关工作。

五、联系方式及汇款地址

(一)市总工会女工部

电子邮箱:myngb@

联系电话: 2307125

联系人:朱芷华

(二)保险缴费:

收款人:四川省职工保险互助会

账号:4402275009026401569

开户行:成都市工行草市支行营业室

地址:成都市方池街18号

邮编:610015

邮箱:schzbx@

四川省职工保险互助会参加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计划名单

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计划年期汇总表

4

绵阳市总工会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

赔付办理程序

一、市直企事业单位被保险人须填写《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赔付申请书》(附后)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工会签字盖章,并提供本单位被险人《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计划名单》复印件一份、被保险人保单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病理检验报告(包括手术前、手术中、手术后)复印件及住院病历及手术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将以上理赔资料交到市总工会女工部申请办理。

二、市总工会女工部向省职工保险互助会提出申请,经医疗鉴定小组审核并由专家签署意见后,办理相关赔付手续。

三、市总工会女工部通知被保险人完善相关手续并领取赔付金。

四、各县市区、园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负责办理本地区内企事业单位参加省总工会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赔付的相关工作。

四川省职工保险互助会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计划保险赔付申请书

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计划

第一条投保范围、对象本省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男职工的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且年满18至70周岁,尚未发现乳腺、卵巢、宫体、宫颈、外阴、输卵管之其中任何一种恶性肿瘤的均可自愿申请参加本互助保险计划。

第二条投保办法本计划采取团体投保制,投保单位女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须有50%以上的女职工集体参保。投保单位女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须有50人以上参保;大型企业及女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须有100名以上的女职工集体参保。投保人应向所在单位工会(投保单位)提出申请并缴费,然后由单位工会代理本单位女职工统一办理投保手续。

第三条保险期限本互助保险期限分为三年期、六年期和十年期。从计划书签署之日算起,期满或被保险人患病获得保险赔付后,保险责任自然终止。新投保人须自计划书签署之日起执行150天的医疗观察期。

第四条保费及保险金标准保费:三年期的每份缴费40元、六年期的每份75元、十年期的每份100元。每份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被保险人可以投保一至二份,每一被保险人的最高保险金额为20000元。投保人一经参保,不可退保。

保险期满,保费不退。

第五条缴费方式保险费可由个人全部缴纳,也可由工会及行政与个人共同负担。在计划书(保险协议书)签署当日一次性缴清。

第六条保险范围及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互助保险责任

期内经单位所在市及以上(含市级)、具有病理检验条件的医院确诊,并经四川省职工保险互助会专家鉴定小组鉴定为患有原发性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外阴癌、输卵管癌之一或并发多项都,每份保险可获得互助保险金10000元,最高不超过20000元(二份)。保险金一次性给付后,保险责任终止。专家鉴定小组对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和凡在四川省以外的医院确诊的,而省职工保险互助会认为有必要复诊的,必须至省职工保险互助会指定的四川省省缴以上(含省级)医院复诊,复诊费用自理。

第七条健康告知投保人应如实履行有关健康状况的告

知义务,不应隐瞒。否则在悉知不实时,省职工保险互助会有权解除已形成的互助保险责任及追回已发出的保险金。

第八条发病时间确认六种疾病以医院手术(含取活检)之日为发病及发现患病时间。

第九条报案及申请索赔时限被保险人从发病时算起,30日内必须报案,超过30日后报案,省职工保险互助会将不再受

理,也不接受索赔申请。被保险人从发病时间算起,一年内必须申请索赔,超过一年,视为自动放弃索赔权,省职工保险互助会不受理索赔申请,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除外责任在医疗观察期内,即被保险人自计划书签署之日起150天内(含150天)罹患本计划规定的六种原发性恶性肿瘤或保险期内患上述六种非原发性恶性肿瘤者,省职工保险互助会不承担支付保险金责任。

第十一条领取保险金手续被保险人在互助保险责任期内发生属于保险责任的上述六种恶性肿瘤之一,可经所在单位工会向省职工保险互助提出申请,经医疗鉴定小组审核并由专家签署意见后,办理相关手续。被保险人在互助保险期内失业,如重新就业,则仍按上述程序向新单位工会申请办理患病索赔手续;新单位未开展互保工作或失业后没有重新就业,则向原投保单位申请办理;原投保单位如已关闭破产,则向省职工保险互助会申请办理。被保险人申请保险金时应提供的资料为:

1.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赔付申请书一份;

2.计划书正本及名单;

3.个人凭证;

4、医院病历复印件一份(含医院病理检验报告、病理切片)。

第十二条续保互助保险期满,本人可自愿重新缴费继续参保。续保可免除150天医疗观察期;超过保险期7天未办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