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如何履行出资人职责

国资委如何履行出资人职责

按照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贵州省已经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结束了国有资产多头管理实际无人管理的局面,为贵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和激发活力创建了新的监管体制,也使贵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获得基本保证。

贵州国资委不仅是全省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部门,更应该

是全省国有企业资本运作的最高宏观决策部门;不仅要追求全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还要承担推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义务。因此,应该增强现代资本管理的理念,弱化过去资产管理的传统思想。一方面,从纯市场经济的角度看,作为出资人,最关心的是所投入资本

的市场价值最大化,或者说所投资企业的市场价值最大化,而

不是利润最大化(这是经理层面追求的目标)、资产规模最大化(这是行管部门追求的目标)、人员规模最大化(这是政府层面追求的目标),即出资人应该关心的是自身资本的增值程度,而不仅是自身资本的具体表现形态或存在形式。这是现代投资学的一个基本理念。另一方面,既然出资人应该根据企业能否带来资本增值的最大化进行投资取舍,出资人就应该对现有的资

本存量进行重新调整和优化配置,以及对收回资本或流动性资

本进行重新投入和吸纳增量,从而实现管理资本价值的总体增长,因此,出资人必须具备资本运作的功能和条件。

目前,发达国家国有资产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两种,即扁平式管理和宝塔式管理。扁平式管理即由财政部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对各行各业的国有企业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宝塔

式管理即政府主管部门通过设置大型控股公司来实现对国有

资产的管理,在大型控股公司之下设有专业控股公司、参股公

司等,形成金字塔式的层层控股体系。贵州国有资产管理选择

宝塔式管理模式。这是因为,这种模式符合《条例》中体现的

国家所有、分级管理的精神。一方面,政府分级代表、分级监管,层层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

构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本级政府负责。另一方面,同级政府所管辖的国有资产,也可以通过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等方式实现分级管理。省国资委受人员编制、专业水平、管理成本等方面的限制,暂不具备扁平式管理的条件,撒胡椒

粉的结果可能会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因而集中力量抓好宏观

管理、抓好少数大型企业方为上策。大型企业下属的二级、三级企业,则应尽可能多地引进社会资本,引入市场机制,充分激

发企业活力。国资管理机构的职责和义务不仅仅是简单地监管和退出,还要保持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领域国有经济

的控制力和竞争力,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因此,国资委通

过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等层层控股的方式,实现资产规模多倍放大,从而形成一个以产权为纽带的庞大企业群体,达

到国资委以较小的资产规模控制一个特定产业或行业的效果。国有企业的弊端之一是政企不分,行政色彩太重,企业无法完

全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宝塔式管理将可有效解决上述问题,除了国资或绝对控股公司,其他处于宝塔体系下层及底层的相对控股和参股公司,将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进行运作,国资代表的意志只能通过公司董事会会议来表达,而无法直接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使企业免受不必要的政治干预,实现政企分开。总之,实行宝塔式管理有利于节约管理成本,有利于激发企业

活力,有利于引入新的资本和管理。

国资监管的目的在于防止经理人控制、防止违法经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条例》规定,政府对企业的监督和控制主要通过监事会来实现。监事会的基本职权是监督和咨询,即对企业依法经营、按规定目标经营以及有效经营进行监督。事实说明,仅有这些措施仍然不够。这些年国有企业不断出现国有资产被侵占、挪用、非法转让的事件足以说明监事会作用的有限,除了进一步加强董事会的领导和监事会的监督之外,国资委还应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借力专业中介机构、发挥社会公共监督的作用,以形成立体监管体系。引入独立董事制度是国内上市公司必须坚持的一项制度,国外早已普遍实行。独立董事作为企业外部董事,代表社会公众利益,发表客观的独立

意见,从自身专业的角度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有助于国资企业

董事会提升投资决策水平,防止重大失误。社会化大生产导致

了更加明细的社会分工,投资管理、融资策划、审计评估、管

理咨询等中介机构应运而生。国资委应该充分借助市场专业中介机构的力量,让这些机构分别从管理咨询、资本运作、审计、评估、法律等角度,参与国有企业的监管工作。这样一方面可

帮助企业的健康成长,另一方面也可锻炼和培育贵州的专业机构。对于国有相对控股或国有参股企业,省国资委通常较难全

面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由于信息不对称,可能会出现经理人

控制现象,损害国有股东的利益。因此,除了定期的审计、评价、考核或专项检查之外,日常的监督工作可以交给明察秋毫的社

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省国资委只须提供透明的运作机制、信息

反馈渠道和严厉的处罚措施,最终可让那些违规者在其冒险行

为的初期即付出很高的成本和代价。这是国外国资监管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

如何选用企业领导人,是走行政途径还是走市场途径,事关企业兴衰、改革前途。我们很多国有企业一把手过去都是行政出身,没有企业管理经验,一步到位之后要么畏首畏尾,要么盲

目指挥。这不能不说是行政任命的弊端。2003年9月,国务院国资委选择6户监管企业的7个职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

级经营管理者,在海内外引起了广泛的反响。经过3个月的笔试、面试以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了解,12月17

日,7个招聘职位人选全部产生。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认为这是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相结合的一

次积极探索和成功实践。这或许对我们选用国有企业领导人有所启发。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是留住人才、人尽其才、才不乱用的关键。市场化选择的人才必须有市场化的待遇,方能调动优秀人才的工作热情,为企业创造财富,否则又回到高能低效、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状态。此外,还需要有相应的约束机制,人性有贪欲、有瑕疵,因此必须进行制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