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沉降观测指导方案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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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隧道工程沉降变形观测技术要求

1.1观测断面和观测点的设置原则

1.1.1 隧道工程沉降观测是指隧道内线路基础的沉降观测,即隧道的仰拱部分。其他如洞顶地表沉降、拱顶下沉、断面收敛沉降变形等不列入本沉降观测的内容。

1.1.2 隧道的进出口进行地基处理的地段,从洞口起每25m布设一个断面。

1.1.3 隧道内一般地段沉降观测断面的布设根据地质围岩级别确定,一般情况下Ⅲ级围岩每400m、Ⅳ级围岩每300m、Ⅴ级围岩每200m布设一个观测断面,Ⅳ级围岩隧道及位于第四系沉积层地下隧道断面间距沿线路纵向不大于50m;

图1.1.1隧道沉降观测水准线路图

1.2 观测元件与预埋技术要求

1.2.1 观测点埋设参考图4.2.1设置

图6.2.1沉降观测桩埋设布置图

1.2.2 无砟轨道铺设时隧道测点的转移技术要求。隧道的观测标设在两侧边墙处。在仰拱施完成至底板施工期间,因观测标位置较高,难以实施观测,需要将观测标转移至下部仰拱便于观测处,待仰拱冲填混凝土后,及时将观测标转移至原观测点位置,转移的观测标必须设置在原断面里程上,采用相同步编号,不另行编号,并继续观测至铺设无砟轨道。

1.3观测技术要求

1.3.1隧道沉降观测从仰拱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观测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当观测数据不足或工后沉降评估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适当延长观测期。

1.3.2 隧道沉降观测水准的测量精度为±1mm,读数取位至

0.01mm。

1.3.3 隧道沉降变形观测据下表中要求的时间间隔进行。每阶段的

沉降观测在开始时可一般每周观测一次,以后可根据两次观测的沉降调整沉降观测的频度,但两次的观测沉降量不宜大于1mm.。

隧道沉降观测频次表表1.3.3

1.3.4 隧道洞内观测沉降线路,贯通前洞内基准点的布置不少于两个,当洞内布设基准点有困难时,可直接两个洞口基准点形成附和水准观测线路。工作基点联测间距可以大于200米,但必须保证观测高程中误差和相邻观测点的高差、中误差达到《细则》规定要求。

二、隧道工程沉降评估

2.1 判定标准

2.1.1 当地质条件较好、沉降趋于稳定且设计及实测沉降总量不大于5mm时,可判定沉降满足无砟轨道的铺设条件。

2.1.2 预测的隧道基础工后沉降值不应大于15mm。

2.2 评估方法

2.2.1 隧道基础的沉降预测评估方法参考路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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